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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生意大受欢迎,村民借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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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景桓一脸茫然:“七月,你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天下姓陆的,都与我有关系不成?”

沈七月不放过他脸上任何一个表情:“那你怎么知道我有一枚玉佩?还知道它大有来头?”

陆景桓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他撇开了眼神,“就有一次,你给桃桃……洗澡,出来提水,弯腰的时候……我看见了。”

沈七月的脸“轰”的一下升腾起一股热气,“你猥琐!你龌龊!”

畜生啊,自己才十四岁!

“我什么都没看见,光看见你脖子里的玉佩掉出来了,还纳闷你既然有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家里这么穷?又看到那上面的字,就猜测玉佩可能不是你的。”

陆景桓耳尖发红,手忙脚乱地解释着。

“这玉佩当真跟你没关系?”

沈七月还是不太信,不过陆景桓没有恶意她还是能感觉出来的。

“快走吧,虎子他们都等急了,别叫他担心。”陆景桓轻咳一声,一手推着推车,一手拉着沈七月,“不饿吗?我都饿了。”

面摊前,虎子和墨影正对着一碗阳春面大快朵颐,看见他二人过来,赶紧又要了两碗。

一碗热面下肚,人浑身都有了干劲,刚才的郁闷也一扫而光。

沈七月大方地拿出一锭碎银子,天气热了,袄子穿不住了,打算扯点布给每个人都做两身新衣服。

“七月,我不要了,给虎子和桃桃多做两身吧。”陆景桓见她拿着布在自己身上比划,开口道。

“不行,每个人都得有,不仅我们要做,还有娘和小包子。一家人嘛,就要整整齐齐的。”

陆景桓心里一暖,嘴角泛起笑意,“好,我要那匹黑色的,黑色显白。”

沈七月摸着那匹明显高级一点的细布,翻了个白眼。罢了,看他最近确实出了不少力的份上,细布就细布吧。

不过做衣服一事,沈七月是两眼一抹黑,白氏刚出月子,她也不想让她过度用眼。

想来想去,她提着一斤猪头肉,一坛好酒,一包糖块,还有布店老板给的一簸箩碎布头,去了胖婶家。

“七月来了啊,他娘,七月来了,给端碗水。”胖婶男人正在院子里做木工活,看见沈七月来了,热情地招呼着。

“叔,您客气了,上次你给做的推车就死活不要钱,我还没来得及感谢您呢,这不,今天又得麻烦胖婶了。”

胖婶走了出来,假装生气地拍了一下她的手:“啥感谢不感谢的,你平日来少拿东西了?一个小破玩意他要是做不出来,白出去做工这么多年了。”

“婶,我想给家里人做几身衣服,笨手笨脚的也不太会,成衣又贵,想请您帮忙。不白做,有工钱的。”

胖婶一把将她推远:“这么客气进我家门干什么,赶紧给我走,再说钱不钱的,以后再也别来了,快走。”

沈七月一时不防,被她推的一踉跄。

“你这娘们,膘肥体壮的,二丫哪经得住你推啊?”胖婶男人笑骂道,“二丫,别客气了,几身衣服,得闲就做出来了,你要再客气,这虎娘们她真不理你了。”

沈七月也跟着笑起来,将手中的东西递了出去,“既然这样,那麻烦婶了,对了,这里有一些布头,扔了也可惜,我想着婶子您手巧,闲了在家能不能做出点什么簪花,抹额之类的小东西,我在摊上帮你代卖。”

胖婶大喜过望,连忙答应下来,并约好晚饭后去沈家给每个人量尺寸。

再次感谢了胖婶后,沈七月看着天也不早了,便告辞回家,准备第二天出摊的食材。

一连几个集,沈七月的“七月熟食”都大受欢迎。

一开始来的确实是以年轻小媳妇居多,可慢慢地,来买的人不拘老少,都排起了长队。

虎子自不必说,陆景桓和墨影也是手脚麻利之人,四人分工,倒也是忙中有序,经常才出摊一个多时辰,所有熟食便被一抢而空。

“闺女啊,你这里面搁的啥啊?咋这么有味?”一位大娘扬了扬手里的卤鸡蛋问道。

沈七月甜甜一笑:“大娘,这是我们家的祖传秘方,可不能外传,您要是想吃,我们每个集都会来。”

陆景桓好笑地看了她一眼,沈家祖传秘方可真多。

沈七月的熟食摊子,不仅看起来比别的小吃摊子干净整洁,味道也是前所未有的好,令人回味无穷。

一来二去的,镇上的人每次想买熟食,总是会隔一天,等着“七月熟食”赶集出摊。

沈七月的生意好,熟食摊前等待的客人多了,总是会打发时间看一看摊前摆卖的小东西。

这些簪花抹额鞋垫,手工扎实,价格低廉,难免有看中的,连带着胖婶都赚了一笔不小的“外快”。

胖婶暗暗庆幸,幸亏自己与张氏素来不睦,谁跟张氏掐起来她都会掺和一下,没想到竟结了这么一个善缘。

沈七月和胖婶财源不断,引起了村里其他人的羡慕。

不少人提着东西上门,也想效仿胖婶,借沈七月的光卖点东西。

农民多寡言老实,求人办事心里难安,沈七月也不拒绝。

村民自家地里种的玉米、花生、红薯一类的,她就会高兴地收下。但若是花钱买来的东西,她当面不会说,晚上也一定会让墨影悄悄送回去。

时间久了,村民们都知道沈家二丫热心朴实,不仅不克扣卖东西的钱,甚至连账目都算得清清楚楚给送家里来。

而且每次来送钱,都会开口要两根红薯或玉米,让他们的局促和不好意思能减轻一点。

大家见她们孤儿寡母的也没种地,偏二丫又好像喜欢吃些玉米、花生的。

于是,谁家地里的东西熟了,甚至就连院里的青菜出茬能吃了,都会先给她掐一大把送过来。

渐渐地,河湾村竟成了十里八村里,最团结最和睦的村子。

当然,除了有些老鼠屎。

张氏眼看沈七月她们不仅没饿死,还过得红红火火的,就连村里的人,如今提起沈七月都是竖着大拇指。

她怄得胸疼,既恨沈七月发了财不来孝顺自己,又嫉妒其他人得了便宜。

可刚受完村长的责罚,又听说那马道婆在县衙中熬不过刑,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她现在实在不敢再去找事。

只能在别人说起沈七月的时候,顺带踩两脚,无非是说些泼辣、不孝之类的车轱辘话。

村里人早已经知道老沈家的歪屁眼嘴脸,根本不搭理她,听她说得狠了,还会呛她几句。

张氏气得心更疼了。

河湾村里,还有一人,跟张氏一样夜不能眠。

这个人,就是沈贵。

沈贵身为河湾村最有威望的人,村民人人敬仰。河湾村在他的治理下,不说安居乐业,也可以说是太平无事,唯一不足的是,河湾村比起其他村子,实在是太穷了。

如今,沈家二丫的生意红火,村民们搭着她的东风,也赚了一点钱,比起苦哈哈的在地里刨食,确实是强了些。

他昨日出去遛弯,几个吃饱喝足的男人窝在墙根晒太阳,见他过来,竟然没有起身,只是点头打了招呼。

富裕和睦的河湾村是他想看到的,可他心里确实隐隐有些不舒服,村民们似乎没那么怕他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29章 生意大受欢迎,村民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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