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召觉得光捐款可不行,人家来了信,你出于礼节是不是也得回一封过去。
魏叔同觉得在理,回自己房间翻出许久不用的本子,摊开来准备回信过去,想说捐助学生没什么问题。
哪知道刚写第一笔,他就被难住了。
医生嘛,这个字它就多多少少有些潦草,这么突然叫他动笔写回信过去,一想到这封信可能宰学校里传阅,他还真有点不好意思。
“你来写吧。最开始的钱也是你出的,你才是大金主。”魏叔同把笔给沈召,叫她来写。
沈召也看到魏叔同开头写的那两笔狗爬字了,她笑了笑猜到小魏大夫这是不好意思了。
她在单位写惯了材料,提笔就是洋洋洒洒一页纸,不得不说一样是念过书的,沈召这笔字可比魏叔同写的好多了。
行笔迅捷,用笔有力,发力沉重。沈召的字和她的性子一样刚健,一笔一划间尽是潇洒。
校长您好:
我与魏叔同先生收到了您的来信,对于我二人的捐款去向已经知晓,再次特别感谢您对学校学生的用心以及付出。
您的请求与我们二人并不过分,我们同意捐助那名学生。
不必心有负担,举手之劳而已。不知学校还缺写什么,有困难尽可同我二人明说,愿尽一份力。
能为祖国花朵做些力所能及之事,我们二人心中亦是欢喜。
第一学期的生活费两千元随信奉上,希望该学子能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在此本人提一个小小的要求,希望校长能够下次来信附上该名学生的具体家庭和学习状况,我们二人希望能够酌情提供其他帮助。
并且希望能够提供一个县里学校的地址,我们二人方便直接对接,
对校长您本人表示敬意!
沈召与魏叔同敬上。
到底是有钱人,魏叔同原本想着先捐500后续每个月按时打过去的,结果沈召大手一挥就是两千块。
“会不会太书面官方了啊?”魏叔同看着沈召写的回信,觉得这番措辞不像是捐款的。
“那你来写?“沈召把信折好,家里没有信封只能先把地址抄下来,等着明天上班时候买了邮票和信纸在寄出去。
沈召也有自己的打算,她想着光是一个月500块的花销,可能只够吃饭的,衣服学习用品什么的还要她们多想想法子。
特意在信中询问学生的家庭状况,掂量着捐些什么东西才能确保用在那个学生身上,倒不是不相信家长的为人,就是有海花的例子在前,沈召怕好心邮寄过去的其他东西被其家里人克扣。
“不等回信了,先把东西买着,回头邮一些过去。”
沈召还记得在梦里海花穿的东拼西凑的那一身衣服,帮人帮到底,也要照顾一下青春期孩子的自尊心。
这方面还是女生想的细一些,魏叔同只记得捐款完全没有想这么多,看着沈召掰着手指头想要买些什么,他也来帮忙。
沈召第二天取了钱就把信邮寄出去了,本来魏叔同还想约着她去商场采买的,可是沈召连着几天晚归,计划总是流产。
又是一天晚上,手机显示时间已经晚上九点了,沈召还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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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叔同待不住,揣了钥匙就往小区门口走,准备接一下沈召。
刚走到门口,他就看见沈召了,穿着一身蓝色的工装,路灯打在她身上,开辟出一片安静的天地。她盘腿坐在小区门外的花坛上,拄着头不知道在干什么。
“怎么不回家?我在家里你不舒服吗?”魏叔同走进问沈召。
说这话的时候他心里还有些委屈,想着要是沈召真的不习惯,宁可下班在外面干坐着也不会回家的话,他确也不能怎么怪沈召。
毕竟她有心理疾病,实在是迁就不过了,也只能自己另找房子搬出去住。
这刚同居没几天,沈召就出了状况,弄到他搬出去的地步,怎么想魏叔同心里都不是滋味。
“不是,诶呀,我在这做好事呢。”沈召出了一身汗,随便动一动汗味就飘了出来,她拉过魏叔同坐在自己身边,示意他往远处看。
魏叔同顺着沈召眼神的方向看去,一个鹏城随处可见的餐车,招牌挂的怪味炒粉。
这不是沈召这两天天天买的那家宵夜吗?想做好事支持一下人家生意就去买啊,在这干坐着叫什么好事。
“我看他们好久了,他们带个孩子,生意忙起来老是顾不上他。”沈召解开头发,抖搂着发丝间的汗水,用手给自己扇了扇风。
幼儿园放学早,那个孩子总跟着父母出摊,天不热的时候还好,小区门口还能碰见几个玩伴。
现在天气这么热,家里心疼孩子的都不给出去,那个小孩就自己玩,有时候走远了父母都注意不到。
沈召有一次健身回来刚出地铁口就看见那个小孩蹲在外面,身边没有父母跟着,被来往下班的大人忽略,自己蹲在那里玩。
地铁口礼沈召的小区还有一段距离呢,这孩子自己跑出去这么远,沈召担心他又不想领他回去闹出麻烦来。
这个年纪的小孩,仅是每天路过的大人应该不会记得,沈召上去要领他走在不肯,被人误会了反倒好心干坏事。
“我那天就特意买了两份炒粉,和他父母说他家小孩跑的远了,但是下班点生意很忙,他父母谁也抽不出手来去找他,我就觉得有点不好。”
这两天更是忧心,男孩的父母为了避开城管,选了一处巷子口出摊。
本来就视线狭窄,还人来人往的,独留一个孩子在那沈召不放心。
也是为生活打拼的人,沈召不好去指责那对父母的疏忽,她小时候父母也忙于工作,把她独自一个人留在家里的时候不少。
“我就想说我下班了也没事,就坐着帮着看一下孩子,最多就是热了点,总好过孩子丢了强。”
就为了这个,沈召天天坐到人少才会走,还不忘买上两份足料的炒粉支持一下他们的生意。
虽然天天吃不完,都大半都进了魏叔同的肚子里。
原来是这样,他的阿召不是在家里觉得难受,是在这偷偷当雷锋呢。
魏叔同的心里像是夏天灌了一口冰水似的舒爽,总归不是沈召心里接受不了他就好。
“我们阿召居然是个活雷锋。”魏叔同的心理活动没能被沈召察觉,他主动帮她重新扎好头发,沈召的头发厚披下来反而更热。
要说沈召喜欢小孩吧,她每次听电话里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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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提到别人家的小孩如何如何可爱都皱眉嫌弃。
要说不喜欢吧,她能想着帮捐助的学生采买用品,还会帮忙碌的店主悄悄的看孩子。
魏叔同看着下班不肯回家,反而偷偷帮人看孩子的沈召,别别扭扭的性子做好事都要藏着掖着的。
你不说人家怎么知道你在帮他们好心看孩子,要是说了说不定那对夫妻怕给你添麻烦看孩子也会上心些,何必大热天的坐在这喂蚊子。
“你以后会是个好母亲的。”魏叔同顺了顺沈召的发梢,毛毛躁躁的一把,带着些许阳光的热度攥在手里,真心实意的说。
沈召以后一定是个好母亲的,魏叔同不好评估她的童年算不上得上幸福,但是沈召应该是那种会教养陪伴孩子的人。
她的脾气又不好,哄孩子保不齐就把自己哄生气了,谁娶了她谁就要大人小孩一起哄。
魏叔同都能想到,他以后揽着生气的阿召,哄着苦恼的孩子,沈召气不过在打他几下,日子竟然也有几分温馨和谐。
孩子的话,男孩女孩都好。
男孩像沈召,大高个,狐狸眼,脸蛋漂亮,好好看住了不晒着也是个白的。
女孩像他也不怕,个头怎么都够用了,沈召的基因在中和一下,也能是个小美女。
性子像沈召也不怕,男孩就上七匹狼,女孩就这么养着。
养的和她妈妈似的,从小金玉堆里长大,养的比她妈妈强,少年不知愁。
沈召在鹏城应该不是很多男生会主动追求的类型,她太过于独立强势,以后俩人真能成,魏叔同觉得是自己捡漏。
乍暖还寒时候,许你一地春,说的就是沈召这外冷内热的性子。
“想生孩子还用等以后嘛?今天晚上就行啊。”沈召身上的浪漫细胞不比她的心眼多多少,听见魏叔同这么说,权当是邀请。
她伸出舌尖抵在唇珠上,冲魏叔同眨了眨眼睛,笑的壁画里的妖精都活了。
这人怎么总是不正经,魏叔同偏过头去不肯看她,沈召躺在他腿上闹着摸他的脸:“干嘛不好意思?“,一手的汗味。
魏叔同偏头躲了几次,最后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会还是沈召更会一些。
看说爱情是个很玄学的东西,以前魏叔同不信,爱情嘛不过是谈个恋爱结个婚生个孩子而已。
当他玄学的遇见了更玄学的沈召之后,认命的喜欢上了沈召,他也信了。
原来爱一个人真的会觉得她千般万般的好,发脾气是好,耍性子是好,发起疯来都是那么漂亮带劲。
不是和前女友们拉拉手的止乎于礼,他恨不得全天24小时都能拥有百分百的阿召。
他和沈召两个人稀里糊涂的就在一起了,连场正式的表白都没有,却认认真真的经营者属于他们自己的烟火气。
“走吧,回家生孩子去。今天就不吃炒粉了吧,天天吃宵夜不健康。”
对现在的日子很满意的魏叔同一把扛起沈召往家走,故意使坏颠了她几下,弄得沈召不得不绷紧身子才不至于摔下去。
“走啊,生男生女,随你随我,都好。”沈召低下头,发梢垂落遮住了他们二人的脸,她吻了一下魏叔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