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朝确实不怎么笑,尤其对着大人的时候。但商稚言猜,是他在余乐家里住的那几天,慢慢练出了跟成年人沟通的一点点技能。余乐的父母脾气性格都很好,除了他爸对儿子比较严格之外,基本上家里什么都能说,什么都能聊。商稚言在他家里吃过几次饭,发现他爸虽然看起来严肃不可亲近,但饭桌上仍然是很活泼的一个中年大汉。平常一顿饭也就半小时,在余乐家里能吃一个钟头,饭毕菜毕,一家人擦桌子洗碗,开着电视看晚饭时段的武侠片和新闻联播,能叽叽喳喳聊上很久。
商稚言忽然意识到,认识谢朝这么久,她从来没问过谢朝家里是做什么的。谢朝只提过父母做生意,但具体做什么生意,在哪里,他从来不说。
少年人交朋友,只讲求气味相投。家族、背景、财力、人脉,那是还未来得及思考的事情,两个男孩只要在篮球场上打过一次合作无间的球,就能当朋友,两个女孩只要一块儿上下学一块儿去厕所,就能成死党。商稚言在学校里朋友挺多,但班上和她关系最好的孙羡,她也不清楚她家里做的什么。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但现在,商稚言起了新的好奇:她开始想知道,谢朝在怎样的世界里生活。
她把应南乡介绍给谢朝,郑重而认真:“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应南乡。”
应南乡正儿八经地伸手和谢朝握,谢朝的目光在商稚言脸上停留数秒,潦草地碰了碰应南乡的手:“你好。”
应南乡冲商稚言眨眼,无声地说:果然好酷。
余乐让她俩别骑车,两个男孩载着去就行。溜冰场开在商场里,人流庞杂,车肯定不好放。为了方便,他甚至放弃了电动车,改换自行车出门。
应南乡:“我不想坐你的车。”
但几乎同时,谢朝对商稚言说:“我载你。”
应南乡:“那我骑言言的车。”
余乐:“哎,那小南,你载我吧。”
最后,应南乡载着余乐,谢朝载着商稚言,四人总算出发了。
商场位于市中心,据说那真冰溜冰场人气极高,光是排队都能排一小时。余乐和谢朝在来接她俩之前已经先去勘察过,顺便领了个号。
越是靠近市中心,人车也渐渐稠密。经过红绿灯时,两辆车总被分隔开。谢朝终于逮到机会跟商稚言单独说话,轻咳一声:“你今天有点不一样。”
商稚言装傻:“有吗?”
她侧坐在后座,身边就是谢朝的背影。今天气温十四五度,风不大,谢朝穿了件藏蓝色风衣,内搭白色毛衣,看起来是干净帅气的年轻人。商稚言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
“很好看。”她忽然听见谢朝这样说。
商稚言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
又遇上了红灯,谢朝稳稳停下,单脚点地,扭头重复:“今天很好看。”
商稚言撞上他明亮眼神,从耳朵开始,脸轰地红了。她羞恼地推了谢朝一把:“我……我平时就这样啊。”
谢朝重新直视前方,但他一直笑着,对自己脸部肌肉暂时失去了控制力。“人多,车不稳。”他正儿八经地提醒,“你可以抱着我。”
商稚言想换车了。但应南乡和余乐已经赶在红灯亮起前穿过了路口。人群开始往前移动,商稚言下意识抓住了谢朝的衣服。谢朝一把攥住她的手,让她环着自己的腰。
“别掉下去了。”他还是那副正经得不得了的口吻,“你爸爸刚给了我五十块钱红包,我要照顾好你。”
商稚言没松手,但总觉得路上所有人的人都在看自己,看谢朝。有些东西正在蠢蠢欲动,要冲破貌似平静的水面,煌煌然亮相。她顺着谢朝说的接话,想要冲淡这份自己还理不清楚也没法解释的紧张和害羞:“我就值五十块钱?”
“当然不是。”谢朝说,“你是无价之宝。”
商稚言只能看见他的背影。瘦,但已经足以遮挡寒风。她根本弄不清楚自己心里不断翻涌的是什么念头,脸仍旧发烫,但无法析清是因为谢朝的胡说八道,还是因为谢朝本人。
此时的应南乡和余乐,正在两个路口之外等待他们。和谢朝商稚言每逢路口必定遇到红灯不同,他俩一口气过了三个绿灯,回头才发现身后不见朋友踪影。应南乡让余乐下车,余乐仍旧稳稳跨坐在车后座,厚着脸皮不肯动。
“我给言言化妆了。”应南乡忽然想起这事儿,带着几分得意和虚荣,“好看吗?”
余乐冲她傻笑点头:“好看。”
“不是说我,说言言。”
余乐挠头:“没注意。商稚言平时不化妆啊,你搞什么。”
应南乡嘿地一笑。她之所以要拎着化妆盒到商稚言家里,是为了让商稚言在谢朝面前有眼前一亮的惊喜感。“不能太艳,太艳就俗了,所以我化的是很日常的淡妆。言言适合淡妆,她本来眼睛鼻子就好看,就是最忌休息不好,皮肤暗淡。我技术还是不错的,你觉得谢朝会不会喜欢?”
但出乎她意料,余乐并没有附和,也没有她预想之中的夸赞。
“给言言化妆,是为了让谢朝看吗?”余乐脸上没了笑意,“为什么要给谢朝看?”
“因为谢朝喜欢言言。”应南乡没觉得自己不对,“言言对谢朝也有好感啊,你看不出来?”
“看出来又怎么样?”余乐仍在问。
应南乡有些恼了,在她印象中,余乐从来没有这样咄咄逼人过。她下车站在地上,与余乐互瞪:“看出来了那你怎么什么都不做?撮合他们啊!”
“你会害了商稚言。”
应南乡只觉得气往脑袋上冲。“我怎么会害她!”她怒极反笑,“余乐,你讲话过不过脑子?化个妆也叫害她,你是她爸还是她哥,女孩子的心事你懂得多少!”
余乐一声不吭,从车上跨下,径直往前走。应南乡愣住了,连忙推着车追上:“喂。”
余乐没理她。他个子很高,大长腿一直往前迈步,应南乡追不上,干脆骑车跟着,拉他袖子:“余乐。”
余乐急走几步又停下:“应南乡,你不要把你自己的经验套在别人身上。”
应南乡和他通过商稚言而结识,三年来从没见过余乐对自己摆过这样的脸色。和气恼相比,她反倒好奇:“我不懂,为什么你要这么生气。你不希望言言好吗?他们俩不相配吗?”
“你脑子里是不是除了谈恋爱什么都没装?!”余乐声音低沉,目光却不容她忽略,满是愤怒,“商稚言家里的情况和我自己的情况差不多,我们除了学习之外没有任何改变自己命运的方法。现在是什么时候,你为什么要赶着把商稚言和谢朝凑在一起?”
“谢朝学习这么好,在一起怎么了?”应南乡完全无法理解他的顾虑,“他学习好,人又帅,谁不喜欢?”
余乐眼皮低垂:“那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问得太直接,应南乡霎时间哑口无言。
她想开个玩笑蒙混过去,但余乐正注视着她,那是擒获猎物的眼神,根本不容她迟疑和打马虎眼。
“……你太认真了。”应南乡开口,“我很害怕。我不喜欢太认真的人,会很累。”
余乐歪了歪头,面露困惑。
“你学画画的时候不认真吗?”他说,“小南,你也是个认真的人,不是谁都能做到在零下十几度,暖气不够力的冬天,早上五点起床做练习的。”
他顿了顿,又低声说:“对自己喜欢的东西认真,是本能。”
应南乡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看着余乐,像看一个自己从未仔细打量过的陌生人。
余乐转身继续往前走,但这回走得很慢,应南乡可以推着车轻松跟上。
“别瞎掺和,别再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余乐已经消了气,像叮嘱一样一字一句地讲,“谢朝和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做朋友可以,别的不要想。”
“砰”的一声,公寓的大门被人粗暴打开。
屋里两条哈巴狗顿时大叫起来,但看到来人之后,又立刻噤声,乖乖趴下去吃饭。
雄哥正在给两只爱犬喂饭,不满又不耐烦:“周博,你做事情能不能不这么鲁莽?回一趟家弄得上下楼都响,说你多少次了。”
周博摘了帽子,露出他溜光噌亮的脑袋,咧嘴一笑:“不好意思啊姐夫,你们家这门真的不好开,我等等帮你修修合叶。”
雄哥摸摸自己的胡子,又问:“黑三的事情搞定没有?道上多少人在笑我,你知道的。”
“快搞定了。”周博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照片,“黑三爸妈都在外地,家里老人都死光了,没什么和他有来往的亲人。我在伟达门口蹲了几天,发现他还有个表妹。”
照片扔在桌上,雄哥却没有立刻拿起看。
“……拉拢一个伙计回来,不需要用这种手段。”他疲惫不堪,“周博,你没有混我们这行的脑子,好好打你的渔去。”
“威胁他表妹,黑三就会回来了啊。”周博坐在一旁抱起哈巴狗,“电影里都这么演的。”
雄哥:“你少看一点黑帮片吧,都是编的。”
周博仍不放弃:“我威胁了这妹仔几次,她怕我的。”
雄哥:“你不了解黑三。他要是知道我们对他表妹下手,他会带刀直接砍到我同福堂来。”
他指着头顶那块“悬壶济世同福堂”的牌匾。
偌大的公寓里漂浮着似有若无的中药味,墙面好几列药柜,整整齐齐。
周博愣住了。他没考上大学,嫌出海打渔太累,在姐夫的中药铺子里做了几天,实在分不清药材名字,不久之前才接触雄哥手底下的另一盘生意,满脑子都是古惑仔电影里的打打杀杀。
雄哥并不看好他。把妻弟拖入浑水后,娇滴滴的老婆天天跟他吵架撕打,但周博实在对混混这一行充满真挚的热忱,他怎么打击都不能扑灭,只好给了他一个最无聊也最耗费时间的工作:劝黑三回归。
周博:“那怎么办?”
雄哥长叹一声,拿起照片翻看。才翻了两张,他忽然坐直了,目光紧紧盯着相中人。
周博连忙凑过去。
那几张照片都是他在商稚言上学放学路上偷拍的,商稚言穿着校服,和同学朋友谈笑着。雄哥紧盯着的是商稚言身边的一个男孩。
“他是谁?”
雄哥看了许久,才摸着胡子,慢慢放下照片。
“远潮集团老总谢辽松的独生子。”他笑了一声,“有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故事之外的事情】
余乐回家,当夜失眠,给谢朝打电话。
余乐:我今天凶了小南。
谢朝:所以呢?
余乐:好新鲜。我决定以后常常凶她。
谢朝:……变态。(挂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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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摇星海被沈老师的教鞭、徐西临女朋友川川、有生之年的营养液,请大家欣赏穿新风衣的谢朝摆Pose。
(谢朝火速逃跑
第26章 意外(4)
远潮集团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医药科技龙头企业,以新型医疗技术为业务重点,虽然创立时间只有十几年,但已经成为国内外赫赫有名的医药科技集团。
三年前,远潮集团的工作团队开始往南移动,落户此城,在高新科技园区里占据了一栋48层的大楼,并在三年内逐渐将所有的业务全部转移落地。为了招揽到远潮集团,政府给了不少政策和税收优惠,而去年远潮集团旗下的新公司新月医学科技研究院也正式在科技园区挂牌成立。
这些事情,从大范围来说,与雄哥祖传的中医事业有那么一点儿似有若无的联系:毕竟都是行医的。
周博盯着雄哥看了又看。他没能从姐夫脸上看到任何自己可理解的信息。
雄哥摸着哈巴狗的脑袋,忽地一笑:“咱们跟谢总借点儿钱花花。”
周博一下就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