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庄明歌是凭着敏捷的身手躲开了子弹。
甚至是挡开了子弹,斯科特都不会这么绝望。
可庄明歌没有。
那一幕如同深深的烙印在了斯科特的脑海中。
无论如何都难以消散。
庄明歌轻松写意的从头上取下瘪了的子弹,扔在地上时。
他的内心情不自禁的生出了这样一种感觉:对庄明歌来说,他们就像是几只蝼蚁,面对着一个可以随意碾死他们的巨人。
“看你们身上的制服,我大概知道,你们应该是鹰国那边来的。”
“按理说,你们想杀我,我该把你们都杀了。”
“但活人总是比死人有用,这别墅太大,需要有人打扫。”
“还有就是,我这个人不喜欢麻烦。”
“我想你们不是蠢货,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庄明歌的话语还在斯科特的耳边回响。
斯科特想到了庄明歌留他们一命,是为了收服他们。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收服他们竟然是当保洁?
庄明歌将旺财从别墅的院子里放出来后。
给他们扔下了一句:“这是我的宠物旺财,给它洗个澡,喂点吃的。”
随后就再一次凭空消失在了原地。
而这也是如今斯科特的手里端着水盆的原因。
看着眼前一脸兴奋的吐着舌头的巨型哈士奇。
斯科特从回忆中回过了神来,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低头开始继续干活。
“头,反正他现在不在,要不然,我们逃跑?”
之前说要对庄明歌直接动手的女人,忽然出声问道。
此刻她的手中正拿着个水管,对着旺财冲洗着。
她没注意到的是。
旺财的一双大耳朵在听到她这句话的时候,猛地动了动。
“18号,你想自己作死,我不会拦着你。”
斯科特一边用盆里的毛巾沾了些温水。
小心翼翼的擦洗着旺财的狗爪子。
一边看也不看的教训道:“可你应该知道,你这样是会连累到大家的。”
18号撇了撇嘴,她并不是因为斯科特的阴阳怪气而恼怒。
她也明白,选择逃跑是个不怎么明智的行为。
拥有空间异能,能够随时出现,实力深不可测。
18号就算再蠢也能明白,那个庄明歌敢放心离开,一定是有所依仗。
一旦惹恼了“怕麻烦”的庄明歌。
她们估计会被那个怪物,当成麻烦给解决掉吧?
而且18号已经习惯了,她这个老上司那气人的说话方式。
实际上她甚至不反感当庄明歌的手下。
给谁卖命还不都是一样?
何况庄明歌给的“报酬”又让人没法拒绝:那可是活命的机会。
她只是有些郁闷罢了。
吃了那么多苦,学了一身的本事。
结果现在的工作,却是要从这里给一条哈士奇洗澡。
她不知道的是,自己的老上司刚刚又救了她一命。
如果刚刚她真的做出逃跑的行为,旺财就能知道她好不好吃了。
另一边。
太阳火烧烤。
看着许久才从洗手间出来的庄明歌。
阿福张口就是一句嘲讽。
“明歌,你要是实在喝不了,就跟我们明说,用不着尿遁!”
看着阿福一脸笑容的样子。
庄明歌无语的摇了摇头。
他感觉的到,阿福很开心。
是啊。
有艾玛这样的美女作陪。
撸串还不用他掏钱。
他当然开心了。
庄明歌也没有反驳,只是笑眯眯的坐回了位置。
继续和自己的舍友以及小姨子艾玛开怀畅饮,喝酒撸串。
艾玛瞥了眼身边的庄明歌,有些不能理解。
学过心理学的她看的出来,跟离开之前相比,庄明歌似乎更开心了一点。
刚刚他借口去洗手间,离开的那段时间里,一定是发生了些什么!
可这段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
庄明歌又能做些什么?
总不能是去洗手间偷吃好东西了吧!
不过艾玛并没有询问的意思。
既然庄明歌有意隐瞒,她也不会自讨没趣。
就像她虽然一直很好奇,庄明歌一身恐怖的实力到底是怎么来的。
却自始至终都没有开口询问。
如果庄明歌想告诉她,自然会主动告诉她。
感受到艾玛的眼神,庄明歌冲着艾玛笑了笑。
心中却是忍不住感慨:跟聪明人相处,总是舒服的。
之前他说出了在惊悚游戏中的经历,却并没有要求艾玛帮他保密,也是同样的道理。
庄明歌一直觉得,人分为三种:
一种是说了也不听的,这种是蠢货。
一种是说了才肯做的,这种人最多。
还有一种就像艾玛这样,不用多说。
他相信艾玛能够明白,既然之前暗世界一直流传着他的假情报,那他一定是不想暴露实力。
庄明歌甚至觉得,他这个智商二百多的小姨子,可能连他隐瞒实力的原因都已经想明白了。
人们总是屈从于力量的。
这世界一向如此,弱者服从于强者。
就像刚刚那八个人,臣服于庄明歌的力量。
彰显自己的力量,可以震慑宵小之辈,省去很多麻烦。
原本那不是一件坏事的。
可庄明歌实在是太强了。
强大到了这个世界没人能够制约的地步。
而实力立于顶点的他,却又未曾掌握相应的权利。
庄明歌本身,是真的对争权夺利不怎么感兴趣,他只觉得麻烦。
可一旦他的实力暴露了,无论他怎么解释,无论他怎么证明。
那些上位者都会坐立不安。
这是很正常的。
想象一下,一个人可以随时杀了你,夺走你的一切。
关键是他还不会受到任何惩罚,这对他来说轻而易举。
这样一个人跟你待在一起,还向你保证,他绝不会真的付诸行动。
你会怎么做?
和他和平相处,享受他“施舍”给你的生活?
至少那些能站在这个世界权力顶点的人们,绝不会这样做。
他们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杀了庄明歌也好,控制庄明歌也好。
总之不会让庄明歌像现在一样轻闲。
正因为庄明歌现在依旧是那个“最弱异能者”。
所以如今的他才能一边吃着烧烤,一边和自己亲近的人轻松的喝酒聊天。
“对了,我给咱们家里找了几个保洁。”
庄明歌一口将一串烤的外焦里嫩的羊肉串吃掉后,笑眯眯的对艾玛说道。
“别墅实在太大了,需要有人打扫,不是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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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找了几个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