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明歌回到家的时候,强尼也跟着庄明歌来到了房间的门口。
“那个……能不能让我也进去?”
强尼一张凶悍的大脸上,尽力的想挤出一个讨好笑容。
然而这笑容如果在龙国的大街上被协警看到,过不了几分钟强尼同学就需要到局子里做笔录了。
说不定还会有退伍老兵偷偷的给强尼来上一板砖,来个见义勇为什么的。
毕竟单看这身材、这面容、这气势,实在是不像什么善茬。
然而庄明歌却并不觉的有什么:“进来吧,自己找地方坐。”
强尼点点头,一脸微笑的跟在庄明歌的身后,进了房间。
看着庄明歌这个朴素的家,强尼不由暗自感慨:“不愧是世外高人,住的地方都是这么的低调简约!”
强尼哪里知道,他眼中低调简约的室外高人,现如今居住的可是价值几亿的三层大别墅,比他还豪奢。
至于为什么他自己的“家”会这么寒酸————那是单纯的穷。
庄明歌朝着沙发走去,随手从冰箱中取出了一罐强尼从没见过的饮料(庄明歌前世的饮料),然后舒舒服服的坐在那里喝了起来。
“想喝什么自己拿,我要在这里等人,你要是有空可以陪我。”
庄明歌指了指冰箱,示意强尼不必客气。
这让强尼对庄明歌的印象更好了。
傻子都能明白,既然只要一个人待在家里,就是绝对安全的。
那么通关这个游戏的关键还是食物(强尼检查过,房间内是供水的)。
庄明歌却毫不介意自己分享他的食物。
大概,这就是强者的自信吧?
强尼的内心不由得对庄明歌更加崇拜起来。
没有客气的意思,强尼从冰箱中拿了瓶跟庄明歌同样的饮料,坐在了庄明歌的身边,一边打开饮料,一边开口说道:
“庄明歌大人,不如我回家把我那里的食物都拿过来,我一直有在家里储藏食物的习惯,咱俩的食物加起来,应该就足够我们生活30天了。”
强尼说这话的时候无比真诚,他已经被庄明歌的强大给彻底吸引了。
就像美丽的女人对同性有致命的吸引力,强大的男性同样也会轻松取得同性的好感。
而像强尼这样追逐力量和刺激的人来说,庄明歌更是他无论如何都想要结交的存在!
听到强尼的话,庄明歌皱了皱眉头:“你把东西搬过来干嘛?怎么,你还准备这三十天就住在这了?”
强尼有些忐忑的问到:“不可以吗?”
庄明歌拿着饮料的手伸出了一根手指,指了下卧室的方向:“我家只有一张床,你想要跟我睡在一起吗?”
强尼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
其实他是一百个愿意的。
对强尼来说,能够跟这样的强者呆在一起,甚至比跟绝色美人呆在一起的诱惑还大。
但强尼不是傻瓜,他听得出来,庄明歌应该是不愿意的。
“要不,您跟我一起到我家——”
“不必了,我挺喜欢这里的。”
庄明歌摆了摆手,制止了强尼继续说下去,他有些后悔让这个痴迷力量的大块头跟着自己了。
怎么说呢?
就很烦!
两人安静了一会,强尼再一次出声打破了尴尬。
“您刚刚说,您在这里等人?”
虽然是在找话题,但强尼对庄明歌这样的强者等待的对象,其实也挺好奇的:那想必也是个战斗力极强的存在吧?
庄明歌点了点头,没有丝毫隐瞒的意思:“恩,我在等一个【伪装者】,我和她说了,我在这里等她。”
强尼:[_?]
他是不是听错了?
刚刚庄明歌说的什么东西?
【伪装者】!!!
这不是这场惊悚游戏中的“狩猎者”吗?
刚刚他记得很清楚,庄明歌自我介绍的时候明明说过,他不是【伪装者】的……
等等……
他好像也没说过他是玩家!!!
庄明歌看着强尼坐立不安的样子,以及那一张凶悍的大脸上浮现出惊恐,笑着补充了一句:“不要误会,我确实是玩家。”
同时庄明歌的心中也有些好笑。
谁能想到,这么个凶神恶煞的大汉。
居然有这么多的优点:
心胸宽广(被他故意激怒也只是10点愤怒值)
头脑灵活(只是叫出他的名字,就能发现不对劲)
慷慨大方(主动要跟他分享食物)
而且这还是在他的战斗力很强的情况下。
如果不是自己的实力太过变态,有强尼这样一个队友,想必对通关惊悚游戏会很有帮助吧……
等等!
就算强尼对自己来说没什么用。
但完全可以让他成为自己团队的一员啊!
庄明歌的心中,在刚刚招揽茉莉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想法。
他个人的实力虽然已经暂时够用了。
可要想保护其他人,尤其是像艾玛、斯嘉蒂这些亲人的话。
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
毕竟他们总有分隔开来的时候。
而且随着惊悚游戏的逐渐展开,庄明歌潜意识的觉得,应该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团队。
这个团队不需要太多的人数,关键是要完全忠诚且服从于他。
并且每个成员的素质和品格一定要过关——他可不想被背叛后再费劲扫清叛徒。
“强尼。”
庄明歌的眼神认真起来,这让被他看着的强尼,下意识的挺直了腰板。
“是的,您说?”
庄明歌喝了口饮料,思考了下,决定开门见山的说出自己的想法。
“我准备组建一个团队,一方面是在惊悚游戏中可以组队进行游戏,另一方面则是在咱们蓝星同样可以互相帮助。”
庄明歌说道这里的时候,强尼已经大概猜出了这是要招揽他的意思,因此一张大脸上露出了狂喜的神色。
要不是他不敢打断庄明歌说话,恐怕早就大叫一声:“我愿意了!”
看着强尼的样子,庄明歌皱了皱眉头:这哥们什么都好,就是这张脸,这一笑怎么就跟要吃人一样?
这要是半夜突然看见,估计都能把人吓哭!
“我感觉你性格、实力、人品等各方面都还可以,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加入我的团队?”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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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