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书对厂里面几个突然热情起来往他跟前凑的女工头疼不已。
以前在村里的时候,因为家里穷,每次去同学家里的时候,那些有女儿的都防他跟防贼一样。阿娘也总是告诫他,让他和人家保持距离。
他至今还记得当时阿娘脸上的苦涩与无奈,那时候他就想,他就想,总有一天他会找到一个不嫌他家贫真心爱他这个人的女子结婚。他会一生爱她,敬她,保护她,与她相携到老。
也许是心底的自卑心作怪,他即使有了心仪的姑娘,也不敢表露爱意,唯恐人家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又害得家里人跟着受辱。
他总想等一等,再等一等,等自己有底气了,再向她吐露心声。
可是现在,厂里的这些未婚女工就跟提前约好了似的,一股脑儿往他跟前凑。
他很困惑,自己什么时候如此受欢迎了?
电话铃声响了两下,玉书接了起来。电话里传来李爱华欢快的声音:“老大,二丫说你有对象了?是哪里人?姑娘性格可好?家里人好不好相处?有时间带回家看看不?”
玉书哭笑不得,他心知二妹不会无的放矢,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阻止阿娘做一些过火的事。
听老娘这连珠炮一样的问法,他再猜不出缘由就是傻了。
玉书轻咳一声,拳头抵着唇,笑道:“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问题了?”
李爱华并没有隐瞒儿子的打算,实话实说:“你都22了,村里像你这么大的人孩子都生了,你还一个人,我这不着急嘛!再说,找对象这事为急不来,我不得多看看嘛。”
玉书吓出来一身冷汗,幸好二妹说自己有对象了,不然阿娘这样乱找一通,到时候不知道多麻烦。
不是他看不起自家老娘,实在是她看人的眼光很有问题。
玉书赶紧制止继续往下说:“阿娘,可别找了。我看上了一个姑娘,不过人家还不知道我的心意……”
李爱华顿时急了:“谁呀?为什么不说?儿子,我跟你说啊,这事下手就要快准狠,说不定你这一犹豫一拖拉,好姑娘都被别人抢走了知道不?”
玉书啼笑皆非,以前被人看不起,阿娘就说:“好饭不怕晚,晚一点再相人也不迟。”现在又换了一种论调,可见现在日子过得舒心了,这就好。
李爱华好奇地很:“那姑娘多大?长得怎么样?性格好不好?”
玉书脑海浮现一个短发姑娘的身影,沉静,干练,做事一丝不苟的样子。不过这话不能说,一说阿娘就会猜到自己喜欢的是谁了。
他敷衍地说了几句:“她跟大丫差不多大,初中毕业,很能干,家里人都很老实,很容易相处。”
李爱华听说对方能干,家里人又老实,顿时满意了,她们这样的人家,都是老实本分的人,自然更中意同样老实本分的人家。
待要再问更详细的东西,玉书却怎么都不肯多说了。
李爱华只好意犹未尽地挂了电话。
玉书看着面前的文件发呆,有人敲门进来都没发现。
何喜梅把文件往玉书的面前一放,玉书回过神来,看见自己心仪的姑娘就俏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想起刚才自己和阿娘说的话,顿时耳根微红。
何喜梅看看玉书的样子有点纳闷,这房间里并不热,厂长怎么脸红了?
不过这跟她没关系,何喜梅也不是好奇心很重的人。她一板一眼地把自己手上的工作汇报了一遍,等着玉书答复。
玉梅开始上学以后,她手上的事大部分都移交给了何喜梅。
何喜梅往厂长办公室跑的次数就多了起来,每次汇报工作的时候玉书厂长都很专注地听,然后给出意见。
她觉得,认真工作的玉书厂长真是帅呆了。
再比较一下过去印象中青涩毛燥的少年,何喜梅感叹不已,社会大学真能锻炼人呀。
何喜梅每次往厂长办公室跑,与她同一个办公室的何招弟最清楚了。不过,都是工作上的事,何喜梅是负责人,何招弟也没觉得奇怪。
某天一起吃饭的时候,何阿秀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对何招弟说:“喜梅……是不是和厂长在处对象?”
何招弟莫名其妙,男未婚女未嫁,就算处对象又怎么样?碍着谁了,你管这么宽?
大约是何招弟看她的目光意味不明,何阿秀有些不自在地解释道:“我只是有点好奇而已。”
可是何招弟却留了心,小心观察何喜梅每次从厂长办公室回来的神色,并没有任何不妥,顿时对捕风捉影的何阿秀有了微辞。
刚开始,她并不知道何阿秀为什么要散布谣言说厂长和喜梅出对象。等看到何阿秀每次看到厂长就含羞带怯,眼带春光的神情,何招弟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这是看中了玉书,把何喜梅当成劲敌了,想让喜梅迫于谣言自己站出来承认与厂长没关系。
何招弟以为自己猜中真相,对何阿秀就冷淡了许多,等她再来打探喜梅的情况,何招弟都以不知道,不清楚来搪塞她。
何阿秀顿时郁闷了。
自从大嫂打电话跟她说玉书有对象了,她的心就乱了。可是她把厂里所有的未婚女性过滤了一遍,也没看出玉书对谁另眼相看。
大嫂告诉她,喜欢就赶紧下手,免得被别人捷足先登了,可问题是不管她怎么努力,玉书总是一副疏离的样子,对村里来的这些人都是不远不近的。这让何阿秀有点挫败,不过,玉书对谁都是不冷不热,并不是针对她一个人,这让她的心情好了一点了。
有道是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成纱,何阿秀有心多做一些事情,又怕做多错多,只好按捺住自己,想等年底再说。
另一边,玉书却仔细考虑了李爱华的提议,觉得自己也许该拿出点行动来。他想起早上阿娘说的一句话:“那你得抓紧咯,跟大丫差不多大,现在说亲正好。已经有两三拨人跟我打听大丫有没有说了人家。你再拖下去,万一人家姑娘家里人给说了亲事,那你后悔都来不及了。”
农村的孩子普遍说亲说的早,很多人由于没到法定年龄,一般都是先摆了酒席就算结婚了,等到了法定年龄领证了,孩子已经几岁了的情况并不少见。
玉书本来想直接跟何喜梅说的,但后来一想又觉得唐突了,万一人家不接受,那以后还在一起共事不是很尴尬么。他一晚上翻来覆去地想,到天明的时候,才顶着黑眼圈给李爱华打了电话。
自从家里装了电话,这电话基本上就成了村里公用的了,李爱华觉得没什么,村里那么多人外出打工,偶尔打电话回家,反正不碍什么事,李爱华都会帮忙叫人。
玉梅几个却颇有微辞,她们自己家里人好几次打电话回家都占线,事后一问才知道,人家霸占着电话说闲话呢。后来玉梅就告诫李爱华,打电话可以,有事长话短说,要是长时间霸占电话聊天,以后都不准她帮忙传话喊人了。怕李爱华不上心,玉梅又把玉兰受伤的事情拉出来当了一个反例。
李爱华好歹听进去了,帮人家接电话的时候都会提醒一句。村里人慢慢就知道了规定就很少违反了,毕竟有电话比起没电话方便了不是一点点。他们也不愿意因为违反规定,跑大老远地去打电话接电话。
玉书大清早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李爱华还奇怪,谁家这么着急这么早打电话。等玉书把酝酿了一个晚上的话说完,李爱华懵圈了。
她仔细想了想何喜梅的样子,可不就是玉书说的那样吗?再一想何喜梅家里就一双父母加一个小弟,人口也简单,顿时心里有数了。
以前经常发愁家里两个孩子的婚事,李爱华对村里适龄的闺女小伙子都有过了解的。
她最早特别喜欢何欣雅,主要是何欣雅是高中生,人家说她可能会成为村里第二个大学生,气质好,人也漂亮,不过因为何欣雅的阿娘一双势利眼,自己家又债台高筑,有些事根本不必提起,,她就歇了心思。
后来她又觉得何招弟也不错,虽然人长得一般,但是很能干,虽然家里父母重男轻女,不过孩子本身没长歪,差就差在文化程度低了一点,性格也闷了一点。她怕两个文化程度不一样说不到一块儿去也不敢提起。
现在再看何喜梅,她阿娘虽然冲动了一点,但是好歹听女儿的话,她阿爹也很老实巴交的,唯一的弟弟虽然淘气,但也很懂事。
最重要的一点是:玉书喜欢呀。
挂了电话,李爱华都笑得合不拢嘴了,搞的餐桌上两个人都奇怪地看着她。李爱华心里也藏不住话,就把玉书让她去探何喜梅阿娘的口风的事情说了。
何喜梅有一段时间来家里做手工,老太太对她的印象很好,对何喜梅的父母也了解一点,听见媳妇说孙子看上人家了,顿时自豪的很:“我孙子的眼光真不错,你可比不上她。”催促李爱华赶紧去办事。
陈力没说话,他相信老娘的眼光,也点点头。
李爱华性子急,吃过饭就迫不及待地找到何喜梅家去了。
何喜梅家只有她娘在家,李爱华心中一喜,一个人说话太方便了。她说话不爱拐弯抹角,与喜梅阿娘闲聊了几句就迫不及待地进去正题。
“你家喜梅……可说了人家?”
喜梅阿娘看了李爱华一眼,不知道她的来意,不敢贸然回答。
她斟酌了一下,说了个保守的答案:“现在的孩子,主意大的很,我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相中的人,不敢轻易给她介绍人。你家玉梅呢,听说已经找好人家了?”
李爱华脸上的笑容一滞,自从上次严禄来过家里一次,村里就有人说玉梅找了个有钱的对象。她辩解过,可人家只以为她说的是客气话,根本没人信她。李爱华微微扯了扯嘴角,说:“人家乱说的,玉梅上高中了,她毕业之前可能都不会找对象的。”
喜梅阿娘符合着笑了笑,两个人又闲聊了几句,最后,李爱华先绷不住了,把来意说了。
喜梅阿娘心里松了一口气。女儿虽然放假都有回家,不过她一般很少说自己的事情,她也拿不准女儿在外面有没有谈了对象,因此对李爱华说的事,她也不敢立刻答复,只说要先问过女儿。
李爱华只好耐着性子回家等答复。
喜梅阿娘送走了李爱华,抽空去了一趟宏光村。她要说的事情与玉书有关,跑到李爱华家打电话不方便。
何喜梅接到电话还一愣一愣的。她虽然对玉书有好感,但是还没到情根深种的地步,因此最初的慌乱过去以后,理智回笼,对她阿娘说道:“阿娘,这事您别管了,我晚点再给你打电话。”
喜梅阿娘忐忑地挂了电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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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