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凤归年的女儿,自是聪慧无比。”
沈七弃面容平静,带着些恰到好处的讶然。
她道:“原来今日丐帮安顿之事,是有贵人相助,我们丐帮艰苦贫穷惯了,我还真以为老天开眼了呢。”
凤归年果然是她记忆里的凤归年,城府深沉、善于筹谋。
若是真的在五年前便认定沈七弃是凤秋,那么当初没有认她,这五年内一直默默关注着她,说是关心,实际上就是遗弃。
她对他毫无利用价值罢了。
一朝发现她有用,便成了骤然得女的慈父。
真是可笑。
“当年我就说我不是,现在你还想着我是,我不懂你是怎么想的,有没有把我说的话听进去?”
“你说的话是话,我说的话就不是话了吗?”
沈七弃道:“我不过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乞丐,您是凤家的人,我招惹不起,以后也不要出现在我房间里。”
她深深看着凤归年:“毕竟,我们毫无关系。”
“再有这种情况,我会喊有贼人来了!”
凤归年淡淡笑了,显然没将沈七弃的话放在眼里。
“秋儿,据说你已经到了金丹期,如今你已经十四岁,距离十五岁及笄只有一年时间,你每夜的凤凰血脉觉醒疼吗?”
凤归年缓缓道:“每个凤家血脉都有凤凰之石,为何仅有一个,是因为这是用凤家本家的凤凰本源取出的石头,相传是凤凰涅槃之时留下的,可以帮助凤家的修仙之人血脉觉醒。在凤家血脉出生的百日内,便要将血液与凤凰之石融合在一起,自此,庇佑一世安宁。”
“凤凰血脉若是不能修仙便罢了,若是踏上修仙之途,必须要有凤凰之石的帮助,若是遗失此石,轻则被凤凰血脉反噬重伤,重则被凤凰之火灼烧成灰烬……不论哪个,都是你不能承担的后果。”
“凤家之人,无一人能逃过这种命运。”
凤归年的掌心,缓缓展开一块黑色的石头。
那石头当年是黑色的,如今却隐隐有炽火在内里燃烧,几乎将整块石头烧成了红色。
“这是你的凤凰之石,在你出生百日那天,你的血液与它融为一体。你的命,也要靠着它保下来。”
“当年你的凤凰之石被卖给了珍宝阁,并且快速沦落到了魔域,这里的事情,我也已经查清楚了。”
他缓缓道:“当年你年幼,并不知道凤凰之石的作用,将它卖了不足为奇,但是你也应该想一想,为何一块小小的黑石头,便能卖出来如此天价?”
“因为没有人会卖出凤家的这块石头。”
“因为一块凤凰之石,便是我凤家一条人命。”
场间沉默下来。
沈七弃深吸一口气。
凤归年含笑将凤凰之石放在桌子上,声音温柔而低沉:
“秋儿。”
“拿着它,跟我回家。”
那是温柔到极致的诱惑。
……
沈七弃终于明白了为何凤归年不急不缓地等待着她自投罗网。
原来凤凰之石在她未曾记事的时候,便连接着她的命。
他拿捏了她的命。
他手里有那一块凤凰之石,便能掌控凤秋的命,掌控凤秋的修为,掌控凤秋的联姻……
她就不得不用自己的顺从来与凤归年做性命交易。
熟悉的憋闷再次出现,沈七弃只觉着难以呼吸。
她大口大口喘着气,头疼欲裂。
前世被凤归年冷烟雨控制着一切,这一世也要这样吗?
她会被逼疯的……她真的会被他们逼死的。
沈七弃竭力控制着自己不露出倪端。
她缓缓坐在椅子上,火红的裙摆铺在地上,恍若盛开的凤凰花。
她的声音沉了又沉:
“我想,你真的搞错了什么。”
她抬眼,眸子里黑白分明:“你说我是你的女儿,你有证据吗?”
“你总不能随便拎一个女孩子,便说是你的女儿吧?”
她缓缓道:“你要怎么证明给凤家看,怎么证明给圣人看呢?”
凤归年笑了。
笑得有些无奈,那笑容最深处,是一抹隐隐的讥讽。
“你的凤凰火纹,便是证明。”
他上前一步,一把抓住沈七弃的胳膊,赤色灵气骤然便发出来!
沈七弃瞳孔一缩。
这灵气炙红奔腾,并非寻常火系灵气,而是凤凰之火!
凤凰真火向着沈七弃的头颅而去,汇聚在她眉心。
一股远古的气息在隐隐召唤。
凤归年的脸上并无波澜。
他对于沈七弃眉心出现凤凰之火毫无意外。
然而……
凤归年微微皱眉:“怎么可能呢?你做了什么?”
沈七弃被他掐着手腕,眉心却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没有燃烧的凤凰之火,没有眉心的凤凰印记。
她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寻常人,完全找不到被凤凰血脉觉醒折磨的痕迹。
沈七弃平静地看着他:“你没有证据。”
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沈七弃就是凤秋。
……
沈七弃用京洛府和买宅子之事,直接判定凤归年认出来她,并且要将她带走了。
她咬牙之下,在白日里悄悄去了一趟珍宝阁的药材铺,买下了极为珍贵的一味药材。
这几年里,她想要压制自己的血脉觉醒痛苦,研究了不少炼药方子,却始终没有查到可以压制凤凰血脉的法子。毕竟,在修仙大□□大神兽血脉为尊,谁又想压制凤凰血脉呢?
沈七弃在不久前,在丐帮遗留下的书中,看到了一种丹药,丹药所需药材极为苛刻,却能炼制成万古度厄丹。
只是……这万古度厄丹只能以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掩盖一时,却不能遏制血脉觉醒,她会承受比之前百倍千倍的痛,她的金丹犹如被烈火焚烧,时刻有丹毁人损的危险。
若是一年到了还不能拿到自己的凤凰之石,她会死。
凤归年缓缓松开钳制沈七弃的手。
他微微叹息:“确实,现在,我没有证据了。”
他无法告诉天下人,这便是他的大女儿凤秋。
凤归年没有再说什么,一袭红衫而动,他像是一道炙热的风拂过,消失不见了。
“秋儿,你且任性着,我等你原谅为父。”
“我等你回家。”
“希望那天,不会太久。”
……
沈七弃猛喘几口气,她坚持着躺在床上,用被子盖住了自己。
她将自己弓成一个虾米一样,周身冷汗狂流,丹田如火燃烧,经脉寸寸折磨,忍受着从身到心的痛苦……
到了深夜,吃下万古度厄丹之后的后果,让她的血脉觉醒以更难忍受的痛苦加倍到她身上。
前世种种与今世种种在她面前变幻交织,她死死地咬紧牙关,想要摒弃这些,却发现它们以更为强势的姿态袭来。
她痛到无法呼吸,却不想暴露在空气里半分。
她不要、不要回家。
……
丐帮置办的宅院前面是店铺,后面是宅院。
白日里,几个人将店铺布置了一番。
“虽说在十三城我们的丹药、法器卖的好,销路也广,顾客也多,不知道在仙都能不能吃得开……”
阮幼荷有些担心。
丐帮能在十三城发展的好,靠的不仅仅是乞讨,而是在自立之后衍生出来的各种生意。
沈七弃并不允许乞丐们只靠乞讨活命,而是想方设法地发掘他们个人的潜质与能力,安排他们在合适的岗位再就业,等他们找到合适的路了,自己能赚到养活自己的钱,都会有了主心骨,有了精气神。
“自己站起来”,这五个字,贯彻了丐帮的所有决策。
而在修仙一途上,当一个人有了精气神,也就是所谓的风骨之后,越来越多的杂灵根隐隐有了明悟,接二连三地开始筑基,甚至向着更高峰攀登了。
修仙一途并非孤军奋战,她并不敝帚自珍,将修仙之路当做门派秘密捂着,而是将所有的修仙所学毫无保留地教授给了丐帮的人,再启发他们按照自己的思路去修仙。
沈七弃说,这就是“求人不如求己”。
而她自己,亦是带了几个丐帮子弟修行炼器、丹药之途,只不过她不收徒弟,也不愿意别人跟她有名义上的牵扯。
又是热情,又是冷淡。
丐帮的人都习惯了沈七弃的风格了。
在十三城里,丐帮的“器门”非常出名,因为可以修补各种法器,解决各种疑难杂症,并且收费低廉,一视同仁。
可是最出名的,依旧是丐帮的垃圾回收之策,各种废弃法器、过期丹药统统收下。
一点点小钱也是钱啦,能赚钱为什么随便丢掉!
而且丐帮诚信经营,公平交易,一些奇奇怪怪没人要的东西,甚至还能报出来高价。
在丐帮的带领下,甚至形成了良性循环,带动了大家勤俭节约、不乱扔废品的良好习惯
——反正丐帮什么匪夷所思的破烂都收!
沈七弃忙活了一天,到了夜晚,风尘仆仆的大师兄沈灯赶了回来。
“我联系了丐帮的弟子们,今夜便在宅子里碰个面。”
沈灯眉眼俊朗了许多,依旧温润如玉:“按照我的计划,丐帮二十年内能在仙都立足,没想到,不过五年,便能在仙都驻守了。”
一般修仙城镇的门派在仙都立足之后,都会将总部搬到仙都来,这么算来,仙都的丐帮,便是总部了。
沈七弃摇了摇头:“我们的总部,依旧要在寻仙城。”
沈灯欲言又止,点了点头:“毕竟现在你是帮主,你说了算。不过总部设立在哪里,都不要紧,仙都的丐帮我已经大概掌握,这下不过是从水面下浮现出来罢了。”
这些年正道与魔道征战不断,时值乱世,流民众多,丐帮的发展出乎意料的快。
沈七弃与沈灯商量着丐帮的事情。
“啊对了。”
沈灯忽而想到什么:
“刚在在院门外有个妇人,似是在等什么人。”
沈七弃眼睛都没眨:“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