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恒大陆分为修真界和魔界,两界各自为营,修真界的人们认为魔族邪恶血腥,魔族则认为修真界的人们虚伪无情,素有摩擦,但到不了大动干戈的地步,两边的上层一直把控着中间的度,不会随意开战,可谁叫这是一本小说呢。
女主白榆是世间唯一的一个仙魔混血,大有来头的亲爹妈偷偷结合,不为世人所容,遭到了修真界和魔界的共同追杀,而后为了护住女儿,便将她封印了血脉,远远送走,夫妻二人自己却命丧黄泉。
白榆幼时长在民间,正巧碰到了修真界最大宗门元苍宗扩招收徒,她机缘巧合下闯过重重关卡,拜入修真界第一人北辰仙尊的门下。
北辰仙尊这么高的配置,不当男主可惜了,况且现在不是流行师徒恋么,男女主就是标准的师徒恋。
作为女主,白榆必须得有牌面,除了地位高本事强,冷傲俊朗,对外人如潇潇寒风,不苟言笑,但只对她一人付出所有温情的男主之外,她还得意外结识一个深情又神秘的男二。
男二也必须有一个牛逼轰轰的身份和高深的修为——魔界第一领导人魔尊楼渊。
男、女主的师徒虐恋中被虐的主要是女主,开朗小白花一般的娇俏女主与面冷心热闷骚师父男主在朝夕相处中互生情愫,这被恶毒女配发现了,然后就遭到了恶毒女配的嫉恨。
接着女主被诬陷做了坏事,被揭露了她对她师父存下的不伦的心思,又暴露了仙魔混血的身份,修真界要求处置她,男主当然是心里爱着她,但是不能表现出类,然后又因为一大堆顾虑、不得已巴拉巴拉的而忍痛处置了爱人。
接着就到了舔狗男二出场的时候了,作为魔界第一领导人,他是一定要滥用职权的,为了救心上人,男二带领麾下魔族士兵大肆进攻修真界,想要借此逼迫修真界放了女主,也就出现了造成原主死亡的那一场魔族入侵。
男二说:“北辰,你这虚伪小人,你们修真界蝇营狗苟,表面上人模人样,实际上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白榆她那么善良,怎么会做坏事,必然是有人蓄意构陷!
北辰,白榆是我的人,若是白榆被伤到一根毫毛,我便屠尽天下人!”
天下人:“???”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咱就是说要么弄死伤害了女主的男主,要么弄死构陷女主的反派,再要么弄死那群逼着男主搞女主的虚伪高层,整个故事里有出现倒了八辈子血霉的天下人吗?
真特么会捡软柿子捏啊!
其实没人在意所谓的天下人,满嘴仁义道德的修真界高层不在意,凡人嘛,比草芥还低贱,死一点有什么大不了的?
男二为了救女主便肆意屠杀,他不在意。
女主心里只有自己的爱情,她正沉浸在被爱人山南过海的痛苦中无法自拔,什么天下人?whocares?
张口闭口苍生黎民的男主北辰仙尊其实也是不在意的,什么苍生大义,打打嘴炮罢了。
经过一系列的剧情发展,最终男、女主解开了误会,弄死了反派,得到了修真界的认可,顺利飞升成仙。
男二孤独地留在魔界,没有爱情,他还有个魔界,第一领导人的地位稳稳的。
没有人再想起为他们的爱恨情仇充当了炮灰的所谓天下人,他们默契地对此闭口不谈,权当一切从未发生过。
负霜随着刘奶奶回到了村子里,是很朴实的村庄,刘奶奶把篮子放下,从自己家里端了一碗粥递给负霜,看着负霜喝了才放她走。
是普通的米粥。
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整日里种植灵米的普通凡人是没资格吃灵米的,价格高昂又产量稀少的灵米须得留着交税,到了规定的期限会有专人来收,交不上去的话会有很严厉的惩罚。
喝完粥后负霜循着记忆找到了原主的家,破败的房屋里空荡荡的,负霜收敛表情,坐在床上。
她的脸色倏地一凝,右手朝虚空一抓,收回来时手上便出现了一颗散发着柔和光晕的珠子——须微珠。
负霜自须微珠中拿出一套金针,正色屏息,将之扎进自己的身体。
原主的天资并不太好,想要修炼得更好的话可能还需要一些外物的辅助。
婴孩刚出生的时候都会含有一口先天之气,如果没有及时加以利用就会慢慢消散。
所以年纪越小,在某些方面的学习就更具有优势,原主的身体才五岁,正是适合修炼的年纪,配上金针梳理经络,稍稍改善一些资质。
扎完针之后收回须微珠,负霜开始回忆以往学过的功法。
负霜鸟一族不是普通的飞禽走兽亦或是灵兽,而是天生的仙灵之体,故而留存下来的修炼功法人类也是可以修炼的。
那些曾经学过的功法篆刻在神魂之中,学习并不是无用的,当时没有因为可能用不上而放弃学习,现在就到了可以用上的时机了。
负霜盘腿凝神,细细感受着周身弥漫的灵气,刚刚在河边上便已经运转过一周身了,现在的吐纳呼吸间,便能感受到灵气的冲刷。
小小的房间如同一个吸力强劲的封口,引来了周围的灵气,负霜闭着眼睛引导灵气循环,转为身体里的灵力,整个过程虔诚而又细致。
两个时辰后,负霜感觉到了空气中的灵气一滞,周身进入了一种陌生而又熟悉的玄妙境况,负霜愈发小心,集中心神冲击着某一个点。
负霜豁然睁开双眼,嘴角勾出一抹心满意足的微笑。
成了,引气入体成了,自此便跨进修道一路了。
负霜一边高兴于修炼的顺利,一边又不由自主地回忆了原世界里的修炼艰难,在这里引气入体只花了两三个时辰,原世界里那么优越的仙灵之体修炼,也还是花了小一年才成功,正是应了人间的一句老话: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归根到底,还是需要灵气。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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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大道修士(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