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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黑山贼(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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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楹赶到赤城县幽州军大营的时间掐得很巧妙,恰好和上谷豪强们送来的,五千石军粮一起到达。

她才不会让人一口气直接将两万石军粮给余纪运来,好交给他倒卖贪污么?先送一波过来,应完急再说。

倒是余纪,看到一袋袋黍米入了粮仓,先是乐得合不拢嘴,然而见到自营外缓缓步入的成楹时,笑容立马飞到九霄云外。

他迎上去:“怎敢劳烦成郡守亲自押送粮秣呢?”

成楹谦虚道:“余将军在前线浴血奋战,十分不易,本侯也是行伍出身,在后方押送点粮食,算得了什么呢。”

一边说话,一边往营地里面走。

余纪看她没有把粮送到就走的意思,脸色冷下来,但又不好直接赶人,只觉得仿佛被什么东西盯住了似的,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成楹回过头来:“余将军不介意本侯在营里耽搁几天吧?”

“哪里哪里,成郡守请自便,只是营中苦寒,成大人怕是要受委屈了。”

余纪弄不懂成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总觉得她来得有些蹊跷,照理说,他做为前军主帅,成楹在后方负责粮秣供给就够了,完全没必要跑到前线来。他的这份嘀咕揣在肚子里,脸上仍和和气气的,吩咐负责后勤的小吏,领成郡守去落脚,实则暗中叮嘱对方,派人看好成楹。

成楹笑着道了声无妨,跟着余纪指派的小吏走了,一路上不动声色地将幽州军营中的情况,打量了个遍。

几日下来,成楹对这里的情况已经了然于胸。

营盘扎得还算稳当,挑不出什么错处来。可无论是站岗放哨的士卒,亦或是一队队巡逻兵,都跟没吃饱饭或者没睡醒似的,有气无力地扛着长枪,时不时打个哈欠,脸上没有一点精气神。

可到了吃饭的时间,伙夫一敲锅铲,高呼一声开饭,好家伙,正在训练的士卒们,齐刷刷转头,目光炯炯盯着伙夫的方向,坐在地上休憩的人,也忽地站了起来,眼睛里总算有了类似于野兽盯上猎物的,凶狠的意味。

成楹眉头紧蹙,这样的兵,要是到了她的手下,她是绝对不会要的。

倒不是说他们吃饭的时候不该积极,而是他们身上,完全没有浴血奋战,视死如归的精神。

而到各个营中探查的亲信们回复:“幽州兵吃的全是稀粥,没有干粟米,有时候能分到一勺咸酱。”

成楹瞥向伙夫送来的那份食物,余纪不敢克扣她的伙食,粟米澄黄,还有一份红烧肉。

她忧心忡忡地叹了口气。

在成楹的三请四催之下,余纪终于开始行动了,将一支五千人的前锋部队,拉到黑山外五十里处的一处空村。

村子早被抢空了,村里的人,或许远走他乡,或许上山当了盗匪,村里田地空置,畜栏里没有牲畜,连院子里都长满了半人高的野蒿,可见,这里的房地至少空了半年以上。而现在,这些空出来的,勉强还能住人的屋子,都被幽州兵们抢占一空,成了他们的临时驻扎地。没抢到屋子的人,只好在村外空地里扎营。

黑山是赤城县外的一片崇山峻岭,并不黑,绿油油的,多走兽,多飞禽,多盗匪,据说还多妖踪。至于为何叫黑山,年代太久远,如今已不可考,反正祖祖辈辈,就这么叫下来了。

这黑山贼,好几年前就已经存在,并不是最近几个月才冒出来。

他们的首领,叫王秀。

粗听这个名字,指不定会以为这是某个小家碧玉,实际上,名字的主人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胡子拉碴,爱好抠脚,大字不识一个,曾经一家老小以种地卖粮为生。后来土地被豪强兼并,幼子夭折,亲旧也穷的穷,病的病,死的死,他遂拿起斧子,招呼了几个关系密切的乡党,上山为寇。

木谓之华,草谓之荣,不荣而实者谓之秀。

简而言之,庄稼长得好,就称为秀。

像秀啊荣啊富贵啊什么的,在大楚就是个烂大街的名字,十个里有八个这么叫,似乎并无深意。

王秀最初入伙的那个贼窝,并不是黑山贼,只是个小匪窝,约有十数众。上山的时候也没多想,就是指望能有口饭吃。

饭是有了,没想到,日子一晃而过,想吃他这口饭的人却越来越多。

贼也讲究论资排辈,他混道的时间久,资历深,遂得了新人的一声大哥。小弟们推举他当大哥,那就当吧。

随着入伙的小弟越来越多,小贼窟装不下,众人转移阵地,一致瞄准了黑山这块宝地,遂抡起锄头,举起扁担,火并了原来的贼众,成了黑山上的新主人。

上了山,不用交赋税,也不用忍受豪强们的盘剥,但也没有土地可以耕种,没有集市交易货物,还要被朝廷没日没夜地围剿。

要说从前种地的日子,和现在当贼的日子,哪个更好过一点,王秀也说不上来。

但实在要选一个,他只会选现在的日子。

因为,斧子拿在他自己手里!

这是他唯一的依靠,这是他的命!

他可以依靠斧子,砍出一条生路,砍出自己想要的一切!

听山脚下放哨的兄弟说,朝廷的狗腿子们又来了,据说还是那个什么征北将军,就在荒村里落脚。

王秀不屑地冷笑了声,手下败将!

当天晚上就带着几个人,摸下山来,往村里的枯草堆里放了一把火。荒村旧不住人,房梁都腐朽了,这夜恰巧又刮了北风,火仗风势,噼里啪啦,熊熊燃起,火光透天。

还派出几个手脚伶俐的小弟,把幽州军拴在茅屋旁边的肥硕马匹,偷走了不少。一匹好马拉到集市上,至少可以卖十几两银子呢。

贼子们得了胜,回到山上大碗喝酒,嘲笑一下朝廷狗腿子的愚蠢,商量一下附近哪个村子比较好下手,下次去抢谁等等,日子就这么打打杀杀地过着。

他们人多了,抢到的东西也比以前多了不少,在山上储存起腊肉,粟米,布帛等物,还建了能避风雨的草屋,不必再可怜兮兮地睡在又冷又潮的山洞里。那些带着妻子一起上山为寇的人,甚至还能穿起妻儿做的新衣新鞋。除了一个身份,他们似乎和山下人,没什么两样。

日子一直这么过下去,倒是也不错。

贼匪们都这么想,王秀也不例外。

谁也不会觉得朝廷的官兵会赢。

他们依旧像以往那样,接纳新人,把山里的规矩教给新来的小弟,等下一次抢劫的时候,就该把这些从未见过血的,在山上一直严加看管的小弟们带下山,杀人见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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