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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北桑走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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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门口了。”姜桃用手指了指他们隔壁房间的门口。

“这些东西是爷叫我带给你们的,都是一些粮食和吃的。”北桑说道。

“给我们的?”姜桃看了看季明虞。

“嗯,还有这些银票你也一起收着吧。”季明虞拿来几张银票,不由分说的就塞到了姜桃手里。

“呃,可是,这也太多了叭!”姜桃大致的数了数,估计得有两千多两了。

说实话,她起初打算救季明虞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钱,要不是魏景说,她甚至都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之所以救他,是魏景决定救的,至于她,是因为魏景说他是个好人,她才同意的。

地上堆着一大堆东西,首先是两袋粮食,一袋是米一袋是面,都是精细粮,还有几十斤的肉干和腊肉,再加一大袋糕点和果脯这些。

林林总总加起来得有两百多斤了。

“谢谢,粮食我们就收下了,不过银票会不会给的太多了?”她有些迟疑,不确定的说。

这些天,除了他们,还多加了两个成年人,更不用说东荣的饭量了,煮多少感觉都不够吃,说实话粮食消耗的确实很快。

不过他们能想到自己买口粮过来,她自然不会客气,心安理得的收下了。

不过两千多两的银票确实是太多了。

可是,她也是真的很想收下啊!

这么多钱钱,财迷属性的姜桃,实在舍不得还回去呜呜。

“你们既然救了我,这笔钱就当是报答你们的。”季明虞笑着劝说道。

刚刚这小丫头紧紧攥着银票,可不是不想要的样子。

“那好叭,既如此,那我也就只好却之不恭了。”

姜桃假意为难,一副看起来十分勉强,却又拗不过只好收下的样子。

手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银票给收了起来。

这番操作,直把几人惊的目瞪口呆。

魏景却早已为常,毕竟他早就见过她财迷的样子。

倒是季明虞坦然的笑了笑,一副心情很好的样子,小丫头这般不客气的样子,倒是刚好合了他的心意。

毕竟谁不爱财。

东西都收下了,大家也就不再互相客气了,叫东荣和北桑来人把东西搬进储物间,就准备开饭了。

桌上的第一道大菜非酸菜鱼莫属,都吃了好几顿了,大家还一点都不觉得腻。

东荣来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吃酸菜鱼,他一边吃,一边对姜桃比了个小拇指,“桃桃,这个好好吃!”

“那当然,我姐做的饭是最好吃的!”虎子正吃着一块鱼肉,还不忘拍马屁。

“姐姐,棒棒。”小宝吃着鸡蛋,听到在夸姐姐,也跟着叫唤。

大毛还是一如既往的微笑,腼腆的夹了一块腊肉给姜桃。

“好啦!快吃你们的吧。”整天都拍马屁,饶是姜桃脸皮够厚,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虽是有些羞,但眼里却是笑着的。

“不管,桃桃最棒!”东荣一边说,一边眼疾手快的夹走了盆里最大的一块鱼肉。

惹的虎子瞪直了双眼。

最近每天都要上演这样的一幕,姜桃几人都习惯了。

但北桑还是第一次见,觉得有些不适应,自从东荣失去记忆后,除了他和爷,很少对人这么亲近,更不用说相处的这么融洽了。

今天的菜,饶是姜桃做的已经足够多了,但最后还是光盘了。

吃完晚饭,天色已经黑透了。

大家洗完澡后,就各自回了房间休息,小家伙们早已趴在了床上,看到姜桃洗完澡进来,立马缠着她继续讲昨天没讲完的,那个关于齐天大圣美猴王的故事。

姜桃被磨的没办法,只好答应了。

天色还早,还没到睡觉的时候,更何况这时候大家也睡不着,倒不如讲讲故事,也顺便消遣消遣一下时间。

季明虞房间里,三人听着隔壁传来的声音,姜桃的嗓音断断续续,他们听了一耳朵,觉得她讲的这个故事,确实很有趣。

只不过这个丫头脑子里,到底哪来的这么多奇奇怪怪的想法。

“你说你前两天在路上的时候,见到了很多流民?”季明虞想到下午北桑说的,遇到过一大批灾民的事。

“是的,属下估计可能不用两天,他们就会走到这里。”因为他骑马,那些人都是用脚走路,他才会比他们快了这么多。

“那他们会找到这里吗?”东荣在一边着急说道。

饶是他,也知道假如那些灾民,真的全都找到了这里,对于他们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应该不会。”季明虞否决道。

这里的地势很奇特,而且还很隐蔽,当时要不是他刚好误打误撞的跑进了这里,根本就进不来。

更何况当时北桑他们,还是在外面找了好久,才找到了这里。

“这件事,先不用管,也先不要告诉他们,免得他们担心。”季明虞对两人吩咐道。

“是,爷。”北桑道。

“好吧。”东荣不开心的说。

本来他还想告诉桃桃的,可想了想,要是会让桃桃担心的话,那还是不要说了。

“今晚你先好好休息,明天你再把这两封信送回京城,一封给父皇,另外一封是写给母妃的,记住,父皇的那封,一定要亲手交到父皇手里。”季明虞慎重的嘱咐道。

“是!属下一定办到!”看到主子如此郑重,北桑也不由得重视了起来。

“你这趟回去,先不要着急过来,我打算在这边多停留些时日,下月中旬你再过来接我回京。”

“是。”北桑恭敬的说道。

第二天午后,刚吃完早饭,北桑带着两封信和背着一个包裹,就打算走了。

包裹里装着的,是姜桃一大早起来给他做的一些吃食,几个早上做的韭菜盒子,十几个馒头,两条烤鱼和两斤猪肉铺。

灾荒年间,出门在外,粮食不好买,只能自己备着。

猪肉铺是姜桃前几天花半天时间做的,一共就做了十斤左右,之前买的点心已经吃完了,果脯也所剩无几,这些是做给小家伙们平时当零嘴吃的。

“多谢。”北桑接过包裹。

他没想到,姜姑娘竟然还给他备了吃的,原本他还想着,在路上幸运的话,就路上随便买些,再不济路上打几只野鸡野兔,虽然现在冬天野物很不好找。

“没事,这些你拿着在路上吃。”姜桃说。

“哼,桃桃那都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才把猪肉铺给你吃的。”东荣气鼓鼓的说道。

他就在一旁,本来还有些不舍,想等下和北桑告别的,现在看到桃桃竟然对北桑这么好,他有些吃醋,巴不得北桑赶紧走啦。

省的分走桃桃对他的宠爱!

平时他和小宝他们争宠就已经很难了。

姜桃把东西给北桑后,就回去了,只剩下东荣和北桑两人还在那里。

“我先走啦,你留在这里要保护好爷,最重要的是,不要到处乱跑。”北桑语重心长的叮嘱道。

之前在京城他就老爱闯祸,尤其爱打抱不平,平日里不知道大大小小的闯了多少祸,他和爷背地里都算不清到底给他擦了多少次屁股。

偏偏他还以为自己很乖。

“我才不会闯祸,你快走吧,我等下还要回去吃桃桃做的鸡蛋饼呢!”东荣催促道。

“嗯,我走啦。”北桑知道有爷他们在这,他也不会有啥事,也不再多说,轻跃上马,拉紧缰绳,“驾”的一声,就骑着马走啦。

而东荣则是在雪地里站在,直望着北桑的背影渐渐的消失不见。

直到听见虎子一声:“东荣哥哥,吃鸡蛋饼了!”

“哎,来啦~”东荣迅速回头,朝院子里飞奔,生怕慢一秒,饼就被吃完了。

有些失落的情绪,在不经意间被一扫而空。

之前小宝本来是叫季明虞叔叔,后来虎子他们也跟着一起喊,但姜桃想到,季明虞如今不过刚弱冠之年,左右不过也才二十出头。

平白无故的被叫成叔叔,听着就有些老了,之后姜桃让他们干脆叫哥哥,所以东荣现在也被叫成了哥哥。

早上做了十几个韭菜盒子,给北桑拿走了四个,东荣觉得还没吃饱,姜桃就答应等下再给他几个鸡蛋饼。

做了七个鸡蛋饼,除了姜桃和小宝,每人一个,东荣两个,剩下的最后一个,姜桃和小宝平分,一人一半。

姜桃刚已经吃饱了,现在吃不了太多,小宝则是因为还太小,就算给他一整个,自己也吃不完。

吃完午饭,东荣在院子里教魏景和小家伙们扎马步,这几天,自从上次魏景跟着东荣练扎马步后,被小家伙们看到了。

所以,现在除了每天学习外,他们还跟着东荣学习武功,每天至少要扎半个时辰的马步。

别看东荣平时在姜桃面前一副傻傻的,人畜无害的样子。

可一涉及到武功,他仿佛就像变了一个人,变得有些冷酷无情和不留情面,而且还分外的严厉。

虎子有一次因为不认真,还被多罚了半个时辰。

小宝其实不需要练,但他自己觉得有趣好玩,非要跟着一起凑热闹,大家也就随他去了。

季明虞在旁边练剑,已经过了差不多半个月,他常年习武,身体素质比大多数人要好,所以身体痊愈的速度也比很多人要快。

如今行动基本已经不受影响了。

姜桃因上次的字还是一样丑,所以她这几天都非常兴奋的练习,一有时间就往房间里钻,昨天魏景还夸她的字写的比以前好看了。

故以,她告诉自己绝对不可以懈怠,必须坚持下去。

毕竟坚持就是胜利!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十六章:北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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