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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学针线(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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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姜桃的来意,春香娘笑着说道:“这还不容易,有啥麻不麻烦的,春香前两日还在念叨着想见见你呢。”

“娘,是谁来了?”春香正逗着儿子呢,听到外面有说话的声音,就把头给探了出来。

“是小桃来了,你之前不是还说要见见她嘛。”春香娘笑着回道。

女儿是在逃荒路上生的孩子,一路奔波加上有些早产,身体不好有些虚弱,刚生完孩子连月子都没坐就接着逃荒了,路上又缺粮食,刚开始的时候都没奶,小孙子饿的跟个小奶猫似的呜呜叫。

别提有多可怜了。

没办法,只能熬点米糊糊喂着,产后体虚的人着不得凉,更不能吹风,这一路上都是让女儿抱着孙子躺在自家牛车上一路过来的,还用棉被给捂的严严实实的,四周还用布给围了一圈,一点风都不能透进去。

刚住进桃源村的时候,都没弄开过,所以直到现在女儿都没见过小桃呢。

住进来没多久,有了鱼熬汤,女儿也开始有奶给孙子喝了,前不久还买了不少粮食回来,家里现在暂时是不缺粮食了。

本来女儿憋不住还想出门透风的,但考虑到她之前月子都没坐好,她就没松口让她出去,一直拘在家里,每日琢磨着怎么给她进补,好趁机把之前亏空的身体给补回来。

也是这几日,看着女儿的脸色渐渐变好,也养的红润和胖了一些,才终于肯松口让她偶尔下地和出房门透透气,不然按照女儿以往的性子,这段时日,想必也快憋坏了。

“小桃,快过来让我看看。”春香惊喜的招了招手。

之前娘不止一次在她面前夸过这个小姑娘,年纪小,可却很懂事,行事更是稳妥的像个小大人,最重要的是,还心灵手巧,做的一手好吃的。

大伙儿个个都夸呢。

本来之前她没有完全相信,毕竟才多大的孩子,这么可能会懂这么多,她一直都是半信半疑的态度。

不过,倒也是早就想见见这个小姑娘了。

现在一见,小姑娘长得也好,唇红齿白的,模样也十分周正乖巧,看着就招人疼,自从当了母亲,她的母爱也更加的泛滥了,现在恨不得把姜桃给搂在怀里好好的亲昵一下。

“香姨好。”姜桃礼貌的打了招呼。

抬起头,发现春香穿的严严实实的,额头上还绑着一根发带子,应该是坐月子特地戴的。

春香长得挺好看的,五官稍微偏圆,脸颊上带着淡淡的粉红色,笑起来很和气,可能是因为刚生了孩子,身材有些丰腴,年纪大概在二十二三岁左右。

看到春香的第一眼,平心而论,姜桃挺喜欢她的,性格热情,为人爽朗。

“你们先聊着,我先去后院看看鸡。”春香娘说完就走了。

“哎!小桃,外面冷,快先进来吧。”春香一手抱着儿子,一手亲热的拉着她的手进去了。

进去房间后,姜桃看了一下布局,这个房间是春香带着儿子和弟弟在住,中间用两块大木板给隔开了,春香住在最里间,这样会暖和一点。

看完房间,刚收回视线,就对上了一双圆溜溜的眼睛。

姜桃看了看春香怀里的小团子,用一块厚实的小棉被包裹着,正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瞅着她,挥舞着小手,嘴里还啊吧啊吧的吐着泡泡,十分的可爱。

“香姨,这就是阿福吗?”姜桃看着她怀里的小包子问道。

“是呀,你要不要试试抱抱他。”春香笑着把阿福给递了过来。

听娘说姜桃年纪虽小,可却把家里的几个弟弟照顾的极好,不但自己识字,还能教弟弟看话本呢,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姐姐。

姜桃有些紧张,她根本没抱过这么小的孩子啊,这么小一只,要是不小心摔了可怎么办。

她僵硬着身体,迟迟不敢伸手,春香虽然性子看着大大咧咧,但内里却是个细心的,看到姜桃这个样子,便知道她是有所顾忌,笑了笑,然后牵着她到床边坐下。

“来,别害怕,阿福没那么容易伤着的。”春香安慰道。

姜桃看着阿福那么可爱,软乎乎的一团,也有些心动,放下了手里的布料和阵线,慢慢的伸手把裹在襁褓里的小阿福接过来。

阿福看到面前的人换了一个,再次激动的吐着泡泡,嘴里啊啊啊的叫着,姜桃看着十分的稀奇,只觉得这一刻,心都仿佛快要被融化了。

人类幼崽真的是太可爱了!

“他这是喜欢你呢,所以才这么高兴。”春香看到儿子的手脚乱蹬,很是兴奋,笑容满面的对姜桃说道。

姜桃看了看怀里的阿福,心里一片柔软。

“姜桃你带了这么多东西过来,是要学什么呀?”春香看到床上姜桃拿来的这些东西,一大块布和一大堆五颜六色的阵线,开口问道。

“我基本不会什么针线,可能还得麻烦你从头教我,我想先学做一些帽子和袜子。”姜桃说的时候有些羞赧。

要是在现代,她不通针线是没什么问题的,大不了花几块钱去外面找专门的人做就行了,根本就没什么。

可这是古代,对于女子的要求的不一样的,你可以不会诗词歌赋,但女红针线却是必备的技能,有的人家更是从小就已经开始教了。

有些稍微富贵和讲究的人家,甚至嫁人时的嫁衣,也都是自己从小到大一针一线绣的。

虽说有钱人家的小姐,家里的仆人奴仆一大堆,家里自然也会有专门做针线活的下人,一大家子包括自己的衣服,自然不必亲力亲为,可就算如此,做女红也是闺阁女子必须学会的一项技艺。

有些还会花大价钱请女师傅来家里指导授课,不只女红,包括还有礼仪,插花,品茶之类的。

女红不但要学会做衣服,做鞋子,甚至还有手帕荷包这些,要是不会的话,说亲的时候可是要被人小瞧的,要是会一门精湛的女红,没准儿还能成为将来说一门好亲事的敲门砖。

虽然这些标准在她这个现代人看来,是不合理的。

但不得不说,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这样的规矩是很正常的,甚至很多女子,还会因为自己拥有一门好的女红手艺而引以为傲。

就是一般的穷苦人家,像原主这么大的时候,也是要开始学针线的,不为别的,不管是为了家里还是以后嫁人,都是有用处的,基本上到十三四岁,嫁人的头几年,也差不多都学会了。

以后到了夫家,这些缝补的家事,不管是家里的衣裳,鞋子鞋底,也都是女的来操持。

要是有天赋学的好的,就像春香这般,可以绣些帕子之类的,拿去镇上卖用来贴补家用,已经是很优秀的了。

可像原主的这种情况,家里原本就穷,母亲也早早的去世了,根本没有长辈可以教她,父亲又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以至于这门技艺基本等于不会。

姜桃想学针线,也不奢求能学的有多好,只要能会做衣服袜子这些就行了,至于绣花和各种针法,她又不想成为什么顶级的绣娘,以后靠这些本事来养家糊口,没必要勤学苦练。

衣服精不精致,上面有没有绣花这些,她是不在意的,只要做出来的衣服穿的得体,像模像样没有补丁就行了。

还不知道要在这里呆多久,虽然现在他们不缺衣服鞋子穿,可万一以后呢,现在学会了,以后也就不用再担心了。

听到姜桃说完,春香大概知道了她的情况,点点头,也知道自己等会儿该如何教她了。

阿福还小,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是睡觉,被姜桃抱着,就刚刚说会话儿的功夫,阿福就已经躺在姜桃的臂弯里睡着了。

春香轻轻的接过去,放到床的另一边让他睡着,还仔仔细细的掖了掖被子。

“来,小桃,我先教你怎么量尺寸吧。”春香走到炕边,挨着姜桃坐了下来。

接下来的半个多时辰,春香手把手的教了姜桃如何量尺寸和裁剪,十分的有耐心。

本来还想继续学的,小阿福却睡醒了,应该是饿了,春香要给小阿福喂奶,姜桃不好待在房间里,看了看天色也不早了,打算今天就先学到这,该回去准备晚饭了,明天再来接着学。

“小桃,回去了啊。”姜桃一出来,春香娘连忙说道,她正在院子里纳着鞋底。

不止是她,水生叔和宝山叔一家也在,看到姜桃,全都热情的打着招呼,男人们手上不是在编各种筐,就是捣鼓农具,女人们都是在缝衣服或者纳着鞋底子。

倒是没看见阿华和小松两兄弟,她顺嘴问了一下,春香娘说阿华去跟顾大叔学木匠去了,小松应该也跟着去找安安喜宝他们玩了。

姜桃也微笑着一一打招呼,轮到宝山叔女儿儿媳和孙女的时候,姜桃一下子就卡壳了,因为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她们叫啥名字。

通过刘婶子的介绍,姜桃才知道,她女儿叫月杏,已经十五岁了,儿媳叫张巧兰,说话轻声细语的,看着是个温柔的人,孙女叫珠珠,才刚满一岁半,走路还不是太稳,有些踉踉跄跄的。

坐着聊了会话后,时间不早了,姜桃拿着东西回去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七十四章:学针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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