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
离夙的整张脸都绿了,扫一眼自己爸妈,再看一眼温行云,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妈,你就算反对我们在一起,也不用这么整我吧!”
离昭瞥他一眼,“离夙,你先坐下。”
“你们倒是先说清楚啊!”离夙指着苏璃大喊大叫:“她才多大点岁数,你们驴我就不能走点心!还我小姑,我哪来的小姑!”
不仅是离夙不敢置信,就连苏璃也有点惊讶。
离昭夫妻俩看起来大她一轮,她们之间怎么会是平辈呢。
“他是你小舅爷的女儿,当然是你小姑。”离昭又看向苏璃解释,“阿夜是我爷爷的老来子,虽然我们两个年龄差距不大,但从辈分上来算,他确实是我堂叔。”
???
这整的跟真的一样!
离夙越听越傻了。
不是,这怎么回事?苏璃怎么就成了离夜的女儿?
“我不信!你们肯定是在整我!”
“你爱信不信,亲子鉴定证明书就在这。”
离夙立刻蹦起来抄起桌子上的几张纸仔仔细细的看了又看,半晌后难以置信的看一眼温行云。
“我,这肯定是在做梦,肯定是!啊啊啊啊啊啊!”
离母恨铁不成钢地看一眼咋咋呼呼呼跑出去的离夙,转头安抚苏璃:“离夙这孩子从小就有点缺心眼,你别太在意。”
苏璃点头应和,先前的无措却被离夙这一出闹剧冲淡了不少。
说完离夙,离母又扯回刚刚的话题,“阿璃,我还是希望你能好好的考虑一下,早点和那个傻子离婚吧,你这么年轻,就算带着孩子也肯定能找到更好的。”
苏璃:“……”
离母紧紧的握住她的手,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很久,几近哽咽道:“你不是没有家。”
家?
这个词汇让苏璃再次有些恍惚,下意识顺着她的话说道:“我会考虑的。”
这下,离母才终于安心的点点头。
离昭在一旁补充道:“阿璃,家里你可以随时回来住。现在有我们在,谁都别想欺负你。”
“谢谢离总。”
“你直接叫我哥哥就行,一家人别这么生分。”
苏璃看一眼眼前这个举手投足散发成熟男性魅力的帅大叔,‘哥哥’俩字哽在嗓子里死活说不出。
对不起,真的有点叫不出口。
聊过一轮后,温行云才缓缓开口:“离总,我想带苏璃去看看阿夜留下的东西,刚刚离夙好像往人工湖那边跑了,你们还是去看一眼吧。”
“对对对,你带着阿璃到处看看,我让厨房准备些吃的,这都快到晚饭时间了。”离昭连忙摆摆手,期间不忘偷偷观察苏璃的脸色。
苏璃这孩子,从坐下那一刻开始脸上就没有太丰富的表情,让人捉摸不透。
等人走了,离昭才叹了口气:“这孩子的性子也和阿夜这么像,让我有点担心……”
离母怪异的看他一眼,“不会的,行云说过她并没有遗传阿夜的病。”
“但愿是我多虑了。”
另一边
苏璃跟随温行云穿过满是红色玫瑰花的长廊,走入那栋奢侈华美的巴洛克建筑,墙壁大概是因为经年累月,印刻着些许划痕。
这里透着静谧与自然的美好,让人不敢相信繁华喧嚣的京城境内居然会有这样的地方。
“这里是你父亲离夜曾经的住处,也是你即将继承的财产之一。”温行云走在前方介绍,说起离夜时,连声音都温和了许多。
“他从前这个时间,会在花园里看书,等待晚餐。”
“温总。”苏璃突然叫住他,“离夜是有什么精神疾病么?”
听到这个问题,温行云脚步一顿,随后有些无奈的看向她,“苏璃,有些时候你说话方式可以稍微委婉一点,毕竟这是别人的痛处。”
苏璃:“……”
步入主楼建筑后,里面的每一处摆设更是低调奢华,即便是一个小摆件也透着主人绝好的品味。
温行云带她直接走向二楼的一个房间,里面入目全是白家具,从窗帘到床单,全部一尘不染。
“这是离夜曾经的卧室,他在这里住了整整十五年。”温行云顿了顿,又低下头,“你说的没错,他确实是有精神疾病,这也许是上天对于他这个天才的惩罚。”
“心情平静时,他从来都是温和有礼的。但发病的时候他则十分冷漠,严重时甚至连至亲都会忘记。”
人格分裂症。
苏璃心中立刻蹦出了病症的名称。
曾经她那个世界的苏晚矜,也是人格分裂症患者。
患病者会衍生两种不同人格,人格的差异性因人而异,听说……越是思维活络承受能力弱的人,越容易产生与主人格截然相反的副人格。
“与后天患者不同,离夜是先天性人格分裂患者,所以从出生开始大多数时间都住在玫瑰庄园,他的父亲希望给他打造一个金鸟笼,好让他永远不要因为外面的世界发病。”
苏璃了然,“所以,你之前一段时间要证实的,就是我有没有遗传他的精神疾病?”
温行云没有否定,“毕竟你的材料人格两级分化过于严重,这让我觉得,我遇到了第二个离夜。”
“所以呢?你得出了什么结论?”
“你并没有任何精神类疾病。”温行云斩钉截铁的回答。
“你就这么笃定?”
温行云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虽然你确实符合人格分裂症患者高发人群的限制条件,但这并不一样。苏璃,你的内心太坚定了。”
“你并不需要任何一个人格来改变你的生活,也不会因为生活中的任何事逃避,这是我观察许久后得出的结果。”
“那我应该感谢你的夸奖?”
温行云没有回答,反而主动转移了话题,“我其实想向你解释上次你问我的问题,为什么离夜一直没有出现,因为那个时候,他的病控制不住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大概会在这所金鸟笼中平安枯燥的安度余生,但那个时候,意外到底还是出现了。”
苏晚矜······
“但你大概已经查到了,苏晚矜的身体非常不好,当时状态下怀孕很可能会对母体有极大损伤,而他的精神疾病医学遗传概率为50%,所以……”
“所以他并不想要我,甚至和苏晚矜发生了争吵?”苏璃接着他的话说下去,脸上仍然不喜不悲,仿佛这只是千万悲惨爱中故事中的一个。
“是。”温行云紧抿下唇,“后来,他发病了。”
对自己爱人生命的担忧和孩子先天疾病的恐惧让离夜陷入无尽的焦躁中,时隔十五年后,他发病了。
“那个时候他每天清醒的时间很短,精神状态非常差。直到后来……他接到了你母亲的死讯。”温行云说到这里时顿了顿。
后面的事情不用继续听也能脑补出来了,一个将苏晚矜视若唯一的男人,骤然得知自己最爱的女人去世,他的病情加剧几乎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苏璃,他原本是准备去接你的。”温行云说完这句话后停顿了很久才继续说:“可是他没有成功把你接回来,而他自己,也再也没有回来。”
那一年,离夜乘坐的飞机失事,全机120人无一幸存。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175章 平静生活里的唯一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