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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不过是个怪物(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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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无限复生的猎肠者,艾尔莎艾尔莎·葛兰西斯特。

这当然是个危险的恐怖存在。

她最致命的地方,不是她诡异的身法,不是她凶厉的双刀,也不是她魅惑的外表。

而是这突如其来的偷袭。

一般的强者往往会在初次和她遭遇的时候,吃上大亏。

在不知道她拥有这样诡异复活能力的情况下,对手往往会在以为她已经死亡后放松警惕。

因此而惨死在她的双刀下的强者,数不胜数。

甚至在这些被她掏出肠子的强者中,有许多的实力原本远在她之上。

可是很显然,庄明歌是不在此列的。

这一次的艾尔莎。

挑错了对手。

在艾尔莎拼尽全力的挥舞下,锋利的古怪弯刀在庄明歌白净的脖子上,剧烈的摩擦而过。

然而即便那坚固的刀刃都开始卷曲变形。

庄明歌的脖子上却依旧没有一点伤痕。

其实庄明歌并不是躲不掉艾尔莎的斩击。

没有躲开,只是他觉得没有必要:难道你会躲避空气中的微尘吗?

但暗中砍向他肚子的那一刀,却被他用手握住,然后猛地一甩。

被捏成条状的古怪短刀远远的飞了出去。

艾尔莎的那只握刀的手上,几根原本白皙的玉指,被巨力扯得扭曲变形。

没有一点犹豫,没有发出惨呼。

重新长出脑袋的艾尔莎,只是微微蹙起了她好看的眉头。

她出生在一个天气十分寒冷个国家。

在懂事起就没有双亲,靠着啜饮肮脏的泥水活了下来。

后来在行窃时被商店的店主逮住,店主剥开她的衣服想对其图谋不轨,被她拾起的玻璃碎片切开腹部。

从那一次感受到血和内脏的温暖后,她自此便对温暖又柔软的肠子极其的感兴趣,至于死亡和痛苦,对她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

说起来,她也只不过是个可悲的存在。

庄明歌并不知道眼前女人的身世。

而且就算知道了,他也不会原谅眼前的女人。

悲惨的身世,并不是她犯下那些斑斑劣迹的借口。

“砰!”

西瓜又碎了。

庄明歌的身上终究是被鲜血染红。

他的脸上带着有些残忍的笑意,不等面前的女人再次长出脑袋。

一把抓住她的两边身体,猛地一用力。

血肉之躯如同一块破布般被生生撕碎,各种脏器、大量的鲜血、连同一些黄白之物一起倾撒而出。

能再生?

那也只是可以让气急的庄明歌更好宣泄自己心中的怒火罢了。

然而在这惊悚世界中,甚至自己都记不清杀了多少人,积累了不知多少复活次数的艾尔莎,依旧没有死亡。

【诅咒娃娃】这个原本只能让她有限再生的能力,更是已经进化为不限条件的复活。

而只是两次的死亡还远远没有到达她复活的次数。

看着地上的那一堆烂肉再次以恐怖的速度蠕动到一起,随后被肉芽包裹。

被鲜血染红的庄明歌终于是皱起了眉头。

连续两次将对方残忍的杀死,他的怒气也宣泄的差不多了。

他并不喜欢无用的杀戮。

毕竟庄明歌又不是艾尔莎这样的疯子。

“啧,这还真是个怪物!”

一边说着,庄明歌一边头也不回的冲着身后的强尼招了招手。

听到庄明歌的吐槽。

围观的众人不约而同的在心中浮现出同一个念头:她是个怪物的话,能将她轻松击溃的你又是什么呢?

神明吗?

强尼是个聪明人,因此庄明歌招手的第一时间,他就明白了自家老板的意思。

小跑着冲到了庄明歌的身边,强尼抽出了手中的匕首,不断地切割着地上的长出无数肉芽的烂肉。

通过这种方式,来拖延一下艾尔莎复活的时间。

庄明歌则是不紧不慢的直接将身上的衣服,和溅了满身的鲜血,一起转移到了手中的空间戒指中。

同时空间戒指中,几百套米老鼠睡衣中的一套,也被替换到了庄明歌的身上。

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庄明歌才好整以暇的冲着地上正被强尼不断切割的尸体,甩出了他的【探知】技能。

【艾尔莎·葛兰西斯特】

【攻击力】:70(普通人为10)

【防御力】:30(普通人为10)

【生命力】:45(普通人为10)

【精神力】:50(普通人为10)

【魔力值】:0(她是个麻瓜)

技能:

【双刀精通】:她对双刀的掌握已经炉火纯青。

【刺客潜行】:身为刺客的她掌握了基本的潜行技巧

【疯狂执拗】:她似乎具有某种疯狂的执拗,这让她的战斗力方式极其凶残。

【媚骨】:对男性拥有极强的吸引力。

【凶厉】:重伤之下不会影响战斗力

【诅咒娃娃】:每杀死一个人,便可以让自己多一条命。(剩余:15631)

系统评价:这是个可恨的女人,这是个可怜的女人。

在庄明歌看到【诅咒娃娃】的技能时,瞳孔猛地一缩。

15631

15630

15629

15628

后面的复活次数正在极其缓慢的减少。

“停下吧!”

庄明歌制止了强尼的行为,上前直接把艾尔莎的尸体,整个收进了他储物戒指的空间内。

放在了之前为了防止旺财在他的衣服上撒尿,而特意制作的巨大铁笼之中。

先关起来吧。

总感觉这样有点浪费。

看到这场“怪物”与“神明”的对抗终于落下了帷幕。

那几个原本在这里搜寻食物的玩家,终于松了一口气。

“呕!!”

过度紧张后的突然放松,加上之前残忍景象的刺激,让其中那个心理薄弱的富二代疯狂的呕吐起来。

庄明歌皱了皱眉,刚想开口说些什么,系统的声音便在他的心中响起。

系统:你想不想要那个【诅咒娃娃】?

庄明歌:不是很想。

系统:????

庄明歌:你看,一般人根本杀不了我,真有能杀了我的,一遍遍的复生也没什么太大的用处,只不过是白受折磨罢了。

系统:你可真是天才儿童,你知不知道技能是可以升级的?

系统:根据我的估计,只要再升一级,这个【诅咒娃娃】就可以发生质变!

庄明歌:!!!

系统:现在你想不想要?

庄明歌:大佬教我!

系统:呵呵,等着吧。

系统:等离开了游戏,脱离了惊悚游戏的规则压制,我就可以从她的身上,把这个技能给咱们吸取出来!

空间戒指内,复活的艾尔莎正赤身**的一次次撞击着铁笼。

身上白皙的嫩肉,被铁笼那坚固的铁条,挤压出了一道道红肿的印记。

她根本不知道,这铁笼是用来关押比她强大许多的怪物的,她根本逃离不出去。

这可是庄明歌从系统商城中,花了足足10点自由属性!

好不容易才兑换到的特质狗笼!

艾尔莎怎么可能靠她薄弱的身体逃出去?

她更加想不到的是,这里根本就是另一个小空间,即便她逃离出去,也离不开这里!

虽然强大、虽然残忍、虽然拥有恐怖的能力。

但充其量,她也不过像庄明歌所说过的那样:

只不过是个怪物而已!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七十三章 不过是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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