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理心疼的看着灵芝“你跟我一起回去吧!”
“余哥,你知道我不能走太长时间。”灵芝语气无奈。
余小理听见这话,默不作声。
他刚刚一着急给忘了,灵芝只要一离开,不超过两天就必须得回来,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元元一脸兴奋地打断他们的谈话,“去哪?去哪?带我一起去呗皇婶。”
看灵芝没理她,元元又对余小理撒娇“余哥哥,皇婶和七皇叔成亲了,皇叔不会让她走的,你说的地方是哪?你带我去呀,我可以!”
“那地方你去不了。”
余小理丢下这句话就回房了。
因为灵芝的事儿,他心情不好,也没心思应付公主问东问西的。
灵芝也耷拉着脑袋回房了。
刚刚的话题有点沉重,要是有办法留在现代,她何至于会留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灵芝第一次正视起自己的去留问题。
在王府的一年时间里,虽然和萧暮离有过诸多不愉快的事情。
两人倒也算相安无事。
如今,萧暮离带女人回来了,她不能总是占着茅坑不拉屎,也该把位置让出来了。
丞相府她是不可能回的,在鹿南国这个封建的国家,灵芝是已经出嫁的闺女,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自然没有回去的道理。
不过原主的爹娘很宠她,和离以后肯定会让她回去住丞相府。
回丞相府的话,老太太又要她这不准那不许,她一个现代人自由惯了,受不得拘束。
加上原主她爹,可是有两个老婆的人,二房还有一个不学无术,溜鸡斗狗的儿子。
人口实在太多了,乌烟瘴气的,甚至还有下人在她的碗里面吐口水加泥巴。
想到这些,她是彻底打消了回丞相府的念头。
天下这么大,她倒也不担心没有能去的地方。
只是在她离开之前,她还有事情需要安排好。
第二天,灵芝起得挺早的,并没有和往日一样睡懒觉。
早餐终于不再是牛奶面包了,小云煮了牛肉芹菜的饺子,芹菜是院子里面摘的,十分新鲜爽脆。
因为她平时爱睡懒觉,所以她起来的时候大家早就吃完早饭了。
今日难得早起,灵芝灌了一杯温水下肚,才说“翠,你去把大伙都叫来一起吃早餐,记住把每个人都叫来。”
“好的,小姐!”
这顿早餐吃的很热闹,余小理,元元,翠绿,还有元霜也带着阿奇和团子来了。
灵芝以前就给团子买了学步车,此时团子正在学步车里滑来滑去的。
也让极少坐下和他们一起吃饭的翠柳和小云都坐下了。
看着围了满满一桌的人,灵芝突然不知道怎么开口。
挣扎了一会儿,灵芝觉得还是不要告诉他们比较好,不然肯定很多人接受不了她要离开王府的事实。
“灵芝,可是有什么事了,今日怎么突然把大伙召集在一起?”元霜始终比其他人年长一些,想问题也会更周到一点。
灵芝打着哈哈说,“能有什么事,我就是觉得大伙很久没有坐在一起吃饭了,今天是个难得的日子,正好公主也在,于哥也在,我们一起吃个早餐。”
元双还是不太相信灵芝的话,有几次她都感觉灵芝欲言又止的样子。
“快吃啊,快吃,饺子凉了就不好吃了。”灵芝催促着。
吃完以后,灵芝@抱着团子玩了一会,小云和翠柳去洗碗,等他们洗完了也围在灵芝的周边看她逗弄小团子。
灵芝怀里抱着小团子,心思却在另外一件事情上面,“元霜姐,你看团子都快会走了路,这时间过得可真快,哎,团子来了有多久了呀?”
元霜思索了一会儿说,“也快半年了,记得刚来的时候她才两三个月,现在她都学走路了!”
“是啊,光阴如梭,不知不觉都这么久了呢!当时说要给她找一户好人家收养她,也不知道萧暮离找到了没有!”
元霜听灵芝这么说,面上一凝,用非常严肃的口吻说,“灵芝你真的要把她送走不可吗?这么久了,我都把他当成自己的女儿了,要把她送人,我舍不得~”
灵芝叹了一口气,然后说“我也舍不得她,但是这是无奈之举。”
如果她不走,她可以带着元霜去外面做点小生意,一起把孩子养活。
但是现在她要走了,她把孩子带在身边,颠沛流离不现实。
而元霜性格又太软弱,本身就有阿奇这个孩子了,如果再加上团子的话,就是两个孩子,那她也太累了!
团子是萧暮离带回来的孩子,而她又是萧暮离的王妃,她不可以这么自私,把孩子丢给元霜一个人照看。
“王爷昨天叫你过去,就是让你把孩子送走,对吗?”元霜已经脑补出来萧暮离排斥团子的情景。
“没有,他不是说的这个事,你也太小瞧七王府了,别说养一个团子,就算养一百个团子也是轻轻松松的。”
有时候灵芝不得不佩服元霜的脑洞,它怎么就这么大呢,这联想能力还真是杠杠的。
就是不知道联想力这么丰富的一个女人,为什么会栽在一个家暴男的身上。
一次又一次的相信家暴男会痛改前非的话。
“既然王爷没有想把他送走的意思,你怎么突然提起来这事呢?”元霜还是觉得今天的灵芝有点奇怪,不知道她为何突然想把团子送走?
刚开始来的时候,王爷虽然说过这种话,但是后来大家渐渐的都心知肚明,谁都闭口不提把团子送走的事。
特别是灵芝,稀罕团子得不行,每天只要在府里早晚都会过来陪团子玩一会儿。
她突然提起把团子送人,一定是发生什么事了。
面对元双的追问,灵芝有些心虚,她感觉此时的自己,就好像和人贩子无异,居然狠心的想把一个孩子从他母亲身夺走。
她闪烁其词的说“我是觉得团子整天和我们在一起,只有母爱没有父爱,我想替她找一个父母双全的家庭,让她感受一下有父亲的温暖。”
灵芝这话倒也没有完全说谎,她从小就是一个孤儿,没有人能比她更渴望同时拥有父爱和母爱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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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4章 第一次正视自己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