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秀的推测没有错,贝萨军的确在加布尔的南面布下了天罗地网,层层设卡,而在北面,贝萨军设下的关卡并不多。
别说现在赫拉克格斯身负重伤,即便他没有受伤,还能坐镇军中指挥大局,以他不按常理思考的思维,也未必能算到上官秀会带着唐凌往北走。
长话短说,上官秀和唐凌一路北上,沿途没有遇到多少麻烦,顺利走出加布尔,进入库德姆地区。
库德姆的北面是米昆地区,南面是布加尔地区,夹在两个战乱地区的中间。值得庆幸的是,战火并没有波及到库德姆地区,这里的城镇一切完好,百姓们的生活也很安定。
进入库德姆后,上官秀和唐凌为了行动方便,都换上了贝萨人的服饰。
他俩没有在库德姆多做停留,直接穿行而过,进入到米昆地区。
从库德姆进到米昆,简直像从天堂进入地狱。米昆地区可是战争的重灾区,换句话说,凡是被贞郡军扫荡过的地方,都是满目疮痍,伤痕累累。
瓦萨城战役之后,米昆地区的百姓被贞郡军大规模的屠杀,死伤惨重,连带着,瓦萨城以及本地区的其它城镇也都被毁于一旦,这对米昆而言,可是个沉重的打击。
目前贞郡军主力已经从米昆撤走,翻越过雪平山,进入塔林地区,正在塔林与金斯克城邦军作战。
留守在米昆的贞郡军,只剩下以胡冲为首的第三军团,而第三军团都驻扎在米昆和西奥仑的交界处,没有在米昆腹地的各主要城镇布下驻军。
米昆的腹地,现在已几乎找不到贞郡军的身影,逃亡的百姓大多都已回到各自的家园,只不过经过战争的洗礼之后,本就地广人稀的米昆地区,人口变得更加稀少,境内存在大片的无人区和空无一人的死城。
沿途上,唐凌看到太多
被风军摧毁的村镇和城邑,损毁之严重,触目惊心,道路上,饿死之百姓也并不罕见。
这天,上官秀和唐凌终于走到平雪山的附近。
在平雪山的山脚下,有一座城镇,名叫朵兰城,想要翻越平雪山,这里可是补给重镇。
只是朵兰城也未能幸免于难,风军路过这里的时候,把朵兰城洗劫一空,城内许多的建筑都被烧毁。
上官秀和唐凌还没走进城内,只是走在去往朵兰城的路上,便在路边看到了很多贝萨军和百姓的尸体。
现在已进入十二月份,米昆地区的北部气温急速下降,白天便在零度以下,到了晚间,气温更是骤降至零下十几、二十多度。
一具具的尸体丢弃在路边,没人收尸,也没有腐烂,被冻得发青、发黑,面容狰狞,令人看了毛骨悚然。
上官秀和唐凌业已换上棉装,脸上蒙着厚厚的围巾,但北风迎面吹来,仍能感觉到透骨的冰寒。
坐在马上的唐凌下意识地拢了拢身上的披风,打了个冷颤。上官秀扭头看向她,问道:“香儿,很冷吗?”
“还好,就是……”说着话,她目光扫了扫道路两旁冻僵的尸体,眉头紧锁,喃喃说道:“我只希望,战火永远不要有烧到风国境内的那一天。”
现在的这副惨景,她永远不想在风国国内看到。
战火燃起,命如蝼蚁。不管战火烧到哪个国家,都会给当地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就目前来看,整个米昆地区没有个几十年的休养生息,恐怕都难以恢复元气了。
上官秀幽幽说道:“只要有我在的一天,我便会竭尽所能,把战火阻挡在国门之外。”
唐凌深深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未在多说什么。
进入朵兰城城内,情况并没有比城外好多少,被摧毁成废墟的建筑、被丢弃在路边
的尸骸,随处可见,唯一不同的是,城内稍微具备了那么点人气,在大街小巷上,偶尔还能看到在废墟中翻找东西的贝萨百姓。
“阿秀,今晚我们要在这里过夜吗?”
“香儿不喜欢这里?”
“这里给的人感觉……好像是一座死城。”
“不住也好,我们直接进山!”上官秀说道:“不过有些补给,我们得提前做好准备。”
“我们储备的食物足够多了。”一路上,他们买了不少的面包和果浆,吃个十天半个月都不成问题。
上官秀缓缓摇头,解释道:“吃的没问题,但我们现在的衣服不行。”说着话,他扬起头来,眺望远方白皑皑的雪平山轮廓,说道:“只凭现在的这身棉装,我们恐怕根本走不出雪山。”他收回目光,正看到前方有间买毛皮的店铺,他眼睛顿时一亮,扬扬头,说道:“香儿,我们过去看看!”
在冰天雪地的地方,再没有什么是比毛皮更能保暖的了。
如果上官秀只孤身一人,他根本不需要什么毛皮,哪怕只着单衣,他也敢过雪山,但唐凌不行,上京四季如春,没有极寒天气,一直生活在上京的唐凌肯定受不了雪山的冰寒。
走进毛皮店内,上官秀和唐凌举目向四周打量,店铺里空无一人,各大小柜台上,空空如也,一件毛皮也看不到。
见状,上官秀大失所望,正要拉着唐凌离开,从店铺里面的内室走出两名膀大腰圆的贝萨汉子,后面还跟着一名身穿皮袄的富态中年人。
三人出了内室,打量上官秀和唐凌一番。他二人的脸上都蒙着围巾,看不清楚他俩的长相。中年人满脸堆笑地问道:“两位想买毛皮?”
上官秀拉下脸上的围巾,露出一张平凡无奇的贝萨人脸孔,他耸耸肩,说道:“看起来,你这里的皮货
似乎都被风人给抢光了。”
“两位可是打算过雪山?”
“是。”
“那两位算是来对了地方!小店的皮货是被风军抢走了不少,但他们抢走的都是摆在明面上的次等货,真正的好货,我们早就藏起来了!”说着话,中年人向一名大汉点点头。后者应了一声,转身回到内室,里面叮叮咣咣的响了好一会,贝萨大汉又从内室里走出来,手中还捧着两件又厚又长的毛皮大氅。
这两件毛皮大氅都呈银白色,绒毛又密又光亮,中间找不到缝合的缝隙,一看便知,是由一块整皮裁制而成。
中年人不无得意的介绍道:“两位,这两件大氅的皮料,可是由整块的雪熊毛皮制成,穿着这个过雪山,我可以保证,两位连一根汗毛都冻不伤!”
上官秀噗哧一声笑了,他和唐凌伸手摸了摸,感觉两件大氅的毛皮的确属上乘,唐凌转头看向上官秀,以眼神示意他,可以把这两件都买下来。
上官秀说道:“这两件我都要了,老板开个价吧。”
中年人笑呵呵地抬起手来,在上官秀的面前晃了晃。上官秀扬起眉毛,问道:“五十银币?”
听闻他的话,中年人和那两名大汉不约而同地笑出声来,他说道:“小兄弟,你可真会开玩笑,这么好的毛皮,这么好的做工,怎么可能就五十银币?一口价,五十金币一件,两件总共一百金币。”
两件毛皮竟然要价一百金币,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天价。
上官秀眯了眯眼睛,似笑非笑地问道:“老板不是在开玩笑吧?”
中年人一本正经地摇摇头,说道:“绝非玩笑,这两件大氅,绝对值这个价!”
上官秀差点被气乐了,耸耸肩,说道:“看起来,贵店的东西我是买不起了。”说着话,他拉起唐凌,转身要往外
走。
中年人笑呵呵地说道:“小兄弟别着急走嘛,实不相瞒,现在整个朵兰城,就只剩下我们这一家买皮货的店铺了,如果小兄弟觉得这两件太贵,也可以买些便宜的嘛!”
说着,他又向两名大汉摆摆手,那两人转身走进内室里,哼哧哼哧的合力抬出一口大箱子,放到地上,发出嘭的一声闷响,打开箱盖,里面装的全是皮货,皮衣、皮裤、皮帽、皮靴、皮手套、皮大氅,应有尽有。
中年人笑道:“怎么样,小兄弟,挑几件吧!”
上官秀垂下眼帘,只随意地扫了两眼,站在原地没动,唐凌则弯下腰身,好奇的在里面翻看了几样,而后皱着眉头嘀咕道:“怎么都是些旧的?”
她的声音不大,加上有围巾遮住嘴巴,中年人也没太听清楚她的话。
他含笑看看上官秀和唐凌二人,说道:“两位不必着急,边喝茶边慢慢挑,总是能找到称心如意又价位合适的嘛!”
他话音刚落,从里屋又走出来一名身材高壮的彪形大汉,他手中还端着两只银碟,上面托着两只纯银的茶杯,走到上官秀和唐凌的近前,把两只茶杯分别递给他二人。
看到这么考究又精美别致的茶杯,唐凌也不由得为止一怔,感觉如此华丽的茶具和这家皮货店实在有点不相匹配。茶杯中,热腾腾的茶水香气扑鼻,唐凌掀起一点面部的围巾,端起茶杯,刚要喝,上官秀走到她的身旁,抬手扶住她的后腰,用贝萨语笑问道:“这里面有你喜欢的吗?”说话的同时,他的食指在唐凌的背后不轻不重地敲了两下。
唐凌多聪明,上官秀不可能无缘无故的用贝萨语和自己讲话,而且还悄悄敲打自己的后背,肯定是有事。她放下送到唇边的茶杯,向他含笑摇摇头,心里嘀咕道:鬼知道你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