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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凤华 第197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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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慕卿饮多了酒,拉着瑶娘的手不放,非说要纳她进府为妾。我同瑶娘青梅竹马,感情深厚,想着等攒下了一笔银子,就买几亩薄田,盖一个草屋,然后结为夫妻。”

“瑶娘不是那攀龙附凤之人,吓得要命。我实在是忍不了,就同徐慕卿争执起来。他气愤不过,狠狠的揍了我一拳。”

“一拳就把你打死了?”闵惟秀惊讶的问道。

常明摇了摇头,“没有,他打的是我的肚子,我一时不擦,摔了一跤,扭到了脚。”

“就在我们回去的路上,我发现,有人跟踪我们!我回头瞧了好几日,可是都没有发现人。”

第三百七十一章 活死人(三)

“我们这些卖艺的,大多数都窝在城南,那里鱼龙混杂的,有许多黑漆漆的小巷子。若是平日,我自是不怕,但那日我伤了脚,一瘸一拐的,又总听到脚步声,心中急得不行。”

“等走到一个必经的小道上时,那脚步声靠近了。我拉着瑶娘想跑,可是跑不快,不一会儿就被人追上了,黑灯瞎火的,他还戴着一个青面獠牙的面具,我瞧不见他的脸。”

常明说着,声音闷闷的,不停的颤抖。听得安喜在一旁不停的吸鼻子,双目红红的。

不用他说,都能够想到,他们一定被人给追上了。

“那脚步声,咚咚咚的,很重很重,像是踩在鼓上一样,又像是那牛马在路上跑一般,哒哒哒的响。我腿伤了跑不动,让瑶娘先跑,我们家就在前头了,转个弯就到了。可是瑶娘不放心我……”

“被抱着琴,想要用琴来砸那个人,可他像是早就做好了准备一般,推开了一间屋子的门,把瑶娘拉了进去,然后关上了门,我拼命的拍门,都没有人应。”

“周围黑灯瞎火的,我拼命的求救,但是没有一个人来帮忙。我没有办法,翻墙进了去,没有想到,才一落地,就被人从后头打了一下,然后眼前一黑,整个人就晕了过去。”

“当时我就在想,我一定要醒过来,救瑶娘,除了我,便没有人可以救瑶娘了。瑶娘性子刚烈,若是被人侮辱了,那定是不会苟活。所以我要醒过来,醒过来救瑶娘。”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自己家中的床上了。瑶娘同我说,我被那人打出了血,那人以为闹出了人命,丢下她就跑掉了。她差一点就……但是万幸……她见那人走了,便寻了同我们住在一个院子里的人过来,将我抬了回去。”

“我们刚同那姓徐的吵了架,他放言要弄死我们,晚上,便受到了他的攻击。我心中怀疑他,便想着去樊楼守着,一定要他给我一个说法。我们虽然是下九流的人,但是也不能够平白无故的就这样被他打吧?”

“可是徐慕卿瞧见了我们,却翻脸不认了。我没有办法,只当是被狗咬了一口。万万没有想到,过了半个月,便发生了虫子的事……不光是如此……”

常明说着,伸出脚来,脱了鞋袜,露出了自己的脚丫子……

屋子里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即便是见过了死尸的姜砚之,都不忍直视,常明的脚几乎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了,露出了森森白骨……

“我每天都想着,再多给我几日吧,再多给我几日吧,让我多护着瑶娘几日,让我再多活几日,等我把瑶娘安顿好了,我再死也能够瞑目了。可是,每日早晨,睁开眼睛,我便又舍不得了。”

“我给瑶娘,在城外的村子里置办了一个小院,又买了田地,我若是不死,下个月,指不定我们就要成亲了。我从六岁那年起,便一心一意的想要娶瑶娘为妻。”

“我舍不得啊!你们不要告诉瑶娘,虽然我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知道,我这身体,已经坚持不了多少时日了。你等我送瑶娘去村子里,给她寻到了一个可靠的好心人家,我便寻个借口出京去,然后自我了断。我是绝对不会吓到别人的!”

“三大王,人都说你是那阴间的黑白无常,判官老爷。我知道我阳寿已尽,可是你……你能不能再容我几日,我求求你,常明给你磕头了。”

姜砚之叹了口气,“不用我们告诉瑶娘,她已经知道了。”

常明一愣,“这不可能?我们一直都谨守礼教,从来都没有越雷池一步,瑶娘压根儿没有看到我已经……”

“气味。你不觉得奇怪吗?旁人都闻不到你身上腐烂的味道。”

“我戴了香囊的,是瑶娘最喜欢的兰花香。”常明指了指自己腰间的香囊。

姜砚之摇了摇头,“这么小一个香囊,是不可能盖住你身上的香味的。你的衣衫是谁洗的,你的衣衫也被人熏过香了,还是一股子浓烈的桂花香。”

姜砚之的话音刚落,门便被推开了,瑶娘猛的冲了进来,一把抱住了常明。

常明吓了一大跳,手忙脚乱的想要盖住自己的腿,却被瑶娘一把抓住了手,“明哥,三大王说得没有错,我早就知道了。”

站在门口的松仁,啪的一声把门关上了,不敢置信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我滴个娘啊!可吓死我了!”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看吧,牛皮吹破了吧!

瑶娘颤抖着手,轻轻的摸了摸常明的腿,哭道,“那日你被打晕在地,流了好多血,当场便断气了了,我出去找人,可等我回来,你又坐了起来。我当时高兴得不行,以为你是一时背过了气去。”

“可我们是一同长大的,又一道儿跟着师傅学艺,你吸气呼气的节奏,就同我最喜欢的那支小调儿差不离。每次我在你身边,听着都忍不住欢喜,若是变了一丝儿,我便知晓,你是着凉了……”

闵惟秀一听,竖起了耳朵听姜砚之的呼吸声,只觉得这厮同拉风箱牛喘气并无啥区别,还小调儿呢?

人正常的呼吸,能成调儿,闵惟秀觉得,这八成就是情人眼中出西施了。

就像是她瞧姜砚之,也不觉得他有多胖。

“可那一日起,我便再也听不见那熟悉的小调了。我知道,你已经死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还能活着,我只是在想,不管怎么样,便是借我的阳寿也好,我只求明哥你能够多活几日。”

“有那虫子爬进来,我都悄悄的弄死了;你身上有味儿,我晒干衣服之后,便给你熏了香;你没有呼吸,我便呼吸得重一些,盖住你……”

“不是说好了的么?等我们有了钱,就买一个小屋,在屋前种一颗桂花树,在那树下,种满了兰花。等到八月桂花开的时候,你在桂花树下抚琴,我在你身边跳舞。”

“我们今日是最后一次在樊楼里唱曲了,明日就能住到新家里去。我的嫁衣,我都悄悄的缝好了,那红烛喜字,我都买好了。不管你变成了什么样子,你便是成了那一具骷髅,我也要嫁给你。”

“三大王,算是我求你,同那阴司的人,说上一嘴,让他们再多留我明哥几日。

第三百七十二章 活死人(四)

他并非真是什么阴司使者,是以也不能够决定,常明能否在这阳间再多留几日。

只不过,有一件事他能够做,那便是找出,谁才是杀死了常明的凶手。

姜砚之想着,并没有回答瑶娘的话,却是问道,“瑶娘,那日夜里,你可看见凶手的模样了?”

不怪姜砚之多想,瑶娘被拖进去之后,同那凶手独处了好一会儿,她是最有可能瞧见凶手的人。

瑶娘脸色一变,显然是想到了那一夜可怕的场景,有些瑟瑟发抖,“我不知道是谁,他一直戴着面具,那面具十分的可怕,我闭着眼睛胡乱的挥着手,拼命的反抗……”

常明不忍心,抱住了瑶娘,“莫怕莫怕,已经没事了……”

瑶娘吸了吸鼻子,奇异的镇定了一些,“他他……对,脚步声,我是学唱曲子的,对声音十分的敏感,当时我很慌乱,一些细微的声音没有注意,但是他的脚步声,很独特,很清脆,对,很清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脚步声很响?

鞋底子通常都是纳的千层底儿,软软的,走起路来,便是那脚步重的,也应该是闷闷的声音才对。

“那人是马精还是驴精,脚上难不成还钉了铁掌不成”,闵惟秀忍不住插嘴道,之前常明也提到过,奇特的脚步声。

许是他们二人,都熟通音律,所以最容易注意到的,便是声音的不同。

“除了那徐慕卿,你们平日还惹过什么人没有?”姜砚之又接着问道。

常明有些讪讪的,“我们这些下等人,经常被那些达官贵人欺负,偏生我见不得瑶娘受委屈,经常言语上与人起冲突,若这样也算得罪人,那还真得罪了不少。只不过,若是说打起来了,只有那徐慕卿一个人。”

“当天在樊楼里,徐慕卿大放厥词,说让我等着,他把我弄死了,将瑶娘抢回去做妾……哦,他还说,让我走夜路当心一些……是以我认定是那徐慕卿,后来质问他,他却是装傻充愣的,抵死不认账……”

“若不是他,还能是谁呢?今日他又想对瑶娘动手动脚的,我实在是忍不住,被那李大官人给拦住了。”

姜砚之闻言,站起身来,“走了惟秀。”

闵惟秀点了点头,拿起桌子上的烤羊腿,巴巴的咬了一口。

早知道今儿个出门,就应该先摇个签儿算个卦了,简直是大不幸啊!

在二皇子府里,一桌子好吃好喝的,硬是只吃了一口鱼,便死人了。

好不容易来樊楼叫了流水的山珍海味,这还没来得及吃一口呢,得,又看见死人了。

可怜这羊腿,都凉了还没有被吃掉,羊儿简直是死不瞑目啊!

一直靠着门不敢动弹的松仁瞧着,眼睛都直了!

全汴京城谁不知道,闵五娘子是个厉害角色,杀人那跟河边锤衣服似的,砰砰砰的一通乱锤。

他先前还以为是夸张了的,武国公府的为她造势罢了。

今日一见,三大王在他心中的形象,越发的高大起来!

对着一个刚看完了腐烂人腿,就能够啃得下羊腿的虎娘子,三大王竟然能让她说走就走,乖乖听话!

莫非三大王瞧着软绵绵的,实际上是个硬茬子?

譬如说是一个隐藏着的武林高手?闵五娘子打不过他,所以才嫁给他?

松仁想着,忍不住懊恼起来,难怪之前他寻了那个琴师来,闵五娘子瞧不中,原来那人徒有其表,并无其神啊!

三大王其实不是那火炉子里粉扑扑香喷喷的栗子,他是那从火中掏出栗子的火钳啊,刚刚的!

闵惟秀一边啃着羊腿,一边跟着姜砚之走,走到门口,往后一甩,那羊腿骨咣的一声,落回了原来的盘子里。

一旁的安喜瞧见了,忙递上了帕子,“小娘,咱们去哪里?”

闵惟秀擦了擦嘴巴,“当然是去会会那徐慕卿了。姜砚之脸上没开花啊,你老盯着他瞧什么?”

姜砚之一听,看向了松仁,忍不住打了寒颤,这个光芒他见过!

上次他同惟秀蹲树上看大舅哥迎亲的时候,遇到的那个学子,叫什么来着……就是这么看他的!

好似他是天底下最好吃的肉,看一眼就能够长生不老似的。

松仁听到闵惟秀的声音,一个激灵,低下头去,乖乖的站了在一旁。

隔壁的屋子里,闹哄哄的,站在门口,都能够听到屋子里的喧闹声。

“淳哥,还是你们家老爷子眼光好,你家阿妹若是嫁了二皇子……苟富贵,勿相忘啊!”说话的人声音嘎嘎嘎的,跟那被人掐着嗓子的公鸭子一样,难听得很。

紧接着,便有人吵吵道,“瞧你说的,嘿嘿,我听说啊,宫中那一位要死了……”

姜砚之黑了脸,直接推门而入,瞪了那大嗓门一眼,“我瞧你印堂发黑,嘴唇发青,天生就是一副英年早逝的模样呢!”

那人撸了袖子,刚想骂人,一转眼瞧见是姜砚之,顿时息了声。

若是说太子金贵,寻常人见不着,二皇子低调,人见着了也不认识,那姜砚之就是那街上的混混,不在江湖混,江湖都有他的传说,出了名的混不吝,见人就坑,见谁都敢坑。

姜砚之见他一副没出息的模样,哼了一声,自顾自的寻了上座坐了。

大嗓门拱了拱手,“三大王,徐慕卿有礼了,三大王慧眼如炬,下官三岁那年,便有那游方和尚说,定是要英年早逝的。三大王听声都能够断命,厉害厉害!”

闵惟秀一听,不乐意了,“少在那里阴阳怪气的,难不成你在崇文馆是用嘴来修书的?”

徐慕卿轻蔑的看了闵惟秀一眼,“郎君们说话,哪里有小娘子说话的份,闵五娘子还是自重的好。若是不通圣人言,在下家中有薄书几册,可以赠予闵五娘子。”

“她说话,哪里有你插嘴的份?御前议事,闵五都能说话,莫不成你比官家相公们还金贵?我瞧你的确是只读过几册书,要不然的话,也不至于浅薄得以为这开封府是姓徐的说了算了。”

一旁的李大官人忙拽了拽徐慕卿的衣袖,“徐兄慎言,三大王,他喝多了,难免有些狂浪,还请三大王莫要见怪。”

姜砚之哼了一声,什么喝多了,不过是这么崇文馆里的酸秀才,压根儿就瞧不上他同惟秀,觉得他们不过是纨绔罢了。

徐慕卿一听,大了舌头,“三……三大王,这是要仗势欺人?还不许人说话了……了不是?”

姜砚之却是笑了,“你拽那瑶娘的时候,不也仗着你叔父是崇文馆的徐骑省么?我一没拽你,二没骂你,何谈仗势欺人?你说我嘲你英年早逝?那不能够啊,你自己个不也说,我说得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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