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一起向城西孙婆婆的馄饨走去,一路上李宾果牵着桃夭的手都没有松过。
来到摊子前,桃夭率先对忙碌的孙婆婆说,“孙婆婆,您生意这么好,这还没到饭点呢就这么多人了!”
“小丫头是你啊”,孙婆婆闻声抬起头,看见桃夭和李宾果,视线在两人牵着的手上停了下,狡黠地眨了眨眼,“你这丫头眼光不错!”
桃夭一听眼睛亮了亮,正想豪迈地承认,突然想起了什么,面上显出羞答答的模样,开口说“婆婆,您老人家说什么呢”,一面不舍的把手从那只温暖的手掌中抽回来,然后转身找个空桌坐下。
李宾果把空荡荡的手收回来,“婆婆,两碗馄饨”,又含笑看了一眼坐着的桃夭,“都要大碗”。
桃夭就坐在不远的地方,听的清清楚楚,虽然对未婚夫点的“大碗馄饨”挺满意,不过,这么刻意的强调“大碗”,实在笑话本姑娘吃的多么?
李宾果走过来,自然的坐在桃夭旁边的位子上,两人一时间无话。
幸好馄饨出锅快,没几分钟就端上来,看着热气腾腾的一大碗馄饨,桃夭早就把什么淑女风范抛到脑后,拿起勺子就开始大口吃起来:嗯,皮薄肉厚鲜美汁多,再来一口酸汤,真好吃!
李宾果好笑的看着桃夭狼吞虎咽吃东西的样子,感觉这碗普普通通的馄饨,好像出自名厨之手,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让从未吃过这种小摊的李宾果,都忍不住拿起勺子吃了一个。
这碗馄饨只不过出自一名普通的老妇人,纵然鲜美,又如何比得上王府里的珍馐佳肴?但吃惯了山珍海味的贵公子,此刻却觉得分外好吃。
也许吃什么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坐在饭桌上吃吧!
好像从第一次见到这个女子开始,每一次她的表现都和过往见过的女子不同,也正因此,之前在大街上见到迎面过来的她,才会忍不住装作不认识去逗一逗!
真好,再过三个月就可以娶她过门,以后每天都可以坐在同一个餐桌前吃饭了!
不知不觉间,李宾果居然把一大碗馄饨吃个精光,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因为从小在王府接受的教育就是不可贪嘴多食。
摸了摸由于过量而微微凸起的胃苦笑一下,这可不是好现象,成婚以后天天如此还不成个大胖子!
桃夭也早就吃完了,她看着李宾果斯文优雅的吃相,觉得赏心悦目,所以吃完以后就撑着下巴一直看着他。越看越觉得未婚夫好看,这婚姐姐我结定了!
看李宾果吃完,桃夭坐直身子,把随身携带的帕子递过去,示意他擦嘴,却忘了自己吃完没擦。
李宾果接过帕子并未擦嘴,而是向桃夭脸上伸过来,轻轻擦了擦桃夭嘴角右下方,眼神无比专注像在做一件极其重要的事。
这轻轻的一下,仿佛点进了桃夭的心里,千年来平静无波的心,这次就像被石子击打过的水面,荡起了层层涟漪。那张好看的脸近在咫尺,甚至能看到他垂下的睫毛,长长的,根根分明,桃夭看的呆了。
“走吧,想继续逛还是回家?”
桃夭从美色中回过神来,“啊?”
李宾果看她傻呆呆的模样甚是可爱,忍不住勾起手指,轻轻在桃夭小巧的鼻子上刮了一下,“你啊,天色还早,再逛一会吧”!
说完又牵起了桃夭的手,拉着她站起来一起走。
接下来李宾果拉着桃夭又回到了市集,看到什么好玩的就买下来,还买了不少零嘴,都是桃夭喜欢的。
直到走到一家绸缎庄的时候,桃夭忽然想起来自己的嫁衣,都已经过了晌午,想必母亲早就和婆婆们一起挑好料子了,说不定还会叮嘱自己些什么,找不到人可不就穿帮了?得赶紧回去。
“那个,李公子,我突然想起家中有些急事,现在要马上回去”
“什么事这么急?需要我帮你吗”
“呃,不用,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有些麻烦而已”
“这样啊,那一起走吧,我刚好找柳大人有些事”
“啊?那,那好吧”
急匆匆走到柳府门外,桃夭想个说法搪塞了李宾果后,悄悄绕道后门,拿着一堆东西从后门进去,当然买的零嘴不少都用来贿赂看门的大娘了。
好不容易回到院里,先把东西都放在房间的箱子里,又问了问柳妈妈知道她还没回来松了一口气,刚坐下来喝口茶就听前院小厮来报,说老爷要桃夭好好打扮打扮,晚上去前院吃饭。
爹为什么传我去前院吃饭?还特意交代要梳洗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