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干爹一杯!”
餐桌上,吕子乔给大仲马敬了一杯酒。
爱情公寓众人都在,看起来很热闹,大仲马举起酒杯,对众人感谢道:
“我这不成器的儿子给诸位添麻烦了,能和这么多俊男靓女一起合租,真是子乔的福气啊。”
瞧他这话说的,在场几人都不知道该怎么接了。
反驳吧,自己怎么也算是俊男靓女的范畴,这没说错啊。
可不反驳吧,又好像不是很谦虚。
“来尝尝这阿根廷的鸡尾酒,还有莫斯科烤红肠,相信你们会喜欢这份晚餐的。”
“哦,您太客气了。”胡一菲笑着道,虽然被一个老人夸赞有些怪异,但她依旧很受用,更别说这烤红肠确实不错:
“能参加你的晚餐,是我们的荣幸。”
曾小贤凑近,小声在她耳边道:“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客气了,这子乔的干爹什么来头?”
“这位就是你们公寓的妇女主席吧?”胡一菲还没回话,大仲马就和善看着他道:
“果然是相貌堂堂,一表人才,看着就很让人放心。”
曾小贤原本有些警惕的心,被他一夸,顿时放松了下来,本就不大的双眼一眯,笑呵呵道:
“这怎么好意思呢,老人家,在这儿您要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来说。”
曾小贤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难得硬气了起来。
看得一旁的吕子乔摇头不已,真不愧是老爹,瞬间抓住重点,一句话就让曾老师放下戒备。
“子谦,你该不会也被干爹给骗了吧?”吕子乔转过头来,小声对一旁的程子谦问道,他还是不相信那张支票的真实性。
“你可以找小黑验证一下,小黑应该有办法的。”
程子谦一边回复他,一边给秦羽墨面前满是沙拉的餐盘上添上些红肠,注意到她犹豫的表情,轻声安慰道:
“红肠不肥,不会发胖的,再说了,我又不嫌弃。”
秦羽墨内心松动,“真的?”
“当然!”程子谦保证道:“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听到他的保证,秦羽墨也就摒弃了犹豫,开始甜滋滋的品尝了起来。
吕子乔眼看程子谦没有其他建议,只能心中决定明天去找小黑验证一下。
张伟饿死鬼投胎般,一边吃也一边不断点头,竖起大拇指:“老爹,您这红肠真的很好吃。”
关谷神奇在一旁道:“张伟,给我留点。”
林宛瑜脸上带着笑容,叉着沙拉,看起来这次去杂志社心情不错,连带着邻座的陆展博也眉开眼笑,殊不知这样看起来很像痴汉。
陈美嘉也对大仲马的红肠赞不绝口,好奇问道:
“干爹,您在莫斯科也是厨师吗?这红肠很好吃,沙拉也很好吃。”
“做出与众不同的美食,这也是吸引女孩的一种手段。”大仲马略带感慨道。
陆展博觉得很有道理,连连点头:“这话子谦哥也说过,确实很有道理。”
话虽有道理,但他就是没有能力做出与众不同的美食,这可能是老胡家的传统吧。
程子谦和秦羽墨两人对视了眼,相视一笑,两人正是从一道美食上才逐渐联系起来的。
至于胡一菲,当初有在现场吗?两人记不清了。
“是啊,确实挺羡慕你们的。”大仲马自然自然也看到这一幕,回忆道:
“还记得当初,我在莫斯科碰到了一个女孩,不对,已经不是女孩了,应该要比你大一点。”
他指了指陈美嘉,后者不在意笑了笑:“比我大一点也算是女孩儿,哪怕是一菲这样的,也可以算作是女孩的。”
胡一菲面色一黑,她觉得这句话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出为什么。
大仲马呵呵一笑,“她也就比你大五十多岁吧。”
咳咳咳~
现场一阵咳嗽,众人都被大仲马形容的“女孩儿”的岁数给呛到了。
“干爹,您说的不会是伊丽莎白吧?”吕子乔难怪觉得有些熟悉。
大仲马点点头,默认了他的猜测:“伊丽莎白吃了我做的红肠以后,就无可救药的爱上了我,非要我娶她不可。”
“香肠居然有这么大的作用!”霓虹人关谷神奇很受震撼,那银鳕鱼料理应该也能让自己找到真爱吧?
吕子乔实在听不下去干爹的胡扯了:“干爹,我们还是聊一聊其他的吧。”
他依旧不相信大仲马说的这些是真的,这种熟悉的述说语气,简直和自己泡妞时用的伎俩一模一样。
大仲马不在意的笑了笑,对于自己干儿子对自己的不信任,他一笑了之。
眼看着气氛逐渐沉寂,程子谦也出声朝着曾小贤和林宛瑜两人问道:
“曾老师,你们今天去杂志社还顺利吗?”
应该不会顺利,但结果达到了预期。
“顺利,当然顺利!”曾小贤一听这个,瞬间就不困了,兴致勃勃道:
“今天你们真应该来看看,婉瑜大战光头主编,美女救英雄啊!”
他又给林宛瑜使了个眼神,后者谦虚一笑。
张伟也抽空说道:“今天真的好险,要不是婉瑜,曾老师早就跪了。”
“英雄?我看是狗熊吧?”胡一菲日常怼道,正应了张伟这句话。
曾小贤眉毛挑动,“一菲,我还没说你呢,你私自拿了我的dv,还差点弄丢了。”
胡一菲眼神飘忽,讪讪笑了笑,这事她确实有亏:
“那个,dv已经还给你了,咱们两清了。”
曾小贤怒气冲冲直视着她,显然事情还没完,但有长辈在这里,他不好发作。
胡一菲摊摊手,一副你看着办的表情,反正你也打不过我,顶多被你训斥几句,习惯了就好。
曾小贤无奈。
大仲马这时道:“看来这位美丽的小姐,也是有过人的本领啊。”
陆展博神色有些骄傲道:“当然,婉瑜可是很厉害的。”
林宛瑜谦虚道:“其实我也没做什么,就是指出了一点错误而已,然后对方就没话说了。”
她讲的是事实,但看在别人眼里却出人意料。
张伟也补充道:
“我作证,婉瑜不仅说的对方哑口无言,而且还得到了杂志社的工作。”
众人惊讶,没想到林宛瑜这一趟帮忙,居然还有意外收获。
程子谦倒是不意外,林宛瑜不搞怪的话,找一份高薪工作其实是很容易的,抛去身份,人家确实有那个本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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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