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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丧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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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兰到了山上的时候,看见连郝梅带着三人散在四周,中间的空地上,停着一辆SUV。

看见熟悉的车子,玉兰的眼泪差点没绷住。

那辆车子,是大嫂生日的时候大哥送给她的,为了这辆车,大嫂才去学的驾照。

玉兰想,要是大嫂不会开车,是不是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了?

再想想,幕后黑手既然盯上她,不是用这个借口,也总会有别的借口的。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玉兰从车上下来的时候,郝梅就迎了上来。

看着小姑娘一身煞气,郝梅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招呼几个人随她往山下走,到路口那里守着。

从山脚到山顶只有这一条路,守住了这里,就不会有人来打扰玉兰了。

这里偏僻又人迹罕至,现场虽然被人特意打扫过,但以郝梅的眼光,仍然有迹可循。只不过她现在纠结的是,这些线索她该不该告诉玉兰。

玉兰没注意到郝梅纠结的眼神,只是慢慢地靠近那辆SUV,慢慢地伸出手,轻轻地拉开车门,唯恐自己动作大了,就吵到了里面的人。

何喜梅安安静静地靠在座椅上,身上盖着毯子,偏着头靠在车窗上,头发有些凌乱。

橘色的晨光透过车窗撒落在她身上,给她苍白的脸色镀上一层血色。

玉兰的眼泪顿时下来了。

她慢慢坐下来,轻轻地靠在大嫂肩上。

车子里有淡淡的甜腥味,玉兰不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当然知道这些气味代表着什么。

玉兰声音有些哽咽:“大哥没有遇到您之前,他很不快乐。那个女人,粗俗又彪悍。死要钱,死要面子,把大哥管得死死的。还经常为了大哥多买一包红牡丹或者多打了二两米酒把大哥数落得一无是处。”

“后来,我就想,这一辈子,我再也不要那样的人做我的大嫂,哪怕他们有缘,我也要斩断这孽缘。我总希望大哥找一个合意的妻子,晴瑟和鸣,开心相伴到老。”

“你和大哥结婚的时候,最开心的不是阿爹阿娘,而是我。我看见大哥在婚礼上笑得像个傻瓜,连话都说不利落了,我就知道,你就是他上辈子失落的那个半圆,这一辈子,大哥终于能够圆满了。”

“然而,我现在却后悔了。倘若,您没有认识我大哥,没有成为我大嫂,您是不是这一辈子都会平平安安的?嫁个普通人,生一个像陶陶一样的小公主,虽然逃不脱柴米油盐的束缚,却能安稳到老?”

“您可曾怨过大哥,害您遭受这一切?请您别怨他……他比谁都爱您。没有您,我不知道余生他该怎样度过,可是,他还有他的责任。黄泉路上,您请慢慢走,请等一等他。也等一等,等我送那些害您的人下去给您磕头赔罪。”

说完了想说的话,玉兰坐直了身子,叫来了郝梅,让她去准备干净的清水和衣物。

郝梅看见玉兰面色平静,有些猜不透她的想法,只好照做。

等她要的东西送来了,玉兰又不用别人插手,还把其他人都赶走,自己表情专注,一丝不苟地给何喜梅擦洗换衣服。

郝梅欲言又止。出了人命就是大案,及时报案是最好的选择,更有利于追凶为死者伸冤。

可是玉兰的做法却将所有的线索抹得干干净净的,郝梅有些猜不透她的做法,或许是猜到了,却不敢肯定。

玉兰终于做好了一切,把工具都丢给郝梅,声音冷酷:“推下去。”

郝梅顿时急了:“你疯了!你到底知道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车子从这么高的山顶掉下去,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摔得粉身碎骨,死者已逝,难道还让对方尸骨无存?

这还是她的亲嫂子呢!

玉兰看着郝梅,轻声道:“不然怎么办呢?报案?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大嫂曾经遭遇什么?让陶陶过早地面对世俗的眼光?让我大哥余生都在悔恨里度过?让我家人一辈子耿耿于怀大嫂的死?”

“报案有什么用?就算破案了又怎么样?让那些禽兽安安稳稳地改造几年,出来照样祸害别人?”

“报应来得太慢,我等不及。他们曾经加给我大嫂的,我一定要让他们千倍百倍的偿还。”

她的声音悲凉:“我没的选。比起把寄希望于别人,我更相信自己。你帮不帮我,我都要这么做的。”

看着这样的玉兰,郝梅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想哭。她内心挣扎半晌,终于上前去……

玉书听到消息,赶到现场的时候,只看见烧得剩下车架子的SUV,和驾驶座上那个烧得焦黑的人型物体。

玉兰站在人群之外,漠然看着眼前的一切,看着大哥抱着烧成焦炭的人发出野兽般的嚎叫,像一只丧偶的孤雁哀戚戚地想挽回伴侣。

她在心里默默说了一声:“对不起。”

不知道郝梅是怎么运作的,总之这件事最后就以意外车祸结了案。

捧着妻子的骨灰,做完了七天的道场,玉书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几天不吃不喝。

他在怪自己。

倘若那天晚上他没有半夜跑出去,直接叫别人去现场,是不是就不会因此失去爱人?

或者他直接叫救护车把人送去现场,自己早点回家,妻子就不会半夜为了接他开错路导致掉下山崖?

心里想了很多个如果,可是命运无情,他终于意识,自己爱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李爱华端着鸡丝粥上去,又端着完整没动的粥下来,愁眉苦脸地道:“这可怎么好?儿媳妇没了,老大也不想活了。这孩子,怎么就不想想我们做父母的,心里该有多难受!”

陈力沉默,半晌才道:“这个坎总要他自己迈过去的。放心吧,有陶陶在,他不会做傻事的。”

李爱华实在乐观不起来:“你说这都什么事,这年都还没过完呢,就出了这样的事!这一年还能有好光景吗?你说咱们是不是不该给二丫定亲?是不是不该拿二丫婆家那么多钱?你看他们没定亲之前,咱们家也没那么多事啊?现在死的死,病的病,没一件事情顺心的……”

陈力赶紧去捂老伴的嘴,“你瞎说什么呢?天灾人祸还能怪到别人身上?你不是偷偷拿两个孩子的八字去合过了?一点事就往两个孩子身上扯,有你这么当娘的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264、丧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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