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一脸笑容走过来的斯嘉蒂,见到眼前这一幕。
立刻有种头皮发炸的感觉。
她连忙一把打开那个西方男人挡在她面前的胳膊。
上前抱住了庄明歌。
“约克,你想做什么?我应该说过,我男朋友也会参加这一组游戏。”
被叫做约克的男人,深深的皱起了眉头,眼神丝毫没有从与庄明歌那针锋相对的对视中移开的意思。
自从见到“雷电女王”斯嘉蒂·约翰逊的第一面,约克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她。
或许说是占有欲也没错?
反正对约克这个鹰国的特种兵之王来说,那根本没什么区别。
可就在他们准备进入惊悚游戏,约克准备在斯嘉蒂面前展示下自己无敌的实力的时候。
斯嘉蒂却是笑着跟他们几个“英雄联盟”的队员说,她的男朋友也会参加这场游戏。
约克当然知道眼前的庄明歌,应该就是斯嘉蒂口中的男朋友。
他是故意的,就是想吓吓这个刚刚获得了【召唤蠢狗】能力的普通人。
如果对方出丑的话,就最好不过了。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斯嘉蒂居然把这个认识了十天不到的男友,看的那么重。
居然迫不及待的就护在了他的身边。
该死,刚刚她打开自己那一下,甚至还用上了她的雷电异能。
看不见的电流弄得他整条手臂都微微发麻。
约克不知道的是,斯嘉蒂根本不是在保护庄明歌,或者说不是他想象的那种保护。
她只是担心庄明歌一个不开心,一巴掌吧约克给直接拍死了。
斯嘉蒂并不希望,自己的男友庄明歌,变成一个残暴的怪兽。
虽然庄明歌强大的力量,确实让她十分着迷,但最初真正让她动心的,其实是庄明歌那初看起来,有些贱兮兮的性格。
有着那么强大的力量,却能一直保持着普通人的心态,这才是庄明歌最让她佩服的地方。
可就在刚才,约克这个**的蠢猩猩,居然故意阻拦她和庄明歌的相拥。
斯嘉蒂清晰地感觉到,庄明歌是真的生气了。
约克却是对自己正在鬼门关上起舞这件事,浑然不知。
看着脸上的笑意越来越僵的庄明歌,他还以为对方是被自己的气势吓傻了,于是又拼命的挤出了体内的杀气。
“别这样好吗?”斯嘉蒂抱着庄明歌,语气柔和无比。
可悲的约克,还以为斯嘉蒂是在向自己求饶,嘴角的笑意更加猖狂,正想出声嘲笑庄明歌是个躲在女人裤裆下面的软蛋。
就听见庄明歌那平静的声音响起了:“亲爱的,我没想过要杀人。”
约克的脸上刚刚来的及浮现一点疑惑。
就感觉一股恐怖到让他难以想象的杀意,从庄明歌的身上散发出来。
去到过真正战场的约克,能够十分真切的体会到,这股杀意到底强大到怎么样的地步。
恍惚间,他看到了**血海,白骨成山。
而庄明歌,则正站在那血海中尸骨之山的山巅,冲着他露出了一个微笑。
和善的微笑。
“你还不相信我吗?我怎么会杀人呢?”
庄明歌轻拍着怀中的斯嘉蒂,声音缓和而温柔,眼睛却一直紧紧地盯着斯嘉蒂的背后。
只是短短的几秒,约克站在那,已经留了一身冷汗,恐惧到了极点,却怎么也动不了一根手指。
“你说对不对,约克?”
可怜的约克根本就说不出话,斯嘉蒂感觉不到庄明歌放出的针对性的杀气,但却本能的知道庄明歌在生气。
“明歌,他虽然是个混蛋,但你不要——”
“放心,你还不了解我吗?你什么时候见我杀过人?”庄明歌低着头,温柔的看着怀里的斯嘉蒂。
说着,他忽然再次抬起头,看向了约克,脸上的温柔依旧没有褪去,继续对斯嘉蒂说道。
“我从来就没杀过人。”
约克站在那里,只觉得整个人的心神,都要被庄明歌身上那股恐怖的杀气压碎了。
没杀过人?
可以的话,约克真想仰天怒吼一声:如果你丫没杀过人,我回家就把电脑屏幕加主机箱都吃了!
庄明歌说的其实是实话,他至今为止还没杀过人。
丧尸怎么能算人呢?
斯嘉蒂犹豫了一下,松开了紧紧抱着的庄明歌。
看着庄明歌笑吟吟的向自己走过来,感到身上的杀气一松的约克,一脸恐慌的扭头就跑。
庄明歌他们如今所在的,是一间高中教室样子的房间。
只不过门窗都用不知什么材质的漆黑金属板,严丝合缝的封住了。
上面订满了密密麻麻的铁钉。
只有教室正中,屋顶上的一盏积满了灰尘的白炽灯提供了照明。
在这样一处称得上密室的空间内,约克根本无处可逃,不过庄明歌也没能真的追下去。
房间中三个人里的另一个,一名火红头发,给人感觉十分泼辣的欧洲女子,挡在了庄明歌的面前。
看着这个长的十分艳丽的女人,庄明歌脑海中,却是不由自主的浮现出女汉子三个字。
“该闹人处且闹人。”
女汉子的脸上带着笑容,庄明歌感受的到,她确实对自己没什么敌意。
不过听到这女人刚刚说的,那一口歪到了西伯利亚去的中文。
他硬是愣了三秒才反应过来,对方应该是想说:得饶人处且饶人。
“刚刚他找我麻烦,你怎么不说话?”
庄明歌指着躲在墙角,瑟瑟发抖的约克,一脸微笑的质问着眼前的女人。
他最讨厌这种拉偏架的圣母婊了。
尤其是对方似乎真觉得自己很“正义”,这种伪君子,甚至比那些真小人,还要让庄明歌感到反感。
然而面对庄明歌的质问,这红发女子却是不慌不忙,笑了笑说道:
“路过(如果)刚刚不是斯嘉蒂已经站出来,帮你说话,我泥顶(一定)也会帮你说话的。”
说这话的时候,女人的眼睛一直十分坦诚的看着庄明歌,眼神澄澈清明,让人不由自主的相信。
甚至庄明歌在她的眼睛里,还看到了几分自豪。
可恶!
庄明歌暗骂一声。
这不是圣母婊,丫的居然是他最没办法的那一种人:
万里挑一的真圣母。
“明歌,给你介绍一下,她是我刚认识不久的闺蜜,叫萝斯·莱斯利”
听着身后斯嘉蒂的声音,庄明歌心道:好家伙,果然是啥人就有啥朋友,他早就觉得,自己的女友斯嘉蒂,也属于那种正义心过强的性格。
“沃觉得,沃门——”
“姐姐,说英文吧,你这中文,连惊悚游戏的翻译器都翻译不过来。”
庄明歌有些头痛的以手扶额,打断了萝斯的话。
这大姐的口音那是真的重啊。
自己引以为豪的中文被诟病,莱斯利气的沉默了半晌。
再次开口,原本开心的语气,都变得冷漠起来。
是个人就看的出,她是因为庄明歌说她中文不好,不开心了。
“我们现在应该团结一心,一起共渡难关,我们都是一个锅里的蚂蚱!”
应该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大姐。
庄明歌一边心中吐槽,一边点了点头。
不再理会角落里,被吓得不敢看他的约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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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个锅里的蚂蚱【求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