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血死不了人,别分心,继续……”
狗男人的欲望上来,根本不顾其他,但丛欢却猛的挣开陆绎的纠缠,抓起陆绎的左手食指,眼中带着怒气:“你不是答应过我,会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再流血的吗?到底怎么回事?”
虽然现在对陆绎的爱因失望已麻木,但是曾经爱过的痕迹还是下意识的会转换成一种关心的习惯。
两人刚在一起同居时,也有天天腻歪你侬我侬的时候,有次陆绎破天荒连续一周没来,再看到陆绎时,丛欢恃爱生纵,气得不想搭理他,但在看到他左手食指深深的伤口包扎时破功了。
很是生气怒斥陆绎,以后再弄得自己流血受伤,还躲着不来见她,她就再也不理他了!
当时陆绎对她正在新鲜期内,也是着实宠了她一阵的,知道七天不见她可能会生气,拿了一条成色罕见的顶级翡翠心项链送给她,让她消气!
陆绎似笑非笑:“原来你还记得当初我手受伤的事,我还以为你早忘到哇爪国去了!”
丛欢垂眸:“我到游艇上的急救医药箱中,去拿口腔消炎止血喷剂给你!”
刚站起身,却又被陆绎一把拽进怀里:“听说口水就是最好的消炎止血剂!”
说着又狠狠的亲了过来,口水与血水交织相缠,因为亲吮得太用力,好象陆绎口中的血腥味更浓了……却又有一种诡秘的刺激……
丛欢只觉得身子发软,可今晚经历了太多不愉快的事,她并不想做,阻止道:“你口中血越流越多了,不会是重病呕血吧,赶紧找医生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陆绎漫不经心:“只有你才能气得我呕血,我身体有重病还能每晚喂饱你?不过是看你吃花吃得香,也尝尝什么味道罢了!”
丛欢:“……,你有……异食癖……”她本来是想说“你有病吧!”
显而易见这句招怒火的话是不能说的。
陆绎望着丛欢轻呵了一声:“我如果有异食癖,也是你带坏的。当初不就是你狂追我,想方设法讨我欢心,带我吃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这玫瑰花比你那中药还是好吃一些的,怪不得你面不改色的吞了下去。”
丛欢眸中黯了黯,:“这游艇上没有玫瑰花,你哪来的花?”
陆绎哼笑一声:“宴会不是每人发了一朵花。”
“你不是送给洛晴了吗?”
“常赫送花让我倒尽胃口,没兴致送了,塞在兜内。”
丛欢一时说不清心中是什么复杂滋味,默然不语。
陆绎一把擒起丛欢的下巴,对视着从欢的眼睛,将丛欢的整个面部表情一览无余:“你那个好朋友姜明茜真的一心想在富少中钓个金龟婿?”
“……,是。”这事一查就知,辩无可辩,丛欢想为姜明茜维持个正能量形象也做不到,只得实话实说。
陆绎:“你也是跟着好朋友一起来钓金龟婿的?”
丛欢急忙摇头:“我不是。”
“月初你看到了我西服口袋里往返碧岛的机票和请柬了?”
“我真没看到,我只是想做份兼职,茜茜说有合适的岗位,我就来了!”
陆绎面色缓和了些:“那有没有趁我睡着时,偷偷看过我手机?”
狗男人,又质疑她人品。
丛欢咬牙:“我没有。我又没你手机密码,想看也看不了。”
陆绎似笑非笑:“确实没有。……那你当初狂追我时,真的是因为对我一见钟情,为爱发狂,没有其他原因吗?”
丛欢挑了挑眉,有点不耐烦:“这个问题你问了很多遍了,说了——没有。”
陆绎意味不明的笑了一声:“那条翡翠心项链真的丢失了?”
丛欢神色突然一黯,继而挑眉歉然道:“陆绎,对不起,我知道你送我的那条项链很贵重,不慎丢了我也很难过,像我这种粗心大意的人,你不再送我珠宝首饰是对的。”
陆绎呵笑一声:“你真不介意我来相亲?”
丛欢垂眉:“真不介意。因为当初是我追的你,你被我缠不过,答应给我机会试一试时,就定了合同条约征询我同意与否,是我自己同意的。
约定中规定,因为是我先主动追求缠上你的,只有你有权利在找到新欢时,可以提前中止五年合约关系,不能我先中止。”
陆绎:“你到是真遵章守约!你是不是根本不介意我找新欢?”
丛欢沉默了一会:“这是你的权利,我介意也没有用。”
陆绎冷笑:“你不说,怎知你介意没有用。其实不过是你已玩腻了我,想早日摆脱我另寻有情趣的新欢罢了,那个小白脸网管你才见一面,笑得就比和我在一起半年还多。”
丛欢无奈垂眉:“你想多了!”
陆绎的笑意更寒了些:“即没有新欢,那是不是你在追我之前还有旧爱,忘不了旧爱呢?”
丛欢面色微僵,随即挑了挑眉,笑道:“我对你一见钟情,和你在一起也是第一次,哪来的什么旧爱?你不用因为现在要追求洛晴,就给自己找‘我不是渣男’的心理借口。
没关系的,我可以现在就表明态度,绝不会阻碍你追洛晴的,我们在一起两年,就算分开,也算朋友,如果有什么要我配合帮忙的,我也愿意。我不介意当你们的红娘助攻,如果成功,那我们分开时,你给我一笔红娘助攻费就好了……”
陆绎挫牙冷笑:“我还真要庆幸感谢有你这样大度的女朋友……”
说着一把狠狠扯脱丛欢的衣服,将她打横抱起扔在床上:“只是我现在还没有追到心仪女人,你还是先在肉体上助攻满足我吧!”
丛欢垂眉,心道这个男人果然每次两人关系有些冷时,他就会跳跃式的问各种问题,最后以各种理由结束提问,结果都是紧接着就狠狠要她一次,精力旺盛的男人总是以行动总结思维……
只是陆绎这个精力旺盛的狗男人这次不知怎么又发狠了,结束时,丛欢一脸嫣红,身上也红得象个甜蜜的粉红桃子……
陆绎餍足的眯着眼在丛欢身上扫过,喉咙又紧了紧:“舒服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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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异食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