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本次聚会的独家赞助商,“金主”大毛一点都没心疼钱。大包间里席开两桌,各式本地菜肴和时兴菜品流水似地往桌上端。
但老友聚会,就算是满汉全席也只能甘做装点,不断被斟满的酒杯才是主角。
大毛和阿优在两桌各自领衔。“桌代表”都当得相当到位,起哄、串场各种尽职尽责。菜还没吃两口,气氛就已经被炒热。
陈盼之端着橙汁站在边上企图蒙混过关,但最后也被哄得不得不喝了两杯酒。
更不要说大毛领衔的那桌男生,一个个衬衫袖子一卷,领带一扯,扯开嗓门笑骂着“你小子balabala”,就是一顿喝。
男生勾肩搭背,插科打诨;女生小声说笑。场面像极了当年班主任不在场时的自习课,只是此间笔纸换了酒盏,校服换了西装。
大毛领头过来女生桌敬酒的时候,陈盼之正和小姐妹凑在一起嗑着内娱最新的小鲜肉组合。眼尖的男生瞥见,立马“恬不知耻”地自吹自擂起来:“这可不如我们当年!”
一桌女生默契无敌:“呕!”
在女生桌敬酒,形式多少要斯文些。挨个碰杯,男生尽饮,女生随意。一圈喝下来也没花几分钟。
敬完酒,回桌的回桌,叙旧的叙旧。原本领着人群的大毛,却单独端了酒杯朝陈盼之走来,面上挂着笑。
陈盼之虽没料到,但见状也端着酒杯站了起来。
“陈老师,最近都蛮好的吧?”
这是今天最高频出现的开场白。
陈盼之已经答得从善如流:“都挺好的,正放暑假呢,清闲些。毛总,生意兴隆!”
大毛抬了抬酒杯以表谢意,但没有接陈盼之的话,转而状似玩笑地说:“今天要尽兴,陈老师多吃点菜,可别急着撤啊!”
“一定尽兴的!”
接着“哐当”碰杯,大毛转身离开,搭住另一位男同学的肩膀把酒言欢。
陈盼之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方才和她说话的那个大毛好像和从前很有些不一样了。怎么说呢?就是,有几分客套,就有几分疏离。
毕竟这么多年过去,有点变化也是难免的。
大毛刚走,陈盼之就被一位孩子刚满周岁的女同学挽住了胳膊讨教教育问题。
然而那头的大毛虽然看似在与众人谈笑风生,却始终用余光留意着陈盼之的动态。几年商场斡旋,他早已熟练于那种不达眼底的笑意。耳边还满是老同学热火朝天的劝酒声,但扫向陈盼之的眼风总是冷漠,甚至带了几分不忿。
方才敬酒,陈盼之说她过得挺好。当时有一声冷笑,只有大毛自己听得到。
她自是过得挺好,无忧无虑。殊不知有人为她瘦脱了相。
他和萧意是你要爬墙我就扎马步给你垫脚的那种铁党。
他最知道十年前的萧意有多喜欢陈盼之。那时候陈盼之主动给萧意多带一块儿橡皮,萧意就能乐好几天。当时大毛不知道那是陈盼之送的,随手取了就用,却被萧意劈头夺过。那傻小子把学校门口小卖部一块钱一个的米菲兔橡皮擦当宝贝似的护,说什么“擦一次就少一点,陈盼之送给他的东西一个角都不能缺!”
后来萧意出国,大毛知道萧意终日郁郁,也知道萧意是在惦念着谁。于是他辗转着去打听关于陈盼之的各种消息。
可是越打听他越生气。萧意一个人在异国他乡失魂落魄,陈盼之倒是无事一身轻,继续当着她的“好学生”。
她难道就看不见吗?在男孩堆里小霸王一样的刺头,当初都已经低着头颅弯着膝盖把一颗真心都捧到她眼前了!
幸好后来JENNIE出现,萧意和她谈起了恋爱,在电竞场上风光无两,找大毛一起合伙的电子设备生意也顺风顺水。
萧意的一切看起来都在变好,他真的以为萧意走出来了。虽然偶尔一起喝酒的时候,他发现萧意还是会晃着酒杯安静出神。
直到萧意回国,他去看望。高新区荒无人烟的四周,紧闭的窗帘,满屋的烟蒂空酒,空气里的颓唐令人窒息。他这才知道,没有变好,一切都没有变好,甚至更差。
他怒极,拽起瘫倒在墙角昏睡的萧意,狠狠朝他的下颌骨挥拳。
“你TM给我清醒一点!”
一口鲜红的血瞬间溅上墙面,成了整屋灰败里唯一的彩色。这血不知是这拳头打出来的,还是早已在萧意喉间蠢蠢欲动。
萧意终于有了点意识,他安静地看着鲜红的血在空气里又慢慢被氧化成了暗色。
那低低的反问里满是绝望:“清醒有什么用?”
他把人扔回墙角,连同刚带来的粥食也扔进他怀里,然后摔门而去。
没有用是吗?那陈盼之呢?我把陈盼之带到你面前来有没有用?
于是,就有了这场同学会。
萧意还没有来,她怎么能走?
酒菜将尽,原以为聚会就这样进入了尾声。有男同学的起身说要撤,但被大毛一把拉住:“怎么就要走?老婆没准假啊?还是不给我面子?”
男同学就算在家是耙耳朵,在外也经不起激:“老子用得着准假?!接着喝!不醉不归!”
如今,到底是不会有谁轻易不给毛总面子的。
残羹尽撤,桌椅重排,宴席换了乐场。这屋子本来就是个自带小舞台的大包间。灯光一换,俨然就是个KTV小厅。
上半场的菜席结束,下半场的K歌才刚刚开始。方才大毛那么一说,原本打算先走的人也大多留了下来。
陈盼之没想到还要K歌,原以为九点钟就能结束的。这会儿也不好再带头说要走了。
阿优和大毛对了个眼神后,就走过去挽住了陈盼之的胳膊,把她往座椅上拉。
“盼盼你留下!我去抢麦!咱俩唱歌!”说完就一边喝嚷着“切歌!”,一边挤进了抢麦的人堆里。
陈盼之云里雾里地就被安置在了面对舞台正中间的位置。阿优还真怕她跑了似的,居然背着她的小包去抢麦,闹得陈盼之哭笑不得。
反正她也没什么事,那就再待一会儿吧。
半个班的麦霸,等阿优抢到麦估计还好一会儿呢。幸好陈盼之的手机一直拿在手里,没放进包中。
手机震动,她低头去看,然后嘴角不自觉就挂上了浅浅甜甜的笑。
是宋景明。
【刚下手术。聚会结束了?】
陈盼之看看眼前的一群人,笑的笑、闹的闹,都还没尽兴呢,哪儿能结束得了。
【还没有哦,这会儿正唱歌】
宋景明这边刚摘下手术帽扔进筐里,看了看时间,已经不早了。那散场的时候不得半夜?
唱歌的局,陈盼之回消息却这么快,大概她是有点心不在焉了。
宋景明想了想,发了消息:【结束告诉我,我过来接你?】
陈盼之是五音不全的主,对唱歌从来都兴致缺缺。可是阿优还在那儿满眼放光地围着点歌台转,陈盼之叹了口气,心里想着陪阿优哼完这一首就开溜。
于是回复宋景明说:【好呀,我这边大概十点。】
【恩,你慢慢来。】
宋景明知道地点,出了协和就直接开车过去,安安静静地将车停在饭馆楼下的树荫里。
柳树在春天里抽芽生发,到了盛夏则垂枝窈窕。长柳枝叶被风吹得娑娑,在宋景明的车顶扫来晃去。
饭馆的老墙连酒杯碰撞的声音都藏不住,宋景明大抵可以想象得到楼上的人还没有尽兴,故而并不多做催促。这几天连轴转,他实在是有些乏,此刻在车里靠着,是等待也是休憩。
大毛接到电话到大门口来的时候并没有留意到门口多停了一辆黑色奥迪。他一直朝着另一个方向张望,直到那里终于驶来一辆熟悉的车。他急走向前,不待车里的人动作,他就已经先行打开了车门。
“你们也太磨蹭了,菜都撤了!”
驾驶座的车窗降了下来,司机小何语带无奈地解释:“不是我们磨蹭啊毛哥!这大周五的从高新区过来能不堵吗!”周五的路况本来就够糟心了,偏偏毛总还下令非让伺候后座这哥去理发,后座这尊佛是会乖乖听话的主?差点没把他难为死。
“行了行了,赶紧上楼!”大毛懒得再嗦啰,一个劲地催车里的人。
大毛终于带着人到了包厢门口。包厢里为了营造K歌氛围特地调暗了灯光。门被推开时,走廊里明晃晃的光线倾泻而入,轻易就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陈盼之正被阿优拉着站在小舞台的正中央,她俩刚刚嚎完一首《倔强》还来不及放下话筒。当然主要是阿优在嚎,陈盼之也就假唱了个气氛。
有人推门而入,陈盼之自然而然地顺势看去。
那人寸头短发清清爽爽,只着简简单单的落肩白T和深蓝色的休闲短裤。蓝白两色,最易让人想起夏天和校园。
他单手插在兜里,信步走入,背着光抬起头来,一秒就看到了站在高处的陈盼之,然后就定住了脚步。
分明隔着人海,但他只觉得此刻世界静止。这一眼遥遥的对视,他又等了好久。
陈盼之终于辨清了来人,是萧意。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丅載愛閱曉詤app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贱人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又或者成为一些变态老男人发泄的对象,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wwω.ΧqQχs8.℃òm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之位,封号镇国!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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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 欲买桂花同载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