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电话之后,手机上立马收到一条信息,正是苏院长发过来的。
点开信息,快速地瞄了一眼,她便又将手机屏幕锁上。
接着,她起床,换衣服,再又去洗手间里洗漱。
收拾完之后,下楼,连早餐都没有顾得上吃,急着出门去医院看望乐乐。
“唉,小诗,你这还没吃早餐呢?”陆爱玲见小诗早餐都没吃就要出门了,忙在她的背后,焦急地喊了一声。
谭诗急匆匆地来到玄关这边,边换鞋子,边回答小妈:
“小妈,乐乐住院了,我得去医院看看,回头我在路上买点早餐吃吃。”
“你要去医院探病啊,那就让你哥开车送你去啊……”
“不用了,小妈,大哥昨晚睡得晚,我自己开车过去就行了。走了,小妈,拜拜,晚上见!”
“唉……那个,你开车慢点啊!有什么事记得给家里打电话……”
陆爱玲皱着眉头,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向门口方向,还是有点放心不下小诗。
一直到谭诗出了家门后,她这才慢慢地回过神来。
想到小诗嘴里刚刚提到的那个乐乐,陆爱玲脸上露出了疑惑的表情来,唇角抿开来,自言自语地念叨了一句。
“乐乐?这好像是个小孩子的名字!难道是……小诗跟那个姓宋的生的孩子?不对啊,小诗她这三年压根就没生孩子啊,这又从哪里冒出来个孩子呢?奇怪……”
回头她得把这件事情好好地弄个清楚,要是他们真有孩子的话,怎么着也得把孩子接到他们谭家来,绝不能让孩子跟着那姓宋的。
谭诗出了家门,直奔车库,方才出门的时候,她随手抓了一把车钥匙。
快到车库的时候,她按了一下车钥匙上的开门锁的按钮。
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小跑“滴滴”地叫了两声,大灯跟着闪了几下,然后,自动解了门锁。
门锁解开之后,谭诗径直走上前去。
拉开车门,上了车,插入车钥匙,立即发动车子往悦城市属医院的方向疾驶而去。
嫁给宋谨辞的那三年,谭诗一次车也没开过,偶尔出一次门,要么叫车,要么由万助理开车送她。
因为不曾开过车,所以,他们都以为她不会开车。
而事实上,她上初中的时候就已经会开车了,车技杠杠的。
十八岁那年,三哥陆浩辰带着她一起参加全国赛车比赛,她还拿了一个冠军呢!
当时,震惊了全国,大家都不敢相信一个十八岁的女流之辈,竟然拿到赛车比赛的冠军。
参加完赛车比赛之后,谭诗得知宋谨辞的肾出了问题,需要换肾才能继续生存下去。
于是,她找了关系,偷偷地跟宋谨辞做了配肾源型,竟然配对成功了。
然后,她瞒着爸爸跟小妈,毅然决然地割了右肾,救了他的命。
割了一个肾之后,谭诗的身体一度很差,足足休养了一年的时间,方才慢慢地复原了过来。
这一年里,赛车主办方多次邀请她参加赛车比赛,都被她给拒绝了。
参加不了赛车比赛,谭诗只能把矛头转向别处,开始步入其他领域的学习,像什么服装设计、珠宝设计、雕刻艺术等等。
仅仅一年的时间,她攻克了好几个行业领域。
不但拿到了相关的职业证书,创作的作品,还拿到了不少的奖杯跟奖牌。
不过,她这个人一贯来都很低调,这所有的荣誉都是以她的英文名“tamsze”去获得荣誉的。
所以,大家都知道有个叫“tamsze”的女生,年纪轻轻的,非常厉害。
在多个行业领域崭露头角,取得了不少优异的成绩,备受世人崇敬。
除了家里人之外,没有人知道其实这个“tamsze”的真名就叫做“谭诗”。
谭诗一路上车速飙得很快,要不到一个小时,车子便成功抵达“悦城市属医院。”
停好车,她头顶上戴着一顶贝雷帽,眼睛上戴着深色的黑框墨镜,足足遮住她大半张脸。
一身红色的连衣裙,穿在别人身上一定很俗气,但穿在谭诗的身上,却显得高贵又冷艳,且还给人一种很喜庆的气氛。
来来往往的人们,看到她穿着这身红色连衣裙,都会情不自禁地驻足多盯她几眼。
且在心里感叹,这个女孩儿穿着这件红裙子可这好看。
要不是谭诗走得太快,那些单身男士们都忍不住想要上前去跟她搭讪。
谭诗进了医院后,脚步轻快地往电梯那边走去。
正好她走过来时,电梯降到一楼。
门滴地一声开了,里面的人出来后,她便迈步走了进去,随手按了一下骨科所在的楼层。
想到马上就能见到乐乐小朋友了,她的心里感到一阵雀跃。
宋谨辞跟舒婉也在市属医院。
找老江开完检查单子之后,他便陪同舒婉一项一项地做着检查。
检查的项目有点多,做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方才做完。
做完检查后,宋谨辞用轮椅推着舒婉,回到骨科科室这边,准备送舒婉回病房休息一下。
正巧,他们往骨科科室里面走的时候,谭诗牵着乐乐的手,两个人有说有笑地往科室门口的方向走去,准备带乐乐出去买点好吃的。
因为乐乐刚刚很听话,不但乖乖地吃了饭,还把药给吃了,所以谭诗决定带她去吃肯德基作为奖励。
走着走着,谭诗突然瞄到一抹熟悉的身影……
该死!
迎面走来的那个男人,不是她的前任宋谨辞吗?
冤家路窄!
她只是临时回一趟悦城,想不到竟然还能碰见他。
不但碰见了他,还碰见了他的白月光舒大小姐……
宋谨辞正用轮椅推着他的老相好,低着头,两个人正说着什么。
许是怕舒婉脖子抬得太高会酸痛,他索性把头埋低,时不时地,还会将耳朵贴上去听舒婉说的话。
这一幕情形,对谭诗来说,是多么得讽刺啊!
三年来,他都没有像对待舒婉那样对待过她,每次都是她抬着脖子,高高地仰望着他,拼命努力地去迎他的视线,看他的表情,听他说话……
哪怕她脖子再酸再累,他都不曾为她低一次头,更别说是把耳朵凑过来听她说话了。
果然,白月光就是白月光,所受到的待遇,她谭诗是永远也比不了的。
罢了,反正他们已经离婚了,谭诗也懒得再去计较了。
事实证明,他是不属于她的,纵使她卑微地为他付出一切,也守不住他。
与其那样,她还不如痛快地放手,任由他跟他的白月光自生自灭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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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冤家路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