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华果然说风就是雨。等送走了李老太太并李邵珉一家人,甚至没等玉梅三朝回门,一家人关起门就开始讨论新春第一件大事——去省城定居。
玉兰抬头看了亢奋的阿娘一眼,再瞄一眼阿爹淡定的模样,不由挑了挑眉。
阿娘看起来再正经不过,可见她已经下定决心,看似征求一家人的意见,实际上只是在通知大家而已。
早先阿娘还说过了正月就带陶陶去省城小住,这才过了一夜,就变成去省城定居了,是谁让她改变了主意?
贺世开无声做了个口型:“外婆。”
玉兰瞬间淡定了。
抛开从前的成见不提,这一世,老太太从来没坑过女儿,反而诸多维护,爱女之心不容质疑,玉兰愿意相信她的出发点是为了阿娘好,既然如此,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对她来说,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在小城里住还是在大城市定居都一样。
何况,从长远来看,举家去省城定居反而是好事。
玉竹下半年就该上高中了,省城的教育资源可比这个小城市好太多了,最好的高中,全国知名的大学,以及名目繁多的少年夏令营,为了可供玉竹选择的范围更广了。
还有陶陶。
亲戚朋友住得近了,自家一亩三分地的事情都瞒不过别人的耳目,那些看似好心好意的过度关怀已经给小丫头的成长造成了不小的困扰,还不如离得远远的,让小丫头有个清清净净的成长环境。
最大的困扰反而是家里的那些产业如何妥善安排。
阿爹的家具公司,大哥的饰品公司,以及阿姐的服装企业,如今的规模都不小,若要迁移,光是人员安置就是一件麻烦事。
更何况故土难离,很多员工都是本地的原住民,拖家带口的,未必愿意跟着迁徙。
实际上,玉兰并不知道自己的担心有些多余。
因为随着公司的发展,严禄已经预见了似锦将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并提前做好了预防,其中就包括把公司总部迁移到省城的计划。
为了实施这个计划,他早就在省城买了地皮建起了写字楼,分公司的职能机构是比照总公司的规模设置的,甚至比总部更完善,毫不夸张地说,只有严禄一句话,似锦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交接。他甚至还暗戳戳地促成了岳父与大舅哥在同一区域设立分公司,两家公司想迁移总部也不过多花点时间罢了。
不过,李爱华考虑到新婚夫妇正忙着过二人世界,家庭会议根本就没通知他们,也就无从知道新女婿背地里的安排了。
玉兰的思维有些发散,一时无言,落在其他人眼里,就成了默许的意思。
玉竹高高兴兴地举手,“我同意我同意。”
她每年寒暑假有大部分时间都在省城外婆家度过的,更在省城认识了不少好朋友,心底一直有个隐隐的念头,为什么自己家不能搬到省城去?这样她就能和好朋友上同一所学校了。
没想到现在愿望成真了。
谷雬</span>陈冬儿也笑嘻嘻地道:“搬到省城住也挺好的,交通方便多了,我们回家也方便。不像现在这样,下了飞机还要开老半天车才能到家,时间全浪费在路上了。”
贺世开给了陈冬儿一个鄙视的眼神,每次从省城回到C市累死累活开车的都是他,一上车就跟死猪似的沉睡一路的人有什么资格说这话?
陈冬儿偷偷翻了个白眼,她这是为了谁啊?
某人每次为了赶回去见心上人,恨不得把汽车当成飞机开,那还是在那九曲十八弯的盘山公路上,那个刺激哟,陈冬儿现在一想还会头皮发麻。
玉兰一家要省城定居,这人只怕比谁都开心,偏还要做出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死闷骚!
陈冬儿小嘴叭叭,把闷骚老哥的底全给掀了,“我哥可巴不得你们都住省城去呢,玉兰在那边有好几套房子呢,随便哪一套都可以拎包入住。”
玉兰轻轻捅了捅陈冬儿的腰,“我怎么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在省城买了房子了?”
陈冬儿看了贺世开一眼,很奇怪这么重要的事情他居然没告诉玉兰。
贺世开被众人揶揄的目光看得发窘,有些不自在地轻咳一声,低声道:“早些时候看行情不错给你买的。”
玉兰性格太佛了,珠宝首饰,名牌包包,名车名表等等,多少人趋之若鹜的东西,也没见她表现出多少感兴趣的样子,身上唯一的饰品就是一只灰扑扑的老银镯子——那是玉兰奶奶留给她的旧物,而自家老妈送的那一匣子价值不菲的珠宝却一直被放在保险柜里吃灰。
还有他给她置办的服饰行头,除非有必要,也很少见她穿戴,大部分时间就是一袭棉麻料子的旧衣服就打发了。
贺世开想不到还有什么方法更能取悦她。
想到她对房子的执念,和说起四合院时烨烨生辉的眼,贺世开才会时不时地给她买房子了。左右房子也是固定资产,能保值。
至于在省城买房子,且特意挑在离李绍珉附近买,也算是他的一点私心了。
依照未来丈母娘恋家的架势,除非一家人一辈子在小城里不挪窝,否则肯定愿意跟外公外婆比邻而居的。
问明了房屋的位置与大小,玉兰很快想通了他心里的弯弯绕绕,娇嗔地看了他一眼,对李爱华说道:“阿娘想好住哪里了吗?没想好的话不如就住帝景湾?”
李老头李老太太跟着大儿子一家人住,去年刚搬进了帝景湾别墅里。
李爱华夏天的时候去过一次,对那儿的环境满意得不得了,甚至动了置业的念头,只可惜价格令人望而却步,也没人愿意出手的。
没想到玉兰不声不响的憋了个大招,李爱华真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喜感动坏了。
“啊,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了!我还琢磨着先前买的房子一直是你大舅妈帮忙照看着,还能将就着住一住,等遇到合适的房子再买呢。”
玉兰哭笑不得,那套房子是阿爹为了哄阿娘开心,特意买在大舅原来的房子旁边的,是个五十多平的两居室,怎么可能住得下这一大家子人?
宁愿一大家子去挤这么个小套房,也要先搬过去再说,可见阿娘要搬家的心有多坚定。玉兰便不再劝了,说道:“那套房子太小了,咱们这么多人住不开,那就帝景湾吧,那套房子面积比大舅的还大一些,足够我们住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361、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