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馥玉静静望着他,不言也不语。
她实是一个明艳靓丽的美人,高挑,丰满,就仿佛浓墨重彩涂抹能叫满室生辉的姝色,再加上神火浸淬的朱雀血,靳家女之身,若非早早定下了与凌家的婚约,足够叫整个玄门对她趋之若鹜。
后悔吗?
当然后悔了,离开瀚云城的下一刻,望着苍茫无边的海域,她就后悔了。
可是我就想去看看,到外面去看看,不是行色匆匆地路过,不是风尘仆仆地赶赴,无需背负什么职责,也没有必须完成的任务,而是脚踏实地领略、真情实意感受这片河山,散漫、随意又无目的地游荡,轻松、自由且坦荡自如地放纵这也有错吗?
有错的,或许这个愿望本身并没有错误,但她的做法就是大错特错。
靳家镇在恶灵脉上,瀚云城就是个不可知之地,她在靳家成长着,睁眼闭眼看到的都是古老厚重的建筑,每根梁每道檐上挂着的都是数百年的漆色,她跟随那些高寿过时的长老们学习修行,一言一行都被按着脑袋遵循那些老掉牙的礼节,就觉得自己从里到外都与他们一样,冒着腐朽又肮脏的味道,她也能通过网络窥探到外界的一切,接受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但是那种束缚与压迫感从未有一日消减过。
她不敢背弃婚事,不敢违逆家主,不知道自己的选择会迈向怎样的地方,可她也看不到自己现在走的这条路的任何光明。
靳馥玉没有那么高尚的人格,她自私自利又充满欲望,她只知道自己前半生为家族驻守瀚云城,拼命修行,淬炼血脉,学习家族的秘术,后半生要卖给了别的不熟悉的家族,嫁一个素未谋面的丈夫,为生下一个流着朱雀血的孩子贡献所有。
她仅是想想就觉得要疯掉。
凭什么呢?
她就想,凭什么呢?
所以她就逃了,这种想法突如其来又排山倒海,她满门心思都想着要逃开,于是她就出来了,但是她依然无比恐惧。
只要一想到家主端坐在正屋抬起头漠然看过来的模样,她就忍不住发抖那明明是个极温柔极和气的人,还有着难得一见的美貌,兄弟姐妹皆打从心眼里信任她尊崇她,只有她看到的时候会害怕得无以复加后来她才知道,这是因为她有异心。
家主就象征着家族本身,信赖家族甘愿为家族奉献之人都不会抗拒她,由衷地爱戴她,只有自己这样怀揣着自私之心会对家族不利的人,会本能地想要远离、逃跑。
可是她又想,想要自由她有什么错呢。
既然没错,她又为什么会后悔?
她若真想退婚,家主会不允吗?不会的。
她若穷尽一切努力只为脱离家族,家族会不允吗?不会的。
可她没有这个胆量。
她既不想自己的父母兄弟趴在自己身上吸血,又做不到彻底割裂血缘关系弃他们于不顾;她既不愿为家族奉献牺牲,拿爱情与婚姻做赌注,又不愿舍弃这份庇佑在玄门踽踽独行。
这段时日来,发热的脑袋冷却下来之后,她一边后悔,一边就在深刻地剖析自己,然后发现,啊,自己原来就是那么自私自利、阴暗堕落、渴望不劳而获的人啊。
她自己都想唾骂自己。
走到江淮,在东城附近,她的迷魂术失效,卓鸣清醒了,他们不得不暂且在此地落脚。
靳馥玉与卓鸣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两人根本就没有情没有爱,她只是想借着卓鸣出瀚云城并且逃脱可是卓鸣也是她完全无法看透的一个人。
开始或许有秘术影响,他的确中了招,但后来“桃花劫”失效,他的意识已经完全清醒,要想离开随时都能走靳馥玉心中不是没有想法的,如果家族通过卓鸣找到了她,她是不是可以顺势回去可卓鸣并不离开,他就冷眼旁观着她的一切行动,反倒是靳馥玉因此被胁迫在这条船上下不来,只能硬着头皮走到底。
她实在搞不懂卓鸣打的什么主意,他本来是“受害者”,他如若回去是一点事都没有的,可现在难道是真想背上这个黑锅吗?
“这不是很有趣的事么?”卓鸣如此反问道。
就算是知道自己被迷惑“胁迫”的时候,他的神情也没有什么动容,好像不知道自己被黑锅了,也不知道这件事会给他造成怎样的负面影响,他不仅丝毫没有尝试联系亲友告知自己所在地的想法,而且对靳馥玉的行为可以说是配合之至了。
靳馥玉与卓鸣充其量只是点头之交,着实不知道卓鸣这个人除了家底深厚法器多,还是这么个令人畏惧的家伙任何逆反常理的事物会叫人觉得畏惧是理所应当的吧!
明明是胁迫别人出逃,主动权完完全全在她手上,现在却感觉被胁迫的人好像是自己,这种错觉也真是够了。
靳馥玉努力摈弃这个人的影响,在旅馆里住了两天,她就立在窗前看了两天。
车水马龙,高楼大厦,人流涌动,光怪陆离,她从未如此细致地看过这样的城市。
在世俗界,卓鸣比她游刃有余得多,靳馥玉保持着观赏的姿势沉思着,卓鸣躺在床上拿新手机刷各种新闻,当然,他绝不会暴露自己的所在地,两天后他们从闹市区的旅馆离开,用同样的方式迷惑了一位民宿的老板。
靳馥玉依然不出门,她好像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但也没有说要离开东城,而卓鸣除了偶尔出门取食物之外,更多的时间依然躺床上。
有一天他忽然想到什么,问窗口的同伴:“说起来,你知道为什么每一个靳家人都有一块觅灵玉吗?”
靳馥玉很不想去理会他,但也下意识顺着他的话语思考了一下。
卓鸣并不介意没有回应,还是自顾自在那里说道:“觅灵玉,每个字都很有意思。首先,它名为玉,其实不是玉,而是一种蜡;其次,不该是寻觅的觅,应当是神秘的秘,因为它最大的作用并非定位,而是隐蔽,不是隐蔽身份,而是藏匿生气,毕竟从瀚云城出来的人身上都带着恶灵脉的恶气,尤其是靳家人,恶气更是如影随形,而这块东西能帮忙藏匿这些气息;最后,这个灵字,更是大有来头你能猜到到底是什么来头吗?”
靳馥玉冷着脸转过身,眉头紧蹙,死死盯着他:“你到底想说什么?”
卓鸣对她露出一抹微笑,慢慢道:“这个灵,不是灵气的灵,而是靳元灵的灵。”
靳馥玉猛地一愣,很快就觉得头皮发麻起来。
“你要知道,在靳元灵未继任家主之前,可是没有觅灵玉这种东西的,那时的靳家人在外面,实在是过得挺惨,莫名其妙衰弱的身体,层出不穷到来的意外,无法控制的疾病,靳元灵接手靳家之后,拨乱反正,稳定了家族气运,才改变了这种命运。过去的瀚云城是所有靳家人都想逃离的噩梦,而现在的瀚云城反倒成了最佳的庇佑之地,因为每一个靳家人对她来说都是宝物,所以她竭尽所能庇佑他们然后才有了觅灵玉。”
“所以说,每一块觅灵玉之中都封有靳元灵的一滴血。”卓鸣语气很轻松,“我实在是佩服她,以六岁之身开辟三分界,又一肩扛下所有族人的命运,为此二十年不出青贺一步她的人生几乎是一眼就可以望见头的贫乏,就这样,下一个二十年,下下个二十年,就这样,究竟还要多少个二十年?”
这样重要的东西,可以说是附身符了,而她在瀚云城就把它给摔碎了!
可是她作为一个靳家人都不知道这种东西,卓鸣一个外人为什么会知道!
靳馥玉死死地盯着卓鸣,后背都有一股凉气攀爬上来:“你到底想做什么?”
卓鸣盘腿坐在床上,弯腰驮背,姿态极丧,但是带着笑的清秀脸庞却流露着一种说不出的邪气。
他摊摊手道:“我只是想看看,如果打破这种固有状态,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
他的神情好像充满了遗憾:“我一直觉得,不能这样欺负人的啊,如果越是强大的人越是要背负更多,那就太不公平了。”
“我忘了告诉你一件事,我从来都不是为靳家的秘术而去的瀚云城,我是为你们的家主而去的。”他勾起嘴角,“所以谢谢你,竟然选中了我帮你逃跑。”
靳馥玉不祥的预感果然验证了,她捏了捏袖里的刀,目光逐渐沉暗下来。
“与其对我动手,”卓鸣微笑,“不如先想想怎么应付为你身上的恶气所引发的灾祸吧,毕竟我的铃铛发挥的作用已经失效了好几天了。”
“每一个靳家人都是我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人都不会放弃自己的财产,所以,我也一样。”
千叶在跟花娘下棋,要教会它下棋不难,问题是它的棋力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增长,一直就是小学生水平,要赢它丝毫没有挑战,于是没有办法,就只能下下五子棋了。
“你问我为什么不告诉他们觅灵玉的重要性?”她把玩着指尖拈着的润白棋子,低笑道,“我也厌倦了这样止水无波的生活啊,看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书,学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术,年年月月都独守此地,所以偶尔也会冒出些寻常人的想法,比如说,我也想谈谈恋爱调剂一下,也想有个人能够陪陪我啊倘若有点的乐子出来,我会很愉快的。”
就是没想到,靳家人被洗脑得太厉害,毕竟既有家族供养,又不能说是完全失却自由,这种生活很容易养出米虫的,舒适圈待久了,也就懒得出去浪荡了,甚至更多人拿“家主”是为我们好这种论断自己给自己洗脑,再烦躁,看看她的生活更平乏更无聊,也就自我说服已经很幸福了所以一直到现在,才出了那么一个自我意识强烈,或者说自私自我的人,也实在是不容易。
既期待意料之外的惊喜,又想全知全能地掌控一切,您知道您是多矛盾的人吗?
花娘毫不客气:还谈恋爱?被您看上的人会有多么惨?
“没有冲突,没有冲突。”千叶低低笑道,“不盲目的爱情也是爱情嘛。”
不盲目的爱情也算计得太过分了吧,您适合跟傀儡谈恋爱。
“哎呀就算冬天都快来了,也别讲得那么冷吧。”
花娘丢掉棋子,消去身形又散成一团阴气:不下了。
“哎别,”千叶挽留道,“看在我这么无聊的份上,聊个天呗。”
作为一个本体都快没了的妖灵,花娘其实在作为阴气飘来荡去的状态里是最舒服的,但既然千叶想聊天,它也无所谓,就满足她想要诉说的欲望:你既然早知道卓鸣有问题,为什么要允他留在本家常驻?
千叶懒洋洋地笑开:“在一堆定数中放进一个变量,不是更有期待值?”
她挑挑眉,寻思道:“说起来,这小子虽然是个痴汉,但天分还真高。”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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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0 章 枷锁09