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倪转身看向周围——猎杀者带着顾若薇消失了,而他在二十四小时后被强迫离开这个世界,无论是形势还是时间都如此紧迫。
怎么办?
如果按照对方的要求去了那个湖泊,那就等于是火中取栗。如果不去,那顾若薇……
“那个……”
站在一旁的李信思道:“你打算怎么做?”
“我——”杜倪瞥了他一眼,“你一起吗?我不勉强你,事情因我而起,我自然会去解决。”
“我无所谓,但如果非要说的话,还是别救的好。”李信思拍了拍肩膀的雪块。
“为什么?”
“因为没意义啊。”李信思撇着头,“反正我们又打不过那家伙,还不如保住自己的命要紧。反正扛过二十四小时就成。”
杜倪皱起眉头,道:“你可以说不去,但没必要把话说成这样吧?”
“因为这是事实啊,你也明显打不过……”
话音未落,李信思的脖颈已经被杜倪单手掐住,双脚浮在空中。
杜倪冷道:“既然你不想去,闭嘴即可。不用在这冠冕堂皇地说两句废话。你可以没理由去救,但我有。”
他别过头去,嘴角不自觉上扬,道:“或许那个陈青说得没错——都是自私自利的家伙罢了。”
说完,杜倪松开手。李信思跌坐在地上,双手捂着脖子,大口喘着气。
至于韩文山……杜倪半跪下来,轻轻握住他冰冷的手掌——人已经没了,呼吸停了,眼睛也永远闭上了。
如果说在荒漠世界的时候,他对死亡的印象还停留在领队那高高在上的旁观者上,现在终于亲身体会到了。
抱歉,如果能再努力一点就好了。
杜倪起身,往雷猎指的方向走去——至少,不能再失去更多了。
踏过冰面,杜倪听见后面的脚步声。他扭头看了眼:李信思也跟了上来。
“你要来吗?”
李信思注视着他,道:“他变相杀了文山,或许这能成为一个理由吧。”
杜倪看着他,耸了耸肩:“那一起吧。”
“你打算怎么做?”
“十二个小时以后去见他。既然对方这么讲,那肯定是做了准备。”
杜倪停下脚步,看向远方被丛林重重围住的山岭,道:“那我们,也要准备一下。先找个休息一下吧。”
……
用手挠了挠胸口,上面的结痂掉落下来。
剧烈的痛楚慢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嫩肉长出来的瘙痒感。雷猎恨不得把衣服脱光,将这些结痂全部撕掉。
然而,结痂意味着身体逐渐痊愈。在喷过药剂后,内伤已经完全痊愈,只是外伤需要点时间罢了。而这也正是他为什么要求再等十二小时的缘由——不仅仅是为了准备,也是为了让狩猎的双方有着最饱满的活力。
之前空腹的感觉已经被他随手捕杀的野兔所填满。动物在极端饥饿下,什么都能吃。即便是他也会对看不上的野兔敞开大门。
但好像缺了点什么。
雷猎看向自己胸前的伤口,轻轻挑破。轻微的刺痛下,鲜血溢出。他用食指沾染一点,送到嘴里——
甜的?就像是淡淡的铁锈,混杂着少少的甜腥。
他吮吸着手指,不断感受着那份淡淡的甜味。那是他的回忆,载着无尽的痛苦和折磨的回忆。
“小猎,快点吃,别让你爸爸看到了。”
那是妈妈从五十公里外徒步买来的棒棒糖,她小心揣在兜里,瞒过了父亲,等父亲出去打猎的时候塞给他。
雷猎大口咬碎着期待已久的糖果,让那份甜蜜快速下肚,他更害怕那扇门被打开。
当!
“偷吃什么!”
门打开了,是不可饶恕的怒吼,是那男人歇斯底里的狂叫。
他一枪托打去,火辣辣的印子烙印在雷猎的脸颊上,把他嘴里的糖块吐了出来,连带着血沫子掉到水泥地上。
“我堂堂雷山的儿子,怎么可以吃这种东西!”
“这些城市里的毒药,只会磨灭你的野性!”
那句话如同魔音般,一遍一遍被塞进他耳朵里。雷猎下意识地蹲下,捂住耳朵,想要隔绝一切,但那记忆的潮水一次又一次拍打着大脑。
父亲是名生活在边远地区的猎人,常年和其他几个邻居生活着,与外界隔绝,与现代社会隔绝。但慢慢地,大家都进了城市,只剩下他一人在那片森林里。
书里面常说那里贴近自然,有着诗和远方。但对雷猎来说,那里只是无穷的噩梦。
他不知道妈妈是怎么嫁给他的,但从有记忆的那一刻起,妈妈的脸上就没有快乐过,只有在自己面前才会挤出一丝笑容,尽母亲的义务。
这个家是由那男人打猎接单维持的,那男人没有别的本事,只会打猎。他一边厌恶着城市的一切,一边却只守着那几片绿林,停滞不前。
前几年生意不错,日子还能过得下去。但慢慢地,订单开始不断减少,家里也逐渐揭不开锅。他要一边打猎赚钱,一边抓每天的食物,从此回家越来越晚。
渐渐地,房子开始破败起来,用的东西越来越旧,但有一样是新的——烈酒。他开始嗜酒,并逐渐暴力起来,每天一不高兴就动手打人,妈妈也好自己也罢,他只需要一个发泄的工具。
直到九岁的那一天,雷猎被喊到外面的围栏里,他丢了一把猎枪:
“养你养得够久了,从今天开始,你要学怎么打猎。”
从那一天,噩梦彻底塞满了他的生活——每天围着山林跑步,跑不完不能吃饭;学习制作陷阱,稍出差错就会被打得半天下不来床;讲述如何狩猎,答不上来就是一耳光。
“记住,我养你是你的福分。你若是敢违抗我,连你妈一起打!”这是那男人的口头禅。
如果仅仅如此,雷猎也还觉得日子能熬下去。但直到一天,他对着鹿的尸体颤抖,意识到一件恐怖的事情:
他有晕血症。
别说是去看医生了,就连告诉妈妈都做不到。他想着怎么搪塞过去,但猎人怎么可能做不见血的事呢?
直到一天,在男人的强迫下,他必须要活剖一只野兔,不然他和妈妈都要饿上一天。
“切啊!磨磨蹭蹭干啥!”
雷猎握着小刀,脸色苍白,冷汗直流。他哀求道:“爸,我真的做不到,我、我晕血啊!”
此话一出,男人咯噔一声,嘴里吐出含糊不清的言辞,险些跌坐地上。他转身走进屋里,抽出了经常用的皮鞭。那一刻,男人就和野兽无异。
男人手握皮鞭,一鞭下去:
“我没你这没出息的畜生——”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丅載愛閱曉詤app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贱人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又或者成为一些变态老男人发泄的对象,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之位,封号镇国!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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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极寒雪岭狼人杀(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