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我要买
门打开了,站在门口的正是锦绣大小姐,她首先上下打量了一下简儿的衣着,还好,算是整齐。配件齐全!
看到锦绣这副模样,简儿满头黑线,拜托!你那是什么眼神?有必要露出探奸情的模样来么?真是个思想不正的家伙。
至于雷呢,看到又是这个坏他好事的女人,实在升起一种要把她直接轰成渣渣的冲动,但他很明白,一量他这样做了,首先发疯的就会是自己的小女人。再思量一下自己在简儿心目中的地位,雷就觉得一口堵在心口,令他烦燥得想毁灭什么来发泄一下。
感受到空气中的不稳定信息,不用想简儿就明白这种信息的源头来自哪里,不自觉地向后退了一步,站在了雷的旁边。虽然只要是事关自己,简儿感情都有点迟钝,换句学术性强些的词儿,那就是这妞的情商有点低,在以前大学的时候,对明里暗里对她表示好感的学长学弟们,只要不将话说得明明白白,这妞就完全会当成人是有绅士风度,对所有女生都会如此照顾,以至于让不少不明真相的男同胞们伤透了一颗玻璃心。
但现在雷的情况不一样,虽然即使单纯如桃花,都或多或少地看出雷对待简儿有多不同,但这妞还真没觉察到,更不用说放在心上了。至于为什么为出现这种安抚性的行为,那是因为,有过之前的几次经验,让简儿明白,如果雷要发彪,只要她站在雷的旁边,那家伙好像情绪就会稳定很多。而且她有一种感觉,如果雷要出手的话,也只有她可以拦得住,不知为什么,在简儿的潜意识中,雷是不会伤害他的,虽然有时候他看起来不是那么可亲。
露出一个傻笑,岔开这有点露出斗鸡相的两人:“绣,我想买这间别墅!”在简儿想来,这在“鬼”什么的事件已经结束了(废话,那些鬼不都跑到你手镯里了,咱女儿便宜捡大了),这间别墅还别说真得她的眼缘,如果能住在这里的话想来是不错的。
一听这话,锦绣立即将斗鸡相一收,两条细细的柳叶眉一竖,对着简儿就开喷:“你这妞听不懂人话不是?是不是昨晚那鬼没收了你,你不爽啊!买买买,买什么买,买来和鬼做邻居哟,不对,是和鬼同居才是。”
同居?这个词刺激到了雷现在有点敏感的神经,薄唇一张,吐出一个字:“换!”
“不要!”这鬼都收了,留着这间风水绝妙,样式装簧讨喜的别墅不收下那还不是便宜了别人,要真那样她就亏大发了。再说别处还有没有那么合她心意的房子还两说呢,看中这个揽下来再说,只有吃到自己嘴里才最放心。
“闻人!过来下哈!咱商量个事啵!”干脆越过这已经明显沟通不能的锦绣,找闻人好了。只要那边点了头,锦绣也拿她没办法不是,最多生两天气,到时候锦绣肯定不会放心要搬过来一起住,反正现在卢家人都在她“手上”,只要她不让他们出来,哪还有鬼来跟她闹,只要住个几天发现没事锦绣肯定就不会再有意见了。
“啥事儿?”闻人带着大部队走了过来。
还没等简儿开口,锦绣就先发了彪:“还有什么事,见你就没好事!”
“男人婆,你又发什么疯呢?”闻人抹了一把脸,他冤不冤,他明明就什么话都没说嘛又怎么惹到这位大小姐了?
“还不是你这个死人翰,天下房子那么多,就S市的楼盘也是到处都是,来什么欧典,来什么鬼屋,你自建自销自己住就好了。”对闻人,锦绣可不知道什么叫客气,张嘴就直接开骂,再说了,本来就是都是这家伙搅出来的,不骂他骂谁,锦绣理直气壮。
以他对锦绣的了解,听她这么一说就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了,正色对简儿道:“简儿,这间别墅情况你现在是亲身体验过了。虽然看着漂亮,可是这真不是一个能住人的地方,这可真的开不得半点玩笑。”
“另买!”雷嘴一抿,昨晚的经历已经够让他心惊了,再也不敢托大!要是简儿真的醒不过来……,赶紧将这个念头驱离大脑,光是想就让雷有一种想发疯的感觉!这种事情绝不能再次发生!甚至雷已经决定等简儿离开这儿就直接把这祸害人的玩意直接毁掉,最好能将那女鬼逼出来也好送她一程,让她明白什么叫被轰成渣渣!想到这里,雷的嘴角一扯,露出一个残忍的笑容,不让他出了这口恶气,他的心怎么能平?
“可是这已经没事了啊!”简儿坚持!这本来就是真的嘛。
“没事,没事,你又知道没事了啊!你又不是那女鬼,还知道她是走是留啊!”锦绣实在有点抓狂,这妞的牛性儿怎么在这上来了呢?说什么都不听。
“绣,看着我的眼睛!”简儿算是明白了,这次如果她不能将锦绣说明,以这女人的性儿这样她绝对能给自己搅黄了,闻人就不能说了,如果是让闻人来选的话,锦绣如果反对,那这一票就像是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的一票否决权,除非想要过联合国,要不这令就行不了!
“看到了,没眼屎!”锦绣没个好气。
一个大大的黑“井”出现在了简儿的额头:“跟你说正经的,这事直接解决了!”
半眯着眼,锦绣咬了咬唇,仔细分辨简儿的神情。半晌,她得出结论,这妞还真是和她说正经的,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不成她离个魂连带着将那个鬼也给离了别墅?
“你当真要买?”看着简儿这副模样,明显是决心已定,但锦绣还是有点不死心想听到不同不答案,虽然这个可能性不大。
“比珍珠还真。”
“好,这样吧,这房咱先不付款,先住个几天,我也来。我要亲眼看看到底是不是真没问题了。如果我发现有一丝不对,你就给我乖乖去另找住处。”转过头用阴森森地语调问闻人,“这没问题吧!”事情弄到这个地步追根到底还不就是这个家伙的错!
闻人耸耸肩,他敢说有问题吗?如果他真说了,那这个明显已经有点站在狂化边沿的女人绝对会直接将他拆了出气。
等送走了回家拿换洗衣物打算过来蹲点的锦绣,抛下黑了一张脸的雷,拉着桃花和参娃就进了主卧,门一锁,将戴着手镯的手一伸,递到了桃花和参娃的眼前。
第54章 引灵玉镯
望望简儿再望望她手腕上的手镯,桃花一头雾水,于是将疑惑的眼神投向了简儿。
简儿用下巴示意了一下,让桃花和参娃再仔细看看。
看到这情况,两妖也明白了这手镯一定有什么玄机,否则简儿姐姐不会一再示意他们,两妖对望一眼,双手一合,掐了一个指诀再将带着微光的指尖从眼前划过,带着奇光芒的双眼睁开,目光全部落在简儿的手腕了。
这一次就可以看出不同来了,这手镯打眼一看很像是羊脂白玉的,温润的质感,简洁大方的线条让它看起来复古却毫不老气。如果单就样式而言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嗯?没有能量反应?这倒引起了桃花的兴趣。
现代人都知道,玉或宝石自身都带着磁场,这些磁场有强有弱,对人的影响有好有坏。但如果用桃花的理解来解释的话,那些所谓的磁场正是能量反应。修行者通过对其能量的引导可以做出非常多的事来,最常见的就是吸收这些灵石的能量来修行,布阵。可这个玉镯居然没有能量反应,这倒是奇了,要知道就算是河里最常见的鹅卵石都会带着微弱的能量反应,更别说一块宝石级的玉了,如果一个没有能量反应的宝石那应该早就碎成一堆粉末了。
“姐姐,我可以摸摸吗?”看着简儿摆出自便的样子,桃花也毫不客气仔细触摸感受,“还真没能量反应!怎么可能!”
“凝如脂,润如玉,又没有任何能量……,好特殊的特性,”桃花喃喃自语道,“到底是什么呢?”
“引灵玉!”这回倒是参娃反应快,脱口而出,“这怎么可能?”参娃一把拉下简儿的手,就着她的手腕仔细打量着玉镯。
“对了,就是引灵玉没错!”桃花眼冒小星星,这引灵玉可是世间少有之物,而且它对能量的保存及引导可是无物可及的。其余灵石,哪怕是高级灵石一旦使用过,灵石就会出现能量缺口,之后哪怕你不用,保存在期间的能量也慢慢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但对于引灵玉来说却绝对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平时只要你将自身的灵力存在引灵玉中,引灵玉就会帮你完美无缺地保存住这股能量,直到你需要用时再将它抽取回来。别小看这个小小的功能,要知道一片指甲盖大小的引灵玉就可以保存住一个高阶修行者的全身能量,平时看不出来,但一旦对敌时,修行者能量消耗后,也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从里而抽取能量补充自身,因为能量同根同源,修行者完全不需要炼化就可以直接使用这股能量,这样一来就像是打游戏时挂了自动回血的外挂,用拖也可以将人拖死,可是当修行者突破遇到灵力不足时,那这些预先存下来的能量可就是能帮助突破,甚至是救命的了。
之前桃花没有认出引灵玉来也就是这个原因,要知道连指甲块大小的引灵玉都是难得一见的,何况这么大一块,这哪怕就是放在神话时代的修行界都能让人抢破头。两妖望着引灵玉口水直流。
听完参娃与桃花的解释,简儿挥挥手表示对此并不在意,要知道她可不是什么修行者,这玩意儿对她而言并不存在什么意义。
“我想知道的是另一件事,是这样的,”简儿整理了一下思绪,打算将昨晚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出来,她也想听听桃花他们的意见,毕竟同为非人类,哪怕两妖以前“足不出户”,但灵值化形后得到的传承记忆就让两妖成为一个“见多识广的妖”,如果说以前的传承记忆因为未得天道雷劫的洗礼而有所空缺的话,现在已经成功渡劫的两妖早已没了这个问题。所以简儿打算将事情说清楚,以便更好的权衡现在的状况。
“昨晚我只记得那块玉珏冲进了我的眉心,然后就只就得眼之一片黑暗,之后……”简儿将昨晚发生的事情仔细讲了一篇,期间桃花也不时打断简儿的话仔细询问,争取将事情弄得明白些。
等一切讲完后,简儿只觉得自己已经口干舌燥。忍下了从空间里找水喝的欲望,因为说实施,她对这些鬼还缺乏信任度,而幽莲空间是简儿最大的底牌,绝对不能有一丝暴露的可能。所以当简儿发现手镯像是长在她的手上,简儿偷偷试了度,发现怎么拿不下来,所以急忙找来两妖问对策,如果那些“鬼”在手镯里也可以感知外面,那一旦简儿进了空间,不就自己把一切都暴露了吗?
让桃花和参娃用变形之术试了试,发现两妖居然不可以让这块引灵玉发生一点变化。也就是说,两妖也不能帮简儿将这个玉镯除下。
对望一眼,两妖叽叽喳喳地讨论了半天,最后还是桃花迟疑地开了言:“这情况说真的,即便是在我们的传承记忆中也没有出现过,所以具体情况怎么样我们还真不敢说。”
“但是那些‘鬼’对姐姐是否忠心或直接受制于姐姐倒是很容易分辨。”参娃摸了摸自己肉肉下吧,“姐姐先招唤他们出来可以吗?”
“全部吗?”简儿有点迟疑,那些“鬼”加起来可一共有五十一个呢,虽然魂体不怕挤,看着他们站成一团的样子也够难受的。
“不用,只要见打头的那个就成。”参娃摆摆手,急忙回答,说真的,虽然他不怕这些鬼物,但是对于一次见那么多只参娃也没兴趣。
“哦!”只见简儿手镯光华一闪,一个人影就出现在了房中,这正是作为阵眼出现的卢宗。
卢宗朝简儿行了一个揖礼,接着就肃手立在了简儿的面前。
简儿张了张嘴,不知道应该怎么说起,难不成说:喂伙计,我有一个空间,但不想让别人知道,而且你们这些“鬼”的忠诚度我还有疑问,所以想问问你在手镯里能不能感知外面的情况,如果可以的话我就不能戴着手镯进空间了,你给我将这玩意摘下来吧。这些话感觉起来怎么那么二货呢?
当卢宗的眼神扫过桃花与参娃的时候,忽然表情一肃,再次行礼:“见过两位前辈。”之前与卢王氏分享过记忆,对桃花有印象,但限与卢王氏的修为,卢宗只能感受到卢王氏对桃花有种特殊的畏惧感。说真的,卢宗开始觉得十分奇怪,因为以当时雷的表现来说,卢王氏对雷畏惧他还是很理解的。毕竟雷表现出的力量可不是当时卢王氏可以抗衡的,可是对桃花的畏惧感并不比雷来的少,这倒是让卢宗有点想不明白了,这回见到了桃花本人,卢宗终于弄明白了。
第55章 天道誓言
是的,桃花本人(或本妖)的修为其实并不比卢宗夫妇高,但她有一点却是天生压他们夫妇一头的,那就是她的本体。桃花的本体是千年桃树。
对于鬼物来说,桃木本身就具有辟邪,除妖灭魔的特性,君不见电视、电影里的那些个道长一般都是手持桃林剑的吗?那桃木剑可说是遇鬼劈鬼,见魔杀魔,你将他们那把桃木剑换成不绣钢的看看,那时就指不定谁劈谁了。所以说,对于有形无体的鬼怪来说,桃木可以说是它们的克星之一。何况桃花的原形可是千年桃树,比之一般桃木那强得可不是一星半点的。
之前卢王氏看不出桃花的原形,一个是因为桃花已经渡劫,如果只是修为相当的话那是看不出来的,只能隐约感觉得到来自对方的威胁,而卢宗则不同,虽然他的修为比卢王氏只强了一线,按理是不应该看出桃花的本体来的,奈何他遇见桃花的时机对啊。
首先,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连接点,那就是简儿。一个是自幼在简儿继承的空间的长大并化形,一个是凭借简儿的力量苏醒,并已经奉简儿为主。有了这一个连接气机,这才认卢宗有了认出桃花的本体才成为可能。
“这回是我想要见你一见的。”桃花抢先开了口。
从妻子那知道桃花的事情,对卢宗而言,知道简儿视桃花如妹,这样说来桃花就就像是他的第二个主人,对此卢宗并没有排斥。卢宗微一颔首,示意桃花有事请吩咐。
“可敢用你的魂体对天道发誓,你们当真奉姐姐为主?”桃花正色道。
与某些现代人将发誓当成口头禅,顺口就是三五句,句句却如同放屁不同。对于修行者来说对天道发誓可是一件极为严肃和庄重的事情,这誓言可是不能乱发的,因为如果魂修(鬼修)以自己的魂体发誓,妖修以自己的妖丹发誓,人修以自己的心魔发誓,那这个誓言就是毋庸置疑的。因为这样的誓言会铭记于天心,自有天道为你监督。天道誓言是极为霸道的,只要你发了天道誓言,哪怕你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发的,你的一言一行都绝对不能有违誓言,否则天道规则自会将违誓者彻底抹杀。
正是因为天道誓言的不可违性,桃花在说出来要求卢宗用天道誓言时态度是极为严肃的。如果他们当真是真心要奉姐姐为主,有了天道誓言那他们的心就毋庸置疑。
那样的话,就是将他们带进幽莲空间都没问题,而且只要他们进了幽莲空间就会发现那的好处,就算是之前发誓有点不情愿,也会烟消云散,反正空间大得很,只有参娃和她两只妖也寂寞,多些“人”来做个伴也好。如果他们不愿意发,那也没关系,反正姐姐也没将他们这群“鬼”放在心上,大不了就当之前是送了份大人情给他们,为了结这段因果,姐姐以后也吃不了亏,反正怎么算都划算。
“我等是受简儿小姐的招唤觉醒过来,简儿小姐只要手掌玉珏可以掌控着我等的性命,我等自然会奉简儿小姐为主。”卢宗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你在回避刚才的话题。”桃花显然不是那么好打发的,“诚然照你所说的,就算是姐姐掌控着玉珏对现在的你们有压制力,但以后呢?特别是……”上下打量了一下卢宗,“虽不知道其他人情况怎么样,但看得出来你们夫妻二人的先天觉醒条件都非常好,就算是鬼修也比其他普通鬼修强了不少,日后修为晋级也定会比其他鬼修快。甚至日后晋级到鬼神修为,得以重塑肉身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想来那时候这小小的玉珏绝对是拦不了你们的,你等现在奉姐姐为主,姐姐也自当为你们谋划,但相信你也知道,付出与得到在哪都是对等的,现在就看你们能付出什么了?”
卢宗明白桃花话里的意思,想要得到简儿他们毫无保留的全力支持,那么就只能选天道誓言,要知道用了天道誓言的奉主誓言,那他们的一切都将彻底归属于简儿,简儿想要他们生死只是一个念头的事,简儿的命令哪怕他们再不愿也必须得去做,否则等待他们的就是魂飞魄散,就是以后修成了鬼神重塑肉身,只要魂体不变,这誓言也就不变。
但桃花的话里也给了卢宗选择,这天道誓言不发也可以,简儿也会给他们提供方便有一定协助,但这些将不再是毫无保留,或是有条件的交换。而且看这架势,只要得到的否定答案,直接将他们赶走倒是不至于,但想像这样附身在玉珏上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了。
卢宗也看得出来,简儿他们一定有秘密,而且还不小,就算是他告诉简儿他们就是附身在玉珏上也感觉不到简儿的任何信息,简儿他们也绝对不会相信,而且一定会想尽办法将玉珏除下。不过这也是正常反应,谁又能完全相信一个带着保留的效忠人说的话呢?
卢宗的脸色变幻不定,可以后得出他内心深处已经是波涛汹涌。说真的,受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卢宗对于让他们“醒”过来的简儿内心深处是复杂的,既感谢,又有点说不出来的抵触。归根结底就因为简儿是个女儿身,是无法传承卢家姓氏的人。再说,卢宗是什么人?那是卢家最嫡系的存在,自幼受的是卢家最为正统的教养,心底难免有一份骄傲存在。
而且卢宗为什么会答应献祭?就是为了守护“卢”氏!他们这些“人”受制于玉珏是真的,但正是像桃花所说,他们脱离玉珏的控制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达到了鬼神的修为,他就可以重塑肉身,到那时,只要有他在,何愁卢氏不兴?所以之前卢宗才会对简儿说,简儿不改回姓氏也不要紧的话来。因为说到底,只要他卢宗能够觉醒过来,那他才是“卢”氏的中心所在。
现在卢宗则被逼到了墙角,他只能做出一个选择,如果不发誓,那他们就是欠了一个大人情,简儿他们也为他们这些卢氏遗魂提供一些方便,当然这是有限的,这些帮助的恩情,包括简儿唤醒他们的恩情可以日后再报。
但如果发誓的话那他得到的助力定然小不了,先不管简儿本身如何,单就是站在她身后的雷就是一股非常可怕的力量,再有就是,望望桃花与参娃,这两妖的修为可不低,却愿意以简儿为主,虽是姐弟相称,但对妖而言,这已经是将你当成自己人的态度。所以简儿虽是凡人,但她所掌握的力量却不容小觑。
而且,想起简儿在阵中唤醒他们时释放出来的五彩霞光,卢宗的心就是一片火热,那种力量可假不了,只要简儿有那种力量傍身,将来一旦入了修行路,那成就就绝对低不了。成了鬼物后,卢宗对修行的执着那是与日俱增,同时他也更明白了修行的艰难,如果没有一个好的靠山,像他们这样的鬼物即使起步与先天再好,修到鬼神境界只是理论上的可能,按之前与父亲的设想,难度相差可不只是一星半点。
现在卢宗的情况就像是在赌,只是这是一场影响日后命运后向的大赌。
左右权衡了一番,卢宗终于下了决定,抬起头,光芒四射的眼望着简儿。简儿这时将卢宗与幻境里那位老人的形像重合在了一起。卢宗终于张了口!
第56章 立誓
“我能得到什么?”卢宗闪着精光的眼睛直直望着简儿,此时卢宗身上的儒雅之气淡去,挺直的身体上取而代之的是属于世家子弟精明与自傲,精光四射的眼神带着极强的压迫感。
卢家书香传家,而在卢家精英教育下教出来的绝对不是书呆子,否则卢家又凭什么强盛千年,并立足大唐众世家巅峰。而卢宗,作为卢家的嫡系精英子弟,更一手肩负着日后重振卢家声威的重担,这样的人从一开始被家族从如此多的继承者中选择出来,其本人就绝对不可能是个简单的。
之前所表现出来的服从与谦逊不过是他的保护色而已,大丈夫能屈能伸,审时度势,除却了世家公子温雅的外衣,内里的卢宗有着不输商贾大家的精明。
当然卢宗这样做并不是说有意在算计简儿什么,而是这样已经成了他们这种世家子弟的本能,逢人只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早已刻在了卢宗的骨子里,无论什么时候都会给自己留下最强的一张底牌也是世家子弟的本能。
所以对简儿的话留了三分余地那也是再正常不过了,当然之于简儿来说,虽然在卢宗眼里出生可能并不怎么清白(对于古人来说,弃婴是不受家族承认的,哪怕她出自嫡系血脉,在以前这种情况就是认**里,除非为家族立下泼天大功,否则地位比之体面的家奴光彩不了多少。)
现在简儿就是这种情况,出身血统绝对是嫡脉弃婴(否则是无法得到玉珏承认的),为家族立下大功(即:让卢家得到了再兴的契机)。这对世家来说无论这个子孙如何,得到家族承认那是绝对的,日后除非以后简儿所做的事危害到了家族,否则卢宗绝对不会吝于对她的照拂,而且现阶段说简儿掌着他们的生死也没错,卢宗只是少说了一句未来的可能性发展而已。
看着这样的卢宗,简儿反而松了一口气。对于她来说,温雅而且表现得几乎完美无缺的卢宗在她眼里反而有种非常不真实的感觉,看着就像是隔着一个完美面具,底下云里雾里却丝毫看不清。现在听卢宗清楚的问了出来,简儿反而觉得没什么了。
“你又想得到什么?”简儿反问回去,说真的,很多话简儿都不知道如何说明,难不成让她对卢宗说,除了在世俗中可忽略不计的力量外,我是神话时代幽莲仙尊的传承者,只是现在还不想步入修行界而已,我这还有一只会寻宝的的肥老鼠,两个度了劫的妖修弟妹,和一个很能“放电”不知为什么老跟着我到处跑的大号“拖油瓶”,最重要要的是便宜师尊大人还给我留了一个空间,里面灵药无数,灵泉不缺,灵气充足强世间百倍,绝对是居家旅行,修行之必备。
如果她真这样说了,那她就是一个真二货了。
卢宗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看不懂一个人,乍一看上去,简儿再简单不过了,如果放在他卢家,这丫头只有被人捏在手心里摆弄的份,别说他了,就是他房时的大丫头们都有可能将她拿捏住,可是看看她现在的状态,卢宗又有点拿不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