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仔细想想,好像穿越过来就没有干成什么事呢!
她还真是干啥啥不行,回到七王府下马车的时候,差点还摔了一跤。
好在萧暮离及时把她拉住了“小心点,粗心大意!”
灵芝嘴硬“哼!要你管呢!”
萧暮离:“真是无理取闹的女人。”
见王爷和王妃回来了,门房递上手里的帖子“王妃,这是四王妃派人送来的帖子”
灵芝疑惑地接过来“四王妃?”
那不是她的好阿姐吗?
打开看了一下,繁体字看起来本就吃力,这字又写得像艺术体一样更是为难了她。
她顺手递给旁边的萧暮离,“你帮我看看她说的什么?”
萧暮离惊讶地说“你不会连字都不认识吧,难道你在那边没上过学堂?”
灵芝白了他一眼“你才没上过学,我们那边的字体和这里不一样,懂吗?”
萧暮离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慢条斯理的打开拜帖,“四王妃邀请你过几日去踏青”
踏青?不就是春游嘛!古代女子的生活也真够无聊的。
去年冬天太子妃邀请她赏梅花,今年开春四王妃又邀请她踏青。
不知道又在憋着什么坏呢?
她寻思是不是自己也要搞个什么晚宴之类的意思意思。
她也不是怕别人说不懂事,只是想着自己不是要开超市了嘛,找个机会给自家的超市打打广告。
到时候多邀请一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千金小姐,阔太太,毕竟有钱人才是消费的主力。
灵芝撇嘴“不去,又没什么感情,看她那副虚情假意的嘴脸我就恶心。”
萧暮离有点不赞同她的说法“她是你姐姐,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看她柔柔弱弱的性格,并非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你要多与她走动,你姐妹二人的关系也能更亲近。”
萧暮离心想,多和你大姐学学怎么做一个温柔贤惠的女子,而不是像你这样整天咋咋呼呼的。
灵芝问他“是不是你们男人都很吃白莲花那一套?”
果然男人都一个臭德性,对于那种嗲嗲的女人天生就没抵抗力。
“本王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白莲花,要不要处好关系随你!反正本王言尽于此,你听不进去就算了”
说完,抬脚进了大门,随后又停下身说了一句“对了,过两日踏青本王也去”
灵芝跟在后面“看吧,看吧,我就说是你想去,还装出一副为我好的样子,呸,口是心非的男人”
萧暮离不再多说,他真搞不懂女人的心思,一天那么多的弯弯绕绕,他让灵芝多和别人走动,纯粹是考虑到她是其他世界的人,在这里没有朋友会很孤单。
春游这日,灵芝穿了一袭最简单烟水百花裙,头上扎了一个高马尾,不戴任何头饰,被裙子遮住的脚上穿了一双轻便的运动鞋。
春游就是爬山涉水,脚当然是怎么舒适怎么穿了?
难不成她还要穿一双花盆底的鞋子出去踏青吗?
翠柳对于小姐这番打扮是完全看不懂,苦口婆心的劝说她“小姐呀!虽然说咱们今天是去踏青,可是一起去的还有其他的夫人小姐,您这样子实在……”
翠柳真是心力交瘁,小姐难道就不懂这其实是几个女人之间的较量吗?
一堆女人在一块互相炫耀谁比谁嫁的好,谁比谁更受宠,谁的首饰又比谁好。
灵芝蹲在地上给运动鞋系鞋带,对翠柳的话置若罔闻“我这样子怎么了,我又不是打扮收拾给谁看,我图我自己舒适就好了,再说我这样有何不妥吗?”
灵芝心想,要不是怕吓到你们,我还想换上更舒服的运动装呢。
翠柳嘟着嘴说“倒是也没有不妥,只是太素雅了些”
“素雅就素雅吧,我都是已婚妇女了,穿那么花枝招展干嘛?又不是要去勾引谁”
翠柳无言以对,一会王爷看见了还不知道怎么说呢。
踏青的地点是在郊外,一个距离南安城几十公里的皇家庄园,那里秋冬可以打猎,夏天摘果子,春天就赏花看草。
庄园里平日有人看管,除了皇家子弟以及王公贵族,寻常老百姓是不得进入的。
灵芝不得不在心里感叹做一个有钱人真好,特别是做一个有权势的富人。
萧暮离穿的也是分外清爽,加上他又白又瘦,配上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往那一站自然而然地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灵芝有一瞬间的挪不开眼,这个男人真是生的一副好皮囊。
萧暮离也看着灵芝,这打扮,也太……太不一样了,不过终究还是没说什么。
灵芝让下人去准备了两辆马车,萧暮离不解“就我们两个人,要这么多马车做什么?”
“一会你就明白了”。
然后让翠柳把她先前就在空间里拿出来的东西,放进马车。
翠柳和小云跑了好几趟,直到把马车塞得满满当当的才作罢。
马车太挤了,小云就没去,只有翠柳一个人挤在堆满东西的马车内,跟在灵芝和萧暮离的马车身后。
驾车的是初七和十三。
因为俩人武功高强,去的地方又是皇家别院,守卫森严也就没有再带别的护卫。
马车里萧暮离挖苦灵芝“你是打算在那长住了吗?带这么多东西?”
灵芝回了一句“你怎么看出来了,我就是这么想的,下半辈子找个世外桃源隐居起来,不问世俗。”
萧暮离鄙视的看了她一眼“就你?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你能在那活得过一个月吗?”
灵芝不服“萧暮离你别狗眼看人低,谁说我不能了,我的本事你还没见到而已”
萧暮离啧啧表示不信。
别以为他没来鹿鸣苑就不知道,这个女人一天只会躺在那个沙发上看小人书。
那个小人书初七还给他带过几本,着实也有点意思。
她躺在沙发上,翻过去看,翻过来看,连屁股都不愿意挪一下,生怕翻身都翻重了。
萧暮离不敢想象,这样的女子要是进了别的宅院,身边都是数不清的妾室,还有公婆,早请安晚问候。
就她这样懒散没规矩女人,恐怕早就被婆家休了逐出去。
萧暮离直摇头,他这是造了什么孽,娶了这样的一个王妃进门。
只能说她会投胎,有一个好爹。
算她走运,嫁了他这么一个绝世好男人,没有公婆的烦恼,也不用和别的女人争风吃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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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0章 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