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的时候,苏潼问夏明枫:“他特意召你进宫就为了问你为何突然上折子请立太子?”
夏明枫点头,“我那道奏折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我估计,他心里也是好奇。”
苏潼看着他平静的面孔,心里泛起微微的疼:“哥,你还有我。”
“我们永远都是亲人。”
夏明枫需要用这样石破天惊的办法对付诚王染指他的婚事,说到底,还不是因为在南楚没人把夏明枫当亲人。
皇帝不在意这个儿子。夏明枫生母又早不在人世,所以,他的婚事才会被诚王盯上,成为他企图钳制夏明枫的筹码。
夏明枫那颗愤怒如同在油锅里煎煮过的心,忽然就平静下来。
看着她,他冷清的眸子暖意泛滥:“嗯,我们是一辈子的亲人。”
幸好这世间还有她,不然,他争那个位置又有什么意义。
有了请立诚王为太子打头阵,夏明枫挑个时间进宫送礼就更加有正当的理由了。
他回南楚这么长时间,除了皇帝召见,他从来不会主动进宫。
所以,这还是夏明枫第一次在皇帝召见之外进宫。
他进宫也不是去见皇帝。
而是去拜见打理后宫的贤妃。
贤妃是个面相十分和善贤淑的人,无论对谁都是一副笑眯眯天生亲近的面孔。
“我第一次来拜见你,不好空手而来。”夏明枫在贤妃面前十分谦逊,“特意带了份薄礼,还请娘娘笑纳。”
贤妃瞥了眼他捧来的盒子,温声问道:“是什么呢?”
夏明枫道:“一本书。”
“娘娘不妨打开看看,看看这份礼物是否合你心意。”
贤妃执掌后宫十几年,什么宝物没见过。
她没有什么执着的爱好,对权势也看得极淡。
不过,要是谁看她面相和善就认为她好说话,那就大错特错。
别人想求她办事,从来就没有成功过。
她的准则,就是以皇帝的意志为准则。
所以这些年,皇帝对她最为信任。
贤妃的目光又从盒子上掠过,非常平淡从容地笑了笑:“既然是你的心意,那它就是好的。”
这是没有当面打开一窥究竟的兴趣与欲望。
夏明枫心念一动,也没有失望。他眼眸半垂,恭谨道:“不如我为娘娘打开它?”
贤妃不置可否:“那便打开来看看吧。”
夏明枫应了声“是”,然后伸出手扳开盒子的搭扣,目光落在右手,他的动作这时微微顿了顿。
他这只手,曾经被人砍断;又被苏潼成功接了回去。
最难熬的不是断手不便的日子,而是长达接近一年的复健。
好在,他熬了过来。现在若是他不主动提起,只怕无人看得出这只手曾经断过又接起来。
苏潼说只要复健得好,手的功能可以恢复到七八成。
夏明枫轻轻转动手腕,唇畔勾起浅淡若无的笑意。他觉得他的手,跟没断过之前一样。
“娘娘,”夏明枫走了一下神,若无其事拿出盒子里面的书籍,“这是柳骨。”
贤妃惊了惊,平和仁善的面孔一下有了生动的变化,笑容真实了,唇边与眼角的纹理深了些许。
“柳骨?这是柳公卿著的书?”
夏明枫不紧不慢道:“正是。”
贤妃愉悦的口吻透了几分迫不及待:“给我看看。”
夏明枫双手将书籍递了给她。
贤妃慢慢翻看,速度慢到几乎是拿手指一字一字描摩。
夏明枫耐性极好地坐在一旁,没有四下乱打量,也没有惹人烦地发出声音问东问西。
贤妃大概用了一个时辰,才慢慢翻完这本只有万余字的“名著”。
这期间,夏明枫挺直腰背,一声不吭陪着她枯坐了一个时辰。
这样的定力也不是人人都有的。
贤妃合上书籍,指腹摩娑着封面的字,心情非常愉快。
“柳公卿这书,是他最鼎盛时期所著,银钩笔画,处处飞逸。市面上根本寻不着。”
她看了眼夏明枫:“这是孤本吧?”
夏明枫没有谦虚:“是。”
“我从前偶然得来,已经收藏了十几年。”
贤妃问道:“既然收藏了十几年,为何忽然起意把它送给我?”
“娘娘,”夏明枫不答,却忽然缓缓道,“我能在这抄一下书吗?”
贤妃不解其意,微微愣了一下:“可以。”
夏明枫也不多话,坐到一旁拿起笔墨就开始在洁白的宣纸上抄书。
他握笔的手极稳,落笔却又极快,墨迹在他笔下挥洒;不过片刻功夫,他便将一张纸抄满了字。
“娘娘,请看。”
贤妃长年累月唯一的爱好就是写字。
无论是颜筋还是柳骨这两派浑然不同的字体,她都有所研究。
刚开始练字时,贤妃其实更青睐笔画苍劲的颜筋。
但因腕力所限,最终她选择了更飘逸洒脱的柳骨来练。
数十年如一日的练字,贤妃不敢说自己有小成;但是,练字能使人心静,能磨平浮躁。
她这些年,有事无事,越发喜欢练字。
每日不练上一个时辰,她就觉得浑身不舒坦,就跟一个睡觉没睡饱的人一样。
正因为对写字的热爱,贤妃一眼就看出了夏明枫的字属于颜筋一派。
这一看,她脸上笑容更深了:“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在写字一道上竟有如此非凡造诣。”
夏明枫微微一笑,不卑不亢道:“娘娘过奖。”
“练字没有捷径,我长年无事,便在练字上面花的时间多了些。要是有一日落下,心里便似缺了什么一样,浑身不自在。”
“便慢慢坚持了下来。”
勤能补拙,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道理的。
贤妃笑道:“能耐得住性子日复一日练上个把时辰,难怪你能把字写得如此之好。”
隐隐的,贤妃心中有种找到知己的感觉。
夏明枫:“娘娘谬赞。我的字,与书法大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这就是谦虚了。
贤妃看他的字,绝对已经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好书,在珍视他的人手里,才能发挥它的最大价值。”夏明枫唇边浅笑淡淡,“我也是近日才知道娘娘喜爱柳骨。”
贤妃看过他的字,自然也明白他为何会愿意把珍藏十几年的孤本送给她。
一个人一生能写好一种字体已属不易,若想再练好另一种风格完全不同的字体,不啻于摒弃一切从头再来。
这不仅仅需要勇气与毅力,还需要耐得住十年如一日的枯燥。
而且,即使付出对等的时间与精力,也未免就会有所成。
“你这份礼物,我收下了。”贤妃满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