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媛和蓝成林的婚礼定在C市最大的酒店里。
玉书与蓝成林是多年的好朋友,又是合伙人,两个人的关系自不必说,早早携家带口地到了酒店。
蓝成林再玉书胸口轻飘飘地打了一拳,说道:“兄弟,够意思。”
陈安媛笑着叫了何喜梅一声老板娘,何喜梅摆摆手,说道:“今天只有朋友,没有什么老板老板娘,恭喜了。”
新饰界在C市也算个角色,一些商场的朋友看见玉书就上来打招呼。何喜梅站在他身边,右手稳稳地扣在玉书的手臂上,中指上一个造型别致的心型钻石戒指在灯光的照射下闪着耀眼的光。
过来和夫妻俩打招呼的都是商场上经常打交道的人,也知道何喜梅当着新饰界半个家,因此恭维的话不要钱似的往外冒。
何喜梅笑语晏晏,应对得宜,这情形,仿佛他们夫妻是在参加一场商务晚宴,而不是来参加婚礼的。
安蕊忙活了半天,好不容易松了一口,偶然看见何喜梅在众人之间游刃有余的样子,语气无限感慨:“老陈家这个媳妇真是娶对了,又能干又旺家。以前玉书拖到二十多岁了还没说亲,大家都以为他婚事困难了,谁能想到一直被大家看不起的人最后娶了个好媳妇!”
旁边有人凑趣道:“可见好饭不怕晚啊。你看你以前老担心自己女儿成老姑娘,现在不是也找了个好女婿嘛!谁家有你女婿这么大手笔,结婚直接把整个酒店包下来了,这得花多少钱啊?”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艳羡。
安蕊说道:“这孩子也真的,说什么结婚一辈子就这一次,一定要给媛媛一个盛大的婚礼。这样样都要挑好的,花的钱海去了,我和媛媛她爸都觉得太过铺张浪费了。”安蕊嘴里埋怨着,可是旁人很容易就能听出对方语气里隐晦的炫耀。
福气这种东西别人羡慕不来,酸成柠檬精了,也不过徒增困扰。
很快安蕊就没空和别人说闲话了,宾客陆陆续续到来,她都忙不过来了。
玉梅和玉兰晚来一步,走到门口就见蓝成林穿着笔挺的西装春风满面地给几个长辈模样的人递烟。
陈安媛穿着红色的旗袍,肩上搭着红色的貂绒披肩,和几个女性长辈寒暄。她五官本就出色,又化了新娘妆,头发上撒了金粉,灯光下整个人像披着星光,耀眼得很。
玉梅停好车,和玉兰并肩朝门口迎客的一对新人走去。
“大伯和伯娘不来吗?”陈安媛没看到李爱华夫妻就问玉梅。
“外婆身体有点不舒服,我阿爹阿娘走不开,阿娘让替她道歉。恭喜你们呀,百年好合哦!”
陈安媛关心地道:“外婆身体要不要紧吧?当然是照顾老人家更重要了,我阿娘肯定理解的。”
玉兰把两个红包递给安媛,这是收到结婚请帖必须要随的礼,说了声:“百年好合。”
安媛接过红包顺手递给身旁的伴娘,玉兰看见伴娘把红包上的名字和金额亮给文书看,等对方记录好了,才把红包丢进皮包里。皮包很大,包袋鼓鼓的,可见收了不少红包。当地的风俗是红包的多寡能够反映出主家的排面,红包收得越多,面子越大,演变到后来,但凡红白喜事,红包就了互相攀比的道具,且标准越来越高。
什么礼轻情意重,什么量力而行,都是虚的。你若红包给的少了,收礼的一方心里就容易起疙瘩,哟,咱们的关系,这么点钱你也好意思出手,可见就是话说得好听,心里完全没把咱们当回事啊,算了,以后远着点吧。
隔阂就此产生。
有些人迫于无奈只好打肿脸充胖子,借钱也得把礼随上,心里却恨恨地想:“没关系,等我买了新房子,等我孩子结婚了,这礼就能收回来了!”发完狠却发现,房子遥遥无期,至于孩子,还在孩子他妈肚子里。
至于孩子他妈在什么地方?抱歉,我也不知道哇!
然而按照标准包完红包就够了吗?
非也,得按照发请帖的对象,分别随礼。
这次陈安媛与蓝成林结婚,玉兰家一共收到三张喜帖。
第一张请帖是陈振国夫妻发给本家兄弟陈力夫妻俩的,女儿结婚了,作为堂兄弟,你总得来吧?就算人来不了,礼总得到吧?
这也是玉兰出现在婚宴现场的缘故,她是代替自家爹娘来坐席的。
第二张请帖则是陈安媛发给玉梅,她们既是初中同学,又是好闺蜜,敢空手来参加婚礼,你是打算和我决交了?
玉兰给的两个红包随的是这两张请帖的李。
第三张请帖是蓝成林发给玉书夫妻的。玉书与蓝成林是同学、朋友、合伙人,好兄弟结婚你敢不来?
因为玉书与何喜梅来的早,红包早就给过了,也就没有玉兰什么事了。
当初玉书与何喜梅结婚的时候,婚宴是当地最高规格的,因为玉兰不差钱,所以请帖是发了,不过红包一分没收,参加的人一分钱没出反而赚了吃喝玩乐,所以这一场婚礼才被人津津乐道很多年。
然而毕竟都是普通人,很多人没有玉兰这样的底气,也没有玉兰一掷千金的豪气,所以随礼红包限定标准的陋习还继续存在且攀比之风越盛。
如果家里兄弟姐妹多且都已成年,本家堂兄弟姐妹也多在适婚的年龄,恭喜你,请时刻准备迎接红色炸弹的洗礼。
话题扯远了,回到婚宴现场来。
玉兰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等阿姐和新娘寒暄,完了玉梅才带着玉兰往大堂里走去。
玉梅目光大堂转了一圈,拉着玉兰的手径直走到何喜梅身边坐下来。
姑嫂三人,何喜梅稳重,玉梅干练,玉兰沉静,三个人坐在一块,顿时吸引了大部分人的眼光。
今天来参加蓝陈二人婚礼的宾客有很多是C市商场上的人,似锦作为C市的龙头企业,玉梅在这个圈子里也算小有名气,宴席还没开始,过来和玉梅打招呼的人络绎不绝。
有人悄声问:“那姑娘是谁啊?又漂亮又气派,人缘可真好!那也是安蕊家的客人?”
被问的那个人顺着对方的目光忘去,就看见低头说话的姑嫂仨。她不认识玉梅姐妹,却对何喜梅印象深刻。概因玉书与何喜梅结婚所办的婚礼豪奢程度超乎她们的想象,让她们大开眼界,因此就算几年过去了,她还是印象深刻。
此时听见人问起,她颇有些自豪地说:“那个啊,应该是南坪老陈家的人,我认识说话的那个是南坪村陈家的儿媳妇。”玉书办的厂带富了南坪村整个村子,也让周边村庄人的生活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村里人提起玉书一家人都说是“咱们老陈家”,久而久之,一提起南坪村老陈家,别人就知道是指玉书一家人了。
“老陈家啊?难怪。那个是她家的姑娘了?听说年纪不小了,还没说亲,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别胡扯!人家那是忙着事业,没空考虑个人的事呢。你看她多标致,听说手底下管着大公司呢。有钱又漂亮,不知道多少人虎视眈眈,想给那姑娘说亲呢。”
说话的人因为自己小姑子是新饰界的骨干成员,因此添油加醋把玉梅好一通吹捧。
然而很快冒出不和谐的声音:“嗤!蒙谁呢!真要那么好怎么没人要?别是自吹自擂往自个儿脸上贴金吧?看这妖妖娆娆的样子,恐怕是不好生养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242、随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