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中一颗刚塞进去的葡萄被陆绎一口压住唇,在她舌尖抢进他的嘴里,声音带着威胁:“嗯,葡萄比你男人我更重要?”
丛欢秒怂:“嘿嘿,自然是伪岛主大人重要,没有伪岛主,哪来绿葡萄!”
陆绎狠狠在她唇上吮了下,将丛欢唇上残留的甘美葡萄汁尽收入自己腹中,这才放过她:“嘴甜有奖,回了家天天叫人送这种葡萄给你吃。”
丛欢愣:“不是产量少很珍贵吗?”
“对我来说极少有珍贵的东西,一点水果而已,你若要矫情,就不送了。”
“送,送,送,我是陆大人的乖宝,一点也不矫情,天天送,我必全力笑纳,定不辜负陆大人一片美意。”
陆绎嘴角微弯,却又压下:“瞧你这点出息,这点东西就乐得找不到北,一脸奉承讨好样,真贵重的反而不识。”
丛欢懒理陆绎时时的冷讽,反正都已习惯了,她平常没有太多别的嗜好,就是好一口水果,尤其是各种少见好吃的水果,马上消耗热量太多,她要多吃一点补充回来。
等她摸摸肚子心满意足的吃了个过瘾时,这才舒展的伸了个懒腰:“我困了,躺半个小时,你叫醒我再送我回去哈!”
陆绎却不让她睡,拿湿纸巾擦去丛欢手上、嘴角残余的甜腻葡萄汁:“你倒是习惯了我的伺候哈,使唤得这么得心应手!”
已经凌晨一点了,本来在马上就累得慌,丛欢是真困了,上下眼皮不断地打架,只想赶紧先睡一觉,嘴里敷衍的哄着陆绎:“乖陆绎,我就睡一会,到时我也伺候你哈……”
半小时后……
丛欢惊跳起来:“陆绎你个禽兽,你又要干什么?”
陆绎手上依旧动作:“是你说半小时叫醒你,你也伺服我的!”
丛欢快发疯:“你个狗男人,有你这样天天禽兽的吗?……”
陆绎斯文的说着败类的话:“我都是狗男人了,当然要对得起你的称谓,对我的狗娘子多做一点狗的禽兽的事情!”
丛欢瞪眼无奈,只能诱哄:“好陆绎,好老公,你先放过我好吗?我今天真被你喂得太饱了,不想再动了,我累!”
“好老公?!”陆绎嘴角噙笑,手上缓了缓。
丛欢感觉到陆绎有点放过的意思,连忙趁热打铁,两人刚在一起腻歪甜蜜的那半年,情到浓时,彼此间“好老婆”、“好老公”那是张口就叫的,只不过可能已有一年多没有叫了吧!
只是这时一叫,还是能让陆绎唤起一点以往的甜蜜怜惜,放过她的。
“对对对,好老公,求放过!”
“哼,你已经一年五个月二十三天没有这样叫过我了,今天倒真是难得!”
丛欢微怔:“啊……你记得真清楚!”
陆绎:“我数学好而已。”
丛欢谄媚:“嘿嘿,我一直在心里叫,嘴说过于浅薄,心唤弥显珍贵。”
陆绎捏了一下丛欢鼻孔:“你这个虚伪的女人,只有想达到目的时,才这样甜言蜜语哄我,偏我经常心软上你当,还甘之如饴跟个傻子一样。”
丛欢闷哼一声,继续拍马屁:“你若是傻子,这天下就没有聪明人了。聪明的陆大人,咱不做了,放过我好吗?”
“哼,免得浪费你一通甜马屁,只放过这一次。”
丛欢不敢讨价还价,连连点头,先过了这一关再说,狗男人真要起来是没羞没躁的,腻歪一天都可以。
只不过被陆绎这一折腾,丛欢也没了睡意:“快凌晨两点了,送我回去吧!”
陆绎却不放:“这帐篷搭建起来都花了两小时,你总共呆的时间还不到两小时,这是暴殄我的一番心意,陪我说说话!”
“……,这样呀!”丛欢不敢不从。
陆绎坐在地垫上,将丛欢横抱在自己腿上,看着她的眼睛:“什么时候学了那么精湛的马术?”
丛欢:“……”
又来!
狗男人几乎经常性地在事前或事后玩真心话大冒险问各种问题,丛欢只得一一应对:“你教的呀!”
陆绎意味不明:“我只教了你一些基本的马术,供你骑马消遣开心而已。这么精湛的马术我可没教你,而且我已经有一年多没带你去练过马,你如何学来的?”
丛欢挑眉:“你当初带我去骑马时,我就爱上了骑马,可你送了小雪不久后就不带我去马场了,我没钱去你们富人那么昂贵的马场练习,于是就偷偷去公园私下骑骑马,练着练着就熟练了。”
陆绎声音有些发沉:“公园能练到这种水平?公园有专业骑师教骑术?丛欢,我劝你不要再骗我!”
丛欢眸色紧了紧:“好,我本来想给自己留点面子的嘛,因为当初想追你时,就专门打听研究过你的喜好方便接近你,听说你喜欢经常去马场骑马,我就偷偷花钱请了一个骑师教过我,你后来教我时,为了多一点与你贴身接触的机会,我只好装什么都不会。”
“你当时狂追我,只不到一个月就烦得我被你缠怕了,和你签了协议试着相处,仅一个月你就学会了这么精湛的骑术?”
“我天资聪颖,骑师是个国外退役的大骑师,所以学得快。”
“哦,哪天也介绍这个骑师给我认识认识当教练。”
“好啊,只是他喜欢周游世界到处探险,我也有一年多没联系到他了。”丛欢挑眉乖巧地应承。
陆绎似笑非笑:“你的潜水技能也是远胜常人呀!”
丛欢乖巧:“小时贪玩,就喜欢在水中无拘无束的感觉,游的时间长就比常人技术好。”
“能一口气潜水憋气五分钟,还真是很好。”
“嘿嘿,我肺活量比较好,大学还有音乐老师想发展我当演唱家……咦,当时我只在水中憋气了三分钟。”
陆绎眼神意味不明:“你能潜水憋气五分钟吗?”
丛欢挑眉笑得娇俏:“我要是有那么厉害就好!”
陆绎望着她,沉默着没有说话。
丛欢打了个哈欠,娇声软语:“好陆绎,送我回去好吗?我真的是好累好累,好想好好睡一觉。”
“为什么要用旗子蒙住脸再救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24章 好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