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月之港到了, 乘客们都涌上了甲板,显然经过这惊险又漫长的海上历程,大家都渴望着上岸。
萧偃跟着瓦妮莎他们也到了甲板上,远眺着海港, 光线明亮, 萧偃这才看清楚, 瓦妮莎是个有着亚麻色头发和红色眼睛的少女,亚麻薄衬衣, 下摆收入笔直工装长裤内,裤脚又扎入了长皮靴里,衬衣袖子挽起,露出手臂肌肉紧实健美, 肌肤是被充分光照过的健康的蜜色,格外显得英姿飒爽。
兰斯博是银蓝色的头发编成了发辫,眼睛是深蓝色的,肩膀宽阔,身材结实粗矮,肌肤是深栗色的。希尔则身上肌肤为苔绿色, 眼睛也是墨绿色的,双耳尖尖, 头发犹如海藻一般, 手指也都是纺锤状的, 手长过膝,但身躯却分外矮小瘦削。
三人看着年岁应该都不是很大,腰间都佩戴着短剑匕首一类的武器。萧偃头脑中仍然一片混沌, 想不出自己为什么对这些种族的外貌觉得如此陌生和讶异, 仿佛是第一次看到。但瓦妮莎只以为他是受惊过度, 又以为他是所有随行行李都被海水冲走了,体贴带他在船边看着马上停靠的红月港口,问他:“你在都城,有没有亲友要投靠的?还是先和我们去住旅馆?”
萧偃微微摇了摇头:“我和你们一起去住旅馆。”
他吐字慢而又总是微微有些口舌滞涩,并且很明显有些在模仿和重复瓦妮莎嘴里的词,像是母语不是通用语的人,兰斯博又看了他几眼,在甲板上光线充足,他们都清晰地看到了这位看上去骨架偏小,身材瘦削的黑发黑眼青年男子的面容,相貌有着一种异于他人的美。
那是一种和精灵族和人鱼族享有盛名的精致华美大不同的美,垂顺光亮的黑发垂在双肩,眼睛漆黑如子夜,偏偏又澄澈透亮,眉长睫浓,眼线清晰,像是用炭笔画过,用黑墨染过,带着一种天生的忧郁气质,这是那种贵族特别推崇的气质。
他身上穿着的兜帽披风十分宽松,深黑不透光的质料衬托出他的身材修长瘦削,肌肤是一种养尊处优的白皙光滑,想来鞋子也被海水冲走了,双脚还光着,但脚背净白脚趾纤直,看起来就像足不沾尘不曾跋涉过远路的人。
兰斯博和希尔对视了一眼,都有些不安,两人假装看靠岸,避到了一侧栏杆处,希尔悄悄和兰斯博说话:“瓦妮莎被她的圣骑士爸爸教得有点憨,咱们真的要带上这来历不明的人?”
兰斯博道:“看起来可能真的遇到了难处,应该也不像恶人。”
希尔压低声音:“去住旅馆,我猜他没有钱。”
兰斯博道:“他看上去应该曾经生活条件十分优渥,不行就让他把那脚上的银护足买了——毕竟咱们也没多少旅资,他看上去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希尔道:“这里亮,我刚才看了眼,觉得那个银护足制作的材料像是魔法秘银。”
兰斯博:“……不会吧?”
希尔道:“我也没见过几件,但是他刚才走路我看到一掠而过,露出来的那亮度和光泽很像,而且上面似乎还雕刻着魔纹,很像是魔法首饰。你也没见过魔法秘银吧。”
兰斯博语塞:“小村子,平时大家来打的也只不过是农具,但是我知道瓦妮莎的老爹那把圣剑,真的是秘银的。”
希尔道:“我很久以前见过一根秘银项链,那么一小块秘银坠子,就能换很多很多金币了。”
兰斯博道:“好吧,至少瓦妮莎亏不了吧。咱们都是靠着瓦妮莎好心资助船票出来的,现在也不好拦着她行善,瓦妮莎就是这样热心的人,我们多注意保护。”
希尔叹息一声:“傻姑娘。”
甲板上十分喧闹,眼看着港口渐渐靠近了,海浪声、海鸥声和人们议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嘈杂非凡。兰斯博和希尔说话的声音压得非常低,但萧偃全都听到了。
他对自己的体质也感觉到有些好奇,不管如何,在这么远的地方能够清清楚楚听到对方的交谈,这想来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至少一旁的“傻姑娘”瓦妮莎就全无所觉,只是有些悲伤惆怅看着红月港口:“应该有很多人在等着这艘船上的归客吧,可惜那一场意外,已经有很多人注定回不来了。”
萧偃道:“死了很多人?”
瓦妮莎道:“嗯,听船上的水手说,今年海上的旋风非常不正常,特别频繁,破坏力很大,许多货船都折了货赔本了。还有今年海里的魔兽们也特别活跃……那头海里的章鱼腿穿破船壁的时候,非常突然。海水大量涌进来,所有人都往甲板上冲去,但门太窄了……我之前见过一个很年轻的夫人带着孩子,说是要去光耀之都探望她的丈夫,听说是一名威武的狮鹫骑士,我还和她聊了很多,那场意外后,我没有见到她了。”
萧偃也沉默了。
瓦妮莎感觉到这个黑发黑眼的青年虽然安静,但却有着十分温柔体贴的气质,垂下睫毛的时候,神情忧郁却又怜悯,非常明确地传达出了难过的信息,她到底是个乐观的人,瞬间又振奋起来,宽慰对方:“我们这么辛苦,总算走过了最难的第一步,接下来,就是光辉伟大的旅程开启了!”
萧偃被她朝气蓬勃的笑容感染,微微点了点头,心里却想着等去了旅馆,还是把身上这所谓的“魔法秘银”的东西拿去换钱吧。总不能让这古道热肠的姑娘总是吃亏。
红月之港就这么在众人的期盼中抵达了,微风之息号桅杆上的魔法风帆慢慢降下,船舷梯子放下,无数人涌下了船,冲向了港口。那里有人在迎接亲人,互相拥抱着庆贺死里逃生。有的人则焦急地寻找着那再也可能见不到的亲人,大概已经有人在认识同行的亲友嘴里证实了消息,港口上开始有人嚎啕大哭捶胸顿足。
旅馆在一家很小的巷子里,希尔自告奋勇展开一张地图,说是要带他们去地精商人中口口相传的便宜实惠又清静的小旅馆,而兰斯博找了一双自己的亚麻鞋给萧偃穿上。虽然大了些,但调整拉紧系带就还好。兰斯博看他笨拙地整理系带,知道他不会穿鞋,便替他打结,亚麻细绳缠绕在那纤长小腿和脚踝处,立刻就将那细嫩肌肤给磨红了,而近看对方脚掌底,果然光滑白皙,一点硬茧都没有。
兰斯博和希尔又交换了个目光,都觉得眼前这黑发青年,恐怕真的曾经生活非常优越,也不知道如何会出现在那贫民才会进入的船舱底层,难道真的是从上面的贵宾间不慎掉到海里的?那为何不主动回去,还跟着他们?
他们从无数揽客的马车夫里突围,路过码头成群的背着沉重货物的力工队伍,走向了城里,瘦小的儿童在街道跑着兜售魔法报纸,瓦妮莎问了下价钱,微微咂舌,没有买报纸,四人一起穿过灰砖街道,走到了灰扑扑狭窄的旧城街道,然后又转了许久,才在一个不起眼的街角找到了“三只羊”旅馆。
旅馆不仅仅是住宿,前台有不少矮人和地精正在昏黄的灯光下喝着便宜的麦酒,有一对矮人正在长桌上边唱歌边踢踏对舞着,围绕着的客人们按着节奏鼓着掌,有人吹着口哨,有人手里拿着六弦琴在奏乐,气氛十分热烈。
店主毫不意外同样是个瘦小绿皮的尖耳朵地精,萧偃有些难以辨认这些地精的面貌区别。好在地精也并不在意,他看到希尔带着人进来,眼皮微抬,伸出纺锤状的手指,懒洋洋报着房费:“住店含早餐,一间一夜十个铜币,有坐骑加三个铜币,长住一个月的八折。”
瓦妮莎点了一个银币出来递给地精店主:“要包三间房三天,然后我们想租房。”
店主道:“我有房源,一个铜币一条信息。”
瓦妮莎继续递给他一个铜币道:“要靠近皇家光耀学院的,又要便宜的。”
店主见怪不怪:“那里便宜的地方不多,只有……嗯,鹿肠巷那里有一家,死了个人,有死灵在,但房主又请不起神圣牧师和骑士去净化,因此专门放出房源,一个月只要一个银币。不怕怨灵的话,可以去那里住,若是能清除掉死灵,这个价格就是你们赚大了。得亏你们来得早,迟一点各地考魔法学院的学生们到了,可就轮不到你们占这个便宜了,再不订下,可能下一个客人就订走了。”
瓦妮莎睁大眼睛迫不及待:“成交!”
兰斯博和希尔:“……”
希尔小声提醒:“有本事的学生,都是去魔法高级旅店住的,怎么会去租房?请神圣牧师或者神圣骑士去净化驱邪,至少要十个银币!他们一个银币就骗了我们去,说不定还没法住,而且……你还只是见习骑士而已啊……”
瓦妮莎气势如虹:“我们三个人……”她看了眼萧偃,连忙又加上他:“四个人,还怕赶不走一个怨灵?别怕!我这里有驱邪的魔纹!我家老爹给的!冒险者怎么会惧怕风险?”
行吧……兰斯博和希尔显然都已经习惯瓦妮莎这样的个性,只能看着地精店主将那张租房的地图给她,陪着他跟着地精女招待一起上了楼,先进房间去了,果然瓦妮莎安排让希尔和兰斯博一间双人房,自己一间,然后让萧偃自己一间:“你先安心住着,钱不着急,等你找到亲友了有钱了,再还我不迟。”
坦荡又不扭捏的个性实在太可爱了,萧偃对这少女露出了点笑容,瓦妮莎显然被他的笑容晃了下:“嗳,你可一定出身不凡。”
萧偃微微点了点头,打开房门进入房间内,打量了下房间内。
旅馆非常狭窄,就连窗口都只像是一个小小的天窗,只能勉强看到一点光,屋里灯光昏黄,只配着一张床,一个双门木柜,一个洗脸盆架,床上放着些被褥,竟然还挺干净,他摸了摸那被褥,不知道这里有除尘的魔法,只是好奇看向了镜子里自己的面容,然后慢慢将自己身上的黑袍给解开,检查自己的身体。
很快他得出了结论,自己身上没有伤口,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造成了自己的失忆,身体四肢和腹部等肌肤上有一些旧伤痕,显示着应该是参加过一些战斗。左臂一个臂环,上面嵌着宝石,右脚有个护着足腕的银护足,加上腰间围着的银色腰带,应该是一整套的,材料应该就是希尔嘴里说的魔法秘银,因为明明紧紧贴着肌肤,他却丝毫感觉不到血气阻碍和肌肤的紧勒感。
所有的首饰上都有一个星状的花徽图案,看着像是有什么寓意,他默默记住了这图案的式样,想着找机会查一查。
腰带上还挂着些破损的残余织物,他捡起残片仔细看了看,得出结论,这个织物显然与他穿着的黑色外袍完全不是一个质料,不知道他究竟经历了什么,导致了里层的衣物全速破损遗失了,如果说是在海水里的话不是仅仅只是打湿而已吗?除非是他们说的,魔法海怪,是否他曾经经历了巨大的魔法震荡或者乱流,导致了自己大脑的失忆,以及身上贴身衣物的全速损毁?
而那件黑袍,衣袍有些长,衣袖也宽长一些,显然不太像是自己的尺寸,似乎是临时套在最外层的,他一边思索着,一边将那几片破损的残片收在一旁。
胸口佩戴着一根沉甸甸的项链,坠子是个小匣子,能打开。他摸着那只小匣子的时候,一种这根项链非常非常珍贵,比生命还要珍贵的印象涌在自己脑海里,他有些不解,但还是慎重地重新戴好。而手指上的银色戒指非常简洁,根据他们说的,无名指上戴着这个,似乎是结过婚的标志。
他皱起眉头想了一会儿,似乎只想到一些影影绰绰的感觉,成熟的,冷漠的,矜持的,却又偏偏是优雅的,温柔的,宠溺的,复杂的印象和相互冲突的感觉让他觉得更混乱了,但随之而生的一种眷恋,依赖感油然而生,但具体对方的面容,却丝毫想不起来。他轻轻摸了摸手指上的戒指,对忘了伴侣,感觉到有些抱歉,但如今还是先解决资费的问题。
这样的话,似乎只能从比较轻便的臂环或者银护足入手,用来换钱了。那腰带太过华美璀璨,宝石切割过非常闪亮,晶莹剔透,犹如凛凛霜花一般精致华美,腰带他数了下,共有十三块大的透明宝石,此外镶嵌周围的碎宝石不可胜数,再加上编织的银穗,似乎同样是非常坚韧的材料,柔软轻便,却不能轻易折断,恐怕价格非常昂贵。
于是他伸手摸了摸臂环,心里想着这个小一点,换钱的话兴许能解一时之急,万一是特别有意义的东西,损失也不会太大,但是这臂环太严丝合缝了,他甚至找不到接口,也不知道当时如何套上他的手臂的。他一边慢慢摸着那只臂环和上面镶嵌的宝石想要找到接口,一边想着今天见到的钱币,也不知道能换几枚金币,能够撑到他恢复记忆吗?忽然摸着臂环的手一沉,一个沉甸甸的钱包出现在了他手中。
他盯着那凭空出现的钱包,储物魔法饰品出现在了他脑海里,他打开那个钱包,里头果然金灿灿的,都是金币和银币。
他微微松了一口气,看来解决了钱的问题了,这样的话,应该可以不用去住那个死灵的宅子了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很想看看死灵,心里一想到死灵,竟然还有些亲切。
他决定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不过,现在还是先试验一下身上这几样硕果仅存的饰品,是否都是储物饰品。
首先是臂环,他按在臂环处,这次没有想钱币了,而是……他低头看了下自己除去外袍后里头就什么都没有穿的身体:“衣服?”
一整套的魔法衣袍再次出现在了他的手上,还包括一双皮质长靴,质量都非常好,但这次的黑袍上却绣了金边,看起来比之前的魔法袍要华美许多,他将衣服慢慢穿上,发现尺寸刚好合适自己,这一套才是按自己尺寸做的衣服?
他逐个试了手上的戒指、项链、银护足和腰带,得出了结论,只有臂环是魔法储物饰品,其余的,应该有着别的功能,猜测应该都是防御功能,否则他不会在那样剧烈的连贴身衣物全部被损毁冲走的时候,整个人仍然毫发无伤,当然,失忆不算。
储物臂环里头究竟还有什么东西,他不能再试太多,毕竟忽然出现太多的随身物品会引人注目,想到瓦妮莎说的魔纹这个词,于是也在心里重复默念了一遍。
一叠绘着奇妙徽纹的厚纸张出现在了他的手里,仿佛都充满着玄奥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