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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原配逆袭手册[快穿] 第167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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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无望,回城无望,加上自己也二十好几岁了,柯兴言最后妥协了,娶了原主。

原主不顾父母的反对,欢天喜地地嫁给了意中人。因为有娘家父母的照应,小两口的生活还算过得去,算是平平淡淡,和和美美地过了一年。

但到了第二年,国务院开始允许知青返程,这一年,除了极少数落户于农场的知青外,近千万的知识青年都返回了原本居住的城市。

接到这个消息,柯兴言肠子都悔青了。

如果他再多熬一年,就可以回城了,不会弄得现在在农村结了婚,想回也回不了。他老丈人肯定不会给他开手续。

村支书比原主这个被爱情冲昏了头的女孩子精明多了。柯兴言对自家女儿远远没那么热络,真让他回去了,他万一不回来了怎么办?

前两年有找到门路回城的知青,走的时候说得好好的,回头就把乡下的老婆孩子给忘了,再无音讯。

不想让女儿没了老公,就绝不能让柯兴言回城。只要有他在,有他的三个儿子在,柯兴言在村里就会老老实实地对女儿好。否则真进了城,哪怕他把女儿带进城,女儿也未必比在乡下过得好。

可惜他一片苦心,女儿不领情。原主被柯兴言的枕头风吹得找不着北,不愿耽误了自己男人的前程,苦苦哀求村支书给柯兴言手续。

拗不过女儿,村支书还是给办了手续。

这不,柯兴言一去就再没了音讯,连封信都没有。

他走后,原主才发现怀了孕。于是,原主给柯兴言家去了好几封信,但还是没一点回音,直到孩子出生,长到了两岁,柯兴言还是没回来,也没有只言片语,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原主不死心,趁着孩子已经断奶了,将年幼的孩子丢给了父母,孤身一人进城,不远千里去找柯兴言了。

哪知却碰上了柯兴言结婚的日子。

原主备受打击,跑去闹,但她一个外乡人,孤立无援,柯兴言又不肯认,大闹一场不欢而散。

回来后,原主想不开,精神一直恍恍惚惚的,然后一不小心在过河的时候掉进了河里,被在田里干活的人看到了,救了起来。大家都误以为她想不开,自寻短见了。

所以才有了沈容醒来的那一幕。

不过如果仅仅是不认妻儿,抛妻弃子,在这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下,柯兴言的行为也算不上太过。他是渣,但这一切都是时代铸就的悲剧,有其特殊性。

原主从城里回家后,沉默了下来,老老实实地养孩子,没再做幺蛾子。

可过了一年,柯兴言却给原主寄了一封信过来,说是想她了,还是觉得她最好。在信里,他还文绉绉地做了一首酸诗,以表示怀念他在桂花村的日子。

原主本就是个恋爱脑,又一直对柯兴言跪舔,他一发出信号,原主的心思就活络了,两人暗暗书信来往了几个月,柯兴言在表示他爱的还是原主,跟现在的妻子没感情,只是为了安排工作才娶的。他现在意识到,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对两个人的毁灭,所以他跟妻子离婚了,想重新跟原主复婚,因而邀请原主带着孩子去城里一起说服他的父母。

原主傻乎乎的信了,偷偷拿着自己这些年攒下来的钱,带着孩子,坐上了去城里的车,奔着所谓的爱情而去,然后这一去就再也没能回来。

第116章 犯流氓罪的原配

“阿容,你应妈一声,别吓妈啊!”沈母见沈容醒来后,一直呆呆的,生怕女儿被气出了什么毛病,连忙握住她的肩使劲儿地摇了摇。

沈容的思绪被她打断,黑漆漆的眼珠子转了转,终于有了些神采。

沈母喜极而泣,激动地抱着沈容:“你这孩子,吓死妈了!你掉进水里,回来发了三天高烧,醒来又这样不言不语的,你知道妈多担心吗?”

沈容窝在沈母暖暖的带着皂角气息的怀抱里,心里有微微的触动,这就是母亲的怀抱,温暖、贴心、充满了安全感,让人忍不住想沉溺在其中,永远都不离开。

原主有这么好的亲人,为了个男人丢掉了小命,真是不值得!

但也正是因为她家条件还不错,从小备受宠爱,因而才会为了一个男人不顾一切。换成一个吃过苦头的姑娘,才不会傻得去贴柯兴言的冷屁股呢,他一召唤,就迫不及待地去呢。

原主第二次进城前,因为抱着孩子,带着行李,所以给柯兴言发了封电报,告诉了他,自己坐了哪一趟火车,什么时候到。

等她抱着孩子一下火车,就看到柯兴言扶着一辆崭新的凤凰牌自行车,守在站外等她。

看到比以往在村里时更加英俊成熟稳重的心上人,原主开心极了,忘了他在城里又结过婚这件事,抱着才三岁的孩子欢快地跑了过去,因而错过了柯兴言眼底一闪而逝的不耐。

见面后,柯兴言先带原主和孩子去饭店吃了饭。那是83年,城里已经兴起了不少小饭店,不要票不说,价格和服务比国营饭店好了许多。

吃过饭,柯兴言又把原主带去商场转了一圈。原主以前最远都只去过县城的供销社,完全没法跟城里的百货商场比,原主看得眼花缭乱。

柯兴言大手笔地给原主买了一条裙子,又给孩子买了一套新衣服和一个乡下听都没听说过的玩具,光这点东西就花了他五十多块。

逛完商场,柯兴言把原主送到了招待所,终于说明了用意。

他想要豆豆,他之所以花钱又是带原主去吃饭,又是逛街买东西的,就是想告诉原主,他所能提供给豆豆的生活条件比原主优越一百倍,豆豆跟了他会过得更好,更有出息。

原主懵了,她欢天喜地,不顾父母兄长的反对,偷偷进城来找他,还以为能苦尽甘来,说了半天,原来对方只是想要她十月怀胎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孩子。

原主当然不答应,她已经没有了丈夫,不能没有儿子。

知道真相后,她非常生气,当天就想买火车票回县城。但被柯兴言给拦住了,柯兴言向她诉苦,不是他不愿意娶原主,而是因为原主是农村人,进城没有工作,孩子跟了她的户口,也是农村户口,没有户口就意味着不能分粮。光凭他一个月几十块钱的工资,没法养活一家人。所以他才会想把孩子留下,原主要是不同意,他再回去跟家里商量商量,想想办法。

原主本来就耳根子软,又对柯兴言一往情深,加上不想孩子没有爸爸,他这么一通保证,原主的态度就软化了下来,说答应给柯兴言两天时间,他们家要是不同意,她就带孩子回乡下。

柯兴言回家后,不知怎么商量的,第二天来就对原主说,他父母的态度有点软化了,要庆祝一下,同时也要弥补她和孩子,又带原主和孩子去吃饭,还叫了一瓶好酒,殷勤地劝原主多喝点。

这年月,家家户户穷得叮当响,连饭都吃不饱,酒自然也是个稀罕物,只有过节的时候沈父才能喝两口,就连原主的三个哥哥也没怎么喝过酒。原主自然不知道,自己的酒量非常浅,很容易喝醉。

半杯白酒下肚后,她的脑子就迷糊了起来,柯兴言说要扶她回招待所休息,原主天真的信了。

等她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身边躺着一个陌生的男人,不等她反应过来,警察就踢开了大门,把她和那男人都抓走了,罪名是流氓罪。

此时正值严打期间,原主被光溜溜地发现跟个陌生男人躺在床上,罪证确凿,被判了死刑,没多久就被枪决了。

原主的父母发现她又去城里找柯兴言后,非常生气。心想,柯兴言眼高于顶,都已经在城里娶老婆了,肯定不会搭理她,碰了一鼻子灰,她自然就会回来了。

哪知左等右等,等了半个月,她都没回来。沈家人坐不住了,原主的两个哥哥进城去找原主,才发现原主因为所谓的流氓罪被判了死刑。他们家的妹妹,他们还不清楚啊,一颗心全系在了柯兴言身上,怎么可能跟别的男人搅和在一块儿?这肯定是柯兴言诬赖她的。

沈大哥和沈二哥气不过,去把柯兴言狠狠揍了一顿,将他的两根肋骨都给打断了。

虽然出了一口恶气,但这可捅了马蜂窝。此时正值严打期间,他们又没证据,竟把人打得重伤,这可是极为恶劣的行为,沈家两兄弟被抓了,判了十几年的有期徒刑。

等沈父沈母接到这个消息时,唯一的女儿已经死了,外孙不知所踪,两个儿子也都坐了牢,他们家也沦为了全村的笑柄和鄙夷的对象。沈父沈母伤心得一夜之间白了头,两个儿媳妇受不了这样的流言蜚语,纷纷回了娘家改嫁,留下两个可怜的孙子孙女,没爹没妈。而在部队里发展正好的沈家老三听说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不放心父母和侄子侄女,退伍回家务农,好好的前程也没了。

一个好好的家就这么散了。

原主死后,看到这一切,愧疚不已。正是她的恋爱脑,毫无原则的跪舔行为,给自己,给家里的人招了了横祸,给父母、给疼她爱她的哥哥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因而她愿意以魂飞魄散为代价,只求能改变家人的命运。

沈容接受完这段记忆,很是唏嘘,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原主是恋爱脑,跪舔一个看不上她的男人,千方百计的倒贴,但也只是她一个人的事,她并没有伤害到其他人,怎么说也不应该沦落到这种凄惨的结局,还害得家人跟着她受累。

而这一切都是柯兴言那个人渣所导致的。他无意于原主,却为了好处不冷不热地吊着原主,又因为回城无望,迅速娶了原主,等回了城就一脚踢了已经怀孕的原主,后来又因为种种原因想要原主的儿子,而设计害死了原主。这种种行为,已经不能用渣来形容了,而是毒。也就难怪原主不甘心了。

沈容收回了纷乱的思绪,抬起头看着沈母半白的鬓角,心里很不是滋味。沈母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奶奶都当了,还得为女儿操碎了心。

她轻轻退出沈母的怀抱,一张嘴就发现嗓子沙哑得厉害:“妈,我是不小心掉进河里的,我没寻死,以后也不会去寻死。柯兴言这种人渣爱娶谁是他自己的事,跟我没关系,你放心吧,我以后不会再胡来,让你们担心了。”

一口气说完这么一段话,沈容的嗓子干得更厉害了。

沈母赶紧拿起放在床头的搪瓷缸子递给她,心疼地说:“你烧了好几天,少说点话,先喝水。”

“嗯。”沈容接过白色的缸子,捧在手里,小口小口地抿着,直到把整缸子水给喝完。

沈母在一旁见了,松了口气,只要她不哭不闹,能想通,就是天大的幸事。

接过搪瓷缸子,沈母说:“你先睡会儿吧,我去给你蒸鸡蛋羹,做好了叫你。”

估计是病久了,这具身体浑身乏力,沈容没有逞强,点点头,躺回了床上:“对不起,妈,让你们操心了!”

虽然做出这事的是原主,但沈容看到沈母佝偻的背,花白的头发,还是心有不忍。如果自己承认错误,能让他们放心一些,开心一些,又何乐而不为呢?

沈母出了女儿的房间就看到老伴儿蹲在屋檐下,抽着乡下人自己卷的土烟。

这老头子,明明担心阿容,又非要赌气,不肯进去看她,就守在门口,有什么用。

沈母懒得理他,转身就走。

沈父瞧她不搭理自己,只好站了起来,跟在背后,装模作样地咳了两声:“醒了?”

沈母哭笑不得,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丈夫:“醒了,再休息几日应该就差不多了。我看她这次是想通了,柯兴言在城里娶了新媳妇儿,被阿容撞上了,她心里难过,回头你也别再问她了,就当没柯兴言这个人吧。等过一两年,这事淡了,咱们再给阿容相看一个好的,就挑附近村子的,有咱们和老大、老二盯着,她也不会受欺负。”

“妈蛋,老子就知道那小子不是个东西,眼神不正,回去就不会再回来了。都是我的错,当初就不该给他开介绍信的。”沈父气得拍自己的脑门。他是真的后悔,明知道那小子心术不正,就应该放在眼皮子底下盯着,最后还是经不住女儿的软磨硬泡,抱着一线希望,答应了,最后差点害死女儿。

沈母瞥了他一眼,安慰道:“别怪自己了,这也不是你的错。那小子心眼那么多,就是你不答应,他也会想尽办法回去。咱们家阿容单纯,跟他不合适,就这么断了也好。”

话是这样说,可沈容以后就要背上二婚的名头,还带着一个孩子,条件稍微好点的人家,谁肯娶她?条件太差的,沈父也不想让她嫁过去受苦受累。

算了,他这把老骨头还干得动活,大不了自己养闺女外孙,等外孙大了,女儿的好日子就来了。

沈容在屋子里听到沈家二老的话,心里发涩。沈父沈母都是疼爱孩子的好人,不该落得老来丧女,两个儿子坐牢这种悲惨的结局。而这一切都是柯兴言害的。柯兴言肯定是他自己的身体有问题,又或者是他老婆的身体有问题,没有孩子,才会打豆豆的主意。

只要他没有儿子,依他不择手段的阴毒行事风格,还是会盯上原主,自己得早做防范,最好是主动出击,弄死这猪狗不如的东西。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先养好身体,否则其他都是白谈。

沈容在床上躺了两天,身体终于渐渐复原,她也见到了原主的儿子——豆豆。豆豆继承了柯兴言和原主的优点,皮肤白白的,两只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像是年画里走出来的福娃娃,可爱极了,沈容见到他的第一眼,心就化了。

“妈妈,妈妈……”瞧见沈容,豆豆就扑了过来,伸出两根藕节一样白白嫩嫩的小胳膊,依恋地圈着沈容的脖子,一个劲儿地叫,“抱,抱抱。”

“他这阵子一直在找你,从你进城的第一天开始,他每天都要把家里的房间都找一遍,没找到人,就跑去大门口坐着,谁都拉不回来,一抱回家就哭。这孩子虽然还不会说,可他心里明白。”沈母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就是为了豆豆你也应该振作起来,以后别做傻事了,有什么事,回家说,你还有我和你爹,你三个哥哥呢!”

说到底,她还是不大相信原主的落水是意外。

沈容点头:“嗯,妈,你放心吧,我已经不是孩子了,我现在也是个母亲,我得担负起母亲的责任,好好将豆豆抚养长大。”

说着,沈容托住豆豆的小屁股,把他抱了起来。

终于又找到了母亲,豆豆开心极了,小嘴吧唧一口,亲了一下沈容的脸:“妈妈,别走,妈妈,妈妈……”

“好,妈妈不走,陪着豆豆长大。”沈容用额头抵着他的小额头,看着他的眼睛,笑眯眯地说道。

见母子俩相处得融洽,沈容的精神也一天比一天好了,沈母终于放心了一些,她期盼着一切都会好起来。

事情也如她盼望的那样,沈容自从落水被救回来后就跟换了个人一样。她每天在家带着豆豆,洗衣做饭扫地做家务,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等父母、哥哥、嫂嫂干活回来,都有热饭热菜吃。她还把两个侄儿侄女都收拾得整整齐齐的,有空的时候就教豆豆说话,教两个大一点的孩子数数、背诗,同时,等晚上孩子们都睡了,她还天天挑灯夜读。

这种改变,不光沈家父母哥哥意外,就连两个嫂子也诧异极了。其实她们是不大喜欢这个被全家人都捧在心尖尖上的小姑子的,因为她比较娇气,家里什么好东西都先紧着她,哪怕是自己男人挣回来的,时间长了,谁能高兴得起来?

不过现在的小姑子懂得谦让三个孩子了,而且天天帮着家里做事,让她们不至于干完了地里的活,回家还要做家务,一天到晚忙得不可开交,连歇脚的功夫都没有。

因而两个嫂子对沈容的态度也和蔼了许多,尤其是见她是真的对两个侄子侄女好,嫂子们就更高兴了。沈家的气氛一日比一日好,唯一让人闹不明白的就是,小学未毕业的沈容竟然捧起了书本,大家一开始都以为,她可能也就几天热度,过完这一阵就好了。

但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她把从邻村一个老师那里借来的高中课本看完了,然后还拿出攒了许久的私房钱,又去县里买了教辅资料回来,没日没夜的看书,写写画画。这可不像只是玩玩而已。

每天沈母去她房里都能看到好几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纸张。沈家文化水平都不高,也就认识一些汉字,能读书看报的水平,要是遇到稍微深奥一点的词汇或者笔画复杂一些的字,他们就认不出来了。

因而沈母也看不出来这纸上写的究竟是什么,不过她倒是看出了一点,她家闺女的字比她爹都写得好看。

沈母拿了一张纸拍在沈父面前:“你们说写字有多难多难的,看看,你们爷三写得都不如阿容。”

沈父接过纸一看,也是大为惊讶:“这真是阿容写的?你没搞错?”

这字像是练过,规整得像是字帖上的字,就连村小的王校长也写不出这么好看的字,不,依他说,全村的字都没有他闺女的好看。

这话,沈父还真不是吹牛的。他是村支书,以前要记工分,发粮食,要签名,因而几乎见过村子里所有大老爷们写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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