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芬芬没有说话,只是紧咬着牙关怒视着苏墨晚。
苏墨晚不由地摇头,叹气了一声:“曾经我也为你肚子里那个没有出生就过世的孩子难过过。现在不难过了,忽而,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如果她出生之后,有你这样的母亲才是她的劫难。
她在你肚子里的时候,你就想尽办法地折腾她,她坚持不住,最终死在你的肚子里了,你却还要利用她捞钱,有你这样的母亲,真是她的不幸。或许,也是因为这样,她才决定要回到天上,重新选妈妈的吧。”
苏墨晚的这一番话,击溃了陈芬芬最后的心理防线,她失控地尖声嘶喊着:“你知道什么!你以为我愿意折腾她的吗?可是我有什么办法!谁让她不是一个男孩子!你知不知道,如果我生下来的不是男孩,我的婚姻就保不住了!
要不是这样,我怎么会喝那么多草药,就期望她能够翻盘成一个男孩!可是她太不争气了!上一次产检,竟然还是一个女孩!”
陈芬芬的声音又高又尖,刺得人耳膜十分难受。
多功能会议室的现场一片死寂,只剩下那个嘶声力竭的女人。
徐华难以置信地看着忽然爆发的妻子,有一种身在梦中的不知所措:“芬……芬芬,你在胡说什么?什么男孩?咱们不是说好了,不管什么生什么都好吗?”
陈芬芬笑了起来,越笑越高,声音凄厉,异常渗人:“生什么都好?哈哈……哈哈……哈哈……徐华,这话你为什么不跟你妈妈说吗?要不是因为你妈重男轻女,天天逼着我生儿子,我怎么会这么折腾!我肚子怀的虽然只是一个女儿,可那也是我身上的肉,是我的骨血,我怎么可能胡乱的喝什么保生男的草药!”
徐华怔住了,他从来没有见过妻子这么陌生的模样,那让他觉得陌生又可怕,可,他很快又激动起来了:“芬芬,你在胡说什么!我承认我妈是重男轻女,可老一辈儿的人不都这样吗?而且我已经有儿子了,小森都五岁了啊!再有一个女儿也没有什么不好啊!”
“我们是有儿子了,可是儿子却有先天性心脏病,如果没有合适的心脏,他根本活不过十岁!更悲哀的是就算是合适的心脏,我们这样的家庭也负担不起!”
“我们不是已经说好了,到时候将现在住的房子卖掉吗?妈也很支持!”
“是,你妈很支持,但那是当着你的面,只要你去上班了,你妈就天天在家指桑骂槐地骂小森是病痨子!小森三岁的时候犯病,差点挺不过去,就是因为你妈在冬天里把小森赶到阳台上!那么冷的天,她就让小森在冷冰冰的阳台上站了几个小时!等我回来的时候小森已经昏迷过去了!如果不是他命大那一次已经死掉了!”
陈芬芬又笑了起来,声音里有着无尽的悲哀:“或许,这就是你妈的目的,就是要将小森折磨死,这样才好让我跟你再生一个!这样有了健康的孙子,还能保住房子!后来……后来,国家准许生二胎了,你妈对小森的态度就缓和了一些,偏偏,我这肚子不争气,怀的是一个女儿……”
陈芬芬闭了闭眼睛,单薄的身体瑟瑟发抖,她简直不敢再回想,刚知道肚子里孩子性别的时候,她在家过的是什么日子。
一直到,她的婆婆端来一碗气味古怪的药,兴高采烈地告诉她,只要喝了肚子的孩子就能变成男孩。
难道她不知道在孕期吃乱七八糟的药很危险吗?
她知道,可是她没有办法。
她太累了,太绝望了,无法求得上天的庇护,只能把希望放在一碗药上。
然而,她终究是没成功。
八个月了,检查之后,孩子还是女儿。
婆婆知道之后,指着她的鼻子怒骂,还威胁她如果真的生下这个女儿,就让她跟徐华离婚。
十年婚姻耗尽了她的青春,如果被离婚之后,她什么都没有了。
于是,她偷偷加大了药量。
然后,孩子的胎心就没有了。
在那一刻,她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嚎啕大哭,还是要松一口气。
没有了这一次,还可以再生一个,她还年轻,总会生下儿子。
正在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只要她愿意用肚子里的孩子污蔑苏墨晚撞了她,还害死她肚子里的孩子,就给她五百万。
有了这五百万,她就有了可以給儿子换心脏的钱,甚至就是再生一个也养得起。
至于苏墨晚……
她那么幸运,不仅是富家小姐,还嫁了豪门,就算是毁了名声也可以过得很好。
记者傻了,直播间里的人傻了,所有关注着这件事的人也傻了。
他们怎么都没有想到,那个嘶声力竭哭喊着要苏墨晚为她的孩子偿命的可怜母亲才是罪魁祸首。
不,这么说也不合适,应该是那流传了千年的畸形观念,以及丧偶式育儿才是罪魁祸首。
如果不是对妻子,对病重的儿子都疏于陪伴和照顾,又怎么会对家里的事情一无所知。
刘春兰见到所有人不是指责她,就是谴责她的儿子,强势了一辈子的老太太忍不住了:“我想要孙子怎么了?孙子才是我徐家的香火,我老徐家的根!”
这言论一出更是引发了无数人的讨伐。
苏墨晚看到乱成一团的一家人,本来想要说什么,但是,那些话到了嘴边却又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其实到了现在也没有必要再说什么了。
苏墨晚真诚地向陪着她的警察道谢之后就从会场离开了。
她才走出大厅的门口,就看到墨辰骁带严城站在门口。
苏墨晚不由得愣住了。
“晚晚,我来接你回家。”墨辰骁走过去,握住苏墨晚的手。
“嗯。”
苏墨晚看了半晌,低低地应了一声,跟着墨辰骁一起进了电梯。
黑色的迈巴赫已经在酒店的门口等候,两个人没有坐车,就沿着马路行走,看着一旁行色匆匆的路人,苏墨晚自我调侃:“真是太好了,我终于能自由自在地行走,呼吸自由的空气了。”
说着,冲着墨辰骁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
墨辰骁有些嫌弃,将人抱进怀里:“不想笑可以不笑,这样子很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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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晚晚,我来接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