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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人间摆地摊[美食] 第19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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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这样的扇贝卖五十一只一点都不贵。特别特别的鲜甜,我连最后的汁水都全都吃完了,然后那个蒜蓉巨香,和粉丝放在一起真的是绝配!”

“大家也看到了,它的个头真的很大,几乎是普通扇贝的两倍大,然后肉质紧实,嚼到嘴巴里又很嫩,完全没有纤维感。”

谢三继续在旁边乱入,边吃边说:“对,感觉比我在挪威吃的大扇贝还要更好。”

李以蕊愣了愣,没想到他还是个会吃的。

她向直播间的粉丝们解释:“挪威除了三文鱼之外,大扇贝也是顶级的,被誉为神话级的美味。北欧气候寒冷,利于长膘,水域又干净,加上挪威有规定不允许捕捞十厘米以下的扇贝,所以那边的出品一直都非常的稳定,个头大而且肉质好。据说挪威最大的扇贝可以达到17厘米,当然这样的很少,大多数都在14-15厘米左右。”

一直在偷听的叶夭有点哀怨的在心里认同,她本来也想用挪威的大扇贝,一是不到季节,一是鲲鹏快递开出的运费太高,不划算。

李以蕊自然不知道看上去忙成狗的老板还能分出一丝心神来关注自己,她看了看盘子里的壳,比划了一下:“这个应该是虾夷扇贝,它的个头也很大,大概也有14左右。虾夷扇贝在国内应该是连市养殖的最好,不知道老板是不是用的连市的,如果是的话,那她合作的冷链太厉害了。感觉非常的新鲜,就像是刚刚从海里捞出来的一样,一口咬下去还有着海水的味道。”

谢三在旁边连连的点头,还是女神厉害,娓娓道来,他忍不住又插上一句:

“之前在挪威吃米其林三星,一例黄油煎扇贝要八百多,就那么五六颗肉,还不如这里好吃。”

叶夭:哼,她在欧洲开私家菜馆时,也卖快一千。所以这个价格,真的很良心。

粉丝:“爸爸,你说什么都对。”

李以蕊哈哈一笑,“国人的胃还是最喜欢蒜蓉粉丝蒸扇贝。挪威的扇贝因为水质干净,刚捞上来的时候是可以当场生吃的,很多顶级餐厅也会选择它来做刺身或者是寿司。这边的扇贝新鲜度这么高,感觉同样也能够生吃呢。”

可惜了,一些食材生吃才能够最大程度体现它本质的美味,同时也是检验品质的最严苛标准。

话刚落下不久,就见那个金色头发的乖萌小哥端了个盘子上来,里面放着三个大扇贝,刚开好壳,生的。

杜望指了指依然在忙碌的叶夭:“老板说送给你们的,可以生吃。”

李以蕊惊讶的望过去,叶夭对她点头示意。

虽然自己不喜欢扎堆的直播破坏秩序,但对于真正的美食主播,尤其是有品位的美食主播,她还是很有好感的。

直播间又刷屏了。

“没想到老板也是我们蕊蕊的粉丝!她肯定也在看直播。”

“哇,虽然戴着口罩,但真的一看就是个大美女呢。”

“蕊蕊快吃,看看生吃味道怎么样。”

三个大扇贝,正好一人一个。谢三热泪盈眶,没想到今天既能遇到自己喜欢的主播,还能托她的福获得额外的福利。

三个人几乎是毫不犹豫的拿起来就吃,丝毫不担心有可能发生的卫生问题。

带着海水的清新鲜甜味一下子就充盈了整个口腔。

李以蕊难得的抛弃掉用餐礼仪,边吃边说,还伸出了大拇指:“完全没有任何的海腥味,都不需要配柠檬汁或者是芥末,是很自然的甜味,而且肉质很丰满细嫩,嚼到嘴里的口感就像是波浪,不知道你们能不能够理解?真的超级新鲜,太好吃了!要知道随城是内陆城市,离海真的挺远的,但我吃出了当时在挪威渔船上吃到的味道。”

“好吃到我想哭。我决定了,明天我还要继续来吃。要不,我们在随城多待几天?”她问助理。

原本一直盯她行程盯得很紧的助理这次毫不犹豫的点了头:“可,我去改签。”

被她这么一说,又看她吃得那么的香,直播间的粉丝们开始各种流哈喇子。

“5555,我不行了,今年暑假我一定要去随城玩。”

“广告词我都给老板想好了,来随城,带你感受挪威的海。”

“哈哈哈哈,楼上有才,666。”

直播到最后还剩下一份雪菜豌豆炒年糕,李以蕊吃完后也是赞不绝口。年糕很软糯,蚕豆很嫩,配在一起正是江南春末夏初的味道。不过在顶级海鲜的冲击下,这道菜显得清淡普通了那么一点点。但想到明天就吃不到它了,又有些惆怅。

或许,这就是家常菜肴的动人之处。

直播快结束的时候,谢三又干了一件拉仇恨的事情。

“老板,再给我打包五十个扇贝带走。”

叶夭看了一眼蒸笼,无情拒绝:“最多三十个。”

“四十个吧。”

“二十五。”

谢三像是被霜打了的茄子一样垂头丧气:“那就三十个吧。”

老板太无情了。

粉丝:“爸爸爸爸,我明天就去随城找你。”

“算了一下,土豪这一顿就花费了将近三千块,只是在一家夜宵摊上。真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什么时候我才能实现我的夜宵摊自由啊。”

“盆友,不要沮丧,你还有机会。毕竟这样的夜宵摊,全国应该也就只有这一家了。”

李以蕊倒是不羡慕他的钱包,自己也有钱,但她却很羡慕对方的胃口。这位小哥,是真的能吃啊!

不过她倒是误会了谢三,谢三打包走的还真不是给自己吃的。他拿着地摊上两块钱一个的打包盒,开着自己的布加迪威龙,来到了随城市最有名的销金俱乐部。

秦凤声和一众二代纨绔们正在里面打斯诺克。这里一直都是他们的据点。

“谢三,讲究人,给哥哥们带什么好吃的了?”纨绔之一迅速的把他手上的东西拿走,打开一看,“卧槽,谢三你这是越活越抠了,带的这都是些啥啊,炒粉炒面......”

简直想要重新塞回他怀里。

谢三很认真的解释:“不是炒面,是拌面。”

“还有扇贝,哟,这扇贝瞧着还不错,”

秦凤声嗤笑一声,“谢三如今痴迷于吃地摊,这保不齐就是他从那地摊上带回来的。”

伙伴们一脸狐疑:“谢三,你家破产了?还是你爸妈终于醒悟过来不给你零花钱了?要不要哥们儿借你点儿?”

谢三笑骂一声,“你家才破产了呢。老子说了,这家地摊巨好吃,也就我想着你们几个禽兽,才带过来给你们分享。不吃拉倒、我带回去给我爸加餐。”

也有人是识货的,眼睛一亮:“是不是最近很红的那家夜宵摊?”

“你吃过?”

“这不传得神乎其神嘛,我那天就特意开车去了,结果被那排队的人给吓到了,想着不就一夜宵摊吗,至于?就撤了。”

被他这么一说,二代们开始有了兴趣,一群人开始瓜分谢三带来的食物。

然后,真香!

谢三不管他们,拿了一盒扇贝和炒粉给秦凤声,直接递到他手里:“尝尝?”

第26章 抽奖

在随城最贵的一个俱乐部里, 卧槽声此起彼伏。

“好吃,果然还是谢三会吃。”

“所以我以前不爱吃拌面是因为不好吃啊,根本不是我的错!”

“这是一夜宵摊出品?老子要带过去兰阁,甩到他们经理的脸上。看他们以后还敢卖那么贵。”

谢三翻个白眼:“你以为这是几十块钱可以吃饱的夜宵摊啊?这一堆, 我也花了一千多好吗!”

大家有点目瞪口呆, 现在市面上的物价已经疯涨到这样子了吗?然后又表示肯定, 值得!和他们常去吃的庆云楼和兰阁相比, 已经很划算了,重点是,要更好吃!

而在另一边,秦凤声看着眼前的扇贝, 慢慢还是伸出了筷子。

在人生没有经历过贫穷的秦公子眼里, 街边小店都属于今生一定不会踏足的范畴之内,更别提地摊了, 简直可以用可怕来形容—-他从小吃的都是最好的,养成了一张刁钻的嘴, 稍微有一点点不新鲜都能尝出来。而这些小摊子, 不知道他们用的是什么食材,也不知道整个过程的卫生情况能不能得到保证。既然可以在有保障的高级餐厅里寻觅到美味,又何必非要冒着风险去吃路边摊呢?

所以他对谢三推荐的这些东西一直都敬谢不敏。

不过看到大家都吃得那么的热闹,没有一点点不良反应,然后眼前的菜肴又一直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不免也有些心动。

“来来来, 张嘴, 我喂你。”谢三简直看不下去了,伸手就想要抢筷子。

秦凤声笑骂了一句:“滚犊子。”然后夹了一个扇贝送进嘴里。

咦,这个味道……

然后又夹了一个, 又又夹了一个。

居然真的很好吃,而且以他的味蕾,受不了一点点的不新鲜。要知道,他很少在随城吃海鲜,除非是几家顶级餐厅花了大价钱当天空运过来的那种,才能被他的刁钻口味所接受。

但在一家夜宵摊上,他却吃到了堪称是挑不出毛病的海鲜。

谢三一脸得意的问:“怎么样?”

秦凤声不改优雅做派,把快餐盒里的扇贝都吃完了,才矜持的点点头:“还不错。”

他并不想让谢三太得瑟,也有点抹不开面子。毕竟自己之前可一直在诋毁这家摊子来着。

谢三怪叫起来:“也就还不错???”

“不然呢?”秦凤声瞪他一眼,苦口婆心起来:“老三,不要摆出一副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说出去给伯父伯母丢脸。”

谢三:“……滚!”

我特么就不该好心带来给你吃。

扇贝卖得太火爆,叶夭和杜望一直忙到凌晨三点才结束营业。好在两人都不是凡人,并不是很累,回到家后还有体力和心思数数今天收了多少钱。

数钱,真的是每天最快乐的时光。

“现金加上手机支付的,一共两万四千五百八十元。”

杜望高兴得差点蹦起来。相比之下,叶夭淡定多了。

“不错,就是处理扇贝麻烦了点。明天我们可以先在家里把所有的扇贝都蒸好,连着蒸笼一起端出去就好了,贴张保鲜符就行。”

这样可以省下现场大部分的时间,然后只需要炒个米粉就行了。

不过即使有法术加成,下午处理扇贝和各种食材也挺麻烦的,而且摊子上的桌椅也从四组扩大到了八组,人流量更是翻了n倍。虽然杜望一直说他还能hold住,但有时候叶夭会看到他偷偷的吐着舌头喘气。感觉要是再给他加工作量,自己都要不好意思了,还是要继续招员工啊。

是招个凡人还是继续找仲青推荐靠谱的小妖怪呢?

还没等叶夭想好,第二天,胡阿奶就主动找上了门,寒暄了几句后,就问叶夭需不需要招人。

“您是在家闲不住了?”叶夭开玩笑道。

“不是我,”胡阿奶赶紧摆手,她还得在家带孙女呢,“是巷子尾住着的王阿婆。她托我来问一下你,还需不需要招工,如果招的话看看她行不行。”

叶夭有点惊讶,“王阿婆我记得年纪都要快七十了吧。”

胡阿奶叹口气:“六十七,比我还大两岁呢。她呀,也是个可怜人。”

据说王阿婆和她老公,都是乡下出身,奋斗了大半辈子才在随城买了房子,从此在大城市扎根下来。两人感情甚为和睦,但可惜没有什么儿女缘,一直到快四十了都没有生下孩子,于是就去领养了一个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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