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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野生血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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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财区商业街并不远,开车近十分钟就到了。

叶秋刚下车,大老远就看见高慕容了。

没办法,她那辆车以及她的长相实在太引人注目,偷拍狗一堆。

“亲爱哒,你可算来啦。”

叶秋还没走过去,高慕容却是踱步走来,亲昵的挽住了叶秋的手,恩爱非常。

这一幕,将不少男同胞刺激了个遍,杀叶秋的心都有了。

叶秋无语凝噎。

好家伙!

这是故意拿自己当挡箭牌,反击那些赤果果的眼光!

“叶神医,那我就不打扰您们的约会了,再见。”

司机也没料到叶秋的女朋友这么漂亮,艳羡了一眼,礼貌辞别。

“好,辛苦了。”

叶秋道了一声谢,目送着司机驾车离去。

“走走走,赶紧吃饭去,我都饿死了。”高慕容挥舞着小拳拳,还摸了摸自己的腹部。

这个举动,更让那些狼性们心碎。

完了!

这位女神明显在告诉别人,她有种了!

唉,这么大的白菜,竟然被一只猪供的这么深。

嘤嘤嘤!

哭唧唧!

没爱了!

叶秋若是知道这些人的想法,怕是得当场倒吐一口血来。

这是什么过分解读?

面对着一群人的嫉妒目光,叶秋下意识想要从高慕容的手中抽身而出,但高慕容却挽的越来越紧。

大眼睛紧紧贴着他的手臂,让他手都软了。

唉,算了吧,毁灭吧!

叶秋表示自己累了。

路过一家药店时,他眉头一皱,脚步突然一停。

扭头看去,这家药店叫做健康药店,今天是会员日,有特别活动,所以围了很多人,排着队等待参加活动。

“叶秋,你怎么了?”高慕容见他神色不对劲,好奇的问道。

“我感觉这里面有好东西,你等下。”

叶秋眉头一挑,实话实说。

他刚刚察觉到从药店里面传出了一股很强烈的灵性,这种灵性应该是出自哪一株活了有数百年的药材。

可是任凭叶秋走入药店,里里外外看了三圈,也没有看出哪株植物特别有灵性。

药店里药味弥漫,他嗅觉全开,闻了又闻,差点被呛到。

叶秋眯起眼睛,将嗅觉减弱,疑惑不已。

“这是怎么回事儿呢?我刚刚确实感觉到了灵植的气息,怎么会没有了呢?”

正在叶秋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那刚刚消失不见的灵气又一次冒了出来,而且越来越浓郁了!

叶秋不敢怠慢,赶紧闭上眼睛仔细地感受了一下。

确定了!

在东南方向!

锁定位置之后,叶秋一路跌跌撞撞地推开人群,顺着东南方走了过去。

高慕容在后面目睹此幕,一路尾随。

越靠近药店的后门,灵性就越强。

没错了,就在这儿!

叶秋走到后门,正巧碰到一跛脚老汉走进来。

这老汉身上的蓝色外套已经洗得有些发白,带着套袖,手上提着个大竹筐。

竹筐里头放着不少新鲜的植物,根上还带着泥土,应该是刚从山上挖下来不久的。

因为里面的植物没有经过处理,所以闻上去有些土腥味儿,再加上老汉一腿的泥,不少顾客都向他投去了嫌弃的目光,躲他躲得远远的,生怕身上沾了土。

可是叶秋看到这老汉之后,却是眼前一亮。

他三步并成,两步走了过去,正要打个招呼,药店的店员就已经在他之前拦住了这位老汉。

“大爷,有什么事吗?”

店员把老汉挡在了门口,不想让他继续往里面走。

老汉停下了脚步,怯怯地说道:“你们药店收不收药材啊?是我刚从山上挖下来的,要看看吗?”

店员听完之后,连连摆手说道:“大爷,你这药材闻着这么刺鼻,还没处理过吧?我们药店虽然收药材,但是不收这种,你拿回去洗干净,弄好了再给我们送来吧。”

那老汉听了这话,有些为难地说道:“小伙子,这药材我也不好随便处理,这夏枯草可新鲜了,你们用水冲一下,到时候......”

“行了行了,大爷你别废话了,我们开药店的难道还要你教啊?”

老汉话刚说到一半,就被另一位店员给打断了,他朝先前的店员挥了挥手说道:“你去忙吧,这老头儿交给我来处理。”

“行吧,那你客气点。”

那店员嘱咐了一句,便继续去招呼客人了。

新过来的这个店员是个小年轻,还不等老汉开口就直接说道:“老头儿,我们这不收你这样的药材,你走吧。”

“都......都不收吗?我这里不光有夏枯草,还有土茯苓,还有......”

“我说老头,你是听不懂人话吗?给你说了不收,你还磨叽什么呀?”

这小年轻态度一点都不好,抱着肩膀,单手划着手机,连一个眼神都不愿意给老汉。

老汉有些着急,把竹筐又往前送了送。

“可是我看你们外面说要收购......”

“拿走拿走,外面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你咋这么磨叽?”

竹筐里的土腥气让这个年轻人变得更加暴躁,把手机往口袋里一放,就要把老汉推出去。

先前那个店员看到了这个年轻人的态度,微微皱起了眉头,但终究也没有多说什么。

这个年轻人是店长的外甥,他可不敢说人家。

真是可怜了这老汉,要白跑一趟了。

“诶......”

老汉本就跛脚,被年轻人这么一推,一个踉跄差点摔倒,还好及时扶住了门框。

年轻人一看自己差点惹祸,赶紧收回了手。

“这是你自己摔的,可不许碰瓷!”

“我没有要怪你的意思,我再问你一句,野生的血参你们收不收?”

那老汉稳住脚步之后,把手伸进竹筐之中,从里面抽出了一个蓝布包。

把竹筐放在地上,哆哆嗦嗦地把蓝布包给解开了。

蓝布包里放着的,便是两根手指粗细的野生血参。

叶秋一看到这血参,立刻眼前一亮。

是了!

灵气就是从这上面来的!

别看这血参又细又小,可这东西的生长周期比人参还要长,生长的时候总是先扎根,后长茎。

老汉手上的这颗根须粗壮,少说也得有几百年了!

怪不得已经长出灵性来了!

这可是好东西!

不光上面的茎有着治疗的奇效,就连下面的根也同样对于治疗顽疾有着奇效!

高慕容久找不到的千年野山参,完全可以用此物代替。

血参难以培育,野生的就更少。

老汉应该是比较有经验的,竟然能一点根须都不划破,完完整整的带过来。

这么好的品相拿出去拍卖的话,没有百万绝对买不下来!

那些有钱人最惜命了!

若是能把这野生血参买到手,转手出去保管赚大钱!

不光叶秋讶异,就连那个吊儿郎当的年轻人,在听说老汉拿出来的东西是野生血参之后,神经也立刻大变。

血参,滋补佳品,可治心腹邪气等疾,清瘀血内滞,止烦满益气,去瘀积而烦满愈,正气复。

野生血参则更为稀少,药效比人工培育出来的要强数倍不止,通经络,治疝痛,活血散瘀,调节气血,可以强心健神。

一直都是有钱人,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汉和贵妇们求之不得的圣品灵药。

如今野生血参越来越少见,别说有两根手指粗细,就算只有小拇指那么粗的,也能卖上个几万块,属于市无二价,千金难求的宝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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