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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三十九·【第一个世界·五更钟】·38(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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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我或许不能为你做到很多事……可是谁对你不好, 我可以一个个替你揍他们……”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死。这没什么可怕的……”

眼泪在她脸上流成两条小河。她想自己现在看起来一定糟透了。

没关系。谢琇想,高韶瑛当初看上她, 可能也不是因为她漂亮。

他看上她, 是因为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会到高家真的去寻找什么食铁兽的姑娘。

她对高家没有其它的谋算或不良的动机。她对高家也没有什么多余的期望或不切实际的妄想。

她只是想要在那里找到食铁兽。

她当初迅猛地扑上去亲吻他,也不是因为他是高大少。

正如她想要替他挨个去揍那些对他不好的人一样, 她这么做, 是因为她喜欢他。

他是高韶瑛, 她喜欢他。

他是张阿三、李四郎或王铁柱,她仍然喜欢他。

他可以是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 他可以随意叫任何一个潦草的或滑稽的或平庸的或英明神武的名字,但只要他是他, 她就喜欢他。

她终于和当初躲在定仪宗以暴睡来疗情伤的那个自己,达成了和解。

仿佛哪里传来砰的一声,可能是她三观崩碎的声音。

不过,没关系,反正她的心脏同样也碎了,拼不起来就拼不起来吧。

她问他:“瑛哥,我可以吻你吗?”

高韶瑛几乎快要眯到一起的双眼又猛然睁开。有那么一瞬间他看上去是那么震惊,就活像是她又问了什么愚蠢的话一样。

“你可以……对我做……一切的事,”他终于低声答道。

“……只要……你喜欢。”

泪水冲垮了她的眼眶,心脏, 以及一切有形无形的堤坝。

她忽然想起他们在分别后再一次于禹都重逢时, 那夜寂静幽深,他伏在她的怀中,哀恳地凝望她, 一声声说着:琇琇,你要爱我。

“喜欢的,”她啜泣着,尽量放大声音,对他大声说道。

“我一直都很喜欢你——”

那个字终于冲出心口,破胸而出。

“……我爱你啊。”

他们上一次相见的最后,他站在“白园”的大门外,长身玉立,风仪俊挺,对着她郑重一揖,一字一句地说道:承蒙眷爱,必不相负。

他的确没有背弃自己的诺言。

这一生到了尽头,他也没有辜负她。他只是要离开了。

她忍住喉间的哽咽,倾身上前,用双手万分珍惜地捧住他的脸。

他的头虚弱无力地略微后仰,靠在墙壁上。她捧起他的脸颊,让他淡白色的嘴唇在她面前仰成易于亲吻的角度。

他们再一次像那天在剑南的细雨中那样,交换冰冷又炽热的长吻。

可是,那一天的亲吻里,是爱情生发的美妙意味。

今天的亲吻里,这场爱情却在逐渐死去。

她从未想过,这种证明爱意的亲吻,有一天会用以诀别。

以前她在看那些文艺小说的时候,看到过一种说法。

听说这世界上有一种没有脚的鸟,一生下来就只能飞翔,直到死去。一生只能落地一次,就是在它死的一刻。

她当时年纪小,被感动得稀里哗啦。后来长大了,明白这种说法可能只不过是一种艺术性的加工而已。

……但是现在这一刻,她仿佛明白了,或许那种没有脚的鸟,的确是存在的。

这一刻她忽然想起了剑南的那个下雨天,她与他在竹林之中相遇,当时她淋得浑身透湿,他却撑着一柄二十四骨的竹伞,伞面上绘着晴空、白云和飞鸟的图案。

啊,那伞面上的飞鸟,就是那一种吗?

那传说中的鸟儿此刻正伏在她怀里,从天空中落到了地上,喘息着,血迹染满他如同透彻的晴空一般的淡蓝色衣服。

她不想让他死,不想让他落地,想让他一辈子都高高在上,骄傲地飞在天空里,让人景慕,让人仰望,光辉强大,一往无前。

可是现在到了他落地的时刻了。

鸟儿落下地来,却没有家可以回,于是他只能栖息在她的臂弯里,就仿佛仅仅只是这样就满足了似的。

他伏在她的怀中,急促地喘息着,声音微弱,轻似无声。

“琇琇……别丢下我……带我去……你想要去……的地方……”

离群的孤鸟无枝可栖,无处可归。于是,他竭尽全力,扑向世上唯一仅有的那个他最信任、最爱慕的人,想要以她的归处为归处。

谢琇的眼泪落到了他们两人交叠的唇间,有丝咸涩的味道。

她轻声说:“好的。瑛哥,你跟我走……我会爱你。”

他的唇角仿佛在她的嘴唇覆盖下,艰难地轻轻翘了起来;但气息却在她的亲吻中慢慢沉寂下去,就像折断了双翼、再也飞不起来的孤鸟。

后来谢琇在他怀里找出了一个沾满血迹的小布袋。打开之后,里面放的是那半块失窃的、真正的虎符,还有一封信。

她不明白为什么齐钟岫没有赶在他们到来之前,从高韶瑛这里抢走那半块真正的虎符。

或许是因为高韶瑛拼死保住了它,或许是因为齐钟岫对自己太过自信了,觉得等到折磨完高家的大少爷以及那些不自量力地来救高大少爷的人,再回来拿,也是一样的……

又或许是因为,西南大军已经有三万人留在了剑南道,拒绝与定西侯同流合污;而韫王今日据报已经逃离禹都,举起反旗,若是现在再拿着这半块虎符赶到剑南,向副将方穗安调兵,已经来不及了,方穗安也绝不会奉令。

她将那半块虎符交给了高韶欢,让他转交给永王李叙;然后展开那封信。

信纸上同样被渗透过布袋的鲜血浸染了一部分,但还是可以辨认出高韶瑛的笔迹。

他并没有在信里倾诉他的苦衷,也没有在信里对她讲述他沉痛的过去。那些过去的故事,甚至有很大一部分是高韶欢告诉她的,又或者是她自己从前执着地追着他问出来的只言片语;高韶瑛自己,从未向她主动说出过关于他伤痛过去的任何一个字。

他也没有在信里告诉她任何关于范随玉、齐钟岫、定西侯范永敬、韫王李稚或他背后整个深渊的事情。这可能就是他本人的风格,一意孤行,一往直前,不管做过什么事情,都不再想要反省或回顾,只有在最深的夜里,才肯暂时将那些深刻的记忆挖出来,血淋淋地摊开在自己面前,反反复复地翻阅和品味。

他只是珍而重之地写下她的名字——省去了她的姓氏,后面客套地跟着“芳鉴”这一敬辞——

他写道:“琇琇芳鉴”。

紧接着,他先是客套了一句“别来良久,甚以为怀”,继而十分简短地、就活像是书信范文一样地写着:

【相去千里,万望珍重;今日一别,恐再无来日,惟愿女郎芳龄永继,此身长健,永受嘉福,长乐无忧。】

这封信里写了这么多给她的祝词,却一个字都没有提到他自己身处的危境,也没有一个字提到其他人。她甚至从中根本看不出来韫王李稚都许诺了他什么、又让他去做怎样危险的事情,也看不出来为什么齐钟岫会突然对他痛下杀手。

看上去他写这封信很明显是临时起意。或许是因为他一开始并不认为自己会落到要写信与她道别的地步,而当他察觉事情可能有不对的时候,他又已经没有了从容落笔的空余。

在这封甚至没有多少字的短笺里,他的笔迹零乱,并且笔锋颇为无力,一看就是在仓促之中写下的——说不定在写下的时候他还受了伤,她注意到有些笔画的旁边还有笔尖滴下去的墨点,那很显然是气力无以为继,一笔无法写完,中途停顿的时候造成的。

在那些简短的、空泛的,同时又隐藏着他的真挚之意的祝词之后,在信笺的结尾,他写着一首诗。

是她在上一次与他分别的时候,心头浮现的那首诗。

她从未将这首诗与他念过,但他们两人居然奇迹般地心有灵犀了。

她终于在这个时候证实了他们之间也存在着某种奇妙的默契与心灵感应——她徒劳地祈求这种心灵感应或许可以在他还活着的时候,向他证明她有多么爱他,多么想要把他从身后那个深不见底的黑色渊薮中拉回来,拉着他回到这尘世间,站在阳光底下,鲜花丛中;假如她真能如愿以偿的话,或者他们可以在无人的庭院中,倒在花丛里,尽情地放纵自己,敞开自己,将自己交付给对方。

又或者他们可以在三月的雨中亲吻对方,吻到腿软,倒在地上,头上身上都滚上了细碎的草叶,衣衫在雨中浸得透湿。

她喜欢当他的衣衫贴在身上时,由衣料之下隐约勾勒出的身躯线条,修长、优美而流畅,成熟又有点清瘦,但紧绷时却充满了力量。然而那样的一个人,总是有丝执拗,有丝深沉,可是每次见到她的时候,他就那么乖乖地摆出屈服的姿态,静等着她居高临下,捧住他的脸。

那个时候他也是半靠坐在那里,微微仰起头来望着她,就像是他们最后一次交换一个亲吻的时候那样,他下巴微扬,嘴唇颤抖,呼吸也微微地急促起来,凝视着她的眼眸漆黑而明亮,传达着那样一种想要被她温暖、被她宠爱、被她安然妥帖地拥抱,让他有处可依,有家可归的渴盼。

可是那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就像是她从未意识到的春天那般,来了又走了,当它开始的时候她还以为自己迎接的是一场未尽的冬雨,但当它消失的时候阳光又太炽烈,烤化了她脸上凝结的泪痕,让她误以为盛夏已至。

但春天呢,它的存在那么短暂。短暂得近乎令人恍惚,又疯狂得几乎让她要在其中迷失了自己,不顾一切地投入进去;只有当它离去的时候,她才恍然发觉自己的躯壳内里已经为之燃烧,留下的只有灰白的残烬。

正如同他在诀别书的最后,写下的那首诗所说的一样——

“绿杨芳草长亭路,年少抛人容易去。

楼头残梦五更钟,花底离愁三月雨。

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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