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外,纪静雪笑意吟吟地看着孟枢。
“是姐姐治好了我的病。我们纪家不是做药材生意的吗?其实姐姐手上一直有个独门药方,包治百病,所以我才能这么快被治好。”
纪静雪说出来的谎话,自己都不信。可孟枢却深信自己的女神深信不疑。
保险起见,他让纪静雪重新做了一次身体检查,果然她的肾脏已经完好无损。
“既然我已经履行了合同,孟总是不是也应该信守承诺。”纪心瑶挑了挑眉。
孟枢心情复杂,纪静雪病好了,他当然开心。但他又总觉得自己是被纪心瑶摆了一道。
那可是一个亿,纪心瑶不过十分钟,就赚了他一个亿,即便他再有钱,事后也会心疼。
“我孟枢当然是说到做到!”
从医院到房管局的路程并不远,孟枢在路上就已经安排好了手下帮他跑流程,只需要她和纪心瑶过去最后签字。
“纪心瑶,挺有手段的嘛。”孟枢看着公章落下,没好气道。
“孟总这话我就听不懂了。难不成你认为是静雪装病,和我串通好故意骗你?”
纪静雪在孟枢眼中,就是天上有地下无的仙女,是她帮助自己走出了人生中最晦暗的一段时间,仙女怎么可能骗人呢。
“静雪不可能骗我!”他大声强调着,随后又微眯起眼,嘲笑似的打量着纪心瑶,“你故意说这种话,是不是想要挑拨我和静雪之间的感情?纪心瑶,你就死心吧,你这种女人,连静雪的一根脚指头都比不上。”
纪心瑶笑了笑,“霍总是不是把自己想象地太招人喜欢了,老实说,以霍总的身段样貌,胆识气质实在不及我新养的小狼狗一根脚趾。”
孟枢瞪圆了眼睛,一向围着她转的纪心瑶,什么时候还学会养小狼狗了?
今天纪心瑶的一系列操作,他都可以当做她是在争风吃醋,是在刻意引起他的主意,但他听不得逆来顺受的纪心瑶如此贬低他。
“又想玩欲擒故纵的把戏是不是?要真有这个人,你把他叫出来呀。”
孟枢说着,逼近了纪心瑶,刚准备抓她的手,忽然,一个男人横在了两人中间,将纪心瑶护住。
他比孟枢还要高一些,大概一米八五的样子,澄澈的眉眼,锋利的轮廓,好看地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间。
纵使放眼娱乐圈的男明星,也没有几个能有宋子廉如此惊艳的颜值。
“你是谁?”孟枢不悦地问道。
“她刚养的小狼狗。”
宋子廉牵起了纪心瑶的手,垂眼打量着孟枢。
他早就到了房管局门口,就等着纪心瑶和孟枢办完手续,接纪心瑶离开。
“怪不得呢,她会对我一见钟情。”宋子廉一双灼灼的桃花眼微微弯起。
言外之意,是在说孟枢不如他。
孟枢恶狠狠地咬了咬牙,“你算什么东西?不过是个吃软饭的,也配和我比?”
纪心瑶自知比权势宋子廉当然比不过孟枢,赶紧打着圆场,“孟总一看就都是吃夹生饭的,腮帮子都鼓出来了。”
话毕,纪心瑶已经双手挽住了小狼狗的手臂,美滋滋地道,“跟姐姐走,欢迎入住姐姐的六百平江景大平层。”
这对狗男女,真是一个比一个更能气人!
带着小狼狗,住进了他的豪宅里!
“纪心瑶,我等你被骗得倾家荡产那一天。”
这种小白脸,不过是为了钱……
这时,宋子廉轻轻抽回了手,用一个眼神示意纪心瑶就在这里等他。
他走上前,从皮夹里拿出名片,递给了孟枢,遮住手腕的袖口沿着精瘦的手臂滑下,露出了一块手表。
格拉夫钻石·幻觉。
彩色的钻石如星河般镶满了整个表身。光这一只手表少说能买三套孟枢刚过户给纪心瑶的豪宅。
他带表只是为了遮住手上难看的伤痕。
孟枢震惊地看着面前的男人,眼神飘忽着,接过了他递来的名片。
名片是用特殊的金属材料制成的,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宋字。
他是……宋家的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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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她的小狼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