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过后,是细密的小雨。
连绵秋雨带来了刺骨的寒意,雨过天晴,寒意不散,被雨水击落的红枫披了一层寒霜,日光照耀,远远望去时山坡上波光粼粼。
陈陌在林家落了户,每日吃饱喝足,苦炼灵珠,闲暇时或去无忧书馆看书,或在镇内溜达,或与林老头干瞪眼。
“哼,死老头!”
陈陌气呼呼地从丹铺中走出,扬手伸了个懒腰,一阵爆栗声噼里啪啦。
“舒服!”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陈陌浑身充满了劲力,他已经好多天没有挨打了,感觉有点不习惯。
“去西街转转吧,林姐姐说那边有个擂台……”
阳光明媚,撒在雪白色的绒毛上,亮晶晶的,陈陌爱死了这套衣服,伸手整了整头发后,自信满满地走向西街。
他的战斗之心有点蠢蠢欲动呢。
林落枫望着远去的陈陌,嫣然一笑,随后冷下了脸,看向打算溜出去的林老头。
“浑小子,住我的,吃我的,还嫌我啰嗦,真的是……”林老头嘴上念叨个不停,假装没有看见林落枫,若无其事从货架旁经过。
“准备去哪呢?”林落枫沉声问道。
林老头硬气了一回:“我溜达!”
“溜达?留下来看店吧!”她拉住了老头的衣袖,起身将其按在了木椅上,随后走向街道。
看到林落枫似是要出门,林老头急了:“乖孙女,你这是要去哪儿?”
林落枫冷哼一声,头也没回地说道:
“我也去溜达!”
闲着无聊,她也想去街上逛逛。
林老头泄了气,呐呐嘟囔着:“坏孙女,我老了,就不能让我去晒会儿太阳嘛……”
林曾祖缓慢地蹒跚出来,径直走向门口。
“爹,你这是要去哪儿?”林老头急忙上前搀扶。
林曾祖甩手推开了他:“我去晒会儿太阳。”,随后健步而去,步伐出乎意料的沉稳。
林老头:“……”
——
秋枫镇常乐公,在方圆百里内声望不低,往来炼灵者基本都认识他,连陈陌也不例外,曾听过他的名字。
常乐公本名常青,已近耄耋之年,因他像个老小孩,总是笑呵呵的,谁惹也不恼,因此得此称呼。
他挺喜欢常乐公这个名称,逢人便这么介绍,久而久之,大家只知道常乐公,忘却了他的本名。
常乐武馆,只听名字,便知道是常乐公的产业,老头子没什么爱好,除了助人为乐外,就是喜欢看小年轻比武争锋。
镇上的年轻人若是有炼灵上的烦恼,都可以去找常乐公,他对此来者不拒,很是热心,开武馆便是为了教导少年郎。
常乐公膝下无子,所以很喜欢混在小孩堆里,以此来解闷。
常乐武馆外有个免费开放的擂台场,镇内热血的小年轻们,闲来无事时喜欢结伴而去,斗上一场,常乐公有时会指导一下。
雨后的擂台场是热闹的,沉寂了数天的少年们都想较量一番,纷纷相约擂台场,陈陌到时,场中已聚下十来位孩童,男女皆有。
擂台上两个少女正在比斗,双方互扔水球,在冷风中湿了衣服,观赏性极佳。
场中位于左边的清丽少女跺了跺小脚,牙齿打颤道:“不打了,太冷了!”
右边的灰衣少女急忙停手,点头同意。
两人下场后,立马有少年迎接清丽少女,双手一搓,燃起一团火球为少女取暖。
灰衣女孩孤零零的在寒风中萧瑟……
陈陌偷悄悄绘制了几道冷风灵纹,制造出一小阵冷风吹向灰衣少女,冻的她瑟瑟发抖,打了一个喷嚏。
陈陌在旁边抿嘴偷笑。
有消瘦少年踏地越上擂台,昂首俯视场外,高声道:“大壮,上来一战!”
寒风凛冽,他却身着轻装,似是根本不怕寒冷,可惜密布鸡皮疙瘩的胳膊出卖了他。
“臭小子,把衣服穿上!”有妇人跑入场内,上台揪下了消瘦少年,给他披了一件大绵袄。
场下少年们忍不住憋笑,陈陌也跟着一起,忽笑容凝固,发觉这没什么可笑的。
这是他想要而不得的温馨场景。
紧了紧雪绒服,陈陌黯然垂首,呐呐无言。
“孩子们早上好!”
一阵和善的笑声远远传来,众人转头望去,有少年喊道:“常爷爷,您来啦!”
“做了个美梦,来迟了,见谅见谅哈!”
白发随风飘扬,常乐公抚须而笑,扬手挥出一道强盛的灵力,灵力化作圆润的护罩,将百米范围笼罩在内。
冷风不存,暖意上涌,擂台场一下子暖和了不少,陈陌看的出来,常乐公用的是火系灵力。
“你们继续,你们继续哈!”常乐公端正地坐在了看台上,其容颜虽老,身姿却挺拔的很,身子骨正硬朗着呢,风姿不倒。
“比死老头有风范……”陈陌内心比较了一番,爱瞪眼叨叨的林老头完败。
“不如老爷子威风……”陈家老爷子虽然总是一副懒散的样子,但发起威来却异常恐怖,那场与妖王青霄的对决,陈陌可是看在眼里。
“没二老爷子慈祥……”二爷陈墨雨的面容如雨幕般阴沉,不过他用一百枚灵石收买了陈陌。
看场的来了,众少年可以放心比武啦。
消瘦男孩见娘亲离开,悄悄脱下大棉袄放在看台上,又是凌空一跃跳进擂台,继续向那名“大壮”约战。
人群中的大壮啐了一口,走出来慢悠悠地爬进擂台,哼哼道:“死猴子,三天不打,你上房揭瓦!”
猴子还嘴道:“皮痒痒呢,你来挠我呐!”
大壮不再废话,健壮的身躯冲向猴子,沙包大的拳头直呼胸膛。
猴子侧身闪过,一掌拍在大壮的胳膊上,大壮不甘示弱,直接甩臂横抽,猴子弯腰后滚,再次闪躲。
片刻间,两人缠斗在一起,看情况,他们是在热身,都没有使用灵技,只以基础招式对决,打的虽火热,却没什么看头。
看台上的常乐公乐呵呵地看着,似是在观赏一场精彩绝伦的战斗,他喜欢看年轻人纵情而武,挥洒自身的精气神,那是他逝去的青春。
两个少年也就十三四岁,因为没有使用灵力,陈陌感应不出他们的境界,不过他猜测应该也是凝珠期。
正常少年这个年龄都在凝珠期,区别只在灵珠的数量,陈陌只能凝炼二十颗灵珠,一个月一颗的话,等他到十三岁时,能到凝珠期圆满,这算是天赋低的优势。
冲脉之法,为他节约了淬灵所用的一两年时间,他很自豪呢。
不过当陈陌想起,他之前遇到的那四个灵境之修后,挫败感油然而生。
究竟是什么样的怪胎,才能在十五六岁就晋升化灵之境?!
难不成要从娘胎里练起?
但过早的炼灵会伤到身体,导致发育不良,灵智未泯,一般孩童都是六七岁开始练的。
堂妹就是因为好奇炼灵之道,缠着他非要学,才导致现在憨憨的……
有的人甚至为了打好基础,如陈霸三兄弟那样,十岁才开始炼灵。
他不算晚的啊。
一定有其他方法,世间不缺奇人,他有点后悔没有向那四人询问一番了,他也想学呀!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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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好言相劝,怨念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