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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吃鸡老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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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鸡老者,作为紧跟男主之后出现的人物,而且还与男主存在亲属关系,用现在的话说老人就是王不死的直接监护人,当然王不死也是老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老人的身份怎可能平庸,老人曾经也是想当当的人物,为了吸引一些求知欲比较强的读者,老人的身份咱们先保密,这里我们先且不提,以后的故事会讲,一手吃鸡,一手玩游戏,这绝对是资深玩家,这样的水平也绝对是可以天天吃鸡的。

张开樱桃小口,额。好吧,还是血盆大口吧,毕竟不是伪娘,撕下一块鸡肉,闭上嘴巴,老者慢慢咀嚼,等到嚼碎,然后再轻轻咽下,这姿势优雅,如行云流水,流畅之际,可见老者吃鸡也是专业的,而看到老者嘴角挂笑,神采飞扬的模样,不出意外,老者吃鸡也是专业的。

待烤鸡吃尽,老者拿起案几旁的毛巾,擦了擦油腻腻的大手。然后呷了一口茶,嘴中很是得意道:“傻蛋,跑这么慢,还不懂得隐蔽,不是找死嘛”

不出意外,老者又吃上鸡了。

庙不大,除了几间外表看起来很有历史厚重感的房子,也就没有其他的东西,一座围墙把小庙包围,中间留出一片空地,估计也是佛门盛行时,方便给百姓讲经说法之用。

信佛,我朝还是有传统的,自打佛教传入我国,就把我朝本土教派道教压了下去,辉煌时,周围十里八村的百姓都会到小庙里,听和尚讲经说法,虽然自己也不咋懂老和尚说的那是什么意思。总之自己侍奉佛祖的香火钱到位,自己心里也就踏实了。

多灾多难时,祈求佛祖保佑自己平平安安,自己平平安安时,又会感谢佛祖让自己平平安安,人总是知道感恩的。可见,做和尚这绝对是旱涝保收很有前途很有保证的职业。怪不得,政府会管制,还要定期考察。

只是后来,人们慢慢发现,这佛祖很不灵验,十回祈祷,十回不灵验,慢慢的,信佛的人也就越来越少。

现在,宗教信仰慢慢的消失,各大寺院也都不好过,一些有证的出家人还好一点,有朝廷给发工资,可怜的就是那些自己剃了头的野和尚,百姓不信佛,他们自然也就没有了收入。

就像这小庙的前任主人,就是因为没有经济收入,不得不离开小庙,到更广阔的天地去弘扬佛学,解救黎民苍生,额,好吧,据说前任主人很不幸,下山还没几天,就饿死在路边上,如他所愿,尘归尘,土归土,西方极乐。他来了。

老者也是偶然的机会来到这里,看到这庙宇,坐在两山之间,理应是聚精纳气之地,老者很是喜欢,关键是不花钱,于是就住了下来,而且一住就是十几年,完全把这当成自己的家,没有人过来收房租,老者也不容他人染指,山上也没人来,。除了那讨厌的里正,隔三差五就上山收税,而且种类还很多,土地使用税,空气使用税,等等等等等,好在老头很穷,每一次里正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老者没有收入,就没有钱修缮庙宇,周围的围墙也有些倒塌,好在有晚辈在,勤于打扫,小庙虽破,但是还算是整洁,

山下的村民也不再善良,屋顶瓦片经常丢失,老者不得不忍痛养了一条狗,虽然狗吃的不多,但也给老者本不宽裕的生活雪上加霜,负担也更重一些,以前三餐有肉,现在只能是改为一餐。

大黄狗名曰旺财,这名字在畜生行列,也应该属于响当当家喻户晓的名字,它的名气不亚于一些天皇巨星。属于网红网名。

旺财懒散的耷拉着耳朵躺在墙角,正午的太阳烘烤着地面,滚烫滚烫,旺财不得不起身,离开自己的一居室,嗯,一个石块堆砌的小窝,也是能够遮风避雨的,对于一畜生而言,这也算是豪宅了,旺财在墙角阴凉地重新趴下,然后再一次耷拉耳朵,一动不动,估计也是为了节约体力。

老者看了看旺财,然后一声招呼,旺财嗖的一下飞到了老者的身边,嗯,旺财不是天使,是没有长翅膀的。

不用招呼,旺财就爬到桌子底下,开始吃起来,鸡肉好吃,鸡骨头更好吃。对于饥一顿饱一顿的旺财而言,吃上鸡骨头就跟赶上过年似的,也算是老天的厚赐。可见投胎是个技术活,人是这样,狗何尝不是这样,如果旺财是个什么名犬,也不会因为吃上一次鸡骨头就沾沾自喜,那旺财的伙食绝对的豪华,有衣服穿,可以洗澡理发,还会有自己单独的房间,有玩具,还有人陪,吃的喝的也都是从外面漂洋过海运来的,一些家庭一条狗一年的开支,往往会比大明帝国普通百姓十年的生活花费还要高。当然,给它屎,狗也是会吃的。

说到投胎,就开始说到王不死了,前世的王不死活的挺苦的,经历千辛万苦,总算成为四有男人,可是最终,还不是带着男人的遗憾再一次穿越。幸福生活还没来得及享受,也可惜了自己的校花媳妇。

而今世的王不死,也幸福不到哪去,自打自己清醒过来,自己见到的唯一生物就是吃鸡的老头,在自己的印象中,这老头还是自己的亲戚--外公。当然还有桌子底下大快朵颐吃鸡的大黄狗旺财。

没有豪宅,也没有豪车,伺候人的丫鬟更不要想,那都是痴心妄想,一穿越就是地狱模式啊,就连简单的一日三餐都成了问题,土豆白菜,白菜土豆,就连这样的饮食条件都是到山下里正李保国家里去借,不得不说里正是好人呐,而且运气不好,里正大人每月不舒服那几天,王不死也很有可能空手而归。

王不死醒过来,据老头交代,自己昏过去的原因,就是大中午的时候到里正家里偷鸡,被李保国丢出来的铁锅,砸中脑袋昏过去了,可见王不死今生前世都跟铁锅八字犯冲。好在望风的旺财及时找到老头,不然王不死凶多吉少,也不无再一次穿越的可能,王不死被救回来了,旺财也成了王不死的大恩人。

醒过来的王不死,只感觉脑中昏沉沉的,喝了那么多的孟婆汤,前世的记忆王不死倒是还有一丝的印象,只是一时也想不起来,索性也就不想,而且今世的记忆也是有限,印象中只有小庙,还有山下的五户村。

再说王不死的长相,眉宇之间还是跟前世有几分相似,额,意思很简单,还是很容易懂的,前世的王不死长得不出众,一张大众脸,今生也一样,唯一不同的地方也就是现在的王不死,嘴角总是挂着一抹坏笑,总感觉这小子在准备坑人,

再说说王不死的身高,长得很大众,但个子高也是可以吸引女孩子眼球的,只是王不死的身高也很大众,一尺大概是三十三厘米,王不死顶多五尺多一点,也就在一米七左右徘徊,按照老人的说法,二十五长一长,三十三窜一窜,王不死今年不到二十,还是有提升的机会的。

醒了睡,睡了醒的日子,王不死感到很是幸福。可是没过几天,幸福就离他而去,王不死就被老头赶下了床,再一次开始了暗无天日的生活。

六月天,正是艳阳高照之时,有才的人还会吟诗一首,仲夏金火争,阴阳势相夺,乾坤鼓烘炉,夸父死奔渴,嗯,这位诗人挺直白的,换一首文雅一点的,亭午锅戈阳,龟峰缩头不相见。

而换成王不死,王不死只能是弱弱的骂一句:“我去,真热”。

老头坐在房檐下,旺财趴在桌子底下,而反观王不死,两脚平行站好,两脚分开与肩同宽,两膝弯曲半蹲,两大腿略平,脚尖内扣,五趾抓地,重心落于两腿之间,膝部外展,与脚尖垂直,裆部撑圆,头正,劲直,含胸,收腹,提肛,立腰,开胯,沉肩,收臀,

嗯,没错,这是扎马步的动作要领,此刻王不死已经保持着动作好几个时辰了,唯一不同的是,王不死手上也没闲着。一只手前伸,另一只手还握住一支笔。

桌子上是几沓纸,当然还有几本书,《道德经》《周易》《太上感应篇》《西升经》《南华真经》《冲虚真经》《道德玄经原旨》,嗯,没错,都是道教经典,估计老头不信佛,改信教了。

大家猜得没错,王不死在抄书,旁边放着的应该是已经写完了的。看这字迹,不得不说,这一世老天依旧没有给王不死出众的相貌,不过这字写的还是可以的,有时苍劲有力,如银钩铁画,骨气洞达,有时又如沙划痕,惜纸吝墨。不看脸,只看字,颇有大家之风。

估计老头也是三清的脑残粉,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道教孤本,有些还是市面上很难买到的。

王不死已经记不清楚自己已经这样多久了,自打自己能够下床活动,老头就这样锻炼自己,用老头的话说:“淬炼自己的筋骨,就不怕里正家的铁锅了”。

王不死很不理解,想要抵挡里正家的铁锅,不是应该练习铁头功嘛,自己天天扎马步也不对口啊,实在不行,练习金刚罩铁布衫也成,总好过天天像个傻子一样半蹲着。

王不死提出过很多次抗议,结果老头很不民主,几顿暴揍之后,王不死老实了。

今天早上天还没有亮,王不死就被喊了起来,本想说一句,自己还在长身体,需要充足的睡眠,只是看到老头手上的扁担,王不死又一次闭嘴了。

就这样王不死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到山上挑水,别人有晨练的习惯,而老者有早上洗澡的习惯,而且老头很爱干净,用水量也是就很大的,一般王不死需要提二十几桶,接着就是准备早饭,小庙里什么也没有,只能是悄悄的去里正家里借点,今天几根黄瓜,几个西红柿,明天借只鸡啥的。

而今天王不死很幸运借到了一只鸡,就是老者正吃着的那个。

看着老者吞咽的动作,王不死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看到啃骨头的旺财,王不死很想把它一脚踹开,自己添上几口。

王不死的眼光很有侵略性,畜生的感觉尤其灵敏,感觉到王不死的意图,旺财叼着吃剩的骨头,迅速逃离,挖坑埋在了自己的房子内,然后又在墙角的几处,分别埋上几块,这年头狗都进化了,都知道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筐里。

当然,王不死还是有高尚情操的,和狗抢吃的,前世的王不死做过,今世的,倒还没有尝试过。

已经保持这个姿势几个时辰了,王不死已经腿脚发麻,腰也不像是自己得了,见老者玩的正开心,王不死悄悄的放下了笔,伸了伸懒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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