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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时间总是短暂, 痛苦的时间总是缓慢。
在这缓慢的日子里,钧哥日夜繁忙。就像是菠菜曾经听到的江湖传言那样,父皇的确是把钧哥安到了户部。那里是蔡京的地盘, 被他掌控了两朝如铁桶一般, 却又是大禹的钱袋子。父皇欲破这铁桶,但放谁进去都觉得不靠谱, 除了他的好大儿钧哥。
钧哥是什么人?此世之中最为坚定的剑修男子。
在那蔡贼的软硬皆施下, 谁都可能动摇,唯有钧哥不会。
身为备受皇帝宠爱的太子, 权,钧哥不缺。钱,更是不缺。钧哥的母族世代皇商, 如今族里掌权的表面上是皇后的表兄, 实则就是皇后本人, 私底下钱袋子不知有多鼓。
再说美色。众所周知, 太子在审美方面就是个瞎子, 他连他近侍王都督那被公认的天下第一美色都看不见,还能指望他看见其他?
得了吧。
人家江南首富花家的七公子花满楼自幼失明,人家还能凭气息分辨美丑。而太子呢?有双眼睛都赏不来美丑。
软的不行, 来硬的。户部里都是蔡大人的人, 下点绊子在需要的时候不配合, 这等操作不知逼退了多少不肯向蔡大人服软的人。但放在钧哥身上,屁用没有。
配合?笑话, 钧哥不需要配合。
配合放在别人身上的确重要, 因为户部各个部分都有自己负责的区域, 若是哪个不配合唯一的解决方案只有从最基础的重新做起。这花费的时间太长了, 寻常人根本来不及。
可钧哥又不是寻常人。身为从小的摸鱼王者, 他的效率高得可怕。批复奏折同样的工作量,父皇需要熬到半夜,钧哥半天不到就已完了事。
再加上钧哥又不需要睡觉。别人一天只能工作六个时辰,换到他,只要他,想能干别人的双倍时间,还不见劳累。
不就是从头做起吗?虽然有些麻烦,但对钧哥来说也不过就是洒洒水罢了。
事后,这些不配合的人员还会被报复心极强的王都督盯上。只要被抓住一点点马脚,哪怕是很小很小的作风问题,他们都会被专负责监察的东厂人带走。
一旦进了东厂,事情可就麻烦了。除非被带进的人的确没有什么问题,不然藏得再深的秘密也会被挖出来,不死也得脱层皮。
在蔡大人手下又能做出不配合钧哥正常行事的官臣又怎会没有秘密?一来一去,蔡大人的人手损失不少,户部都空了小半。户部铁桶终于破出一个角,父皇找准机会插进了自己的人手。
这可让蔡大人气得开始有些食不下咽。这太子软的不吃,硬的不怕,像个柱子一般杵在户部,着实碍眼得很。
可蔡大人又能怎样?还能派人暗杀太子吗?
笑死,他又不是没试过。但派了那么多高手过去,就没一个活着回来的,再派下去他麾下的高手都要死光了。
他还试过悬赏,结果呢?全给六扇门增加绩效去了。
一开始蔡大人还以为是王都督出手拦下那些刺杀。毕竟那阉人是出了名的武功高强,人不在江湖,江湖的排行榜上前五里却有他的名字。
但很快蔡大人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在,他第一次亲眼见识到太子出剑后。
不,准确的来说不是出剑,是一举轻描淡写的挥刃。
那是一次下朝,蔡大人和几位户部的大人正站在宫门口和太子虚与委蛇。
哦,就是大人们在虚伪地说笑,钧哥冷着脸看似在听其实是在发呆的那种委蛇。
突然,一个黑色的身影从角落中冒出,如一股疾风掠向钧哥。
几位大人还没看清,钧哥便是反手从路过的侍卫腰间抽出了佩刀。眼神动都未动一下,随手那么一挥。
一股看不见的罡风瞬息疾去,嗖的一下掀起了无数大臣的衣袍和官帽,直直迎面劈向刺杀之人。只听轰得一声巨响——
还未离去的大臣们扶着帽子的手一顿,登时空气都安静了下来。
还未回宫的父皇也听到了这声巨响,跑出来探头一看。
好家伙,那里竟是躺着一个半个身子都染血的黑衣人,背后压着的是破碎倒塌的一片宫墙。
父皇看了看他的墙,又瞅了瞅他心爱的大儿。
他的大儿依旧是那么的冷酷,面色是那么的平静如霜,平静地正在将刀塞回僵硬的侍卫腰间鞘中。
父皇吸了口气,缓缓张开了嘴。
“顾——钧!”
“你,在干什么啊?顾钧!”
钧哥双手插进大袖兜兜,面无表情地回答道,“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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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大人、蔡大人不动声色地后退一步。
不对劲。
这届太子的武力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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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钧,一个以一己之力拉高皇室历代武力的男子。
他,是真的好强。
强到展示出冰山一角,被他打大的臭弟弟们就洗刷去了武功废物的污名。
毕竟,被一个年纪轻轻就能挥出剑气的人群殴输掉,也不是什么非常丢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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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顾钧在户部看着报上来的宫墙修缮费用,陷入了沉思。
他,需要菠菜,勤俭持家的菠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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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菜,一个被钧哥日夜想念的男子。
他人不在皇城,但东宫里到处都是他的传说。父皇、母后和在东宫当值的宫人们都知道,钧哥有一个要好的竹马,他机智又聪慧,是干掉蔡京后未来丞相的第一人选。
如今未来的丞相菠菜已经在军营呆了一年有余,已是经历过一次蛮人骚扰边境的季节。他时不时寄回家书,一份给他的娘亲,一份给钧哥。
钧哥从信中得知,菠菜参加过了几场对抗蛮人的战役,战役不大,但他也立下不少的军功。
他还交到了一个新朋友,是起点县人,长得弱弱小小看着和话本里的林妹妹似的,但力气很大,轻轻松松就能倒把垂杨柳。
想来菠菜在军营过得还算不错。钧哥放下了心。
这些日子三弟时常来东宫找钧哥,说是为了工部和户部的事务交流,其实就是来找大哥玩耍。
和工部的其他臣子们一样,三弟做完一个新奇的东西就会放松一下自己。以前是找朋友耍,可这段日子他的朋友好像在田里搞出了什么新玩意,总是在加班没空理他,他闲着实在无聊,便找大哥联系感情。
他一度试图在东宫留宿,但每一次都被钧哥狠心拒绝。
东宫里有好几个萝卜头,整天鸡飞狗跳,已经够烦了,再加个天天嘤嘤的弟弟,光是想想就脑壳发痛。
钧哥才不要。
听到这个理由,三弟吸了吸鼻子,“果然,你更喜欢小孩。若你坚持如此,我、我也不是不可以当回小孩。”
钧哥看着三弟那堪比两个他的猛男身子,叹了口气,和蔼地搓了搓弟弟的脑壳,“滚。”
喔。
三弟委屈巴巴地溜走,但他是不会就这么放弃的。就算他不能留宿,他也要加入这个家。于是,尽力左思右想后,一天,他将目光放在了小宫九的身上。
就是你了!
未来的太平将军王,宫九。
小宫九虎躯一震,将小九推回脑内,自己上阵刚想溜走,下一息就被三弟郑重地按住了肩膀,“世子莫走,哥哥我,教你骑大马当将军啊。”
小宫九当场沉下小脸,狠狠拍开了他的手,“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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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宫九,一个打心底讨厌臭老爹的萝卜头。
他是当真讨厌他的老爹,连带和老爹相关的一切都讨厌。
包括将军王的身份。
然而小小的萝卜头又怎能抗过像三弟这般壮士?
三弟是那么的勇猛,猛得扛起小宫九便是跑向马场,一齐骑上他的汗血大宝马。
喔!好大好大的马,好长好长的睫毛,小九看了在小宫九的脑海里捧起小脸直呼漂亮。
小宫九却一点都不开心,撇开老爹的原因不谈,他最近在沉迷另一种东西——
钧哥晚上睡不着画的小人儿书。
起初小宫九发现后还以为是普通的火柴小人在乱舞,但越看越觉得不对,这小人儿手上还拿着一个木棍一样的东西。
小宫九捧着书跑到钧哥,指着小木棍一问,”这是什么?”
钧哥扫了一眼,“剑。”
小宫九这才发现,这小人儿书竟然是钧哥画出的剑谱,上面看着乱舞的动作竟然全都是钧哥的剑法。
好家伙,真是好家伙。
小宫九一看就入了迷。看久了,白天的时候还试着拿树枝比划比划。刚练出了点苗条,便杀出三皇子这个程咬金,把小宫九掳去马场练起了骑射。
这可打乱了白天的计划,小宫九闷闷不乐。
而此时的钧哥正在看书。他已经习惯了东宫里的闹腾,在这喧嚣的世界里,他已是熟练掌握了剑修独有的技能,无视旁人完全沉浸于自己世界中的自闭。
他正在看菠菜前几日和信一起寄到他手上的书,是那本名叫七略的兵书。时隔一年多,菠菜终于把全书写完,还多抄录了一本。
菠菜在信中写到军营人多,小卒们都是多人同住一屋,菠菜怕不方便就把原稿寄给了他,让他看看顺便帮忙保存。另一抄录本,菠菜打算过些日子送给上司用于自荐。
菠菜一开始是白衣,直接自荐的话上司定不会信他。但如今不同了,经历几次战役后他的身上有了军功,七略也写好了,自荐时更能取信于人。
恰巧过些日子就是中秋,也是菠菜的整岁生辰,那日自荐或许会多些好运,正好也能当作送给自己的生辰礼。
钧哥想了想觉得这个生辰礼的确不错,打算也送菠菜一个差不多的。于是在中秋当夜家宴后,他将七略放上了御书房的书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