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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知青有个娃[七零] 第6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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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说了几句话,没花多少时间。

米秀秀到自家门口时,米饭正抱着一根胳膊粗的干柴跑出来,见到她第一句不是质问秀秀骗人,而是干劲十足道:“姐,你坐着休息,我一个去二妈家借火就行了。”

弟弟太贴心了,米秀秀感动得露出姨母笑。

伸手拽住他衣领:“不用去了,我记得妈说柜子里还有备用的火柴。”

“诶,你不早点说。姐,我发现你记性变差了。”米饭长叹一口气,惆怅万分。

人小鬼大的样子逗得米秀秀噗嗤一笑:“嗯,我记性不好,以后咱们家什么东西有,什么没有,就要靠你记咯。”

米饭挠了挠头,一脸“你咋这么麻烦,真是受不了你”的表情。

嘴上答应得倒是爽快:“知道了,谁让我是咱们家的男子汉呢。”小小年纪,将心口不一四个字演绎得淋漓尽致。

还男子汉呢,两天捱三顿打的男子汉吗?

米秀秀忍俊不禁。

姐弟俩一个看火,一个炒菜,很快弄好了午饭。

米饭出门喊爸妈回家吃饭,米秀秀则坐在矮凳上剁猪草。

家里养了三头乌克兰大白猪,听畜牧站的干部说,这种从苏联引进的猪长得特别快。本地的黑猪、花猪一年长一百多斤,乌克兰大白猪一年却能长两百多斤。

每到年底,只要领了小猪的就需向公社交爱国猪。

本地猪至少养到一百,多的归养猪的社员,折肉或是折钱都行。

而米秀秀家里这种大白猪重量要求更高一些,要求到一百五十斤。

如果谁家偷奸耍滑不好好养,猪的重量没达到的话,公社是不收的。

按理说,大家都应该选长得快的大白猪才是,然而实际上更多人还是愿意养本地的黑猪。

他们一听大白猪是外国的洋品种,就忍不住害怕猪会不会得洋病,万一养死了,岂不是裤|裆都得赔个干净?

不如保守点,少点麻烦事少赚点。

米家选了大白猪倒不是他们有先见之明,而是那天挑猪苗的是米老三。

米老三本来就不清楚猪怎么区分,最惨的是去之前还跟人喝了两盅,一听畜牧站的人说这种猪好养立马领了回来,当天胳膊被媳妇儿周宗兰拧得青青紫紫,要多惨有多惨。

等跟人交流后得知年底交猪时每头必须到一百五十斤时,全家人都眼前一黑,如丧考妣。

战战兢兢跟伺候祖宗似的养了几个月后才由惊转喜,畜牧站的同志当真没糊弄他们。

这猪确实长肉快,短短四个月,小猪就长成了百来斤的大肥猪,周宗兰乐坏了,忍不住跟人炫耀了几句,那段时间米家的猪圈简直成了合安村人的观光景点。

满怀质疑走进去,失魂落魄走出来。

一开始还有人不死心想给自家猪长得慢挽尊,在背后嘀咕米家不愧是曾经的地主,养的畜生吃得比人还好。

有人就信了,毕竟眼睁睁瞧着别人年底领钱更多,心理难免失衡,总想在别处找点补。

周宗兰却炸了。

她最恨别人说自家是地主,闻言立马澄清自家的猪就吃红薯藤蔓和山里路边的野草,平时也就剁碎了煮一煮,拌点米糠,隔一阵子给它们煮两顿红薯,跟大伙儿喂得没两样。

一开始有人不相信,后来见米秀秀每天放学后四处打猪草才信了。

毕竟周宗兰两公婆可能会吹牛,但合安村最勤快最听话的秀丫不是会撒谎的孩子呀。

这个发展,其实米秀秀也觉得很惊奇。

她跟别的农家姑娘干的活儿差不多,甚至因为还在上学的缘故没给家里赚一点工分。

委实算不得勤快,没想到村里头长辈这么喜爱她。

可不管怎么样,被人喜欢总比被人讨厌好,米秀秀还小小的骄傲了一阵子。

那时的她打死也想不到超有长辈缘的自己有一天也会被人嫌弃。

而此时此刻,嫌弃她的人已经跟着爸妈走到门外了。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

“秀儿,多摆两副碗筷,你赵叔和你文斌哥来了!”

人未到,声先至。

米秀秀眨了眨眼,差点化身尖叫鸡,文斌哥??!!!

她爸没说错吧,文斌哥和赵叔一起到家里做客??

他怎么今天就到家了?

昨天她才得了他要回来的消息,今早还见到了他的追求者,现在她就要见到本人了?

这何止八倍速!

米秀秀脑子乱糟糟的,察觉到不对劲,却又实在想不明白具体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自从做梦后,她的生活仿佛变成了最不讲逻辑的电影。

制作人疯狂将“它”的想法灌输到观众的脑子里,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让人看完还是一头雾水,弄不明白“它”到底想表达什么。

米秀秀抿着唇瓣,有些泄气,忽然特别不想见疑惑的源头——赵文斌。

但家教不允许她做溃逃的兵,米秀秀定定神,“诶”了一声,放下手中菜刀,匆匆起身到灶房盛饭。

她一走,门口一行人也跟着跨了进来。

米老三跟赵大有走在前面,米饭蹦蹦跳跳跟在身后,随后是戴着草帽背着四月瓜的周宗兰,最后面是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年轻人。

他穿着灰绿色的军装,两手都拎着东西,搁那儿就像一堵墙一样,把米家的大门都衬得小了。

这会儿太阳正当空,刺眼的光线落在他脸上,仿佛给他冷硬的五官添了一层柔光滤镜,在气质上将他和村里的年轻小伙分开了。

米秀秀端着饭出来,视线牢牢盯在地上,浑身都觉得别扭。

“1,2,3……好像还少了一碗,姐,我去端。”

说着,米饭往灶房蹿去。

米秀秀下意识抬头想喊住他,不料赵文斌高大的身影倏地映入她眼帘。

似有几分感慨:“秀秀,长大了。”

米秀秀被猛地出现的黑脸吓了一跳。

她眨了眨眼,拼命安抚自己那颗被眼前人丑到剧烈跳动的小心脏。

脸上笑得格外灿烂:“文斌哥,你回来了啊。”

几年没见,怎么变这么难看了?

诶呀,这黑乎乎的方块脸,乱得跟杂草一样的眉毛,方同志居然还能喜欢得要生要死!!

不理解,她真的不理解。

第7章

大伙儿夸上天的俊后生是这个“俊”法,米秀秀舌桥不下。

心里落差之大,简直能跟深邃见不到底的海沟媲美。

她想象中的文斌哥应该跟三国名将关二哥差不多,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一对卧蚕眉,那才配得上“俊”呢。

眼前这个……

顶多算还成!

不过这也不能怪她。

赵文斌毕竟比她大了七岁,他开始懂事时她还穿着开裆裤到处玩泥巴。何况村里的男孩子向来不爱跟女孩子玩,大孩子更不乐意带小的,就嫌麻烦碍事。

她正好两样都占了。

小时候她和米萍萍跟在几个哥哥们屁股后面跑。她哥哥多且护短,在不缺哥哥陪玩的前提下米秀秀很少见到赵文斌。等她明白什么叫娃娃亲时赵文斌已经入部队了,多种因素叠加,导致他们虽然同在一个村却其实并不熟悉。

这会子米秀秀失望得紧。

默念了好几遍人不可貌相,又狠狠唾弃自己的肤浅,才扬起招牌笑容招待赵文斌:“文斌哥,别站着了,快坐下吃饭吧。”

赵文斌轻轻颔首,将带来的礼物递给秀秀。

米秀秀接过,笑盈盈地半是抱怨道:“文斌哥,你回来就回来,怎么还这样见外啊。”

赵文斌:“应该的。”

待米秀秀转身,将两大袋见面礼拎到靠墙的矮柜放好,赵文斌才认真打量着她的背影。

与米秀秀的嫌弃不同,赵文斌的平静下却有眼前一亮的感觉。

三年不见,那个绑着双马尾的青涩小豆芽已经长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跟心上人弱柳扶风般的美丽不同,米秀秀浑身上下充满了旺盛的生命力。

她面颊白皙饱满,柳眉弯弯,琼鼻挺拔。

即便他从来不曾认真观摩女孩子的相貌,不曾思考过圆脸和瓜子脸孰优孰劣,也必须承认米秀秀确实相貌出众,是那种扔进人群里一眼就能被人瞧见的亮眼,丝毫不比文工团里的女兵差。

这是一张时下长辈们最喜欢的脸,看着就十分讨喜。

以他浅薄的词汇来讲,米秀秀像初夏的水蜜桃,又像流金溢彩、灿烂夺目的向日葵,青涩娇憨,又热情十足。

尤其是她的笑容非常有感染力,让人不自觉跟着一起笑。

赵文斌望着米秀秀明亮的双眼,眸色微微闪烁,来时万分坚定的想法在这一刻产生了一丝丝动摇。他现在提出退婚……是不是对眼前的小姑娘过于残忍了?

赵大有察觉到儿子身上冷硬的气息变得温和,侧首回看,正好瞥见他眼神温和地跟秀丫说着话,心中跳了跳,顿时用力咳了一声。

“咳!”

赵文斌回过神,父子俩对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米老三没看见这对父子的眉眼官司,此刻心情大好,恨不得把家里的好酒好菜都拿出来招待未来女婿。

“秀儿,去拿三个碗来,我和你赵叔、你文斌哥喝一轮。”使唤完闺女又扯着嗓门问周宗兰:“媳妇,我的高粱酒呢,你藏哪儿去了?”

“酸菜坛子后面,自己去拿。”灶房里传来周宗兰爽利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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