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上官秀一直在苦练贝萨语,与贝萨人沟通,他根本用不上翻译,但身为占领军,说被占领国的语言,太有失身份。
那名神职青年瞠目结舌地看着上官秀,久久没反应归来。广獠一挥手,把他头顶上的瓜皮小帽打掉,冷声说道:“小子,大人的命令,你没听见吗?”
青年身子一震,连连摇头,说道:“这……这是对主神的不敬……”他话音未落,上官秀从身旁的宪兵手中接过一把火铳,对准另一名神职青年,毫不留情的扣动扳机。
嘭!爆响声起,弹丸击穿那名青年的胸膛,身上的白袍瞬间出现一大团的血红,尸体颓然倒地。
那名青年眼睁睁看着同伴惨死在自己的身旁,吓得脸色煞白,双腿突突直哆嗦,险些跪倒地上。
为了活命,他不敢再犹豫,声音颤抖的把上官秀的话翻译成贝萨语,讲给在场的百姓们。听完他的话,人们又惊又怕,并隐隐露出一副敢怒不敢言的表情。
“你们的主神,现在又在哪里?能来救你们吗?”上官秀哼笑出声,收起手中的陌刀,向外走去,同时说道:“在我大风将士面前,你们的主神都已被吓成了缩头乌龟,你们还要继续信奉它吗?从今以后,大风的圣神就是你们唯一的神!”
上官秀并不信神鬼之说,但也不反对旁人去信奉,只不过那西克亚地区已被他视为囊中之物,这里以后将会成为风国的领土,既然是风国领土,就绝不会再有贝萨主神的存在。
贝萨百姓的生活不富裕,这点通过风军收刮来的战利品便可看出来。普通百姓的家里,连件像样的家具都找不到,金银首饰,几乎没有,家里最值钱的东西,可能就属餐具了。
穷点的百姓,会用储备一套银刀、银叉、银勺,富裕点的百姓还储备有银盘、银碟、琉璃杯等,
至于衣服,再穷的贝萨人也会备着一套光鲜华丽的衣服,平时不穿,只有在重大节日的时候才会穿出来显摆,当然了,贝萨人的衣服款式和风国服饰完全不同,贞郡军看不上眼,也懒得去抢。
看着下面兄弟们收刮来的几箱餐具,广獠等人皆露出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挨个箱子查看一遍,广獠难以置信地问道:“没有找到金银珠宝?”
送来战利品的那名营尉连忙摇头,说道:“回禀将军,没有发现金银珠宝。”
上官秀一笑,说道:“好好搜一搜教堂,贝萨城镇中,通常最有钱的地方,都是在教堂。”
营尉眼睛一亮,插手应道:“是!大人!”
上官秀真说对了,在教堂里,的确藏储了不少的金银器皿,这些金银器皿都是用来供奉主神的圣物,但对于风军来说,它们就是金子和银子,统统装箱搬走。
另外,风军还从教堂里搜出大量的书籍,其中既有教义的书籍,也有历史、天文、地理、传记等等杂七杂八的书籍。上官秀下令,凡与教义有关的书籍,一律烧光,其它种类的书籍,可运送回风国。
当天,以上官秀为首的风军在卑尔镇驻扎下来,晚间吃饭的时候,上官秀等人算是见识到了贝萨人的饮食。面包、土豆,这两种食物简直就是贝萨人的主食,早餐吃少量面包或者不吃,中餐吃面包,晚餐吃面包加土豆。
对于贝萨人来说,吃早餐是一种浪费,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顿大餐就是晚餐。面包可沾酒吃、沾汤吃、沾蜜汁酱汁吃。土豆可做成土豆条、土豆块,土豆丝、土豆片,还有土豆汤。
与一郡一大菜系的风国比起来,贝萨的饮食简单到令人发指的程度。当天晚上的这顿贝萨晚餐,上官秀等人还吃得很新鲜,但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便深刻体会到什么叫难以下咽
、食如嚼蜡了。
翌日,贞郡军的主力军团抵达卑尔镇,大军只在这里略作休整,紧接着,又继续向杜姆奥斯城进发。
目前,驻扎在杜姆奥斯城的贝萨军仍有九万之众,贝萨军已与城内、城外布下完善的防御工事,严阵以待。
贞郡军,临时中军帐。
暗旗人员于中军帐内布置好简易的城防沙盘,上官秀、孟秋晨等人围站在沙盘的四周,虽说大战在即,但中军帐内的气氛很轻松,众人端着茶杯,相互讨论,有说有笑。
此战,敌军不足一个军团,而贞郡军是满编四个军团,占有绝对的兵力优势,对于众将来说,拿下杜姆奥斯城是必然,同时还是个练兵的好机会。
孟秋晨喝口茶水,吧嗒吧嗒嘴,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茶?”
广獠笑道:“军师,这是我们缴获的贝萨花草茶。”
“味道怪怪的!”孟秋晨嘀咕了一声,放下茶杯,从沙盘上拿起一根小棍子,说道:“根据我军探报,城南防线,实力最强,敌军在这里布置下三个兵团防守。洛将军!”
“末将在!”洛忍点下头。
孟秋晨用小棍子指了指城南防线,说道:“这里就交给你部第一军团了。第一军团,一向善打硬仗,善啃硬骨头,两个时辰内,击溃敌军城外防线,可有问题?”
“军师放心,末将保证完成任务。”
“好。”孟秋晨又点了点城东防线和城西防线,说道:“贝萨军在东西两侧,各布置了两个兵团防守,詹将军、胡将军!”
“末将在!”詹熊和胡冲双双应道。
“你们的任务和洛将军一样,两个时辰内,击溃敌军防线,消灭敌军兵团。”
“末将遵命!”
“城北防线,敌军只有一个兵团驻守,防御最薄弱,安将军。”
“末将在。”
“半个时辰内,你部必须占领城
北防线,但不必急于向城内发动进攻,占领城北防线之后,你部立刻就地布防,即防北方援军来袭,也防城内敌军向北溃逃。”
“是!”
孟秋晨目光一转,看向上官秀,说道:“大人!”
“哦?我也有任务?”
“只第四军团一部布防城北,我有些不太放心,还得烦劳大人带宪兵队和骑兵营,一并到城北参战布防。”孟秋晨若有所思地说道。
只对付九万人的敌军,完全不必如此小心谨慎,哪怕九万的敌军一兵未损,全部向第四军团这边突围,也突围不出去。上官秀眼珠转了转,问道:“军师可是担心会有敌军来袭?”
孟秋晨点点头,说道:“贝萨骑兵,神出鬼没,不能不防啊,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
上官秀再不多问,拱手应道:“遵命!”
孟秋晨吓了一跳,急忙拱手回礼,说道:“大人不必如此客气。”
上官秀正色道:“排兵布阵之时,先生就是我军之主帅,秀也当听先生调遣。”他这话,既是在给孟秋晨吃定心丸,让他放手去做,也是在说给众军团长听的,要他们别以为自己的资历深,军阶高,地位显赫,就能不服从军师的指挥和调遣,在战场上,连他都得听军师的。
果然。上官秀对孟秋晨的尊敬,让在场的众将们面色同是一正。刚才只以点头回礼的四位军团长互相看看,齐齐向孟秋晨拱手施礼,再次说道:“末将谨记军师之令!”
散帐后,上官秀按照孟秋晨的安排,随第四军团去往城北战线。
他和安义辅并肩而行,出了大帐,他没有先上马,而是托着安义辅,让他先上马。安义辅坐在马上,老脸一红,不好意思地说道:“大人,末将自己上马没事的。”
安义辅是独臂,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他早已经习惯了,上下马的速度不比
手脚齐全的人慢。
上官秀笑了笑,没说什么,上马后,与安义辅一边并马前行,一边说道:“安兄在贝萨这边,可还适应?”
“只是气候比国内略凉了些,其它倒也没什么。”安义辅恍然想起什么,说道:“这次我军出征贝萨,将士们都带着棉装,可现在已进入五月,贝萨境内并没有很冷,棉装完全用不上,许多将士们都颇有些怨言,觉得重负量太大了。”
上官秀笑问道:“此战,我军的作战范围可不是只在那西克亚这一地。我军的目标,是贝萨的都城,戈罗,前去戈罗,必经雪平山,即便在盛夏,雪平山亦白雪皑皑,寒冷至极,我军将士若不备棉装,又如何能过山?”
安义辅点点头,笑了,说道:“看来,大人是把所有能想到的问题都想到了。”
上官秀轻叹口气,问道:“安兄觉得,此战能在半年内打完吗?如果不能,那么又将进入贝萨的寒冬,等到那时,我军再备棉装,可就晚了。”
安义辅诧异地看了上官秀一眼,他考虑的事情,还真没有大人考虑的这么周全。
长话短说,上官秀、安义辅率第四军团抵达城北防线。
孟秋晨所在的第一军团率先发出进攻的信号。红色的信炮接连不断的射上高空,东西两翼的第二、第三军团看到信炮后,也跟着向空中发射信炮。
很快,第四军团这边也看到了信炮,安义辅当即下令,全军的炮兵,进行一刻钟的全力打击,轰平敌军防线,等炮击结束之后,全军推进。
贞郡军,一个营的火炮标配是四门,一个兵团的火炮数量是五十门(十个营有四十门火炮,外加十门的兵团火炮),一个军团的火炮数量至少能达到五百五十门以上。由此也不难看出贞郡的生产制造能力之强,在当时,称得上是独步天下,无人能与之匹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