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尊青铜鸟雕像象征的是异族供奉的创世圣鸟。
不是一两个异族将之奉若神明,而是所有异族都对圣鸟顶礼膜拜,将圣鸟当成全族信仰。
而现在,一张血刺呼啦的人皮,好死不死覆盖在圣鸟雕像上。
圣鸟惨遭玷污!
黑夜组织的十大长老,每个人都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祖坟被刨了都没这么愤怒!
尤其是,在圣鸟雕像前,还歪歪扭扭的写着一句话:
“不要惹你们惹不起的人——沉鲸岛蛊王!”
沉鲸岛蛊王是谁?
“你们有谁知道,这个沉鲸岛蛊王?”大长老神情严肃问道。
能够随意出入黑夜组织总部,且他们未有任何察觉,此等实力,真是让人心惊!
“没有听说过啊。”
“闻所未闻。”
其他长老纷纷摇头,虽然长老之间不存在谁听命于谁,但大长老既然能排在最前,实力自然是十人中最强者。
大长老阴沉着神色,冷声道:“若是有谁的部下,招惹了这位沉鲸岛蛊王,趁早给我调查清楚,上报过来。自己惹下的麻烦,竟然牵连到圣鸟被辱,真是该死!”
其他长老纷纷点头。
“大长老放心,我们定然会调查清楚,只是这个所谓的沉鲸岛蛊王……如此猖狂,真是让人忍无可忍!”
“我会派部下,将这人揪出来。拧断他的头,剥下他的皮,放干他的血,以平息圣鸟怒气!”
大长老一字一顿,斩钉截铁。
而此时,慕宝儿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
“阿嚏——”谁在背后骂她?
“阿嚏——”骂得还挺凶!
“阿嚏——阿嚏——”她怕是把对方祖坟刨了吧?竟然还没完没了了!
“在没有调查出这个沉鲸岛蛊王是谁之前,发令下去,约束好所有异族,无论魑魅魍魉,还是妖魔鬼怪,尽量不要招惹不知底细之人。这个蛊王只怕能力不俗,竟然能在我们黑夜组织总部里出入自由,贸然招惹不知底细之人,于我们不利。”
原本慕宝儿是想着,杀鸡儆猴。
你来一个异族,我杀一个!
来一双,我杀一双!
然后将尸体通通送到异族总部去,让它们知道忌惮,知道怕。即便是再觊觎她又如何,有本事来啊,大不了同归于尽!
想吃了她增长实力,那也得看看,有没有那个命享用,对吧?
世间万物都怕死,无论是人还是畜生。她不一样,逼急了她,她是可以不怕死的。
没想到,黑夜组织比她想象中的更谨慎。
这震慑效果,委实太好了!
几个长老好好商议了一番后,终于各自离去。
十长老回到自己的地盘,心腹巡视四周无人后,低声对十长老道,“十长老,莫不是……蛊王重新临世了?”
十长老是只看不出年岁的女妖,到了自己的地盘,大大方方的顶着一颗狐狸头,下半截还是人的身子。
身姿曼妙,曲线完美,将心腹往怀里一勾,就直接滚在沙发上,窝在心腹的怀中,若有所思。
“你说的,不是没有可能。”
以人为蛊,活到最后的蛊王,手中沾满鲜血,身旁孤魂环绕,煞气四溢,与人屠无异。能够经历那么多磨难活下来,其魂体之坚毅,金石不可摧。
纵使躯壳毁灭,蛊王魂体永存!
哪怕只剩下零星半点,也能慢慢恢复。
距离上次她派部下去围剿人蛊,已经过去许多年了,蛊王重新临世,极有可能……
十长老轻轻用舌头舔着唇,狐狸一族的魅惑在她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心腹呆呆地看着她,恨不得将心脏掏出来,奉到她面前。
有关于人蛊的事,还是她在古书典籍上找到的。
因为她不甘心一直屈居于十长老这个位置,听命于别人,谁愿意啊?
正因如此,她许久以前就博览群书,想要找到提升实力的方法——那本古书里记载了人蛊的制作方法,以及有关于蛊王的只言片语。
以人为蛊,逆天而行,几乎没有可能做到。而人蛊中的蛊王,乃逆天而生的怪物,天道痛恨,更是几乎没有可能存活。
所以最开始她看到有关于人蛊,也就多看了一眼,并未放在心上,直到——无意中遇到一个小崽子!
十长老一想起多年前的事,就恨得牙齿痒痒。
狐妖按照尾巴多少来划分血统的尊贵程度,她是狐妖里最尊贵的九尾狐妖,结果现在只剩下一条尾巴,你说是因为什么?
就是因为,那个小崽子!!
那是个不过几岁的女娃娃,通身都充斥着令异族垂涎的味道,小小的躯壳里隐藏着磅礴无比的力量。
一开始,是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低等异族发现的。
那些不知死活的东西,发现了这种好玩意儿,竟然敢不上报,私底下偷偷去挑衅,果不其然死在那小崽子手里。
折在那小崽子手里的异族太多,被她的部下发现,这才引起她的注意……
她没有惊动其他几个长老,就是想将那个小玩意儿独吞!
其中过程,十长老不想再回忆。
总而言之,她当时是没想到那小崽子竟然那么烈性!
她知道蛊王不好惹,所以特意鼓动了不少异族,自己躲在后面,就是想不费吹灰之力啃下这块硬骨头。
结果呢?
十长老一想到自己的八条狐狸尾巴,就恨得心都在滴血!!
如果,真是蛊王……
她这次,志在必得!
只是不知道这蛊王现在究竟在哪儿,她直到现在,也没收到任何消息。
毕竟蛊王体内即便蕴藏着再磅礴的令人垂涎的气息,那也得相隔得近才能感受到。世间这么大,贸然找起来不容易。
只能像之前逮那只小崽子那般,先等其它异族动手闹出了动静,她才能查到蛊王踪迹了。
-慕宝儿真觉得自己可能是刨了谁的祖坟,竟然一直这么不停念叨她,喷嚏打个不停,小鹿眼里都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水雾。
直到权玺排队买完奶茶,她才止住。
小姑娘嘬着奶茶,腮帮子一鼓一鼓的。
芋泥味道很绵软,慕宝儿活了这么多次,除了这一次尝了许许多多不同的食物外,以前从来没有过。
可能是因为吃到了好吃的,她看权玺越发顺眼。
权玺,金大腿,真的很好抱。
如果,她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不是在沉鲸岛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养大的蛊王,每天这么读读书,喝喝奶茶,好像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