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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秋莲相亲(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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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胡一家来的还挺早,六点多钟就来了,来的时候林溪母子俩还没起床,韩大姐在做饭,韩卫国在整理木板下脚料,摞在一起冬天生炉子。

小胡踩着三轮车,把他奶他爷他姐全拉来了。

韩大姐抬头望天,这也太早了点吧?这个点,不仅林溪没起,孩子们也没起。

不是她家弟妹懒,是揣着俩娃累。

“小胡,你们先坐一坐,我去叫人。”

韩卫国连忙去炕上叫林溪,林溪一晚上睡不半晚上的觉,这会终于舒坦了,韩卫国这个特号大苍蝇在耳边上嗡嗡嗡,嗡嗡嗡的,就问哪个不烦。

“你烦不烦啊,还让不让人活了?”自己折腾半宿,他眼瞎?

韩卫国哪敢耍脾气啊?活像伺候老佛爷的小太监似的,轻声道:“小胡一家来了。”

林溪惊的跟个什么似的,一骨碌爬起来,韩卫国把衣服递到她手上。如果林溪张开胳膊,大概男人会把衣服给她穿好了。

那怎么行呢?她贤妻良母的形象不要了?

林溪把自己收拾妥当了,打开窗子对流一下新鲜空气,屋子里虽然没有臭脚丫子,小四晚上要把尿,气味还是不咋好闻。

韩卫国泡茶的工夫,林溪把只穿着小裤衩的小四拎到了丫头们那屋。

一番临时抱佛脚的操作之后,林溪终于把小胡的亲友团迎进里屋。

“大爷大娘,不好意思啊,家里孩子小,让你们久等了。”

小胡奶奶看着扣在林溪肚子上的那半个水瓢,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再说又不是在乡下下地,工人都是按时上班的。

“没事,他婶子,是我们来的太早了,怕耽误你们上班。”

实际上啊,她也不想来的这么早,矜持,矜持懂吗?可是抗不住春小子一个劲催,就像去晚了媳妇儿就跑了一样。

难得见到孙子这般直吼吼的样,搞得小老太太对有可能成为她孙媳妇的人,很好奇、很期待,甚至于手心冒汗了是咋回事?

小胡的爷爷是个干瘦的老头,话不多,看起来很憨厚;小胡的姐姐二十多岁,也是话不多,跟在他奶后面,偶尔补充一下老太太的发言内容。

林溪对这家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不是话篓子,人很实在。

又过了快一个小时,韩卫民和韩大嫂以及今天的主角秋莲来了。林溪这个媒人赶紧给双方做介绍:“大爷,大娘,这是我家大哥大嫂,还有侄女秋莲;大哥大嫂,这是小胡的爷爷奶奶和姐姐。”

两家算是认识了。秋莲一出现,小胡的奶奶可算是知道了,为什么他孙子这般急吼吼的了,这个姑娘俊啊,俊的像那个画上仙女似的。

不过老太太也发愁,自家孙子虽说不赖,可是没爹没娘的,又有他们这两个老骨头,肯定会给孙子减分的呀。老太太护孙心切,坐下没多久就攥着韩大嫂的手表决心了:“他婶子,春他爹虽然走的早,我和他爷从他七八岁就开始攒,多了不敢说,娶媳妇儿是够了。这孩子勤快、过日子,自己挣的也不少,都在我和他爷这儿攒着呢。再一个我和他爷的养老,我还有一个儿子,老了让老儿子养,还用不上孙子养。老二两口子也是个实在的,早保证过了,他们不贪图老的那点东西……”

巴拉巴拉,老太太唯恐漏掉一点点。好吧,林溪收回这家人不是话篓子这句话。

韩大嫂像找到知音了,也开始说自家的情况:“五月初她爹遇到了点事,上医院花了几百块钱,没办法了才把闺女挣的补上了。您放心,我和她爹还不算老,打饥荒、给她弟挣娶媳妇的钱都不用她姐俩,她们挣的钱让她们全带着,花掉的等我们挣了钱再给补上。”

林溪越听越不对味,感觉今天不是来相亲的,是来商量结婚的,难道,这亲事算是成了?

“他婶子啊,你别看我和你叔老胳膊老腿了,身子骨还行,帮着看个小重孙子还能看的动。像这个学走路车,让春儿做一个,我在后面推着不是挺好?”

小胡和秋莲的脸上,那真是红一阵黑一阵,这进展神速啊,连重孙子的学步车都开始考虑了,要不要那么夸张?

韩大嫂很认同地想点头,一想到人家重孙子的娘很可能是自家闺女,又很矜持地Pass掉了点头动作。

小胡觉得他在这里忒尴尬,给韩卫国和韩卫民各递了一根香烟之后,就出去干他的活去了。

韩卫民放在鼻子上闻了闻,掏出火柴点上了;韩卫国也想吸支解闷儿,立马接收了林溪的眼刀,默默地把香烟夹到了大哥的耳朵上。

是不是只有女婿孝敬的,他才有资格吸啊?

想想八岁的大闺女,六岁的二闺女,四岁的三闺女,负岁的小闺女,最少也得十几年之后,他才能见到叫做女婿的那种生物。

负岁的小闺女:诶,爹,您想多了,俺还是个吃Shi的宝宝。

林溪看了看一团和气的准亲家,又看了看秋莲,秋莲会意,红着脸也起身走了出去。

院子里的小胡正用短刨子在推木板,看见了秋莲,立马心疼了,问道:“你咋出来了?快回去,外面天热。”

“你不是也在外面吗?”

秋莲的声音虽小,但小胡还是听见了,他说:“我是男的,皮糙肉厚的不怕晒。”

长时间在室处,小胡的皮肤有些黑,但是不难看,秋莲还觉得比厂子里的小白脸要好看。

“你以后戴个草帽,晒秃噜皮可难受了。”虽然林溪有搭棚子,但小胡不可能就在那一个地方转啊。

“戴那个不习惯,影响光线。”

这个话题秋莲不懂,两个人就没有继续下去。

“你怎么想的呀?”秋莲小声问,她虽然腼腆,但事关终身大事,硬着头皮也得上啊。

难得遇见这么个顺眼的。

小胡挠头,偷偷又瞄了一眼心上的姑娘:“你要是同意,我肯定没意见。”

秋莲不明白,这还能带先决条件啊?

“我是问你,没让你问我。”

小胡其实很想说我愿意,话到嘴边变成了:“我昨晚一宿没睡……”

秋莲吐槽:你睡不睡的跟问题有啥关系?

“我激动的……”

轰!秋莲想撒腿就跑:不行,这哥们会燎人,俺不是对手!

【作者题外话】:写对小年轻的故事,给本文加点甜蜜指数。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214章 秋莲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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