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禄接到玉兰的图纸,看到图纸上清一色带点古风的图稿,笑得极是满意。
他对玉梅说:“你这个妹妹啊,真是个天才,这份画工,还有这份巧思,独一份啊。似锦有她,未来无忧。”
玉梅翻了翻打印出来的彩色图稿,也是喜欢,她已经可以看见未来服装大卖的场景了。
这丫头一边玩还不忘记一边工作,这精神头也是没谁了。
看完了图纸,玉梅又把图纸交给严禄,起身准备去设计部开会去了。
玉兰提供的点子很好,玉梅希望新进的这批员工争气一点,能够拿出让她惊艳的东西来。
就像老严说的那样,要是有能力,欢迎大家伙能干掉首席自己上位,这样的话,玉兰也就不用那么辛苦了,连玩都无法安心的玩。
她现在是实习期,反正去别的单位找工作也是找,还不若回来给自己打工。
参加过尾牙的人都知道她实际上公司的大老板之一,因此恭恭敬敬的,玉梅觉得很不习惯,她喜欢的工作氛围是工作的时候认真工作,私底下能够像朋友一样相处。
似锦的团队氛围就不错,就是对她才过拘谨了。
玉梅想,大约还是相处不够的缘故吧。以后总会好的。
去设计部开完了会,公布了几个设计主流方向,等着底下的设计师完稿,玉梅就挥挥手让大家散了。
李爱华早就打电话叫她中午回家吃饭,说有重要的事情要多她说。
玉梅有些无奈地想,阿娘现在也真是的,有什么事情电话里不能说,非要回家去说。
她现在忙得很,恨不得吃住都在公司,对李爱华动不动就说有很重要的事情,心中有些无奈。
这次,李爱华将玉梅叫回家,是真的有事。
玉梅回到家,就看家客厅的沙发上坐了几个人。
一个是老熟人,李彩云。
玉梅对这个女的印象挺深的,只记得这个人像个受气包,天天被儿子媳妇呼来喝去的,还三天两头挨公婆的骂,结果好不容易熬死了公婆,又被儿媳妇送上花轿了。
以前她就想,要是自己有一天落到这样的下场,她宁愿死,也不愿意给那两个不肖子孙当牛做马。
不过,玉梅知道李爱华心软,喜欢拉拔乡亲,反正是无伤大雅的事情,玉梅兄妹几个都由着她。
因此,看在李彩云做在那儿,玉梅也没在意。
她在意的是,和李彩云坐在一起,一双眼跟探照灯似的在她全身上下扫来扫去的马脸女人,还有马脸女人身边那个三十来岁,国字脸的男人。
玉梅皱起眉头。
迎着马脸女人挑剔的目光,回过去一个玩味的笑容。
马脸女人马春梅顿时皱起眉头,这女孩美则美矣,怎么这么桀骜不驯呢。
不过,想到自己儿子的性子,马春梅又放心了,再桀骜的女人,嫁了人,还不都任人搓圆搓扁?
马春梅旁边的徐良却饶有兴趣地盯着玉梅看个不停。
这个姑娘穿着考究,妆容精致,看起来很是优雅高贵,和村里哪里村姑一比较,那就是天上的仙女啊。
玉梅出于礼貌朝几个人点了点头就上楼去了。
李彩云朝马春梅挤挤眼,意思是问她:“可瞧得中?”
马春梅撇撇嘴,在她看来,自己儿子娶公主都是配得上的,这姑娘虽然漂亮,不过性子太强了,就怕娶回来家宅不宁。
李彩云视线从客厅扫过,意思是提醒对方,玉梅家有钱。
马春梅想了想,算了,只要有钱,性格强就强一点吧,等结了婚,她自然有办法把对方的性子掰过来。
李彩云心里就有数了。
她和李爱华寒暄了几句,还没提到正题。
李爱华其实很纳闷。
今天李彩云说她来市区了,说太长时间没见她了,正好过来看看她。
李爱华以前在村里和李彩云的关系好,人家说了来看她,她也不好说不能来,不然,等他们回到村子一传扬,老陈家嫌贫爱富的帽子就摘不掉了。
结果,李彩云不仅自己来了,还带了一男一女来了,还说女的是她亲戚,男的是她亲戚的儿子。
人来都来了,李爱华也不好把人家赶走。
不过,马春梅一张嘴能说会道,很快就把李爱华哄得眉开眼笑,差点没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姐妹了。
几个人聊着聊着,不知怎么的,就聊得儿女的亲事上了。
李爱华正为玉梅的婚事焦心,马春梅这又说她家儿子也是大龄不结婚,她都操碎了心。
李彩云适时插了一句嘴,你们两个男未婚女未嫁,不如相看一下。
李爱华看见徐良一直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几个女人唠唠叨叨的时候,他一直面带微笑,认真的听着。
李爱华对他的印象挺好。
听到李彩云这么说,李爱华就想着,反正玉梅好久没回家吃饭了,刚好家里有客人,都是好才好饭的,就让玉梅回来了。
怕玉梅借口又说有事要忙,李爱华还特地强调有重要的事情。
如愿把玉梅骗回来了。
玉梅走了,李爱华回头就看见徐良眼神直勾勾地盯着玉梅消失的地方看,对徐良的印象顿时跌了一截。
虽然她知道女儿长得好,不过你这第一次到人家家里,就用这么失礼的眼光盯着人家看,人品不行啊。
等马春梅再开口说话,李爱华就直接冷下脸来了。
马春梅说:“哎呀,你这闺女长得可真俊,性格也好,落落大方的。又能干,谁家要是娶了你家闺女,那真是祖宗积德了。我真是太喜欢她了,要是我们能成为亲家多好,我一定把她当亲生女儿对待。再说,徐家村也离市区很近,回娘家也方便啊……”
来的时候,李彩云就对她说,李爱华脑子简单,听不懂弯弯绕绕,让她有话直说,别拐弯抹角,因此马春梅就直奔主题去了。
李爱华却敏感的听见对方提到的徐家村三个字,顿时警惕起来:“等会,你们是徐家山村的?”
马春梅一愣,笑了起来,“是啊,我们家开了最大的一家超市,生意好得很,年年都能赚不少钱,足够两个孩子花用了……”
李爱华把几个关键词连起来,脸顿时沉下来了:“你儿子,叫徐良?”
马春梅以为是李彩云告诉对方的,虽然有些莫名其妙变差的态度,还是笑着说道:“是啊,彩云跟你提过呀,那真是巧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161、相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