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上一次的惊悚游戏,还没有引起各国足够的重视的话,那么这一次的高死亡率,已经彻底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
惊悚游戏不是徒有其名,实际上恰恰与之相反,它的恐怖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庄明歌倒是没什么感觉,实际上自从惊悚游戏降临之后,他的生活档次反而上升了好几个台阶。
不仅不再需要为金钱发愁,住上了豪宅别墅。
而且还有了个漂亮善良的异国女友,虽然有点正义过头的感觉,不过无所谓,他这么强,有个圣母的女友也没什么太大问题。
足够爱他就好。
反倒是他的这个漂亮小姨子,如今正让他头痛不已。
艾玛在了解到别墅里的几个“保洁员”的真实身份后,对庄明歌的行为十分愤慨。
倒不是说她想护着自己国家的同胞,实际上恰恰相反。
“你说什么?他们是鹰国那边的人,过来就是为了针对你和姐姐?”
“昨晚上对你开枪了,而且一开始就是冲着杀了你来的?”
艾玛难以置信的看着庄明歌。
完全没有顾忌到,她发出这些的惊叹时,几个“保洁”就在完全能听见她声音的地方。
毕竟听到了又能怎么样?
庄明歌就在身边,难道还有谁能伤到她?
“你知不知道他们很危险?”
“他们就算不能对你怎么样,可完全有可能伤害到我和姐姐啊!”
“你为什么不把他们都杀了?”
“该不会是因为那几个女的吧?!”
“你就算是想要左拥右抱,难道不会……”
艾玛指着院子里,正假装自己不存在,老老实实修剪草坪的八人。
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教训着。
除了老大斯科特是男的,剩下的七个人全都是女的。
听到艾玛的话,她们全都是动作一顿,然后脸色瞬间苍白,更加卖力地工作了起来。
那副拼命地样子,就像是修剪别墅的草坪,就是她们毕生的追求。
斯科特更是一头冷汗,拼命地用手中的麻布擦着一楼的玻璃。
三楼,庄明歌正坐在藤椅上。
穿着条夏威夷花裤衩,喝着冰镇橙汁。
享受着透过打开的落地玻璃,吹进来的微风。
听到艾玛的质疑,他将带在眼睛上的墨镜取了下来。
一脸严肃的开口,打断了身边小姨子的喋喋不休。
“艾玛。”
“干嘛!我说的不对吗?”
艾玛生气的看着庄明歌,两手掐腰,一副气鼓鼓的样子。
“我感觉我这个墨镜太烂了,戴上之后什么都看不见,一会陪我出去买个新墨镜吧?”
艾玛愣了一下,随后肉眼可见的血气上涌:“刚刚我说的话,你听!不!见!吗?!”
太气人了!
她从这苦口婆心的说了半天,结果这个蠢货居然只关心他那该死的墨镜?
庄明歌用手轻轻推开了凑到他耳边大喊的艾玛。
脸上露出一个宠溺的笑容:
【艾玛对您无视她说话的行为极其愤怒】
【产生了100点负面情绪】
【已自动转化为10点自由属性】
有个可爱的小姨子就是好,每天都在帮姐夫变强~~
一边将墨镜收起,庄明歌一边起身向更衣室走去。
天知道这别墅里为什么还要在每层都准备一个更衣室。
难道是为了寻求刺激?
“我当然听到了,无非就是他们想杀我,巴拉巴拉,我应该杀了他们,巴拉巴拉。”
庄明歌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的回答着艾玛的话。
“杀了他们多可惜,毕竟还能当免费的劳动力不是吗?”
艾玛跟在庄明歌的后面,等庄明歌进了更衣室,她便站在门口继续劝说。
“如果你是为了省钱,那大可不必,钱的事情用不着你来操心。”
“可你有没有想过,你留下这八个人,对我们来说就是个定时炸弹!”
“万一哪天你不在,他们突然对我动手怎么办?”
“如果他们用我来威胁你和姐姐,你怎么办?”
“你这就是妇人之仁!”
艾玛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庄明歌会这样优柔寡断。
明明把这八个杀手无声无息的杀了,毁尸灭迹,才是最佳的选择。
以庄明歌的实力,绝对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那样的话,这件事情就不会存在任何的麻烦了。
庄明歌在更衣室内却是没有说话。
其实他也考虑过这个问题,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把旺财放在庭院里的原因:就是为了看着这八个人。
一旦他们有任何异常举动,以旺财的实力,对付他们那就是一口一个,简单的很。
被艾玛骂做妇人之仁,庄明歌还是有些郁闷的。
他不禁也开始怀疑起了自己,难道自己真的做错了?
难道他不想轻易杀人,就是妇人之人吗?
然而还不等他多想,他的手机却忽然响了起来。
庄明歌不慌不忙的穿好了衣服,走出了更衣室,这才接通了电话。
“喂——”
然而庄明歌刚刚来的及说出个喂字,手机就被抢走了。
“肯定是我姐!”
一旁的艾玛这时候也顾不上和庄明歌争论,到底该不该杀了那几个暗杀者的事情。
对她来说,这世界上就没什么比她姐姐更重要。
“喂,姐姐吗?是我,艾玛!”
“额?不好意思,我不是你姐姐,我叫李清月,我想找一下庄明歌。“
电话中传出的,是一个陌生的中国女人的声音。
艾玛一下子就没了兴趣,随手就将手机丢换给了站在一旁,楞在那里的庄明歌:“找你的,叫李清月。”
庄明歌这时候已经不是有点郁闷,而是有些生气了。
“喂,我是庄明歌,请问你是谁?有什么事情吗?”
“你好,我是咱们龙国的‘地府’的成员,我想——”
“你不用想了,我上次不是说了吗?我暂时不想加入什么组织。”
“不是,你误会了,我只是想和你见一面,我之前和你的女友斯嘉蒂一起通关了惊悚游戏。”
“见我?见我做什么?我看,就没有这个必要了吧。”
“可是——”
“好了!我还有事,先挂了。”
电话的另一端,李清月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看着被直接挂掉的电话,她欺霜赛雪的小脸蛋都被气得鼓了起来。
这个庄明歌,怎么就拒人于千里之外呢?
“怎么了,小清月?有什么烦心事?”
正在这时,一个道骨仙风的老道士,一脸慈和的来到了李清月的身边。
笑眯眯的出声询问。
“是谁那么胆大包天,居然敢欺负我们家清月?”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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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麻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