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鹏,白族人朋友之间的一种称呼。
男的称呼为阿鹏,女的称呼为金花。
但一般只有情人间的关系,才会直接称呼对方为阿鹏或者金花。
这类称呼有很多,类似于母系社会男女走婚时,男人被称呼为阿注,女人被称呼为阿夏。
林秋穿过青铜大门时,一段关于这个世界的记忆,突然涌向了自己的脑海中。
白诺村。
一个居住着一千多户家庭的小村庄,总人口不到六千人。
村子的位置四面环山,像一个巨大的山谷。
传说在两百年前,白诺村的祖先逃难来到了这里,意外发现这里有肥沃的土地,干净的水源,于是便在此地定居。
山谷四季如春,各种奇花异草数不胜数,更有无数可以治病疗伤的神奇草药。
白诺村在这里生存了两百多年,一开始依靠山里的野果珍禽生存,后来慢慢的开垦荒地,种植果树稻米,培育鲜花草药,饲养珍禽幼崽,慢慢的壮大到如今的规模。
四周围的山林也逐渐被他们开发成一个世外桃源。
此时他的身份,是一个名叫‘罗金刚’普通村民。
这与他第一次召唤危亚时完全不同,完全是一种全新的方式。
记忆如洪流般在林秋脑海中涌现,他慢慢的理清了这个世界的信息。
等到他回过神来,看着从远处快步跑来,穿着花纹长裙的貌美女子,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阿曼莎,我还没有答应跟你成亲,并不是你的阿鹏。”
在记忆被植入的那一刻,林秋似乎忘记了自己原来的身份,真正的代入到罗金刚这个人物中。
可实际上,他依旧清楚的记得,自己是林秋。
阿曼莎穿着蓝色花纹的长裙,腰间系有绣花飘带,梳着垂辫,手腕带着银色手镯,秀丽的容颜,不施粉黛而颜色如朝霞映雪,五官端正而秀气,身材苗条而俏丽,宛如清水出芙蓉,细细的柳眉下,一双清澈明亮的美眸,泛着柔情似水的光泽。
如此美丽的女子,哪怕在后世也是极为罕见。
可面对阿曼莎,林秋深知这具身体的原主,心中并没有将她当做爱人。
哪怕他知道白诺村内有许多未成亲的男子都对阿曼莎表露出深深的爱意。
阿曼莎嘀咕了一声:“反正都是迟早的事,阿婆去世之前,可是亲口答应了这门婚事的。”
罗金刚的父母在他小的时候意外身亡,当时家里只剩下一个六十多岁奶奶,直到他长大成人,婆婆都已经八十岁了,在半个月前也因病去世。
婆婆去世前不忍心罗金刚独自一人,于是趁着她还清醒,为罗金刚求了一门亲事,就是他从小一起长大,一直对他心生情愫的阿曼莎。
阿曼莎的父母曾受过婆婆的恩惠,而且自家的女儿又一直喜欢罗金刚,于是便答应了下来。
从那时起,阿曼莎便一直称呼罗金刚为‘阿鹏’,同时也告诉其他倾心于她的男人,她已经是罗金刚的‘金花’。
白诺村民对爱情极为忠贞,当男女之间确定了夫妻关系以后,便不会再对其他异性抱有幻想,更加不会出轨,一辈子对另一半矢志不渝。
可惜,罗金刚从小就不喜欢调皮的阿曼莎,而且他崇尚的也不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乡村生活。
他对白诺村外的世界充满了渴望和好奇,一直憧憬着未来有一天可以离开白诺村,去外面的世界闯荡!
阿曼莎沉吟了片刻,道:“罗金刚,如果你真的想离开白诺村,那就跟我成亲,我陪你一起去外面的世界生活。”
阿曼莎也知道罗金刚心中的愿望,老实说她并不想离开白诺村,这里有她的阿爸阿妈,有她的朋友和亲人,白诺村的环境十分优美,很适合生活。
但为了罗金刚,她愿意做出让步。
林秋心中暗暗叹息,但表面上还是故作沉声道:“阿曼莎,外面的世界怎么样连我都不知道,我不能让你跟我一起去冒险,可我已经决定了要离开白诺村,所以我们不能成亲。”
阿曼莎心急说道:“可我不在乎,只要跟你在一起,就算再大的危险我也不在乎。罗金刚,阿曼莎愿意陪你去天涯海角,哪怕再苦再难,阿曼莎也绝对不会退缩!”
可她越是如此,林秋便越不能答应。
阿曼莎的恳求,被林秋铁石心肠的拒绝了。
她伤心的离开了庭院,哭着跑回了家。
林秋望着她的背影,心中深深叹息,无论是原主罗金刚,还是附身的林秋,他们都渴望去外面的世界,而不是永远蜗居在小小的白诺村内。
当天晚上,林秋简单的收拾下行囊,便准备离开白诺村。
婆婆的葬礼已经办完了,原主罗金刚本来也打算今夜就离开。
临走之前,他还是给阿曼莎留下来了一封信,让她不用再等自己,找个真正爱她的人成亲吧。
当阿曼莎第二天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林秋已经远远离开了白诺村。
……
林秋不明白,这一次青铜大门为什么会让他附身在罗金刚身上。
他走出白诺村后试了一下,身上的非凡能力依然还在。
魇尸的操控尸体,夜魔的黑暗视力和超凡体质,镜妖的镜面穿梭,血指虫的隐身,渔翁的灵魂吸纳……
同样的,他也不能和艾利克斯取得联系,对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他只能靠自己去探索。
走出白诺村约莫十公里外。
林秋终于离开了大山,穿过茂密的丛林,看到一条宽阔的道路,像是古时候的官道,地上还有马车行车后留下的车辙。
“这里应该离人类的聚集地不远了。”林秋眼眸微微一闪。
此刻。
远处传来一阵轰鸣之声,像是有千军万马奔驰而来,响亮的马蹄声从路面上轰轰传来,掀起一阵剧烈的狂沙。
林秋转过身望去,只见一支身披铠甲的人族骑兵,从远处马踏而来。
不多时。
这支骑兵队伍就来到林秋跟前,为首一人穿着厚重的黑色铠甲,胯下骑着一匹高大的枣红色战马,他头上戴着黑色头盔,盖着面甲,难以看清真容。
此时他勒住缰绳,胯下血红战马顿时发出一声嘶鸣,前肢双蹄高高抬起,而后重重的落在地面上。
身后的骑兵跟着停下步伐。
林秋面色平静的望着这支骑兵,虽然对方人多势众,但林秋丝毫不怵。
“异族人?”
为首之人看了一眼林秋身上的服饰装扮,低沉沙哑的声音从黑色面甲后传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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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白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