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俩吃完饭,医生就过来了。
他先给玉兰把了把脉,放下手笑着说:“醒了就好了,烧已经完全退了。今天就可以回家去了。我再给你们配几贴药,吃完再养一养就好了。”
李爱华一脸感激的样子:“李大哥,真是太谢谢你了。我都担心她脑子烧傻掉了,幸好没事。”
李永年笑了笑说:“这是我的本职工作。小姑娘,身上还痛吗?”
玉兰乖巧地叫了一声“李叔叔好”,又摇摇头说,“身上不痛了,就是觉得使不了劲。”
李永年摸摸玉兰的头,夸了她一句“真乖!”接着说:“这是正常的,回家叫你阿娘给你做好吃的,吃饱就会有力气了。”又叮嘱李爱华,“这几天她身上可能会起红疹子,这是高烧的后遗症,没大碍,如果觉得痒,就用金银花烧开了兑了水擦洗就行了。”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热闹,玉兰斜倚着床头打量李医生。
李医生大名李永年,四十多岁的年纪,棱角分明的俊脸,留着小平头,浓眉如墨斜飞入鬓,眼窝深邃似古井,鼻梁高挺,薄唇微抿。岁月刻画在他脸上的印记丝毫无损他的俊朗,反而赋予他难言的魅力。妥妥的中年美大叔一枚。
玉兰对李永年印象深刻倒不是因为他出众的外貌,而是他的官途坦荡。
现在的李永年,不过是乡村卫生院里的一名普通医生。但是玉兰知道,不久的将来,他会被调往市医院成为一名主治医师。后来因为在市医院表现出色,擅长看儿科,往往药到病除,被誉为“儿科圣手”。职位更是一升再升,从一个普通医师,到主任医师,再到院长,短短十年时间,他一路官运亨通青云直上。这对一个毫无背景的乡下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按照现在的时间线,应该是还在卫生院期间。玉兰暗搓搓地想着要怎么跟这位未来的院长大人套套交情,可是看着阿娘跟他熟稔的样子又有点泄气,算了,多做多错,她还是安安份份当好一个小孩子吧。
终于挂完盐水,玉兰就迫不及待得催李爱华回家。
她们家所在的村子离这个卫生院不怎么远,按照李爱华平时的脚程,不过三十来分钟就能到家,不过今天跟着玉兰这个小不点就拖慢了速度。偏偏她还倔强地要自己走路,不肯让人背。李爱华只好由着她,左手牵着孩子,右手拎着中药慢悠悠地走。太阳虽然有点大,但偶尔吹过的一阵凉风缓解了燥热,所以赶路也没多难受。
玉兰东张西望,看什么都新奇。实际上流浪的那些年里,这些场景经常在梦里出现。现在,眼里看到的耳里听到的,那些曾经或熟悉或陌生的人和事,都渐渐跟梦里的场景重叠起来了。玉兰渐渐有些恍惚分不清梦里梦外了。
“哎呀,这是你家的小女儿吗?长得可真漂亮!”一个大嗓门在耳边响起,把玉兰拉回现实里来。
说话的这个人,按照辈分,玉兰应该叫她安婶。她的声音沙哑,说话的时候感觉特别费劲,好像生怕别人听不到,所以音调能提多高就提多高,久而久之,就习惯了这么大嗓门说话。以前玉兰一家住在老房子时候,每次从她家门外经过,总能听见她唠唠叨叨。以前总觉得这个人咋咋呼呼的吵得要命,隔了这么多年再听到这一把嗓音,玉兰竟觉得分外亲切。
李爱华停下来叫玉兰喊人,说:“这个是老三,小的还在家里呢。你家媛媛今年可打算上高中?”
“咳,别提了,上什么高中啊。她爹让她考个中专,她不肯,说读书太累了,想跟人去打工。父女俩谁也说服不了谁,还在死磕呢。你家玉梅不是跟安媛同班嘛,有打算没?”
“玉梅中考成绩不行,她想去打工不想继续上学了。当时上学的时候她爹就跟她说好了,能考的上,不拘什么学校,都供她上。考不上就把机会让给妹妹。她自己不想上,我们也不强求。”李爱华朝玉兰努努嘴,“我打算送她去幼儿园。”
玉兰看两人越说越多,话题越扯越远,忍不住笑了起来。
从前的自己最不耐烦这些你来我往的寒暄,偏偏阿娘跟每个人都有话说,说起话来就没完没了。玉兰记得以前自己最常做的事就是用力扯着阿娘的衣角表达不满。这会儿她安安静静地听着这些家长里短,才发觉句句都是学问。以前她总羡慕阿娘能说会道,偏偏自己一张笨嘴,总是一张嘴就说错话,一不小心就得罪人,到后来话越来越少,人也变得畏畏缩缩。玉兰觉得从现在开始,自己有必要向阿娘学习了。
母女两人走走停停,总算在正午之前回到了家。
进了家门,李爱华把一袋子中药交给玉梅,交代她:“一天一包,用陶罐煎药,三碗水煎成一碗,分两次喂给二丫吃。”自己围了围裙,挽起袖子准备煮饭。
奶奶看玉兰奄奄的样子有点担心,招招手把玉兰叫到跟前,伸手摸摸她的额头,没有发烫,心里终于踏实了。“好了就好,好了就好。这段时间在家里好好休息,把身体养的棒棒的好去上学。”
玉兰抱着奶奶的胳膊,把脸贴在上面蹭了蹭,干燥温暖却略嫌粗糙的触感擦痛幼儿特有的细嫩肌肤,这微微的刺痛让玉兰心生欢喜。
她多么怕这一切都是在梦中,梦醒了一切又回到让她绝望的从前。
可现在,看见的,听见的,触摸到的无一不在告诉她,这一切的真实存在。
李爱华吩咐完玉梅,转头看见祖孙俩在一起说话,就打发玉兰去睡觉。
玉兰磨磨蹭蹭地进了卧房。里屋的大床上,小妹玉竹趴在竹席上,撅着小屁股,睡得正香。
玉兰轻轻在玉竹边上躺下了,侧着身子凝视着睡得正酣玉雪可爱的小妹妹。她伸手轻轻抚摸小家伙肥肥嫩嫩的小脸蛋,心里软得一塌糊涂。她暗暗告诉自己,这一辈子,一定要好好疼小妹妹,一定要弥补从前对她的亏欠。
玉兰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看着,奈何病后初愈,精力跟不上,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玉兰这一觉,一直睡到了晚饭时分。
她是被玉竹拍醒的。小家伙才16个月,说话还不利索,醒来见到边上睡得正熟的姐姐,小胖手就在姐姐脸上拍打一边拍,一边还跟遇见什么好玩的事似的,咯咯笑不停。
玉梅牵着不停揉眼睛的玉兰准备吃饭。
餐桌是四四方方的方桌,四边摆着长凳。玉梅把玉梅抱上桌,小心的放在长凳上坐好。
等一家人都上桌了才能开饭。人没到齐不准动筷子,这是老一辈人沿袭下来的规矩。玉兰猜测,估计是缺衣少食的年代,先吃后吃食物不够分才定下这规矩。
玉兰扫了一眼桌上的菜:一盘萝卜干,一盘清炒菜心,一盘清炒冬瓜,中间是一盆土豆汤。主食是红薯丝拌白米饭。白米饭比较少,大部分都是红薯丝,白米饭均匀地拌在红薯丝里,仿佛灰色的土地上开满了满天星,星星点点的煞是好看。每个人碗里的都一样,区别不过是分量的多寡而已。
相对于很多家庭都习惯让男孩吃的好女孩吃的差的做法,玉兰觉得,阿娘其实一直在努力公平地对待每个孩子。
玉兰趴在桌上用手垫着下巴,打量她最亲爱的家人们:奶奶牙口不太好,就爱吃冬瓜,慢悠悠的往碗里夹冬瓜,夹一块,再夹一块,夹了四五块就停了下来;阿爹吃饭前习惯先喝汤,呼噜噜几口就喝完一碗土豆汤;阿娘吃饭的样子很是优雅,斯斯文文,细嚼慢咽的,很有大家闺秀的范;据说外婆是没落世家的小姐出身,从小对阿娘都是按照世家小姐来教养的。大哥玉书埋头大口吃饭,萝卜干在嘴里嚼得嘎嘣脆响。大姐玉梅吃一口饭,先往玉兰碗里夹一筷子菜,然后继续低头吃饭。
玉书吃完了分给他的饭,看了一眼桌上的菜,忍着继续吃的欲望准备下桌。这个年代,大部分的家庭都不宽裕,基本上都无法做到敞开肚皮吃的程度。玉兰刚才看过每个人碗里的饭,估计玉书也只是吃个半饱而已,连忙叫到:“哥哥,我不想吃饭。你帮我把饭吃掉吧。”
大家都停下筷子看着玉兰。玉兰很镇定,“我想吃土豆汤,吃了饭就吃不下土豆汤了。”
李爱华笑道:“这丫头念了一早上的土豆汤了。看来是真不想吃饭,玉书你吃吧。”
玉书看看阿娘,又看看阿爹,犹犹豫豫地说;“还是阿爹吃吧。阿爹辛苦一天了。”
陈力憨憨地笑,“我已经吃饱了,玉书你吃吧,别浪费了。”
“好咧!”玉书欢快的用自己的碗装了满满一碗土豆汤递给玉兰,换走了玉兰那碗八分满的红薯饭。
玉兰用汤勺舀起一勺汤送进嘴里,熟悉的味道在舌尖弥漫开来,滚烫的汤一直烫进心里,整颗心都暖洋洋的。
实际上,土豆汤的做法并不麻烦。不过是把土豆丝放进烧开的水里面滚过两遍,然后连汤带土豆丝盛好备用,锅烧热,倒少许油,放入蒜末、紫苏碎叶煸炒,然后把备用的土豆丝连汤倒入锅里。煮开后,放入细面,咸芥菜,红酒糟,最后放入调味料起锅就好。
可是就这么简单的一道菜,玉兰做了无数遍,却怎么也无法做出记忆中让她怀念的味道来。
也许是做菜的那个人不对吧,她想。
以至后来她再不敢去碰触,熟悉的味道却永远留在了心底。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3章 家长里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