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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凤华 第20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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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着,便朝着二皇子走去,临了又从高银芳的篮子,颤抖着手,取出了一包点心,走到瑶娘跟前,又付了钱,这才甩着袖子离去。

一出门,看到那灿烂的阳光,简直是老泪纵横,激动得都哼起了小曲儿。

孙远航脸色大变,也不顾那孙远航,拔腿就跑了出去。

姜砚之无语的招呼了侍卫来,“你们先把衣服换了,然后将这刘画眉的尸体,以及孙盛航,押回开封府去。”

等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闵惟秀,高银芳,还有李明白,溪娘等人了,姜砚之这才把头伸到墓穴里,喊道,“你出来吧。现在害死你的人已经死了,你也该要去转世投胎了吧?你是什么时候,到我这里来的?”

李明白见他对着空荡荡的地方说话,扯了张溪就走,“姜砚之,日后你去樊楼吃喝,全不收钱,只求你,别吓我了行不?唉,我那酒楼,一日不瞧着都不行,我先走了啊!弟妹,改日我在樊楼设宴,我们大家伙儿,好好认识认识啊!”

他说着,一把捞起到现在都还在昏睡着的盛狗子,同捂着嘴的崔小七一道儿,一溜烟儿的就走掉了。

姜砚之鄙视的看了三个人一眼,认真的对闵惟秀说道,“我真不认识他们,真的。”

第三百八十四章 鬼新娘

“李明白是樊楼的东家?”闵惟秀好奇的问道。

姜砚之点了点头,“可不是,那樊楼味道马马虎虎的,若不是有本大王隔三差五的帮衬,早就垮掉了。”

他说着,拉了拉闵惟秀的衣袖,“惟秀日后尽管去吃,李明白不收我钱。”

闵惟秀放心了,拍了拍姜砚之的肩膀,“既然如此,咱们日后都不用担心饿肚子了。这鬼屋赚个买衣衫的钱,就够了,这么一想,我倒是安心不少!”

姜砚之一听,有些愁眉苦脸的,“可不是,我瞧这鬼屋不行,也就能够给惟秀买两匹布了,唉……”

一旁的高银芳,无语的咳嗽了好几声,“我还在这里呢!你们两个家财万贯的,几辈子都吃喝不完的,有什么好担心的。”

买见过高门大户的小娘子,官家的亲儿子,还担心没有钱花的。

姜砚之一高银芳还在,眼睛都亮,忙跑了过去,“银芳啊,今日之事,你一定要如实的转告给你叔父啊!他知道,就等于我阿爹知道,我有多穷啦!也不知道,今日那些文人有没有本事,把我穷到霸占墓地收钱的事,告诉我爹啊!”

高银芳噗呲一声笑了出来,“三大王且放心,我一定带到!既然如此,我便先告辞了。”

高银芳说着,深深的看了那墓室的门一眼。

虽然她喜欢这种鬼怪之事,但是这辈子当真再也不想再见一次鬼了!

临到门口,她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来,小声说道,“三大王,官家想要修一本《太平广记》。”

她说完,便又笑着走了。

姜砚之看着高银芳的背影,若有所思起来。

闵惟秀看了他一眼,对着他点了点头。

高银芳已经不是第一次,给他们提示了。

这其中若是没有高达的意思,他们是万分不信的。

姜砚之若有所思,揉了揉脑袋,又对着墓门喊了起来,“刘百灵是吧,你快出来吧,不然的话,本大王就要亲自进去,送你上路了。”

“我在这里!”突然,一个弱弱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

闵惟秀和姜砚之猛的回头,见到不远处站着一个鬼新娘,正是之前路丙抗上来,被他们勒来勒去的那个木偶。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你之前明明在墓里,怎么可以突然转移到人偶身上来?”

刘百灵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死了之后,便变成了鬼,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没有黑白无常来接引我。我便循着心中的感觉,一直走一直走,最后回到了村子里,进到了那副画里。”

“你说的是画圣的话么?画圣擅长人像,尤其是鬼怪,还画过钟馗捉鬼图。你母亲留下来的那副,也是鬼怪?”

刘百灵点了点头,因为是木偶,她显得十分的笨拙。

“是一副《鬼新娘》,我没事在村中游荡,到了那工匠家中。我虽然心中有恨,但是也不愿意这样子在人间停留。听闻那工匠说,这个是要运到三大王府的,便试着附身了上去。”

“所有的鬼都知道,三大王乃是阳间的阴司官,若是想要转世投胎,来找三大王洗清身上的冤屈,便可以顺利轮回了。大家诚不欺我也。”

姜砚之恨不得咆哮出声,喂,他们都是骗你的,我也不知道把之前的那些鬼忽悠到哪里去了,指不定都是魂飞魄散了喂!

他觉得自己,就算是跳进黄河里,都洗不清了!

“我在这墓里等了许久,都没有见到三大王来。可万万没有想到,杀人我的人,害我的人,今日全都来了。我原本想要亲手杀死画眉报仇的,可是我除了附身在木偶上,并没有别的能力。”

“就在我沮丧的时候,孙二郎发现了我,他一眼认出了我。然后他杀掉了画眉,我告诉他,那个工匠,在这里留了一个机关,是准备下一次做一个吊死鬼在那里的,不过吊死鬼的木偶,还没有做好。”

闵惟秀听得有些唏嘘,想到孙远航之前的疑问,忍不住问道,“孙盛航为什么要替你报仇呢?他若是杀了人,一辈子便毁掉了吧?八成是要被发配充军的。”

刘百灵的木偶眼睛眨了眨,“他说,他姐姐在生小弟的时候,也如同我一般,被人灌了药,最后一尸两命了。他没做办法替他阿娘报仇,却能替我报仇。”

刘百灵的声音顿了顿,她的声音很好听,像是百灵鸟一样,温柔又空灵,难怪名字叫百灵。

“我阿娘只有我一个女儿,画眉是我后娘生的女儿。现在我死了,按照族规,那画应该传给我的女儿,可是不管是我阿娘,还是我,都没有落得一个好下场。《鬼新娘》许是那副画,本来就不吉利吧。”

“那副画我放在墓中,我经常躺的那口棺材里了。你是烧了,或者是自己留着,都随便你。只是希望,不要让它落到我女儿手中了,免得她的人生,犹如我一般,徒生波澜。”

姜砚之点了点头。

刘百灵松了一口气,转头看像了闵惟秀,“那日在村中,的确是有人一见钟情,只不过我错把鱼目当珍珠,弄错了人罢了。这辈子有缘无分,亏欠良多,希望下辈子,当牛做马相伴一生。”

她的话一说完,原本灵动的木偶,便像是陡然被人抽去了生气一般,散落在地上。

那脑袋咕噜噜的滚了下来,滚在了之前孙盛航站着的地方。

闵惟秀笑了笑,下一辈子,估计要换刘百灵对孙盛航一见钟情了。

“她已经转世投胎去了!”姜砚之揉了揉闵惟秀的脑袋,松了一口气。

“幸亏我同惟秀,都健健康康的,没有生离死别;又门当户对,没有人棒打鸳鸯;还两情相悦,无人横刀夺爱!这世间,哪里寻得到第二对,像我们这样的神仙眷侣啊!”

闵惟秀拧了姜砚之一把,“谁同你两情相悦了,不要脸!”

姜砚之痴痴的笑了笑,“惟秀肚子饿了么?去我府上吃点心吧,之前那个大眼珠子点心,便是宋嬷嬷做的,可好吃了,就是长得太恐怖,我让嬷嬷特意给你做了一份正常的。”

闵惟秀有些无语,知道可怕,你竟然还做出来送人,怕别人胆子太大是不是!

第三百八十五章 该装的还是要装的

姜砚之见闵惟秀有些意动,又接着说道,“我叫人在我们要住的院子旁边,修了一个演武场。我不会武功,也不知道修得好不好,不如惟秀去看看?若是有哪里不满意的,好叫人修整。”

闵惟秀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算他有良心!

一直以来,多半都是姜砚之翻墙去武国公府,这寿王府闵惟秀来得倒是不多。

前几次来,都觉得除了姜砚之的院子,其他的地方都是制式的,让人一瞧就只有两个字敷衍!

毕竟偌大的宅院,只有姜砚之一个主人。

这一进门,便感觉到与之前大不相同了,“那里怎么新种了这么些树?”

姜砚之笑了笑,“不是一般的树,都是果子树。那些什么牡丹兰花的,不好养活。果树好啊,又能开花,等结了果,还有新鲜果子吃。我准备得可齐全了,这一条路,全是桃李;那一条路,种了柑橘,再往北去,还有柿子,栗子,苹果,梨……”

“春天我们就走桃花路,秋日里走柑橘路,一边走一边吃!我觉得惟秀肯定会喜欢的。”

闵惟秀心中微暖,上辈子她一直都没有成家,窝在军中,也没有一个像样的住处。

说起来,这寿王府很快就是专门属于她的家了,姜砚之能够处处为她想,她又岂能不觉的甜蜜。

“挺好的,等到果子熟了,我就摘一筐,直接从墙头扔过去,我阿爹接了……”

姜砚之笑了笑,“不用不用,我已经在两家的墙上,开了一个大大的月亮门,到时候惟秀你直接从门中走过去便好了。嘿嘿,你同岳父岳母说说,咱们可是三五不时的,要过来蹭饭的!”

“毕竟两个人吃饭,也不热闹不是!”

闵惟秀轻轻的嗯了一声,难怪临安长公主这些天看她的眼神,那叫一个恨铁不成钢,眼神中带着一股子欣喜,又带着一股子愧疚,复杂得很。

那种感觉,就像是忽悠别人高价买了颗假珍珠,既高兴把赔钱货卖出去了,赚了大钱;又有些于心不忍,不是我存心想骗你啊,实在不卖出去不行啊!只能忽悠你了!

原来是觉得她这一坨牛粪倒在了姜砚之这朵鲜花上!

“还有这个湖,我没有养锦鲤,养了些能吃的鱼,还插了藕,等到明年夏日,咱们便可以钓鱼吃莲蓬!都说女人不可以一日无藕,男人不能一日无姜。我姓姜,已经有很多姜了,可惟秀还缺藕。”

闵惟秀噗呲一声笑了出来,“这是我阿娘告诉你的吧?她如今年纪大了,同她那一群姐妹儿,成日里就讨论些什么养生保养之道。非说绿豆能治百病,我家这些日子用饭,那都是一颗颗的……咦,谁在击鼓?”

说话间,从湖面上传来了一阵密集的鼓点声,这一边击鼓,还一边唱着小曲儿。

这鼓敲得极好,动若雷霆,慢若绵雨,可见敲鼓之人,乃是个中高手。

姜砚之满不在乎的笑了笑,“惟秀你怕是忘记了,之前咱们不是带回来一个匠人么?就是做那个鬼新娘的,我瞧他做得好,就让他留在府中了,他不光是做人偶。也有一手好木匠活,之前在樊楼里窝着,那是糟蹋了。”

“说起来我运气真好,寻着一个会养马的,又寻到一个很厉害的木匠。哦,那个打鼓的,不就是木匠娘子么?”

闵惟秀这才想起来了,点了点头,“对对,你这么一说,我便想起来了。”

说话间,那鼓点越来越近,一叶小舟缓缓驶来,在那小舟头上,坐着一个穿着红色襦裙的打鼓女,她神采奕奕的,一边打着鼓一边唱着歌,原本阴沉沉的湖面,因为她明媚的笑容,整个都亮堂了起来。

闵惟秀低下头来,看了看自己身上大红色的衣裙,微微的蹙了蹙眉。

东京城中达官贵人家的小娘子,大部分都很少穿红色,因为她同刘鸾以前都爱穿红,每次撞了衫,都要刚一场。久而久之,旁的小娘子,便很少穿正红了,免得被卷入战场,成了炮灰。

当然,最重要的是,以前没有人比她的腰更细,都不愿意同她比。

自打刘鸾成了太子侧妃,她便几乎没有见过她了,这一次再瞧见同她一样穿得红艳艳的人,未免有些微妙。

只不过她虽然霸道,但是讲道理,不至于说就不让人同她穿一样的色儿了。

闵惟秀的红裙,大气张扬,像是战场上飘扬的火红旗帜。

打鼓女的红裙,生气灵动,像是荷塘里的一尾红鱼。

鼓声戛然而止,显然打鼓女发现了在岸边的二人。

她的脸红扑扑的,站在船上对着二人行了一个礼,“三大王,闵五娘子,是燕娘唐突了,今日阳光好,刘哥新造了小舟,让我试试水。不曾想扰了贵人清静。”

她说着,船已经划到了岸边。

姜砚之好奇的问道,“你是怎么又划船,又打鼓的?”

燕娘微微一笑,“只要掌握好节奏,在间隙里划船便可,燕娘年幼之时,在渔船上长大,不光会划船,还能一根青竹作扁舟。”

姜砚之惊讶的看向了闵惟秀,“惟秀惟秀,这个不错。等我们大婚的时候,正好让她表演一个,在竹上打鼓怎么样?”

那燕娘一听,着急了,“大王,我可以一边划船一边打鼓,但是在竹子上打鼓……”

姜砚之颇为失望,“那能带人吗?我同惟秀都没有玩过这个。”

燕娘咬着唇,摇了摇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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